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
第十一章 论地租

作为使用土地所支付的价格,地租自然是承租人在土地的实际情况下所能支付的最高价格。在确定租约条件时,地主力图使土地生产物留给承租人的份额,仅足以维持其用来提供种子、支付劳动、购买和维持牲畜及其他农具的资本,连同本地区农业资本的普通利润。这显然是承租人所能满意而不受损失的最小份额,地主无意留给他更多的东西。超过这个份额的那部分产物或那部分产物的价格,地主自然想要留给自己。因此,地租显然是租地人按照土地实际情况所能交纳的最高额。尽管,有时由于存心宽大,更经常是由于无知,地主接受比这一数额略低的地租;同样,有时也由于无知,租地人交纳比这一数额略高的地租,即甘愿承受比当地农业资本普通利润略低的利润。但这一数额仍可视为土地的自然地租,而所谓自然地租当然是大部分出租土地应得的地租。

也许有人认为,土地的地租只不过是地主用来改良土地的资本的合理利润或利息。无疑,有些时候,在一定程度上情况可说是这样,但在更大程度上却不是如此。地主对于未经改良的土地也要求地租,而所谓改良费用的利息或利润一般只是这原有地租的附加额。而且改良土地,未必都由地主出资本,有时是由租地人出资本。然而,即使如此,在续订租约时,地主通常仍要求增加地租,好像改良是由他出资进行的一样。

地主有时对完全无法进行人工改良的土地索取地租。大海藻是一种海草,在烧过以后,能提供一种碱盐,可以用于制造玻璃、肥皂及其他东西。它生长在大不列颠的几个地区,特别是苏格兰的处于高水位标志以下的那些岩石上,每天两次受海水浸泡,因此这种产物从来不能用人工去增加数量。可是,地主对他的由这种大海藻海岸所围绕的地产,也像对其谷地一样要求地租。

谢德兰群岛附近,极为丰富的鱼产成为居民食粮的大部分。但是,居民要从水产物获利,就不能不住在近海地带。因此,该地地主所收的地租,就不是和农民由土地上所能获得的利益成比例,而是和他由土地和海上这两方面所能获得的利益成比例。这种地租部分是以鱼交纳的。鱼这种商品价格中含有地租成分是很少见的,我们在这个地方就可以看见。

因此,地租作为使用土地而支付的价格是一种垄断价格。它根本不与地主为改良土地可能使用的资本成比例;或者说,它不与地主所能收取的、而是与农场主所能支付的成比例。

通常能送往市场的那部分土地产物,其普通价格必须足以偿还将其送往市场所运用的资本同这种资本的普通利润。如果普通价格超过此数,其剩余部分自然就是地租。如果不足此数,商品虽仍可送入市场,却不能为地主提供地租,而价格高低依需求为转移。

对土地产物的有些部分的需求,总是使它能卖得超过将它送往市场的原价的价格,另外的部分则或者可能或者不一定卖得这种较高的价钱。前者总是能为地主提供地租,后者则有时可能,有时不可能。这要依不同的情况而定。

所以应当注意,地租成为商品价格构成部分的方式是和工资与利润不同的。工资和利润的高低是价格高低的原因,而地租的高低却是价格高低的结果。商品的价格的有高有低是因为这一商品送往市场所须支付的工资与利润有高有低。但这商品能提供高地租,能提供低地租,或不能提供地租,却是因为这商品价格有高有低;而正是由于价格有高有低,可能比足以支付这些工资和利润的数目高出许多、高出一点点或不高不低,才使支付的地租或高或低,或根本没有。

本章分为三部分,特别要探讨三点:第一,总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第二,有时能提供有时不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第三,这两种不同的天然产物在相互比较和同制造品比较时,在不同的改良时期自然产生的相对价值的变化。

第一节 论总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

像所有其他动物一样,人类自然而然地与生活资料成比例地繁衍,所以总是或多或少地需求食物。食物总能购得或支配大一些或小一些数量的劳动,总能找到愿意为获得食物而做些事情的人。当然食物所购得的劳动量,并不总是等于按照最节约的方式进行管理时所能维持的劳动量,这是由于有时给予劳动的工资过高,但它总是能购得按照当地一般维持劳动的比率所能维持的劳动数量。

但是,就几乎任何位置的土地来说,其所产食物除足够维持使它进入市场所需的劳动(按最慷慨的方式算)外,还有剩余。而这剩余又不只足够补偿雇佣劳动的资本及其利润,还留有作为地主地租的余额。

挪威和苏格兰的最荒凉的旷野中总是有一种饲养牛羊的草地,牛羊奶和繁殖的幼畜除了足以维持饲养所需要的全部劳动及支付农场主或畜群所有人的普通利润以外,还可为地主提供少量地租。地租随草地的优良程度而增加。同一面积的优良土地不但能维持较大量的牲畜,而且由于将其集中在较小的范围内,饲养和收集其产品所需的劳动也较少。地主从两方面获利:产品的增加和必须用产品去维持的劳动的减少。

不问土地的生产物如何,其地租随土地肥沃程度而不相同;不问其肥沃程度如何,其地租又随土地位置的不同而不相同。都市附近的土地,比偏远地带同样肥沃的土地,能提供更多的地租。耕作后者,所费劳动量,与耕作前者所费劳动量虽相同,但偏远地方的产物运到市场,必然需要较大劳动量。因此,这偏远的地方必须维持较大数量的劳动,而农场主利润及地主地租所出自的剩余部分,势必减少。但是,前面说过,偏远地方的利润率一般高于都市,所以,在这减少的剩余部分中,属于地主的部分必定更小。

良好的道路、运河和通航河道由于减少了运输费用,使一国的偏远地区和城市的周围地区更接近于相同的水平。因此,在一切改良中,交通是最大的改良。偏远地区必是一国中范围最为广大的地方,交通便利就能促进这广大地区的开发,同时也打破了城市周围乡村的垄断地位,因而于城市有利,即使对这些乡村也是有利的。虽然它们将一些竞争性的商品引进了旧市场,它们也为旧市场的产品开辟了许多新市场。此外,垄断是良好经营的大敌,除了通过自由和普遍的竞争使每一个人为了自卫而不得不进行良好经营以外,这种良好经营绝对不能建立起来。约50年前,伦敦近郊一些州郡曾向议会提议,反对征收通行税的道路扩展到偏远州郡。他们的理由是,这样一来,由于劳动低廉,那些偏远州郡的牧草和谷物将以比附近州郡低的价格在伦敦市场出卖,而伦敦附近州郡的地租将因此下降,他们的耕作业也将因而衰退。然而,从那时起,他们的地租却增高了,其耕作事业也改善了。

