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
第七章 论商品的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

在每一个社会或其邻近地区中,所有用途的劳动工资和所有用途的资本利润中都有一个普通率或平均率。我将在下文说明,这种比率部分受社会的一般情况即贫富情况和社会衰退、进步或停滞状况的调节,部分受到每种用途的具体性质的自然调节。在每个社会或其邻近地区中,同样有一个普通的或平均的地租率,我将在后面说明,这种比率部分受土地所在的社会或其邻近地区的一般情况、部分则受土地的自然或改良的肥沃程度调节。

这种普通的或平均的比率,可以称为在当时当地通行的工资自然率、利润自然率和地租自然率。

任何一种商品价格,假如不多不少正好等于生产、制造这商品乃至运送这商品到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它就可以说是按它的自然价格出售的。

商品出卖的这种自然价格正好相当于其价值,或者说正好相当于出售这商品的人实际上所花的所有成本。虽然按照普通的说法,任何商品的所谓原始成本并不包括将其再行售出者的利润,然而如果按照不能让他在当地获得普通利润率的价格售出,他在这笔交易中显然会遭受损失;因为如果他用其他方法运用他的资本就会获得利润。此外,他的利润就是他的收入,是他的生活资料的正当来源。他在制造商品、把它送往市场去的过程中,不仅要垫付工人的工资或生活资料,也要垫付他自身的生活费用。这种自己的生活费用,大致相当于他希望从出卖商品中得到的利润。所以,如果他未能从出卖商品中得到利润,就等于他的实际成本没有得到合适的偿还。

获得这种利润的价格,虽然并不总是商人通常卖出货物的最低价格,但却是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愿意卖出的最低价格。至少是在有完全自由的地方,或者在他可以经常随意改变行业的地方是这样。

商品一般出卖的实际价格称为市场价格。它可能低于或高于商品的自然价格,或与之恰好相等。

所有具体商品的市场价格,都取决于实际送到市场的数量与愿意支付商品自然价格的人,即愿意支付将商品送入市场所必需的地租、劳动(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的人的需求两者的比例。我们把愿意支付商品的自然价格的人称为有效需求者,把他们的需求称为有效需求,因为它可使商品的交换得以实现。它与绝对需求不同。一个穷人在某种意义上也许可以说有一辆六马拉大马车的需求,但他这种需求并不是有效需求,因为那马车不可能为满足他的这种需求而送往市场出售。

当送入市场的商品数量少于有效需求时,所有愿意支付将商品送入市场所必需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的人就不能得到他们所需供给的量。其中有些人不愿罢休,宁肯出更高的价钱,他们中间也就开始了竞争,而市场价格必将或多或少地高出自然价格,这要依短缺的多少与竞争者的富有程度和奢侈习性所造成的竞争剧烈程度而定。但在同样富有和同样奢侈的竞争者之间,缺乏程度所能引起的竞争程度的大小要看这商品对求购者的重要性如何。因此,当城市被封锁或发生灾荒时,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总是非常昂贵。

如果送入市场的商品数量超过有效需求,它就不能全部卖给那些愿意支付将商品送入市场所必需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的人。有一些货物必须卖给那些出价较低者,这低价必然降低全部商品的价格。市场价格降到自然价格以下,降低的程度取决于超过的数额在多大程度上增加卖主的竞争,或依立即脱手对他们的重要性。易腐烂变质的商品输入过多比耐久性商品输入过多所引起的卖方竞争更激烈。例如,柑橘输入过多后的竞争比铁器更为激烈。

当市场上这种商品量正好满足它的有效需求时,市场价格就和自然价格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商人持有的全部商品可以按这个价格售出,但不能更高。不同商人间的竞争使得他们不能不接受这个价格,但也无法使他们接受更低的价格。

每种商品送入市场的数量会自行适应有效需求。因为,商品量不超过有效需求,就有利于所有使用土地、劳动或资本而以商品供应市场者;商品量不少于有效需求则利于其他所有人。

一旦市场上商品量超过其有效需求,它的价格的某些组成部分的支付必将降到自然率以下。如果下降部分为地租,地主的利润必然促使他不久即撤回一部分土地;如果那是工资或利润,劳工或其雇主的利益就会促使他们从中撤回一部分劳动或资本。送入市场的商品数量不久就会变得只足以供给有效需求,价格中一切组成部分也都升到它们的自然水平,整体价格又与自然价格相一致。

