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
一、浪潮软件,市场忽略的软件巨头

劳动产品构成劳动的自然报酬或自然工资。

在土地私有和资本积累以前的原始社会状态下,劳动的全部产品属于劳动者,既无地主也无雇主要求同他分享。

如果这种状态继续,劳动工资会随着分工引起的劳动生产力的改进而提高。一切东西都会变得更加便宜,因为生产它们所需要的劳动量变小了。在这种状态下,等量劳动生产的商品自然会发生交换,购买各种商品就只需较少量的劳动产品。

可是,尽管一切物品实际上变得廉价,有些物品表面上却比以前昂贵,可以交换更大数量的其他货物。假定大多数产业的劳动生产力增加10倍,即现今一天劳动的生产量是以前的10倍,而某一种产业的劳动生产力却只增加一倍,即该产业现今一天劳动的生产量只是以前的2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大多数产业一天的劳动产品与后一产业一天劳动产品进行交换,那么,前者以原工作量的10倍就不过购入后者原工作量的2倍而已;因此,后者的任何数量,例如1磅重的产品,似乎都比以前贵5倍,尽管实际上它便宜了一半。购买这磅货物所需的其他货物量虽是从前的5倍,但生产或购买这磅货物所需的劳动量却仅仅等于以前的1/2。所以,现今获得此物就比以前容易了2倍。

但是,一到有了土地私有和资本累积,劳动者独享全部劳动生产物的原始状态就终结了。所以,远在劳动生产力作出更重大的改进以前,这种状态便已终止,它对劳动报酬或工资的影响如何也就无需再作追溯。

土地一旦成为私有财产,地主就要求劳动者从土地生产或采集到的几乎所有物品中分给他一定份额。他的地租构成了耕作劳动所得产物的第一种扣除。

种田的人很少能有维持到庄稼收割时的生活资料。他的生活费用一般由雇主,即雇佣他的农场主支付。除非能分享其劳动所得,或在收回资本时得到相当的利润,农场主不会雇佣劳动者。利润就成为从土地上的劳动的生产物中的第二种扣除。

几乎所有其他劳动产物也同样要扣除利润。在所有的手工业和制造业中,大部分的工人都需要有一个雇主为他们提供工作原料,并在完工以前为他们支付工资和生活费。雇主分享工人劳动的产物,换言之,分享劳动在其提供的原材料上增加的价值,而这一分享的份额便是他的利润。

诚然,有时候可能有这样一个独立的工人,他有足够的资本去购买工作所需的原料,并在完工以前维持自己的生活。他既是雇主,又是工人,能享受他自己劳动的全部产物或在原料上所增添的全部价值。因此,他的收入就包含通常属于两个不同身份的人所有的两种不同收入,即资本利润与劳动工资。

可是,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就全欧洲来说,其比例是在老板下面工作的工人有20个,自己独立工作的工人只有一个。对“劳动工资”一语的普遍理解是,劳动者是一个人,而雇佣他的资本所有人是另一个人时所说的那种工资。

劳动者的普通工资到处都取决于劳资两方所订的契约,而双方的利害关系绝不一致。劳动者盼望多得,雇主盼望少付。劳动者都想为提高工资而联合,雇主却想为减少工资而联合。

然而,不难预料,在普通情况下哪一方在争执中居于有利地位,就可以迫使对方屈服于自己的条件。雇主的人数较少,团结较易。此外,法律和政府机关不禁止他们的联合,却禁止工人的联合。我们没有任何由议会通过的法律反对联合起来去降低工作的价格;但却有许多法律反对联合起来去提高这种价格。在所有这类争议中,雇主们能撑得更久。地主、农场主、制造业主或商人,哪怕不雇佣一个劳动者也往往能靠积蓄资本维持一两年;而失业劳动者,能支持一星期生活的也不多见,能支持一月的更少,能支持一年的简直没有。就长时期来说,雇主需要劳动者的程度或许和劳动者需要雇主的程度相同,但雇主的需要却不像劳动者那样迫切。

