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
第九章 论资本利润

资本利润的增减取决于使劳动工资增减的同一原因:社会财富的增减。但财富状态对两者的影响却全然不同。

资本增加一方面提高了工资,一方面也倾向于减少利润。在同一行业中,如有许多富商投下了资本,他们的相互竞争自然倾向于减少该行业的利润;而如果同一社会各种行业的资本全都同样增加,那么同样的竞争必然也对所有行业产生同样的结果。

前已述及,即使要确定某一特定地方和某一特定时间的劳动的平均工资也很困难。而且,我们所能确定的也只不过是最普通的工资。但就资本利润说,就连最普通的利润我们也很少能够确定。利润变动不定,经营某特定行业的人也未必都能够说出他的每年平均利润是多少。其利润不但要受他所经营的那些商品价格的变动,而且要受他的竞争者和顾客的财务状况好坏、商品在海陆运输上,甚或在仓库所可能遭遇的许许多多意外事故的影响。所以,利润率不仅年年变动,日日变动,甚至时时刻刻都在变动。要确定一个大国各行业的平均利润也就必然更加困难,要相当准确地确定以前某一时期的利润则是完全不可能。

不过,要相当准确地确定往昔或现今的资本平均利润虽不可能,但我们可以从货币的利息上得到一些相关信息。可以提出这样一个原则:在使用货币所获较多的地方,货币的使用通常支付较多的报酬;在使用货币所获较少的地方,货币的使用通常支付较少的报酬。我们由此确信,任何一国内资本的一般利润必随其市场的一般利息率的变动而变动。利息率下落,利润必随之下落;利息率上升,利润也必随之上升。所以,利息的变动情况可使我们对利润的变动情况略有了解。

亨利八世第三十七年,一切超过10%的利息都被宣布为非法。可见,以前的利息时常在10%以上。其后,受宗教的影响,热心宗教的爱德华六世禁止一切利息。但和同性质的其他各种禁令一样,这种禁令据说没产生效果,高利贷的弊害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于是,由于伊丽莎白女王第十三年的法令第八条的规定,亨利八世的法令又发生效力了。此后,10%通常为法定利息率,直到詹姆士一世第二十一年,才限定为8%。复辟后不久,利息率减为6%。安妮女王第十二年,再减至5%。这一切法律的规定似乎极其适当。它们都是跟随市场利息率或有良好信用的人通常借款的利息率变动之后而非之前作出的。自安妮女王时代以来,5%的利息率似乎比市场利息率高而不是低。在最近一次战争以前,政府曾以3%的利息率借款。而王国首都及其他许多地方,资金信用良好者则以3.5%、4%或4.5%等利息率借款。

自亨利八世以来,我国的财富与收入都在不断增加,而且在这一过程中增加的速度似乎是逐渐提高而非降低。不仅是进步,而且进步得越来越快。这期间的劳动工资不断增加,而大部分不同行业的商业与制造业的资本利润却在不断减少。

在大都市经营一种行业,往往比乡村需要更多的资本。各种行业上所使用的资本的庞大充裕和竞争者人数的众多是都市资本利润率一般低于农村资本利润率的原因。但是,都市的劳动工资一般要高于农村。在繁荣的都市,拥有大量生产资本的人往往不能按所需人数雇到劳动者,所以他们要互相竞争,抬高劳动工资而减少资本利润。在没有充足资本雇佣所有劳动者的偏僻地方,一般人民为获得职业而相互竞争,于是劳动工资降低而资本利润增高。

苏格兰的法定利息率与英格兰相同,市场利息率却更高。该地信用良好的人通常不能以低于5%利息率借款。就连爱丁堡的私立银行,对于随时兑现全部或一部分的期票也给予4%的利息。伦敦的私立银行对于存入的资金不支付利息。在苏格兰,经营几乎所有行业所需资本都少于英格兰。所以苏格兰的普通利润率要高于英格兰。如上所述,苏格兰的劳动工资要低于英格兰。此外,苏格兰不仅比英格兰穷得多,其发展的速度也慢得多,尽管它也在显著地前进。

