1月19日,为解决青年人、新市民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与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
其中,《管理办法》对住房供应对象的范围及住房困难面积的确定标准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说明。《认定办法》则对建设单位申请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了规范。
文件出台对当前租房市场会有怎样的影响?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次政策最大的亮点就是发布了准入条件,或者说是需求端的分配政策。从准入条件的角度看,此类房源供应对象是在本市合法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在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同时,在认定既有住房面积或者说‘查房’领域中,落实了差异化的政策,具有确保优先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给住房困难群体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