我们常常听到工人们的联合,却很少听到雇主们的联合。但是如果有人就此认为雇主并不联合,那他就是既不明真相又不通世故。雇主们随时随地都有一种默契联合,不许把劳动工资提高到各种实际比率以上。如果一个雇主违反这种联合,就会在他的邻人和其他雇主的心目中受到谴责。我们是很少听到这种联合,因为这是一种平常的,也可以说是自然的状态。为了把劳动工资甚至降到这种比率之下,雇主们有时也参加特别的联合。这些联合总是不声不响地偷偷进行,直到采取行动的那一刻,此时工人们就只能束手就范了。他们自己虽然感到切肤之痛,别人却听不到他们的声音。可是,这种联合也常常受到工人的联合抵制;有时没有这种挑衅,他们也自动联合起来,以提高自己劳动的价格。他们的理由有时是食物昂贵,有时是雇主们从他们的工作获得了巨大利润。然而不管他们的联合是进攻性还是防御性的,他们总是酿成风潮。为了使问题得到迅速解决,他们总是大叫大嚷,有时使用最惊人的暴力。他们像亡命徒那样荒唐行事,他们要么就饿死,要么就要威胁雇主们立即接受他们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雇主一方也同样大叫大嚷,一刻不停地向官吏们高声呼救,要求严格执行那些已经通过的严厉对待仆人、工人和工匠联合的法律。因此,工人们从这种喧嚣的联合暴行中很少得到什么好处。部分由于官吏们的干预,部分因为雇主异常镇静,部分由于大多数工人为了目前的生存不得不屈服,这种暴行只是以工人领袖遭受惩罚或毁灭而告终。

不过,雇主虽在争议中经常居于有利地位,劳动工资却还是有一定的标准,即使最低级劳动者的普通工资似乎也不能长期降低到这一标准之下。

需要靠劳动过活的人,其工资至少须足够维持其生活。在大多数情况下,工资还得超过维持生活的程度,否则劳动者就无法养家糊口传宗接代。因此,坎梯隆推断说,为供养儿女二人,最低级的普通劳动者也至少须取得自身所需的生活费的两倍,而由于需要照料儿女,其妻子劳动所得只需够维持自己即可。然而据一般计算,常有半数儿童在未成年以前死去。因此,按照上述计算,最贫穷的劳动者一般都想至少养育四个孩子,以便能有两个孩子活到成年。但坎梯隆认为,四个孩子的必要抚养费也许几乎等于一个成年人的生活费。他还说,计算起来,一个强壮奴隶劳动的价值是其生活费的两倍,而一个最低级劳动者劳动的价值也不会低于此奴隶劳动的价值。因此,以下这点看来似乎是肯定的:为赡养家属,即使最低级普通劳动者夫妇二人劳动所得也必须能超过维持他们二人生活所需要。但是,这种超过额是按上述比例还是其他比例而定,我就不想加以确定了。

可是,某些情况有时也使劳动者处于有利地位,并使他们得到大大超过上述比例的工资。很明显,以上所说的工资只是符合一般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

当任何一国对靠工资生活者即各种工人、工匠、仆人的需求不断增长时,换言之,如果每年提供的就业机会都比前一年多,劳动者就没有必要为提高工资而联合。人手缺乏使雇主们彼此竞争,愿意出更高的价钱去得到工人,就自行打破了雇主们为阻止增加工资的自然联合。

很显然,对靠工资生活的人的需求的增长必然同预定用于支付工资的资金的增长成比例。这种资金有两种:一是超过生活费的必要收入;二是超过雇主自己必需使用的资本。

如果地主、年金领受者或有钱人认为自己的收入除维持身家外还有剩余,他们一定会把剩余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用来雇佣一个或更多的仆人。剩余额增加,他们所雇佣的仆人数自然也随之增加。

如果所持的资本除了购买供自己使用的原材料并维持他在货品出售以前的生活之外还有剩余,织工、鞋匠这一类独立工作的劳动者自然会用这种剩余去雇佣一个或更多的工匠,以便从他们的工作中获利。这种剩余增加,他所雇帮工的人数自然也随之增加。

因此,对工薪劳动者的需求必然随一国收入和资本的增加而增加。收入和资本没有增加,对工薪劳动者的需求也决不会增加。而收入和资本的增加就是国民财富的增加。所以,对工薪劳动者的需求自然随着国民财富的增长而增长,而不可能脱离它而增长。

引起劳动工资的上升不是国民财富的实际大小,而是它的不断增长。因此最高的劳动工资不在最富的国家而是在最繁荣,即富裕最快的国家出现。英格兰现今肯定是比北美任何地区更富的国家。可是,北美的劳动工资比英格兰任何地区更高,在纽约地区,普通工人每天赚3先令6便士美币,合英币2先令;造船木工10先令6便士,外加值英币6便士的1品脱朗姆酒,共合英币6先令6便士;建房木工和泥瓦匠8先令,合英币4先令6便士;裁缝工人5先令,约合英币2先令10便士。这些瓦匠8先令,合英币4先令6便士;裁缝工人5先令,约合英币2先令10便士。这些价格全都高于伦敦。据说在其他各殖民地,工资也和纽约一样高。在北美各处,食物的价格比英格兰低得多。在那里从来没有听说过饥荒,即使在最坏的季节,他们也总是足够维持自己。因此,如果劳动的货币价格比在别处都高,劳动的真实价格,即给予劳动者的对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实际支配能力,一定是比例更高。