法国本世纪的法定利息率并不总是由市场利息率来调节的。1720年,法定利息率由1/20下降到1/50,即由5%落到2%。在1724年,提高到1/30,即提到3.33%。在1725年,再提到1/20,即提到5%。1766年,拉弗迪先生执政时又减到1/25,即4%。其后,神父特雷执政又恢复到原来的5%。一般认为,这样强行抑制法定利息率的目的是为降低公债利息率做准备,而这种目的有时确曾达到。就现在而论,法国也许没有英格兰那么富裕。法国的法定利息率一般比英格兰低,而市场利息率却一般要比英格兰高,这是因为像在其他国家一样,在法国也有很安全简易地回避法律的方法。据在英法两国经商的英格兰商人说,法国的商业利润比英格兰高。因此许多英格兰人才不想把资本投在重商的本国,而愿意投在轻商的法国。法国的工资比英格兰低。你如果从苏格兰到英格兰去,你所看到的这两地普通人民服装和脸色的差异就能够充分表明这两地社会状况的差异。然而,假如你从法国回到英格兰来,这种对照就更为鲜明。法国无疑比苏格兰富裕,但其发展速度却并非那么迅速。人们一般甚或一致认为,法国正在退步;但是,一个二三十年前看到过苏格兰而现在再次看到它的人绝不会认为它在倒退,这种见解即使对法国来说也没有根据。

另一方面,就领土面积与人口的比例来说,荷兰比英格兰富裕。荷兰政府以2%的利息率借款,而有良好信用的人民以3%的利息率借款。据说荷兰的劳动工资比英格兰高。大家知道,荷兰人经营生意所获利润要低于欧洲的其他任何国家。有些人说,现今荷兰的商业正在衰退。就商业的某些部门来说也许确是如此。但上述表征或许可以表明,该国商业并未普遍衰退。当利润减少时,商人们往往都埋怨说商业衰退了;可是利润减少,乃是商业繁盛的自然结果,或是所投资本比以前更多的自然结果。在最近的一次战争中,荷兰人乘机获得了法国的全部运输业务,而且直到现今还操控着一部分。英法的国债成为荷兰人的一宗巨额财产,据说英格兰的金额就有大约4000万镑(但我怀疑是过分夸大了)。此外,荷兰人还把巨额资金贷给利息率高于本国的外国私人,这些事实都无疑表明他们资本的过剩;或者说,他们的资本已增加到投在本国产业上不能得到适当利润的程度,但这并不能表示商业的衰退。由经营特定行业而获得的私人资本增加到不能全部投在这一行业上的程度,但这一行业仍在继续发展。一个大国的资本也可能是这样。

在我国北美及西印度的殖民地,劳动工资、货币利息和资本利润都高于英格兰。各殖民地的法定利息率和市场利息率是6%到8%。不过,劳动的高工资和资本的高利润同时存在是新殖民地特殊情况所特有的现象,这在其他地方颇为少见。在新殖民地中,资本与领土面积的比例以及人口对资本的比例在一定期间内必然低于大多数国家。他们所拥有的土地多于其资本所能耕作之数,所以,他们只把资本投在土质最肥沃和位置最适合的土地上,即投在海滨和通航河道沿岸各地。此外,购买这等土地的价格往往低于其自然生产物的价值。为购买并改良这等土地而投下的资本也就必然产生极大的利润,因而使他们能够支付非常高的利息。投在这种有利用途上的资本的迅速积累,使种植园所有者能雇佣的工人数很快增加到新殖民地不能提供的程度。这样,他们能在新殖民地雇佣到的劳动者的报酬也就极其优厚。但是,随着殖民地的扩展,资本利润就逐渐减少。土质最肥沃和位置最好的土地已经全被占有,耕作土壤和位置较差的土地所能取得的利润就比较少,用在土地上的资本,也只能提供较低的利息。在本世纪,我国殖民地大部分法定利息率和市场利息率都因此大大减少。随着财富、改良工作及人口的增进,利息降低了,而劳动工资却不与资本利润共同降低。不论资本利润如何,对劳动的需求都随资本增加而增加。利润减少,资本却不但继续增加,而且比以前增加得更为迅速。就这一点来说,勤劳的国家和勤劳的个人都一样。大资本利润虽低,一般来说却又比高利润的小资本发展得更为迅速。俗语说,钱生钱;已经取得了少许资金,你就不愁取得更多。最困难的是如何取得这最初的金钱。以上我已就资本的增加和劳动的增加,即资本的增加和对有用劳动之需求的增加之间的关系作了部分的说明,后面在论述资本积累时还会详加说明。