中等肥沃程度的庄稼地为人类生产的食物,比最上等的同面积牧场所生产的多得多。耕作庄稼地需要大得多的劳动量,但在收回种子和扣除一切劳动维持费用以后所剩余的食物量也大得多。因此,如果说从来没有人认为1磅鲜肉比1磅面包所值更多,那这种较大的剩余在各处都具有较大的价值,构成了农场主利润和地租的较大来源。在农业的初级原始阶段,情况似乎普遍如此。

但是面包和鲜肉这两种不同食物的相对价值,在不同的农业发展时期是非常不同的。在农业草创的时候,占全国绝大部分面积的未经改良的旷野,全都听任牲畜生长。鲜肉比面包更多,因此,面包是竞争最大的食物,因而带来最高的价格。乌诺阿告诉我们,四五十年前,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头牛的普通诺斯艾利斯的一头牛的普通价格是4利尔即21.5便士,而且可以从二三百头牛中挑选。他没有提到面包的价格,或许他没有发现特别的地方。他说,那里一头牛的所值不比捕获它的劳动更多。但是没有大量的劳动,谷物在到处都不能种出,而在一个位于普拉特河流域的国家,当时又是欧洲前往波托西银矿的直接通道,劳动的货币价格是不会很廉价的。当该国大部分地区推广耕种以后,情形就不同了。那时面包会比鲜肉更多。竞争的方向改变了,鲜肉价格变得比面包价格更高。

此外,耕地扩大,未开辟原野就不够供应家畜肉的需求。许多耕地必须用于饲养牲畜。所以牲畜价格,不但要足够维持饲养所需要的劳动,而且要足够支付土地用作耕地时地主所能收得的地租及农场主所能收得的利润。可是,荒野地上所饲养的牲畜与改良地上所饲养的牲畜,在同一市场却按照品质和重量以同一价格出售。荒野地所有者,就乘此良机按照其牲畜的价格增加土地的地租。不到一世纪以前,苏格兰高地许多地方的家畜肉价格,和燕麦面包的价格相等,甚至更为低廉。后来,英格兰和苏格兰统一,苏格兰高地的牲畜在英格兰得到了市场。现在,苏格兰高地家畜肉的普通价格比本世纪初大约高3倍,同时高地许多土地的地租在这一时期内增加了三四倍。今日大不列颠各地,顶级家畜肉1磅约值顶级白面包2磅以上,而在丰年则可值3磅乃至4磅。

这样,在改良过程中,未经改良的草地的地租和利润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改良草地的地租和利润的规定,而后者又受到庄稼地的地租和利润的规定。谷物一年一收,而鲜肉则需要有四年或五年才有收获。因此,同是一亩土地,家畜肉的出产额比谷物出产额少得多,家畜肉较低的产量必须以较高的价格得到补偿。假若价格的优越程度超过了这限度,那么就有更多的庄稼地改为牧场;假若价格的优越程度没达到这限度,那么已用作牧场的土地,一部分又必将改为庄稼地。但是,必须知道,牧草和谷物在地租和利润上这样的平等,直接生产牲畜食物的土地和直接生产人类食物的土地在地租和利润上的这种平等,只在一个大国的大部分已经改良的土地上才会发生。就某些特殊的地方说,情形却完全两样,牧场的地租和利润比耕地的地租和利润高得多。

在大都市附近,对牛奶及马粮的需求以及家畜肉的高价,使牧草价值增高得超过它对谷物价值的自然比例。很明显,这种地方性利益决不会扩及到偏远地区。

某些国家的特殊情况有时使其人口变得非常稠密,以致这些国家所有土地,像大都市附近地域一样,所生产的牧草及谷物不够满足其居民生活上的需要。因此,其土地,主要用以生产那体积较大、不易由远方输来的牧草,而人民所食的谷物,则依赖于外国。现今荷兰正处在这样的状态。在古罗马繁荣时代,古意大利把大部分土地用来生产牧草。西塞罗告诉我们,老加图说,饲养得好是私有地产管理中首要的和最有利可图的事情;饲养得还算好是次等;饲养得不好是第三位的,他把耕种只放在利得和好处的第四位。当然,在古意大利的邻近罗马的那个地区,耕种必然遭受挫折,因为罗马常常向人民无偿地或低价地分配谷物,这些谷物来自各被征服的省份,其中几个不纳租税,但须按规定价格(约6便士1配克)向共和国提供各自产品的1/10。向人民分配的这种谷物的低价必然降低了从罗马旧领土送往罗马市场的谷物价格,也必然抑制了这些地方的耕种。

此外,在以种谷物为主的开阔土地上,圈围草地的地租往往比附近庄稼地的地租高。圈围便于饲养耕畜,而圈围地这样高的地租,并不是由于草地生产物的价值,而是由于利用耕畜耕作的庄稼地生产物的价值。假若邻近土地全被圈围,那高地租就会跌落。现在苏格兰圈围地地租的高昂,似乎由于圈围地太少,圈围地一增加,其地租大概就会下降。圈围土地,对牧畜比对耕作更有利。它不但可节省看守牲畜的劳动,也使牲畜由于不受看管人或狗的惊扰而吃得更好。

但在没有这种地方性利益的地方,谷物或任何其他的普通蔬菜食物的地租和利润,在适于生产它的土地上必然规定草地的地租和利润。

同一面积的土地,仅仅使用天然牧草,所能饲养的牲畜便比较少,而使用芜青、胡萝卜、包菜等人工牧草,或使用其他已经用过的方法,所能饲养的牲畜便比较多,这样就可使进步国家中家畜肉本来高于面包的价格稍稍降低。实际情况似乎就是这样;至少在伦敦市场上,现今鲜肉价格对比面包价格比上世纪初要低得多。

伯奇博士在他所著《亨利亲王传》的附录中,详细记录了亲王日常支付的家畜肉的价格。重600磅的一头牛,通常只费他9镑10先令,即每百磅31先令8便士。亨利亲王死于1612年11月6日,年仅19岁。

1764年3月,国会对当时食物价格高昂的原因进行了调查。有一位弗吉尼亚商人提供的证词,说他曾于1763年3月为他的船只备办食物,100磅牛肉付出24或25先令,他认为这是普通价格;而在1764年这个昂贵年份,同样重量的牛肉他出过27先令。可是,1764年的高价比亨利亲王支付的普通价格还要便宜4先令8便士。而且还得看到,只有最好的牛肉才适于腌制,以供远途航海之用。