虽然北美还不如英格兰富有,它却以更快的速度走向富裕。一个国家繁荣的最具有决定意义的标志是它的居民人数的增长。据统计,在大不列颠以及大多数其他欧洲国家,在将近500年中居民未能增加1倍。而在北美的不列颠殖民地,居民人数在20年或25年之内已经翻了一番。目前,北美人口的增加主要也不是由于新居民的不断移入,而是由于本地人口的大量繁衍。据说,健在的老年人常常亲眼看到自己的子孙后代多达50个或100个,有时更多。劳动的报酬在那里如此丰厚,以至于子女众多对家庭来说不但不是负担,反而是父母富裕和幸运的源泉。根据计算,在离开父母以前,每个儿童的劳动能给他们带来100镑的净收入。一个带着四五个子女的中层或下层年轻寡妇在欧洲再婚的机会很少,而在北美却常常有人求婚,儿童被看做是一笔财产,是对婚姻最大的鼓励。因此,我们对北美人民早婚一般就不觉奇怪了。尽管早婚使人口大量增长,北美却依然抱怨人手不足。对劳动者的需求和维持劳动者资金的增加,似乎比可找到的劳动供给的增加快得多。

如果一个国家财富巨大但长久陷于停滞状态,我们就不能希望在那里找到极高的工资。预定用于支付工资的资金、居民的收入和资本,也许达到极大的数额,但这数额如果数世纪不变或几乎不变,那么每年所雇佣的劳动者人数就很容易供应下一年所需劳动者人数,甚或还有剩余。这样,劳动者既不缺少,雇主也不会为获得劳动者而相互竞争。在另一方面,劳动者的增加却自然会超过需要雇佣的人数,就业机会常感不足,于是劳动者就不得不为获得工作互相竞争。假如该国劳动者的工资本来足够养活他们各自的身家而且还有剩余,那么劳动者间的竞争和雇主们的利益不久就会使工资减少到合乎一般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中国长期是最富的国家之一,是世界上土地最肥沃、耕种最好、人民最勤劳和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可是它似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今日旅行家关于中国耕作、勤劳及人口稠密状况的报告,与500年前观察该国的马可·波罗的记述比较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中国或许早在马可·波罗的时代以前就已经达到了它的法律和制度所容许的充分富裕程度。旅行家们的记载在许多其他方面虽有不同,在这一点上却是一致的:中国劳动者的工资很低,工人难于养活家人。如果整天在地里干活,到晚上能购得少量大米,他就心满意足了。技工的状况可能更糟。他们不像在欧洲那样可以悠闲地呆在自己的作坊里,等待顾客上门,而是背着本行工具,像乞丐一样不断沿街奔走,叫卖服务。中国最下层人民的贫困远远超过了欧洲最穷的国家。在广州附近,一般的说法是有数以百计、千计的家庭在陆地没有房屋,经常生活在各种河道上的小渔船中。他们衣食极为贫乏,渴望捞起欧洲船只所抛下的最脏的垃圾。任何腐臭的肉,例如死狗或死猫,虽已腐烂发臭,他们也十分喜欢,就像欧洲国家的人民喜欢最卫生的食物那样。婚姻在中国受到鼓励,不是由于可以从儿童身上获利,而是由于有杀害儿童的自由。在各大都市,每夜总有若干婴孩被弃于街头巷尾,或者像小狗一样被溺死在水中,而这种可怕的勾当据说还是一部分人的公开谋生手段。

可是,中国虽然或许是处于停滞状态,却似乎并未走向倒退。那里没有被居民遗弃的都市,也没有抛荒的耕地。因此,指定用来维持劳动的资金也没有显著减少。所以,最下层劳动者的生活资料虽很缺乏,但尚可勉强支撑,使其阶级保持着原有的人数。

而在维持劳动的资金显著减少的国家里,情况就大不相同了。每年各等职业所需要的雇工和劳动者都一年少似一年。许多不能在上等职业中找得工作的上等阶级人民,也想在最下层的职业中找到工作。最低级的职业不仅充斥了本来的工人,而且其他阶级的人也流入进来,就业竞争十分剧烈,劳动工资降低到劳动者生活资料十分贫乏的最可怜的地步。即使按这种苛刻条件,许多人也找不到工作,他们要么挨饿,要么乞讨或者去干穷凶极恶的勾当。匮乏、饥荒、死亡会立即在那个阶级中流行,并从那里扩展到所有的上层阶级,直到该国的居民人数减少到残存的收入和资本容易维持的程度,而其他的收入和资本均已被苛政和灾难摧毁。这或许就是孟加拉、东印度某些其他英格兰殖民地的现状。在一个人口已经大量减少而土地肥沃的国家,获得生活资料并不十分困难,如果每年还有三四十万人饿死,我们可以肯定地说,那里用于维持劳动贫民的资金一定在迅速减少。用这两地的不同情况来说明英格兰保护和统治北美与压迫统治东印度的法律的不同性质,也许是再好不过的例子。