新领土的获得或新行业的开展也会提高资本利润,因而也会增加货币利息,即使在财富正在迅速增加的国家也是如此。由于这国家的资本不够应付这种新获得或新发展给各个人带来的全部业务,所以只把它投在能提供最大利润的行业上。以前投在其他行业上的资本必有一部分被撤回并投入到更有利的新行业中。所以,那些旧行业的竞争便没有以前那么剧烈,而市场上各种货物的供给也随之减少。货物减少,价格势必或多或少地上升,这就对经营者提供更大的利润,而他们也能以比从前高的利息率借款。在最近一次战争结束以后不久,有良好信用的个人乃至一些伦敦最大商号,一般都是以5%的利息率借款,而在战前,他们通常未曾支付过超过4%或4.5%的利息。我国占领北美和西印度曾增加我国领土与贸易这一事实就足以说明这一点,而不必设想我国资本存量已经减少。旧资本经营的业务增加得那么多,必然会使很多行业的资本量减少;这些行业由于竞争较小,利润也就必然增加。在下文我将论及,最近这次战争尽管开支甚巨,也并没使大不列颠的资本量减少。

但是,社会资本量即维持产业的资金的减少使劳动工资降低,因而使资本利润以及货币利息增高。由于劳动工资降低,社会上剩余的资本的所有者将货物提供给市场所需的费用就少于以前;又由于用来供应市场的资本比以前少,他们能够以高于先前的的价格出售货物。他们货物的成本比以前低,而所得却比从前高,他们的利润从两方面增加,因此也就能够支付更高的利息。在孟加拉及东印度其他英属殖民地,获得巨大资产之迅速、轻易这一事实足以证明这些贫苦地方的劳动工资非常之低,而资本利润却非常之大,相应地其货币利息也非常之高。孟加拉农人往往以40%、50%或60%的利息借入资金,并以下一季的收获物作为抵押。能够担负这种高利息的利润必然占据地主的几乎所有地租,而这样高的利息也必然占据利润的大部分。罗马共和国衰亡以前,各省在其导致毁灭的总督管理之下似乎都有同样高的利息。从西塞罗的书简可知,道德高尚的布鲁图斯也在塞浦路斯岛以48%的利息放款。

一国所获的财富,如已达到它的土壤、气候和相对于他国的位置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因而再无进步可能但尚未退步之时,在这种状态下,它的劳动工资及资本利润可能都非常之低。一国人口的繁殖,如已完全达到其领土所能维持或其资本可雇佣的限度,那么在这种状态下,职业上的竞争必然非常激烈,使劳动工资降低到仅可以维持现有劳动者人数的程度;而由于人口已经非常稠密,劳动者人数也不可能再有增加。一国的资本,如相对于国内各种必须经营的行业所需要的资本而言已达到饱和程度,各种行业所使用的资本就达到各行业的性质和范围所能使用的程度。这样,各地方的竞争就会非常激烈,普通利润降到最低程度。

然而,也许没有哪个国家的财富曾经达到这种程度。中国似乎长期处于静止状态,其财富也许在许久以前就已完全达到该国法律和制度所允许有的限度,但如果在其他法律和制度之下,中国土壤、气候和位置可允许的限度很有可能会远大于上述限度。一个忽视或鄙视对外贸易,只允许外国船舶驶入一二个港口的国家,无法经营在不同制度下能够经营的那么多贸易。此外,在这样一个国家,富人或大资本家在很大程度上享有安全,而穷人或小资本家不但不能享有安全,而且随时都可能被下级官吏借口执法而强加掠夺,该国国内所经营的各种行业都决不可能就各种行业的性质和范围所能容纳的程度投下足量资本。在各种行业中,压迫贫者必然使富者建立垄断。富者就能将全部贸易据为己有,从而获取极大利润。所以,中国的普通利息率据说是12%,而资本的普通利润必然足够担负这样高的利息。

一国法律上的缺陷,有时会使其利息率增高到大大超过其财富或贫富状况所要求的程度。它的法律如果不强制人们履行契约,那就使一切借款人所处的地位近乎法制健全国家中的破产者或信用不好者。债权人收回借款的不确定性使他索取破产者在借款时通常需要出的那么高的利息。许多世代以前,在蹂躏罗马帝国西部各地的蛮族中,履行契约全凭当事者的信用;他们君主的法院很少干预此事。当时利息率达到那么高,恐怕这也是部分原因。