亨利亲王所支付的价格折合每磅3又4/5便士,那是包括整头牛的上等和下等肉块的平均价格。所以,推算起来,当时零售的上等肉每磅不可能少于4.5便士或5便士。

在1764年议会作调查时,作证人都说,当时上等牛肉的上好肉块的零售价格每磅为4便士到4又1/4便士,而下等肉块的价格,每磅由7法新到2.5便士或2又3/4便士。他们说,一般来讲,这种价格比三月间的普通市价,每磅约高半个便士。但是,连这样高的价格也比亨利亲王时代的普通零售价低得多。

上个世纪头12年间,温莎市场上等小麦的平均价格,每夸脱(合9温彻斯特蒲式耳)为1镑18先令3又1/6便士。

然而,在1764年之前的12年(包括1764年)内,同一市场上上等小麦的平均价格,每夸脱为2镑1先令9.5便士。因此,小麦价格在上世纪头12年内,比它在1764年前的12年(包括1764年在内)内低廉得多,而家畜肉价格却高得多。

在一切大国中,大部耕地都用来生产人类的粮食或牲畜的粮食。这样的土地的地租和利润支配其余一切种植地的地租和利润。如果任何一种特殊产物所提供的利润和地租比上述少,土地不久就会转用于谷物或牧草;如果任何一种特殊产物提供的比上述多,一部分原来用于谷物或牧草的土地不久就会转用于那种产物。

为了使土地适于特种生产,有的需要有较大的原始改良支出,有的需要有较大的年耕种支出;和谷物或牧草比较,一般而言,似乎前者能提供较大的地租,后者能提供较大的利润。可是,我们很少发现这种较高的收入能超过较高支出的合理利息或补偿。

例如,啤酒花园、果树园、蔬菜园,地主的地租和农场主的利润一般高于谷地和草地。但要使土地宜于种植,就需要更大的开支,因此地主能得到更高的地租。不过,它还需要有更精心更专门的管理,因此,农场主能得到更大的利润。这些作物的收成是更难确定的,至少就啤酒花园和果树园来说是如此。种植园主的平凡境遇使我们确信,他们的技能很少得到超额的报酬。许多有钱的人为着自娱都从事种植园主那种愉快作业,以至那些以此谋生的人几乎得不到什么利益,因为那些应该成为他们产物的最好顾客的人都自己种植各种贵重的作物。

地主从这种改良所享得的利益,似乎仅仅足以补偿改良所花的费用。就古代耕作说,除葡萄园外,农场中能提供最有价值产物的部分,似乎是便于灌溉的菜园。但是被古代人誉为农业技术之父的德谟克利特在2000年前所写的关于这方面的著述中认为,将蔬菜园圈围起来的人是不明智的。他认为其利润不足以抵偿石墙的花销,而砖墙(我想他指的是太阳晒干的泥砖)则容易被大雨和冬季风暴侵蚀,需要经常修理。科卢梅拉在提到德谟克利特的意见时未加反驳,但提出了一个省钱的方法,用荆棘和石南作成篱笆,他说他凭经验知道这两者是持久且不易侵入的屏障,但这在德谟克利特的时代一般人却并不知道。帕拉第乌斯采纳了科卢梅拉的意见,这在以前曾由瓦罗推荐。根据这些古代改良家的说法来看,蔬菜园的产品似乎仅足以支付特殊耕作和灌溉支出,因为在靠近太阳的国家,当时也和现在一样,认为应当掌握水源,以便将其引到园中的每一块土地上。在欧洲的大部分地区,现在都认为蔬菜园只值得像科卢梅拉所建议的那样去圈围。在大不列颠及其他北方国家,不借助于围墙就无法收获优良的水果,所以它们的优良水果的价格,必须偿付其生产上所不可少的围墙建筑费和维持费。而果树围圈常常环绕菜园,这样后者就能享受本身产品无法支付的圈围。

种植适当而培养完善的葡萄园是农场中最有价值的部分,这似乎是古代和现代一切葡萄酒产国都承认的、农业上无可置疑的原理。但科卢梅拉告诉我们,种植新葡萄园是否有利,在古意大利的农夫中是一件有争议的事情。而他像一个真正爱好一切奇异植物的人一样赞成种植新葡萄园,并通过利润和支出的比较,力图表明,这是最有利的改良。然而,这种对新计划的利润和支出所做的比较一般是极不可靠的,在农业中尤其是这样。如果从这种种植实际得到的好处通常都像他所想象的那么大,有关的争议就不可能发生。今天在产葡萄酒的国家,这一点也是有争议的事情。诚然,它们的农业学者、高级种植的爱好者和提倡者,通常似乎和科卢梅拉一致,赞成种植新葡萄园。在法国,旧葡萄园所有人迫切希望阻止种植新葡萄园似乎就是赞成他们的意见,这似乎可以证明,有经验的人觉得这种耕作现在在该国比任何其他作物更为有利。可是,这同时也似乎表明了另一种意见,即这种高额利润只能维持在现在限制葡萄自由种植的法律有效期内。1731年,他们接到政府命令,除非得到国王许可,否则禁止种植新葡萄园,也禁止重新种植辍耕两年的葡萄园。国王只在得到州长通知,证明他已经视察过这块土地,认为它不能栽种任何其他作物,才颁发许可证。这项命令的借口是谷物和牧羊稀少,葡萄酒过剩。但是,如果这种过剩确属实情,这种种植的利润自会降到它与谷物和牧草利润的自然比例以下,没有政府命令也会有效地阻止新葡萄园的种植。至于所谓由于葡萄园的过多造成的谷物稀少,实际上谷物栽培的精细在法国莫过于产葡萄酒的省份,那里的土地适于栽种谷物;如勃艮第、吉延和上郎格多克。在一种耕作中使用的人手众多,必然会鼓励另一种耕作,原因是为它的产品提供了现成的市场。就像抑制制造业以鼓励农业的政策一样,减少那些有能力购买它的产品的人的数量肯定不是鼓励谷物耕种的最有希望的办法。

因此,那些作物需要有较大土地改良费用使土地适合于栽种,或需要有较大的每年耕作费用,其地租和利润,纵使往往大大超过谷物或牧草的地租和利润,但如果这超过额仅足抵偿高的费用,那么其地租和利润实际上也是受到普通作物的地租和利润的支配。