因此,丰厚的劳动报酬既是国民财富增加的必然结果,又是其自然征兆。反之,贫穷劳动者生活维持费不足是社会停滞不前的表征,而劳动者处于饥饿状态则是社会急速倒退的表征。

在大不列颠,现时的劳动工资显然多于劳动者赡养一个家庭所必需。为证明这一点,我们无须作烦琐的计算,来推断劳动者至少需要多少工资才能养活一家。有很多明显迹象表明,大不列颠各地劳动工资并不是以符合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为标准的。

第一,在大不列颠的差不多所有地方,即使是在最低级的那种劳动中也有夏季与冬季工资之分。夏季工资总是最高工资。然而由于燃料开支巨大,冬季家庭生活费是一年中最大的。当支出最低时工资却是最高的,显然工资不是受这种开支的必要性,而是受工作的数量和价值支配的。的确,一个劳动者应当储蓄一部分夏季工资以应付冬季,可是他的全年所得并未超过全年维持家庭所必需的数目。不过,就算一个奴隶,或是一个绝对依赖我们才能生活的人,也不会受到这种待遇。他的日常生活资料都要和他的日常需要成比例。

第二,大不列颠的劳动工资不随食品价格变动而变动。食品价格到处都年年变动,常常是每月变动。但在许多地方,劳动工资有时候半个世纪都保持不变。因此,如果在这些地方物价昂贵时,劳动贫民尚能赡养家庭,那么在东西比较丰富、物价适中的时候他们一定过得很舒适,而在物价极其低廉的时候则非常优裕。近十年来食物价格高昂,而劳动的货币价格并未随之显著提高。有些地方的劳动的价格是提高了,但那与其说是因为食物价格的上涨,倒不如说是由于劳动需求的增加。

第三,就不同年份说,食物价格的变动要大于劳动工资。而就不同地区说,劳动工资的变动则比食物价格的变动大。在不列颠的大部分地区,面包和肉类的价格一般相同或大体相同。这些以及其他大部分零售的东西(零买是劳动贫民购买一切东西的方式),在大城市同在边远地区一样或者更加便宜些,其理由我将有机会在下面说明。但大都市与其附近地带的劳动工资往往比数英里外的劳动工资高1/5或1/4,即高20%或25%。伦敦及其附近劳动的普通价格是每日18便士,而在数英里以外即减少到14便士或15便士。爱丁堡及其附近劳动的普通价格是每天10便士,数英里以外就减少到8便士。8便士是苏格兰低地一带大部分地方的普通劳动价格;在那里,价格的变动比英格兰小得多。这种价格上的差异似乎总是不足以驱使一个人从一个教区移居另一个教区,却必然会使体积最庞大的商品从一个教区运往另一个教区,甚至从国内或世界的一个角落运往另一个角落,因而不久就会使它们降到大体相同的水平。尽管人们常说人性善变,不能如一,但凭经验就可以知道,人们显然是安土重迁的。因此,如果劳动贫民能在劳动价格最低的地区维持家庭,那他们在劳动价格最高的地方就能过上富裕的生活。

第四,无论就时间说或就地方说,劳动价格的变动不但不与食品价格的变动一致,而且往往正相反。

谷物是普通人民的食品,它在苏格兰比在英格兰贵,前者从后者每年得到大量的供应。苏格兰购入谷物,英格兰供应谷物,谷物在苏格兰的售价一定比在英格兰贵。可是,同一质量的谷物,英格兰不可能比进入市场进行竞争的苏格兰谷物售价更高。谷物的质量主要取决于它在磨坊磨粉的数量,在这方面英格兰为优;虽然从表面上看,从与它的体积大小甚至同它的重量大小的比例来看,英格兰的谷物是贵了一些。可是,劳动的价格在英格兰比在苏格兰贵。因此,如果劳动贫民能在苏格兰养活家庭,那么在另一地区即英格兰一定可以过上富裕生活。燕麦面是苏格兰普通人民的大部分的也是最好的食物,但比起他们在英格兰的同一等级的人民的食物来要差得多。可是,他们的生活方式的不同并不是他们工资不同的原因,而是工资不同的结果;虽然出于一种奇怪的误解,许多人常常不可思议地颠倒因果。一个人富而其邻人穷,并不是由于他出门坐车而其邻居步行,而是因为他富才备得起马车,其邻居穷才不得不步行。