要是法律完全禁止利息,那也不能收到效果。许多人必须借入资金;而债权人不仅对于这笔资金的使用要求相当的报酬,而且还会对回避法律的困难和危险要求相当的补偿。孟德斯鸠说,一切回教国家利息率高并不是因为他们贫穷,而是部分因为法律禁止利息,部分因为贷款难以收回[注释]。

最低的普通利润率,除了要足够补偿投资容易遇到的意外损失以外,还须有剩余。只有这一剩余才是纯利润或净利润。普通所谓的毛利润除了包含这种剩余以外,还包含为补偿意外损失而保留的部分。借款人所能支付的利息只与纯利润成比例。

即使相当谨慎,出借资金也有意外损失的可能。和最低的普通利润率一样,最低的普通利息率除了补偿借贷容易遇到的意外损失外,还须有剩余。如果没有这一剩余,出借资金的动机就只能是善心或友情了。

在财富已达到顶点,而且用在各种行业上的资本都已达到最大限度的国家,普通纯利润率就会很低,这种利润所能负担的普通市场利息率也就很低。这样一来,除了最富有的人,任何人都不能靠货币利息生活。小有产者和中等有产者都不得不亲自监督资本的用途。几乎一切人都得成为商人,或有必要从事某种产业。荷兰的现状似与此相近:在那里,不是商人就不能算是时髦人物。必要性使得几乎每一个人都习以为常地去经营某种行业,习俗又到处支配时尚。不和别人穿上同样的服装便成为笑柄;不和别人同样从事经营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样。正如一个文官厕身行伍一样,一个无所事事者在商人之中自会感到很尴尬,甚至受到鄙视。

最高的普通利润率,在大部分商品价格中会完全占去应当归作地租的那一部分,仅余足够支付商品生产及送往市场所需的劳动工资,即在任何地方能支付劳动的最低工资,这只够维持劳动者的生存而已。在劳动者从事劳动之时,你总得设法养活他们。但地主却不一定总是得到支付。东印度公司职员在孟加拉经营商业的利润恐怕与这最高利润率相差不远。

通常来说,市场利息率对普通纯利润率所应有的比例必随利润升降而变动。在大不列颠,商人把两倍利息的利润看做良好、适中的或合理的利润。我认为,这就是所谓的普通利润。在普通纯利润率为8%或10%的国家,借用资金来经营业务的人以所利得润之半作为利息也许是合理的。资本由借用人担负风险,他好像是给债权人保险。在大部分行业中,4%或5%既可作为这种保险所冒风险的足够补偿,也可作为不辞辛苦运用这笔资本的足够报酬。然而,在普通利润率低得多或高得多的国家里,就不可能有像上述那样的利息和纯利润的比例。利润率低得多时,也许不能以一半作为利息;而利润率高得多时或许可以用一半以上。

在财富迅速增加的国家,许多商品的价格中的低利润率可以弥补劳动的高工资。这样,它们的商品就能与较不发达、劳动工资较低的邻国的商品以同样低廉的价格出售。

实际上,高利润比高工资更加容易提高产品价格。例如,麻布制造厂各种劳动者,如梳麻工、纺工、织工等的工资,如果每天各提高2便士,一匹麻布价格所必须增高的数额只等于生产这一匹麻布所雇的工作人数乘以工作日数再乘以2便士。在一切制造的阶段,商品价格中归于工资的那一部分只按算术级数依次增加。但雇佣这些工人的所有雇主的利润,如果都抬高5%,那么在全部制造阶段,商品价格中归于利润的那一部分则按几何级数递增。梳麻工的雇主在卖麻时,要求额外加上他所付给的材料和工人工资的全部价值的5%。同样,纺工的雇主也要求额外加上他所付给的麻价和纺工工资的全部价值的5%。推而广之,织工的雇主也同样要求另外加上5%。因此工资增高对商品价格抬高的作用正如单利对债务累积的作用一样,而利润增高的作用却像复利的作用一样。我国商人和制造者对于高工资提高物价,从而减少国内外销路的恶果大发抱怨,对于高利润的恶果却只字不提。他们对自己的利得产生的恶果保持沉默,却只对由他人的利得产生的恶果满腹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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