相反,如果送入市场的商品数量少于有效需求,它的价格的某些组成部分的支付必然会高于自然率。如果上升部分为地租,其利益自然会促使所有其他地主准备更多的土地用来生产这种商品;如果上升部分是工资或利润,其利益自然会促使所有其他劳工或商人使用更多的劳动和资本去制造这种商品并将其送入市场,这样,市场上商品量不久就充分满足它的有效需求,价格中的一切组成部分也下降到它们的自然水平,整体价格降到自然价格。

因此,自然价格就和往常一样就是中心价格,所有商品价格都不断地向它靠拢。各种偶然事件有时使它们抬高到这一价格之上,有时又迫使它们下降甚至低于它。但是,不管有什么障碍阻止它们固定在这个中心,它们总是会趋向这个中心。

每年将各种商品送入市场所使用的劳动总量,自然也按这种方式自行适应有效需求。其目的当然始终是把准确的商品量送进市场,使之能够满足有效需求,而又不大于有效需求。

但在某些行业中,相同的劳动数量在不同的年份会生产出非常不同的商品数量;而在其他的行业,生产的商品数量总是一样或者非常近似。在农业中,同样多的劳动者在不同的年份会生产出数量非常不同的谷物、葡萄酒、油类和啤酒花等。但是,同样多的纺工和织工每年生产的麻布和呢绒数量却是相同或几乎相同。在前一种产业,只有平均产量才能在各个方面适应有效需求;但由于它的实际产量有时波动很大,所以送入市场的商品数量比起有效需求来就会有时超过很多,有时又缺少很多。因此,即使有效需求经常保持不变,商品的市场价格也会有巨大的波动,有时大大高于、有时又大大低于其自然价格。但在其他种类的行业中,由于同量劳动的生产量总是相同或大约相同,生产量能更准确地适应其有效需求。在有效需求保持同一状态时,商品市场价格也保持不变,和自然价格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麻布和呢绒的价格不像谷价那样经常变动,即使变动也不像谷物那么大。因为麻布和呢绒的价格只随需求的变化而变化,而谷物的价格不仅随需求变化,还随着市场上供应需求的商品量的更巨大频繁的变化而变化。

任何商品的市场价格的偶然和暂时的波动,主要影响价格中的工资和利润两个组成部分,对地租部分则影响较小。用货币规定的地租,不论在价值上还是在比率上均不受影响。按天然产物的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规定的地租,由于天然产物的市场价格的偶然和暂时的种种波动,在其每年的价值上无疑会受到影响;但在每年的比率上则无影响。在确定租约条件时,地主和农场主均力图按照自己的最佳判断,努力使地租率适合生产物的平均价格,而不是按它暂时或偶然的价格去确定。

这种波动对工资和利润二者的价值和比率的影响,取决于市场上商品或劳动的积存多少、工作已经完成还是有待完成。一次国丧会提高黑布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的黑布存量几乎总是不足),增加持有大量黑布的商人的利润。它对织工的工资没有影响。因为这时市场上感到不足的是商品,而不是生产商品的劳动。换言之,是已经完成的工作的不足,而不是有待完成的工作的不足。它会提高裁缝的工资。市场上这种劳动积存不足,对更多的劳动、对完成更多的工作有着有效需求。它会降低彩色丝绸和白布的价格,从而减少了持有大量彩色丝绸和棉布的商人的利润,制造这些商品的劳动者的工资也会因此减少。因为这时候,对于这些商品和生产这些商品的劳动者的需求几乎会停止半年甚或一年。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商品与劳动都供过于求。

尽管所有商品的市场价格可以说有不断趋向自然价格的趋势,但有时由于特殊的意外,有时由于天然的原因,有时又由于特殊政策或国家的规定,许多商品可以使市场价格长期维持在远远超出自然价格的水平上。

当某一商品因有效需求增加而市价比自然价格高得多时,供给者通常都小心翼翼地隐瞒这种变化情况从而保守秘密。要是大家都知道,其丰厚的利润定会诱使许多新竞争者向这方面投资,其结果将是有效需求完全得到供给,这种商品的市场价格不久就降低到自然价格,有时甚至降低到自然价格之下。如果供应商离市场很远,他们有时能几年保守这个秘密,在这几年内,他们就可得到高出一般的利润而不致受到同行业对手的竞争。但是,必须承认,这种秘密不可能长期保守,一经泄露,超额利润也就不能保持。

制造业的秘密能比商业的秘密保持更久。一个染匠发现了用某种染料去生产某一种比普通所用染料便宜一半的颜色,只要经营得法,他可以终生享用这一发现,甚至将其传给子孙。这种超额利润是来自他私人劳动的高价格,或者可适当地说是他那种劳动的高工资。但由于他的全部资本一再得到这种利润,并且他的利润总额与其资本数量保持一定比例,因此我们一般不把它说成是劳动的高工资,而说成是资本的超额利润。