在上一世纪,英格兰、苏格兰两地谷物价格比本世纪要高,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如果有必要加以实证,那么苏格兰比英格兰更为明显,因为有政府档案可作证明。按市场实际状况,苏格兰每年依宣誓手续来估定所属各地各种谷物的价格。如果这种直接证据还需要间接证据作为旁证,那么我会说,法国甚或欧洲大多数地方的情况也是如此。就法国说,我们有最明确的证明。不过,上世纪英格兰、苏格兰两地谷物价格略高于本世纪,这虽无可置疑,但上世纪两地劳动价格也同样比本世纪低得多。因此,假如贫穷劳动者在上世纪能够维持他的家属的生活,那么,他现在必定能过得舒适得多。上世纪,在苏格兰大多数地方,普通劳动的最普通日工资为夏天6便士,冬天5便士。在苏格兰高地及西部各岛的一些地方,工资是一星期3先令或约3先令。现在,在苏格兰低地地区,普通劳动的最普通工资则是一天8便士。在爱丁堡附近,在邻近英格兰因而可能受英格兰影响的各州,在劳动需求最近已大大增加的格拉斯哥、卡隆和爱尔郡等处附近,普通劳动的最普通工资为一天10便士,有时为1先令。英格兰农工商业的改进远早于苏格兰。劳动的需求以及劳动的价格,必然随此改良而增加。因此,在上世纪和本世纪,英格兰的劳动工资高于苏格兰。而且从那时以来,英格兰的劳动工资大大增加,不过由于英格兰各地支付的工资在种类上比苏格兰多,所以要确定英格兰工资的增加率要比苏格兰困难。1614年,一名步兵的军饷为一天8便士,与现今相同。当初规定这种饷额时,必然是以普通劳动者普通工资为标准,因为步兵大都征自这个阶级。查理二世时代写书的高等法院院长黑尔斯计算,一个劳工家庭的必要开支,包括父亲母亲,略能工作的子女两人,全不能工作子女两人,为一星期10先令,即一年26镑。他认为,如果不能靠劳动来赚得此数,他们就得靠乞讨或盗窃来凑成此数。黑尔斯对于这问题似乎作了一番研究。熟习政治数学、受到德维南博士称赞的格里高列·金也曾于1688年推算一般劳动者及佣工的普通收入,以为平均由三个半人员组成的家庭一年需要15镑。从表面上看,金的计算似与黑尔斯不同,其实却大体一致。他们都认为,这种家庭一星期的费用每人约为20便士。从那时以来,王国多数地方,这种家庭的货币收入与货币费用都有大的增加,不过有的地方增加多些,有的地方少些,而且所增加的也没有像最近刊布的关于现今劳动工资增高的那些夸张报告所说之多。必须指出,任何地方的劳动价格都不能得到极为精确的确定。因为,就是同一地方的同种劳动,也往往要依照劳动者能力以及雇主的慷慨与否来支付不同的价格。在工资没有法律规定的地方,我们只能凭经验来确定何为最普通的工资。而经验似乎表明,法律虽屡次企图规定工资,实际上却从未作出适当的规定。

在本世纪,劳动的真实报酬,即劳动者所能购买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真实数量或许比它的货币价格增长的比例更大。不仅谷物已经略为便宜,而且许多为勤劳贫民喜爱和卫生的食物也变得大为低廉。例如土豆在王国的大部分地区的价格比三四十年前便宜了一半。萝卜、胡萝卜、卷心菜也是一样。这些东西过去只有用锄头小面积种植,现在一般都用犁大面积种植了。各种蔬菜也都更加便宜。大不列颠消费的大部分苹果甚至洋葱,上个世纪都是从弗兰德[注释]进口的。亚麻和呢绒粗制业的大大改进,使劳动者能得到价格较廉和质地较好的衣服;粗金属制造大大改进,使他们能得到较廉价却质较优的劳动工具与许多适宜和便利的家用器具。肥皂、盐、蜡烛、皮革和酵母酒的确已经变得大为昂贵,这主要是由于对它们征的税捐,可是,劳动贫民对这些东西必须消费数量很小,其价格上涨可以为许多其他东西的价格下落抵消而有余。普遍抱怨的奢侈之风已经波及最下层的人民,劳动贫民已经不再满足于从前满意的食物、衣着和住所,这就可以使我们深信,不仅是劳动的货币工资,而且劳动的真实报酬都已经增加了。

下层阶级生活状况的改善,应被视为对社会有利还是不利呢?一看就知道,这问题的答案极为明显。各种佣人、劳动者和工匠在任何大的政治社会中都占最大部分。社会最大部分成员境遇的改善决不能视为对社会全体不利。有大部分成员陷于贫困悲惨状态的社会决不能说是繁荣幸福。此外,只有那些为整个社会提供食物、衣服和住所的人,自己也能分得自己劳动产物的一部分,以便能得到勉强为生的食物、衣服和住所时,才算得上公平。