有时情况的确是,适于生产某种特殊产品的土地数量过少,不足以供应有效需求。全部产品可以售予这样的人:他们愿意支付的价格略高于这种产品的生产和上市所必需的全部地租、工资和利润,这些地租、工资和利润按它们的自然比率或按大部分其他耕地支付的比率计算。在这种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价格的剩余部分,即支付全部改良和耕种支出以后剩下的部分,同谷物和牧草中的类似剩余不成比例,可以在几乎任何程度上超过它。这种剩余的大部分自然归于地主的地租。例如,应该知道,葡萄酒的地租利润与谷物和牧草的地租利润之间的普通和自然比例,只在生产普通葡萄酒的葡萄园才会有。它们生产的只不过是在松软的砾石和砂子土壤上到处都能生产的优良普通葡萄酒,除了烈度和有益健康外,其他无足称道。国内普通土地只能和这种普通葡萄园才能竞争,至于有特殊品质的葡萄园显然非普通土地可比了。

在一切果树中,葡萄树最易受土壤差异的影响。据说,来自一种特殊土壤的特殊美味,决不能在另一种土壤上通过人工做到。这种真实的或虚幻的美味有时仅为几个葡萄园产物所特有,有时为一个小地区中绝大部分葡萄园所共有,有时又为一州中大部分葡萄园所共有。因此,全部产量可以售予愿意支付更多的人,这必然使它的价格高于普通葡萄酒的价格。差别的大小,依葡萄酒的流行与稀缺所造成的购买者的竞争剧烈程度而定。不管大小如何,其大部分归于地主的地租。因为,虽然这种葡萄园比大多数其他的葡萄园一般培植更为精细,但是葡萄酒的高价似乎是这种精耕细作的原因而不是它的结果。这样一种价格高的产品,疏忽大意造成的损失很大,这就迫使最粗心的人也得注意。因此,这高价中的一小部分,就足够支付生产上额外劳动的工资连同支持这额外劳动的额外资本的利润。

欧洲各国在西印度占有的蔗田可与这高价的葡萄园相比。蔗田的全部产量不够满足欧洲人的有效需求,所以,这全部产量,只能卖给愿以超过这产品生产和送往市场、按其他任何产品通常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率所必须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的价格而购买的人。在交趾支那,最好的白糖普通售价为每昆特尔三皮亚斯特,约为英币13先令6便士,这是波佛尔先生告诉我们的,他对该国农业做过非常仔细的观察。那里所称的昆特尔,重150~200巴黎磅,平均为175巴黎磅,按英格兰100磅计算,价格为8先令英币左右,不到从我们的殖民地进口的红糖或粗砂糖普通售价的1/4,也不到上等白糖售价的1/6。交趾支那大部分农地,是用来生产大多数国民所食的小麦和大米。那里,小麦、大米和砂糖的价格也许具有自然的比例,即大部分农地各种作物自然而然地成比例,使各地主和各农场主都得到尽可能按通常原始改良费用和每年耕作费用计算的报酬。但我国蔗糖殖民地的砂糖价格,对欧美稻田或麦田的生产物价格,却没有这种的比例。据说,甘蔗栽培者,常常希望以糖酒及糖蜜两项来补偿所有的栽培费,而以全部砂糖作为纯利润。我不敢冒昧确认此系事实,如果果真如此,那正如谷物耕作者希望以糠蒿二项补偿其耕作费用,而以全部谷粒作为纯利润。我常常看见,伦敦及其他都市的商人团体收买我国蔗糖殖民地的荒地,托代办人或代理人从事改良和耕作以期获利,哪怕距离遥远,而当地司法行政又不健全到足以保障他们的确定收入,他们也在所不惜。而在苏格兰、爱尔兰或北美产谷区域的最肥沃土地,谁都不想用同一方法来改良和耕作,虽然这些地方司法行政完善,他们可望得到比较正常的收入。


在北美的弗吉尼亚和马里兰,由于栽种烟草更为有利,所以,人们情愿种烟草而非谷物。在欧洲大部分地区,种植烟草可能是有好处的,但在欧洲的几乎所有地区,烟草是课税的主要对象,而大家认为,从一国可能种植烟草的每一个农场去收税,倒不如在海关向进口烟草课税方便。因此,在欧洲大部分地区就最荒唐不过地禁止种植烟草,这就自然而然地赋予准许种植烟草的国家一种垄断。由于弗吉尼亚和马里兰种植了最大量的烟草,它们就享有了这种垄断的大部分好处,虽然也有一些竞争者。可是,种植烟草似乎不及种植蔗糖有利。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烟草种植园是用住在大不列颠的商人的资本去改良和耕种的,而我们的烟草殖民地也没有送回国来像我们常常看到的来自我们的食糖殖民地那样富裕的种植人。虽然在这些殖民地更爱种植烟草而不爱种植小麦,欧洲对烟草的有效需求并未得到完全满足,但烟草供应或许比食糖供应更接近有效需求。虽然烟草的现行价格或许超过了足以支付为生产和上市所必需的全部地租、工资和利润,但超过部分不如现行食糖价格中超过额那么大。因此,我们的烟草种植人也同样担心烟草的供应过多,就像法国旧葡萄园所有人担心葡萄酒供应过多那样。通过议会立法,他们限制烟草的栽培为16岁至60岁的黑人每人种6000株(假定出烟1000磅)。他们计算,除上述数量的烟草外,这样一个黑人还可耕种玉蜀黍。道格拉斯博士告诉我们(我想他的消息不确),在丰收年份,为了防止市场供应过多,他们有时还按人数计算来焚烧一定数量的烟草,就像所谓的荷兰人焚烧香料那样。如果必须用这样的极端手段来维持烟价,那么种植烟草超过种植小麦的有利之处即使仍然存在也不能维持长久。

由此可见,生产人类粮食的耕地的地租支配着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任何特殊产物所提供的地租都不会长久低于大部分耕地的地租,因为那土地定会立即改为他用;要是任何特殊产物所提供的地租通常高于大部分耕地的地租,那是因为适合于种植这产物的土地过少,不能满足有效需求。

在欧洲,谷物是直接供应人类食物的主要土地产品。因此,除了特殊情况之外,谷地地租在欧洲决定所有其他耕地的地租。大不列颠既不必羡慕法国的葡萄园,也不必羡慕意大利的橄榄园。除了在特殊情况下,这些果园的价格也都是由谷物的价值决定的,在种植谷物方面大不列颠的肥沃不次于上述两国。

