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反腐“打虎”落重錘,童道馳受賄2.74億被判死緩
2022-06-03 11:15匯商財經

6月2日上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亞市委原書記童道馳受賄、內幕交易案作出公開宣判,童道馳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童道馳錶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今年1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童道馳受賄、內幕交易一案,童道馳當庭錶示認罪悔罪。

經審查,2004年至2020年,童道馳利用擔任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發行監管部副主任、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國際合作部副主任、主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上市、企業經營、融資借款、職級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繫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74億余元。

2006年8月至2007年4月,童道馳在擔任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副主任期間,獲悉相關股票內幕信息後,指使其近親屬及關繫密切人員在相關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相關股票共計3165萬余元,非法獲利共計338萬余元。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童道馳的行為依法構成受賄罪、內幕交易罪。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

鑒於童道馳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及內幕交易事實,內幕交易罪構成自首,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內幕交易的非法所得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對其所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對其所犯內幕交易罪,可從輕處罰。

童道馳於2020年落馬。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於當年11月宣佈,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童道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4月,童道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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