贫穷无疑不会鼓励人们结婚,但并不能永远阻止。它甚至似乎有利于生育后代。一个苏格兰高地的处于半饥饿状态的妇女常常生育20多个子女,而奢侈的上等社会妇女往往不能生育,或者一般只能生两三个。在上流社会的妇女中常见的不孕症在下层社会里极为罕见。女性的奢侈或许能刺激享乐的欲望,可是也往往削弱并常常摧毁生育能力。

贫困不能阻止生育,但极不利于子女的抚养。幼嫩的植物生长出来,但在土地寒冷和气候严酷的环境中不久就会枯死。我常听说苏格兰高地常有一个母亲生下20个孩子,活的却只有1个。有几个经验丰富的军官告诉我,在他们部队出生的士兵的子女远远不能补充本部队的士兵人数,甚至从来不能为它提供足够的吹鼓手。可是,在军营附近能见到别处所见不到的大量的可爱的儿童。他们似乎很少能活到十三四岁。在有些地方,出生的小孩有一半不满4岁就死去,许多地方不满7岁,在几乎所有的地方都不满9岁或10岁。可是,这样高的死亡率主要是在普通人民的孩子中看到,他们没有能力像处境较好的人那样抚养儿童。虽然他们结婚后一般能比上流社会的人更能生育子女,其子女能活到成年的却更少。与普通人相比,育婴堂及教区慈善会内收养的儿童的死亡率还要高。

各种动物的繁殖自然与其生活资料成比例,没有一种动物可以超过这个比例。然而在文明社会中,只有在下层人民中才因生活资料的贫乏限制了人类的繁殖,其途径就是摧毁他们的婚姻所生的大多数子女。

丰厚的劳动报酬使劳动者能够改善他们对子女的供养,从而养大较多的儿童,这样势必会放宽和扩大上述限度。应该指出,上述限度扩大的程度必然会尽可能和劳动需求所需要的程度相称。如果劳动需求继续增加,劳动报酬必然鼓励劳动者结婚繁殖,使他们能够不断增加人口,供给不断增加的劳动需求。如果劳动报酬在任何时候比为此目的所需要的更少,人手缺乏不久就会使之提高;如其在任何时候多于所需,人口过度繁殖就会使之降到这个必要比率之下。在前一种情况下市场的劳动存量不足,在后一种情况则过多,不久均会迫使劳动价格回到社会情况所要求的适当比率。因此,和对其他商品的需求必然支配其他商品的生产一样,对人口的需求也必然支配其生产。生产过于迟缓时加以促进,生产过于迅速时则加以抑制。世界各地,不论在北美、欧洲或是中国,支配和决定人口繁殖程度的正是这一需求。在北美,这需求成为人口迅速增加的原因,在欧洲,则成为人口缓慢而逐渐增加的原因,在中国,就成为人口不增不减的原因。

有人说,一个奴隶的消费要由其主人承担,但是一个自由佣工的消费则是由他本人承担。但实际上,后者也像前者一样由其雇主承担。支付给工匠和各种佣工的工资,必须使他们能按照社会需求的增加、减少或停滞而维持其工种。但是,虽然自由佣工的消费同样也使雇主遭受损失,一般却比奴隶造成的损失少。或许可以这么说吧,用作维护或补偿奴隶的资金通常都由粗心雇主或疏忽的监工管理,但补偿自由佣工的资金却由自由佣工自己管理。资金由通常杂乱无章的富人管理,所以必然漫无秩序;另一个则是由处处节省的穷人自己管理,所以必定是精打细算。在不同的管理下,目的相同费用却大不相同。因此,从不同时代和国家的经验来看,我相信自由人所完成的工作终归要比奴隶价格低廉,即使在普通劳动工资很高的波士顿、纽约和费城亦然。

因此,劳动的丰厚报酬既是财富增长的结果,又是人口增加的原因。对充足的劳动报酬发出的怨言,就是对最大的公共繁荣的必然因果律的悲叹。

值得指出的是,正是在进步状态中,即不是在社会已经达到,而是在不断变得更加富裕的时候,劳动贫民即社会绝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是最幸福最舒适的。在社会处于停滞状态时生活艰苦,而处于衰落状态时生活悲惨。进步状态时则社会各阶级快乐满足;静止状态中社会枯燥乏味;衰落状态下则令人惨怛。