如果任何一个国家国民一般爱吃的植物性粮食不是谷物而是另一种,假定在这国家普通土地上,通过和谷地耕作相同或几乎相同的耕作所能产出的这种植物量却比最肥沃谷地所生产的多得多,那么,地主的地租,换言之,支付劳动工资并扣回农场主资本及其普通利润后所剩余的食物量,也就必然大得多。不论这国家维持劳动的普通工资是怎样,这较大的剩余量总能维持较大的劳动量,而地主因此也就能购买或支配更多的劳动量。他的地租的真实价值,换言之,他对于他人劳动所提供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支配权,也就必定大得多。

稻田所产的食物量比麦田所产的大得多。据说,稻田每亩普通每年收获两次,每次30~60蒲式耳。虽然耕作稻田通常需要更多的劳动,但其生产量,除了维持劳动以外还有更多的剩余。因此,在以大米为普通爱好的食物而耕作者主要也是靠大米维持生活的产米国家,地主从这更大的剩余之所得要超过产麦国地主所得。在卡罗来纳和英属其他殖民地,耕作者一般兼有农场主和地主身份,因此地租与利润混淆。当地稻田虽每年只收获一次,而当地人民根据欧洲普通习惯,不以米为普通爱好的植物性食物,但都认为耕作稻田比耕作麦田更为有利。

良好的稻田一年四季都是泥沼,有一个季度还浸泡着水。它不适宜于种麦,不适宜于作牧场,不适宜于作葡萄园,实则除种稻外,不适宜于栽种任何对人类有用的植物性食物;而适于那些用途的土地,也不适宜于种稻。所以,即使在产米国中,稻田的地租也不能规定其他耕地的地租,因为其他耕地不能转为稻田。

马铃薯地的产量不亚于稻田,比麦田的产量大得多。每英亩土地产马铃薯12000磅不算高产,产2000磅小麦不算低产。诚然,能从这两种植物吸取的食物或纯粹养料同它们的重量是完全不成比例的,因为马铃薯水分多。可是,假设这种根块的一半重量是水(很大的扣除),1英亩马铃薯仍能生产6000磅纯粹养料,为每英亩小麦的3倍。1英亩马铃薯的耕种费用比1英亩小麦少。播种小麦之前一般要犁后休耕,足以抵消马铃薯的锄草及其他额外耕作的费用而有余。假若这种根块也像产米国的大米那样,在欧洲的每个地区成为人民普通喜爱的植物食物,因而在耕地中所占的比例与现今小麦及其他用做人类食品的谷物所占的比例相同,那么相同数量的耕地会供养较大数量的人民。而且,劳动者如果一般都靠马铃薯过活,那么除了扣回耕作资本及维持劳动外,在生产中还有更大的剩余。这剩余的大部分也将属于地主。这样人口就会增加,而地租也会增高到大大超过现今。

凡适于栽种马铃薯的土地也适于栽种其他一切有用植物。假如马铃薯耕地在全部耕地中所占比例和今日谷物相同,那么,马铃薯耕地的地租就将像现在谷地地租那样规定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

我听说,在兰开夏的某些地区认为,燕麦面包对劳动人民来说是比小麦面包更为营养丰富的食物,我还常常听说在苏格兰也有相同的主张。我对于这种传闻总觉得有点疑问。吃燕麦面包的苏格兰普通人民,一般地说,不像吃小麦面包的同一阶级英格兰人民那么强壮清秀;他们既不像英格兰人那么卖力干活,也不像英格兰人那么健康。鉴于两国的上层民众之间并没有这种差别,经验似乎表明,苏格兰普通人民的食物不像英格兰同一阶层人民的食物那样适合于人类的体质。但是马铃薯似乎有所不同。伦敦的轿夫、搬运工、煤炭搬运工以及不幸以卖淫为生的妇女都是不列颠领土中最强壮的男人和最美貌的妇女,但是,据说他们大部分都是爱尔兰的最低层的人民,一般用这种根块做食物。没有其他食物可以比马铃薯更能决定性地证明其营养价值或许特别适合于人体健康的了。

马铃薯很难保存一年,更不可能像谷物那样贮藏二三年。不能在腐烂以前卖出的恐惧使人不想栽种它。在任何大国,马铃薯都不像面包那样成为各阶级人民的主要植物性粮食,这也许是一个主要原因。

第二节 论有时提供有时不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

人类食物似乎是总能并且必然能为地主提供一些地租的唯一土地产品。其他各种产物则有时能、有时不能提供地租,依不同的情况而异。

除了食物以外,衣服和住所是人类的两大需要。

在原始自然状态下,土地在衣服及住宅的材料方面所能供给的人数比在食物方面要多得多。但在发达状态下,土地在前一方面所能供给的人数有时却比在后一方面要少,至少就人们需要衣服住宅材料和愿意支付代价这两方面来说是这样。所以,在原始自然状态下,衣服和住宅的材料总是过剩,因而没有多少价值,甚或完全没有价值。在发达状态下,这样的材料往往缺乏,其价值于是增大。在前一情况,大部分衣住材料由于无用被抛弃,而使用部分的价格可以说只等于改造这些材料使其适于人用所花的劳动与费用,因此,对于地主自然不能提供地租。在后一情况,这些材料全被使用,而且往往求大于供,于是,对于这样的材料的任何部分,总有人愿意以超过其生产制造并送往市场的费用的价格来购买。所以,这样的材料的价格对地主总可提供若干地租。

大动物的皮是原始的衣服原料。因此,在狩猎和畜牧的国家主要以动物肉做食物,每一个人在为自己提供食物时也就为自己提供了用不完的衣服原料。如果没有对外贸易,大部分这样的原料会因为没有价值而被抛弃。在欧洲人发现他们以前,北美狩猎民族情况或许就是如此;而现在他们用多余的毛皮向欧洲人交换地毯、武器和白兰地酒,就使毛皮具有一些价值。我相信,在现今已知世界的商业状态下,最野蛮的国家也建立了土地私有制,也有这种对外贸易。他们发现更加富裕的邻国对他们土地所产的在本国既不能制作又不能消费的衣服原料有需求,因而将它们的价格提高到将其运往这些富裕邻国的成本以上,因此,能为地主提供一些地租。当大部分苏格兰高地的牲畜在自己山上被消费时,输出畜皮成为该国的最大宗项目,它们所交换的东西增添了高地土地的租金。从前,英格兰的羊毛在本国既不能消费也不能制造,在当时比较富裕和比较勤劳的弗兰德人国家找到了市场,它的价格为产毛土地的地租提供了一些东西。在那些不比当时的英格兰和现今的苏格兰高地耕种得更好而又没有对外贸易的国家,衣服原料显然会十分丰富,但其大部分会因为无用而被抛弃,没有任何部分能为地主提供地租。