这样增高的市场价格显然是某种意外事件的结果,但它的作用有时也能持续多年。

有些自然产物对生产环境的要求很严格,要求特殊的土壤和位置,即使一个大国适于生产这些产物的土地全被使用,仍不足以供应有效需求。因此,送入市场的全部产品就有可能售给那些愿意支付更高价格的人。这种商品可能持续几个世纪按这种高价出售,其中支付的土地地租一般高于其自然率。提供这种珍贵产物的土地的地租,如法国某些具有特优土壤和位置的葡萄园的地租,和其邻近同样肥沃和同样精耕细作的其他土地的地租就不会保持某一正常的比例。不过,其价格中的劳动工资及资本利润和邻近地区却常常保持自然的比例。

这样增高的市场价格显然是自然的原因造成的。自然原因可能使有效需求永远得不到充分供给,因而可能永远进行下去。

给予个人或贸易公司的垄断权利,与商业或制造业中保守秘密的作用是一样的。垄断者通过使市场经常存量不足,通过决不使有效需求得到充分供给,就可以将其商品大大超出自然价格出售而获得报酬,无论是工资或是利润都大大超出其自然率。

在任何时期,垄断价格都是可能得到的最高价格。相反,自然价格或自由竞争的价格,虽不是在所有时候,但却是较长期间内所能接受的最低价格。在任何时期,垄断价格都是能向买者敲诈的最高价格,或是买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而自然价格或自由竞争的价格却是卖者普遍能接受、可以继续营业的最低价格。

同业公会的排他特权、学徒法规,以及限制某种特殊职业上竞争人数的各种法律,在趋向和实质上完全等同于垄断,只是程度低些而已。它们是一种扩大了的垄断,经常可以在许多世代里使某些产业的所有商品的市价超过其自然价格,使其中的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维持在比自然率略高的水平。

市价的这种提高显然是各种法规造成的。只要这些法规还有效,这种提高就必然会存在下去。

一种商品的市场价格虽可长期居于自然价格之上,却很少能长期处于自然价格以下。不论价格的哪个组成部分的所得低于自然率,利益受到影响的人会立即感到遭受了损失,因而会立即将用在上面的土地、劳动或资本撤出一部分,使其投入市场的数量不久就只足以供给有效需求。因此,它的市场价格不久就会升至自然价格,至少在交易完全自由的地方是这样。

在制造业繁荣时,同样的学徒法规与其他各种法规可以使劳动者的工资抬高到自然率以上;但一旦制造业衰微,它们却会使劳动者的工资大大降低到自然率以下。在前一情况下,这些法规把许多人排除在他的行业以外,在后一情况下,又把他排除在许多其他行业之外。可是,在使工人的工资降到自然率以下方面,这种法规的效果却不及将其提高到自然率以上那么持久。这些法规的作用在前一情况下可能维持许多世代,在后一情况下则只能维持行业兴旺时受到培训的那些工人的一生。当他们去世后,接受这种行业的教育的人在数目上就会自行适应有效需求。如果像印度和古埃及那样,宗教教义规定各个人都有义务继承父业,变动职业就是犯下最重的渎神罪,那么无论何种职业都不难使其劳动工资或资本利润连续几代降低到自然率以下。

关于商品的市场价格偏离自然价格,不论是偶然的或持久的偏离,我想我现在要说的就是这些了。

自然价格本身,随着其组成部分即工资、利润和地租的自然率而变动;但无论在什么社会,这种自然率都随着社会的贫富、进步、退步或停滞而变动。在下面四章,我力图尽可能地详述这些不同变化的原因。

首先,我将力图说明,什么情况自然地决定了工资率,这些情况又是以何种方式受到社会贫富、社会进步和停滞或衰落状态的影响。

第二,我将力图说明,什么情况自然地决定了利润率,这些情况又怎样受到社会贫富、社会的进步和停滞或衰落状态的影响。

虽然货币工资与货币利润因劳动及资本的用途不同而大不相同,但在所有不同行业中的货币工资,在所有不同用途中资本的货币利润,通常却似乎都存在某种比例。下文将要看到,这个比例部分依存于不同用途的性质,部分依存于所在社会的不同法律和政策。但是,这一比例虽然在许多方面依赖法律和政策,却很少受到社会贫富的影响,也很少受到社会进步、停滞或衰落状态的影响: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它始终保持不变或几乎不变。

第三,我将力图说明影响这个比例的所有不同情况。

第四也是最后,我将力图说明,什么情况影响土地的地租,并使一切土地生产物的实际价格上升或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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