劳动的丰厚报酬鼓励人口繁殖,又增进普通人民的勤勉。劳动工资是对勤勉的激励;勤勉也像所有其他的人类品质一样,越受到鼓励就越加增进。丰富的生活资料会增加劳动者的体力;改善生活状况的美好希望、在丰衣足食中终其一生的前景促使劳动者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因此,在工资高的地方,工人比在工资低的地方更加积极、勤劳和敏捷。例如,在英格兰就和在苏格兰不同,大城市周围就不同于穷乡僻壤。有些工人如果能在4天之内赚到一星期的生活费,的确就会3天不工作。然而,这决不是大多数人的情况。而当工人通过计件工资得到丰厚报偿时,却常常是操劳过度,在几年之内就损伤了自己的健康。在伦敦和一些其他地方,据说一个精力充沛的木匠不能工作8年以上。在按件计酬的许多其他行业也是与此相类,像在某些制造业或者工资较高的农村劳动中的工人也是一样。几乎每一类工匠都由于在自己的特殊工作中操劳过度,常患某种职业病。著名的意大利医生拉穆志尼曾经写了一部有关职业病的专门著作。我们一般不认为士兵是我们中间最勤勉的人,但是当士兵们从事某种具体工作并且通过计件得到丰厚报酬时,他们的军官们常常不得不为他们作出规定,使每天赚得的钱不得超过一定的数目。因为在规定以前,竞争和赚钱的欲望常常使他们工作过度,以致积劳成疾,损害了自己的健康。常常有人高声抱怨,一个星期中4天的紧张工作是另外3天偷懒的真正原因。大多数人在连续数天紧张的脑力或体力劳动之后,自然会强烈地想要休息。除非受到暴力或某种强烈需要的抑制,这欲望几乎难以遏制。在紧张劳动之后,人的天性要求某种程度的放纵,有时是悠闲自在,有时是娱乐消遣。如果得不到满足,结果常常很危险,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并且迟早会产生职业上的特殊疾病。如果听从理性及人道主义的指令,雇主就不应常常鼓励劳动者勤勉,而应当要他们适度工作。我相信,人们可以发现,在各个行业中,一个能适度工作的人才能够持续不断工作,他不仅能长期保持健康,而且也可以在一年中完成比其他人更多的工作。

有人认为,在物价低廉的年份,工人们一般比通常懒惰,而在物价贵的年份则更勤勉。因此得出结论说,生活资料丰富会使他们的勤勉放松,而生活资料贫乏则会使之加倍。比普通略为丰富一些会使某些工人偷懒,这点无可怀疑;但若说大多数劳动者都会因此怠于劳作,或者一般人在吃得不好时比吃得好时工作更好,在意志消沉时比兴致勃勃时更好,在疾病时比健康时更好,就不大可靠了。应该指出,对一般人民而言,饥馑之年里的普通人民常常患病和死亡,而这必然减少他们的劳动产量。

在物资丰裕的年份,佣工往往离开主人,靠自己劳动来生活。但是同样的食物价格低廉也增加了预定用于佣工维持费的资金,因而鼓励雇主们,特别是农场主,去雇佣更多的佣工。在这种情况下,农场主期望用自己的谷物多维持几个劳动佣工,这会比将其在市场低价出售获得更多的利润。对佣工的需求增加,供应这需求的人数却在减少,所以劳动价格往往在物价低廉时上升。

在物资缺乏的年份,生计困难朝不保夕,所有这些劳动者都急于回到雇主身边。但是食物价格昂贵减少了预定用于维持佣工的资金,促使雇主们宁愿减少而不是增加现有雇工的人数。在物价昂贵的年份,贫穷的独立工人也常常消耗了用来为自己备办工作原料的少量资本,因而变成谋取衣食的雇工。工作岗位少而想要得到的人多,许多人愿按低于普通的条件去得到它,因而在物价贵的年份,佣工和帮工的工资常常降低。

因此,在物价贵的年份,雇主常常能比在物价贱的年份从他们的佣工得到更大的好处,发现他们比以前更加温顺、更加服从。因此,他们自然称赞物价贵的年份更有利于生产。此外,地主和农场主这两个最大的雇主阶级,还有另外的理由乐于看到物价贵的年份。因为地主的地租和农场主的利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食物的价格。可是,设想人们在为自己工作时会比在为他人工作时一般要工作得少些却是最荒谬不过了。一般来说,一个贫穷的独立工人甚至比一个按件计酬的帮工还要勤勉。前者享受他自己勤劳的全部产品,而后者则要和雇主分享。前者处于独立状态,较少受不良同伴的引诱,这种同伴在大工厂中常常败坏他人的道德。比起那些按月或按年雇佣、不论做多做少工资和维持费都是一样的佣工来,独立工人的优越性可能更大一些。物价贱的年份会提高独立工人对帮工和各种佣工的比例,而物价贵的年份则会降低它。