住屋材料不都能像衣服材料那样容易运往遥远地方,因而也不像衣服材料那样容易成为对外贸易的对象。当其在生产国过剩时,即使在现今世界的通商状态下,对地主也没有价值。在伦敦附近的良好采石场,会提供很大的地租。在苏格兰和威尔士的许多地区,它却不提供任何地租。供建筑用的木材在一个人口众多和耕种发达的国家有很大的价值,生产它的土地能提供很大的地租。但在北美许多地区,地主对任何愿将他的大部分大树运走的人会表示十分感激。在苏格兰高地的某些地区,由于缺乏水陆运输,树皮是能送往市场的树木的唯一部分。木材则任其在地上腐烂。当住宅原料过多时,实际上使用的部分只值加工时所花去的劳动和开支。它不能为地主提供地租,地主对任何提出请求的人都允许他使用。可是,富国对住宅原料的需求,有时使他能得到一些地租。伦敦街道铺设石面,使苏格兰海岸一些光秃岩石的所有人从以前向来不提供地租的岩石那里得到一些地租。挪威及波罗的海沿岸的树木在大不列颠许多地方找到了国内找不到的市场,于是这些树木也就给其所有者提供了若干地租。

一国的人口不是和它们衣住材料所能供给的人数,而是和它们食物所能供给的人数成比例。食物要是得到供给,那就不难找到必要的衣服及住宅。但是,有了住宅和衣服,却可能常常不易找到食物。甚至在不列颠领地的某些地区,所谓住宅也可能只是由一个人一天的劳动建成的。最简单的衣服、兽皮,需要略多的劳动去整理修饰,然后才能使用,不过也不需要太多的劳动。在野蛮国家,全年劳动的1%或者略为多一些就足以提供使大部分居民得到满足的衣服和住宅,其他99%的劳动常常仅为他们提供食物。

但当土地的改良和耕种使一个家庭劳动能为两个家庭提供食物时,社会上一半的劳动就足以为全体提供食物。因此,另外一半劳动或者至少是它的大部分就可以用来提供其他的东西,或满足人类的其他需要和爱好,而衣服、住宅、家用器具和成套装饰用品正是其主要目标。富人所消费的粮食,并不比他的穷苦邻人所消费的多,但在质的方面就可能大不相同。选择和烹调富人的粮食,可能需要更大的劳动和技术,而在量上却几乎相同。但是把一方面的宽敞住宅和高大衣柜与另一方面的简陋小屋和几件破衣比较一下,你就会知道,他们的衣服、住宅和家具在数量方面也几乎同质量一样有巨大的差别。对食物的欲望,每一个人因人胃的容量狭窄而受到限制;但对建筑、衣着、应用物品和家用器具方面的便利品和装饰品的欲望却仿佛没有限度或确定的边界。因此,拥有的食物超过自己消费需要的人,总是愿意将剩余部分或它的价格拿来交换其他欲望的满足。而穷人为了获得食物,竭力去满足富人的爱好;为了更加肯定地获得食物,他们彼此竞争,使自己的制作品更加低廉,更加完善。工人人数随着食物数量或土地的日益改良和耕种而增加;由于他们业务的性质容许做最大限度的劳动分工,所以他们能使用的原料在数量上的增加比他们人数增加的比例更大。因此,人类才产生了对在建筑物、衣服、应用物品或家具上有用的或作为装饰品使用的各种原料,甚至地中的化石、矿产、贵重金属和宝石的需要。


这样看来,食物不仅仅是地租的原始来源,而且后来提供地租的其他土地产物中相当于地租的那部分价值,也是由于生产食物的劳动生产力通过土地的改良和耕种而得到改进。

但是,那些到后来才提供地租的其他土地的生产物,并不一定都能提供地租。即使土地业已改良并耕作的国家,对这类土地生产物的需求也未必都达到这样的程度:其价格除了支付工资、偿还资本并提供资本的普通利润还有剩余。这类生产物是否能提供地租,要看各种情况而定。

例如,煤矿能否提供地租,部分要看它的蕴藏量,部分要看它的位置。

一种矿产的蕴藏量是大还是小要看以下情况而定,即要看使用一定数量劳动、从这矿产所能取出的矿物量是多于还是少于使用等量劳动从大部分其他同类矿产所能取出的数量。

有些煤矿位置很好,但因藏煤贫乏而不能开采。产品不足以支付用费。它们既不能提供利润,也不能提供地租。

有些煤矿的产品仅足以支付劳动,偿还开采时使用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它们能为开采人提供一些利润,但不能为地主提供地租。它们只能由地主进行有利的开采,作为开采人,地主得到他所使用的资本的普通利润。许多苏格兰的煤矿就是用这种方式开采的,而不能用其他的方式开采。地主不会让任何人不付地租就去开采,而同时没有人付得起地租。

苏格兰有些煤矿蕴藏量很大,但由于位置不好,不能进行开采。足够支付开矿费用的矿山产量,有时虽可使用一般劳动量或比一般少的劳动量开采出来,但内地人口稀少且缺少公路或水运,这么多的矿产必然无法卖出。

和木柴比较,煤炭是不大令人满意的燃料;据说,还不够卫生。在消费煤炭的地方,其费用一般要比消费木柴的费用少。

此外,木柴价格,几乎像牲畜价格一样随农业状态而变动,其变动的原因和牲畜价格完全相同。在原始状态下,每一个国家的大部分土地都覆盖着森林,树木在当时是毫无价值的障碍物,地主乐于让任何人去砍伐。当农业发展时,森林一部分由于耕地扩大而被清除,一部分由于牲畜数量的增加而被破坏。牲畜虽然不按谷物的同一比例增加,但也在人类的照顾和保护下进行繁殖,人类在饲料丰富的季节进行储藏以便在稀缺的季节去饲养它们,在全年中为它们提供的食物比未开发的土地所能提供的数量更大。而且人类还摧毁和消灭它们的敌人,使它们能自由享受自然所提供的全部食物。让无数的畜群在森林中游荡,虽然不会摧毁老树,却会阻止新树生长,因此在一两个世纪内整个森林就会毁灭。木材的不足抬高了木材的价格,这样森林也提供很好的地租。地主有时发现,最好的土地除种植木材外找不到更有利的用途,利润之大常足以补偿获利之迟。现在大不列颠几个地区的情况似乎就是这样,植树的利润等于谷物或牧草的利润。地主从种树得到的好处,至少在长时期内,在任何地方都不能超过谷物和牧草所能给他提供的地租;而在一个耕作发达的内陆国家,种树的利益常常就不比这种地租少。在土地改良得很好的海岸,要是作为燃料的煤炭容易得到供给,那么建筑木材由耕作事业较落后的外国输入往往比本国生产更为便宜。爱丁堡最近数年建筑的新城市里也许没有一根苏格兰产的木材。

不论木柴的价格是怎样,如果一个地方烧煤炭的费用和烧木柴的费用几乎相等,那么我们可相信,煤炭在那地方的价格就达到最高的水平。英格兰内地某些地方,特别是牛津郡,情况似乎就是如此。牛津郡普通人家的火炉中通常都混用木柴与煤炭,可见这两种燃料的费用不可能有很大的差异。

在产煤国,各处的煤炭价格远远低于这种最高价格。如若不然,这些国家就不能承担煤炭的海陆长途运输的费用。按照高价,只能售出很小的数量;煤炭老板和煤矿所有人发现,以略高于最低的价格售出大量煤炭比以最高价格售出小量煤炭更对自己有利。最丰富的煤矿也会支配附近所有其他煤矿的煤炭价格。煤矿所有人和开采人发现,以低于所有邻近煤矿的价格出售,一个能得到更多的地租,一个能得到更大的利润。邻近煤矿不久也不得不按相同的价格出售,尽管他们负担不起,尽管这样总是会减少、有时甚至完全剥夺他们的地租和利润。有些煤矿被完全放弃了,其他的不能提供地租,只能由矿主自己来开采。

像一切其他商品一样,煤炭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售卖的最低价格,是仅能够补偿将它送往市场所需用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的价格。那些对地主不提供地租,因而非由地主自己来经营否则就得完全弃置的煤矿的煤炭价格,一般必和这最低价格大致相同。

即使煤炭能提供地租,这种地租在煤炭价格中所占的份额通常也比它在大多数其他土地天然产物中的份额小。一般来讲,地面以上的地产的地租为总产品的1/3;这是一种确定的地租,不随作物的偶然变化为转移。在煤矿,总产品的1/5就是非常高的地租,1/10是普通的地租;这不是确定的地租,而是随产品的偶然变化为转移。这种偶然的变化是很大的,所以在30倍年租被认为是地产的中等价格的国家,10倍年租即被认为是煤矿产权的好价格了。

对所有者说,煤矿的价值,取决于煤矿的蕴藏量,也同样取决于煤矿的位置。而金属矿山的价值,则更取决于蕴藏量而非位置。由矿石分离出来的普通金属,尤其是贵重金属,具有极大的价值,以致负担得起长时间陆运和长距离水运的费用。其市场不局限于矿山邻近国家,而扩及全世界。例如日本的铜成为欧洲贸易商品;西班牙的铁成为智利及秘鲁的贸易商品;秘鲁的白银不仅销往欧洲,而且还从欧洲远销中国。

威斯特摩兰或什罗普郡的煤价对纽卡斯尔的煤价不能产生多大影响,对利奥诺尔则根本没有影响。这种彼此相距遥远的煤矿的产品,无法相互进行竞争。但是相距最远的金属矿的产品常常可以彼此竞争,而且事实上都在竞争。因此,世界上最丰富的矿藏所产粗金属的价格,尤其是贵重金属的价格,必然或多或少地影响世界上每一个其他地方的产品的价格。日本的铜价必然对欧洲铜矿产品的价格有影响,秘鲁的白银价格,或白银在秘鲁所能购得的劳动或其他货物的数量,必然不仅对欧洲银矿而且对中国银矿的银价具有影响。在秘鲁发现银矿以后,欧洲的银矿大部分都被放弃了。白银的价值大为降低,银矿的产品再也不能支付开采的费用,或补偿在开采中所消费的食物、衣服、住宅和其他必需品再加上利润。波托西的银矿被发现以后,古巴和圣多明各的银矿甚至秘鲁的老银矿也是如此。

以产量丰富著称于世的康沃尔锡矿,据其副监督波勒斯说,平均地租只占总产量的1/6。他还说,有些矿山能提供多些,有些还无力提供这么多。苏格兰许多产量很丰富的铝矿的地租也占总产量的1/6。

弗莱齐和乌诺阿告诉我们,在秘鲁的银矿,所有人向开采人要求的,只不过是使用他的磨去研磨开采出来的矿石,向他支付使用费或研磨价格。的确,在1736年以前,西班牙国王的课税为标准银的1/5,直到此时这可以被认为是大部分世界闻名的最富银矿秘鲁银矿的真实地租。如果没有这种课税,这1/5自然会属于地主,而许多银矿也就可以开采了;它们当时不能开采,就是因为负担不起这种税。康沃尔公爵对锡的课税被认为超过5%,或超过价值的1/20;不管他的比例如何,如果不课税,那也自然应当属于锡矿所有人。但是如果你将1/20和上述1/6加在一起,你会发现,康沃尔锡矿的整个平均地租与秘鲁银矿整个平均地租的比例为13∶12。但是秘鲁银矿现在连这种低地租也付不起,1736年对白银的征税从1/5降至1/10。即使这种白银税也比对锡征的1/20税更能吸引人前去私运,贵重商品比体积庞大的商品更易走私。因而据说西班牙国王所得税收非常少,而康沃尔公爵所得税收非常多。因此,地租在世界最丰富锡矿生产锡的价格中所占的部分,可能比地租在世界最丰富银矿生产银的价格中所占的部分大。在偿还开采那些矿产物所使用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后,廉价金属留归矿山所有者的剩余部分好像要大于贵重金属。

秘鲁银矿开采者的利润通常也不甚大。上述那两位最熟悉当地情形并最受人敬佩的学者告诉我们说,在秘鲁着手开采新银矿的人都被认为是注定要倾家荡产的,所以大家都避之犹恐不及。看来,采矿业在秘鲁和在这里一样被看做彩票,中彩的少,不中的多;而几个大彩却仍然诱引许多冒险家做这样无结果的尝试,令他们丧失财产。