麦桑斯先生是博学多才的法国学者,在圣艾蒂安选举中担任税收官。他企图通过比较在三种不同的制造业中所生产的货物的数量和价值,来表明穷人在物价贱的年份比在物价贵的年份能做更多的工作:一种是在埃尔伯夫进行的粗毛织业,一种是麻织业,一种是丝织业,后两者均在整个里昂地区进行。根据他从官署登记簿抄来的报告,在物价低廉的年份,这三种制造业中生产的货物的数量和价值一般要大于物价昂贵的年份;在物价最低的年份,产物的数量和价值最大;在物价最高的年份,产物的数量和价值最小。这三种制造业似乎都处于停滞状态。或者说,它们的产物虽然逐年略有不同,但总的说来却是既未后退也未前进的。

苏格兰的麻织业和约克郡西区的粗毛织业,都是正在发展的制造业,虽然每年生产略有变化,但大体上却在增长。可是,通过考察它们已经公布的年度生产报告,我没有发现它们产量变动与各时期的物价高低有显著关系。在物资非常不足的1740年,它们的产量看起来确实下降很大。但在另一个物资更加不足的1756年,苏格兰的制造业却比常年进展更大。美洲印花税法废除以后,约克郡的制造业确实生产下降了,直到1766年,产量才上升到1755年的水平。而在1766年及次年,其产量就大大超过往年,而且从那时起保持不断增长。

所有向远地出售产品的大型制造业的生产与其说依存于其所在国的各年物价的贵贱,倒不如说取决于消费国中影响商品需求的那些情况:和平或战争;其他竞争制造业的盛衰;主要顾客乐于购买与否。此外,也许在物价低廉时期制造的额外产品从来不进入制造业和公共登记册。离开雇主的男佣工变成了独立劳动者,妇女回到父母身边纺织,为自己和家人添置衣服。连独立劳动者也未必都制造售给公众的商品,而是受雇于邻人,从事家庭制造业。因此,他们的劳动产品常常不曾登记在公开记录上。这些记录有时十分夸张,而我们的商人和制造业者却常常根据这种虚假不实的记录,来宣布这个最大帝国的盛衰。

虽然劳动价格的变动不仅并不总与食物价格的变动一致,而且常常完全相反,我们却不能因此认为,食物的价格对劳动价格没有影响。劳动的价格必然受到两种情况的支配:一是对劳动的需求,二是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价格。对劳动的需求,按照它是在增加、减少或不增不减,换言之,按照它所需要的是增加、减少或是不增不减的人口,而决定必须给予劳动者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数量;而劳动的货币价格则取决于购买这数量所需要的资金。所以,在食物低廉的情况下,有时劳动的货币价格很高,但是如果食物价格高而需求保持不变,这价格还会更高。

在丰年,劳动的价格有时上升,而在大荒之年则有时下落。这是因为在前一情况下劳动的需求增加,而在后一情况下则减少。在特殊的丰足年份,许多雇主手中的资金足够维持和雇佣比他们前一年更多的劳动者,而这些超过通常需要的劳动者未必总能雇到,于是要雇佣更多劳动者的雇主就会相互竞争,就常常使劳动的货币价格及真实价格抬高。

在突然发生的大荒之年,情形正好相反。预定用于雇佣工人的资金比上一年少。许多人失业,为获得职业而相互竞争,这时常使劳动的真实价格与货币价格都下落。1740年是特别匮乏的一年,许多人只能为生存而工作。以后几年则是丰裕的年份,比较难于雇到佣工。

食品涨价会提高劳动的价格,而物价昂贵的荒年,由于减少了劳动需求又会降低劳动的价格。反之,通过对劳动需求的增加,价贱之年的丰裕倾向于提高劳动的价格,而食物的廉价则倾向于降低劳动的价格。在食品价格只有一般变动的情况下,那两种对立原因似乎会互相抵消。这或许就是比起食物价格来,劳动工资在哪里都更加稳定持久的部分原因。

劳动工资的增加,必然按照商品价格中工资那一部分增高的比例抬高许多商品的价格,从而趋向于减少国内外这些商品的消费。但是提高劳动工资的同一原因,即资本的增加,倾向于提高劳动生产力,使较少量的劳动能生产较大量的产品。为了自己的利益,雇佣大量劳工的资本所有人必然要极力将工作做适当的划分和分配,使之能生产出数量可能最大的产品。出于同样的原因,他力图向工人提供他自己或工人们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机器。同理,在某一个工厂内劳动者间发生的事情也在整个社会的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者的人数愈多,他们的职业和工种划分当然就愈加细密。更多人从事于发明对各人操作最适用的机械,这种机械就容易发明出来。由于有了这些机械的改良,许多物品就能用比以前少得多的劳动量生产出来。如此一来,劳动价格的提高就会被劳动数量的减少抵消而有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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