可是,由于国王的收入有很大一部分是来自银矿的产品,秘鲁法律对新矿的发现和开采给予种种可能的鼓励。凡是发现新矿的人有权在他所认定的矿脉方向划定246英尺长、123英尺宽的地区,而他就是这个矿区的所有人,不向地主支付任何报酬即可开采。在那个古老的公国,为了康沃尔公爵的利益,也作出了差不多相同的规定。在荒废的没有围圈的土地上,任何发现锡矿的人均可在一定范围内划定界限,称为锡矿定界,定界人即成为锡矿的真实所有人,可以自行开采或租与他人开采,而不必经土地所有人同意,但在开采时须向他支付微小的报酬。在这两种规定中,神圣的私有财产权被所谓公共收入的利益牺牲了。

在秘鲁也同样鼓励新金矿的发现和开采,国王对黄金的课税,只及标准金的1/20。曾经一度是1/5,后来改为1/10,像对白银一样;但就开采的情况来看,即使是1/10也付不起。弗莱齐和乌诺阿两位作者说,如果很难找到一个从开银矿发财的人,那么从开金矿发财的人就更难找到了。这1/20似乎是智利和秘鲁大部分金矿所支付的全部地租。金的走私比银的走私容易得多,这不但由于和容积对比、金的价值高于银的价值,而且由于金的固有状态特殊。像大多数其他金属那样,银在被发现时一般搀杂着其他矿物,很少是纯质,要把银从这矿化物中分解出未,须经过极困难烦琐的处理,而这又要在特设的厂坊进行,这样就容易受到国王官吏的监督。反之,金在被发现时几乎都是纯质,有时发现相当大的纯金块,即使搀有几乎看不出来的砂土及其他外附物,也可通过极简短的操作予以分离。不论何人,只要持有少量水银,就可在自己私宅中进行分解工作。所以,国王如果从银税只得到很少的收入,那么他从金税所得的收入可能要更少,而地租在金价中所占的部分也必定比它在银价中所占的部分小得多。

贵重金属能在市场出卖的最低价格,换言之,贵重金属长期在市场上所能交换的最小其他货物量,要受决定一切其他货物普通最低价格之原理的支配。决定这种最低价格的,是使贵重金属从矿里运走送往市场通常所需投下的资本,即把贵重金属从矿里送往市场通常所需耗费的衣食住。这最低价格必须足够偿还所费的资本并提供这资本的普通利润。但贵重金属的最高价格似乎不取决于任何他物,而只取决于贵重金属本身的实际供给的不足还是有余。贵重金属的最高价格不由任何其他货物的最高价格决定,不像煤炭那样由木柴的价格决定,除木柴外任何东西的缺乏都不能使煤炭价格上涨。使黄金的稀缺性增加到一定的程度,最小的一块黄金就可能变得比一枚钻石更加贵重,也能交换更大数量的其他货物。

对这些金属的需求,部分地产生于它们的效用,部分地产生于它们的美观。如果你把铁除外,贵金属或许比任何其他金属都更有用。它们不容易生锈和玷污,所以能比较容易地保持清洁;因之用它们制成餐桌上和厨房中的器皿,更令人喜爱。银制的锅具比用铅、铜或锡制的更为清洁,相同的性质使金制锅盆优于银制的。然而,它们的主要优点在于美观,这使它们特别适于做衣服和家具的装饰品。没有一种颜料或染料能提供像镀金那样辉煌的颜色。美观的优点,又由于它们的稀缺而增强。对大多数富人来说,财富的主要乐趣在于炫耀,在他们看来,当他们看起来拥有除他们以外任何人都不能拥有的财富的明确标志时,炫耀就登峰造极了。在他们的心目中,一件稍稍有用或美观的东西的价值由于它的稀少而大为加强,搜集它的任何巨大的数量需要耗费大量的劳动,这种劳动除了他们以外没有人能负担得起。对于这种东西,他们愿意付出比更加美观、有用但却更加普通的东西以更高的价钱。这些效用、美观、稀缺的品质正是贵金属价格高昂的原始基础,也就是它们在到处都能交换到大量其他货物的基础。这种价值存在于它铸成货币之前,赋予它们以适于铸成货币的性质。然而,这种用途造成了对它们的新需求,减少了能做其他用途的数量,以后可能有助于保持或增加它们的价值。

对宝石的需求完全在于其美。它们除了作为装饰品外一无所用,而其美观这种优点又由于稀缺,即由于从矿中采掘它们的困难和费用而大为增强。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工资和利润几乎构成它们的高价格,地租只占很小的份额或常常不占份额,只有最丰富的矿藏才能提供较大的地租。当珠宝商塔弗尼尔访问戈尔康达和维沙普尔的钻石矿时,有人告诉他说,钻石矿是为国王的利益而开采的,国王已经命令,除了生产最大最美的钻石的那些矿以外,其余全部封闭。其他的矿对矿主来说似乎是不值得开采的。由于世界各地贵重金属及宝石的价格都受世界上最丰富矿山产物价格的支配,所以贵重金属或宝石矿山给所有者所能提供的地租就不是和其绝对蕴藏量,而是与其相对蕴藏量成比例;换言之,和它比同种类其他矿山优越的程度成比例。如果发现的新银矿优于波托西的银矿,也像波托西的银矿优于欧洲的银矿那样,那么白银的价值就会降低,以致连波托西的银矿也不值得开采。在西班牙所属西印度群岛被发现以前,欧洲最丰富的银矿能为它们的所有人提供的地租也像现今秘鲁最丰富的银矿所提供的一样大。虽然白银的数量较少,它却可以交换到与现在等量的其他货物,矿主的份额能使他购买或支配等量的劳动或商品。产品和地租的价值,即它们向公众和矿主提供的实际收入也可能完全一样。

贵重金属或宝石最丰富的矿山,对于世界财富不能有多大的增加。因为这类产品的价值主要在其稀少。要是这类产品多了,其价值必然下落,这时,金银餐具及其他衣服家具的奢华装饰物能以较以前少的劳动量或商品量买入,而这就是世界能从这种丰富供应获得的唯一好处。

而地产却不如此。土地的生产物及地租这两者的价值不和其相对丰富程度,而是与其绝对丰富程度成比例。生产一定分量衣食住的土地,总能供给一定人数的衣食住;而且,不论地主享有的比率如何,他总能因此支配相当的劳动并支配这劳动所给他提供的商品。最贫瘠土地的价值并不因近邻有最肥沃土地而减少;反之,其价值却常因此而增加。肥沃土地所养活的众多的人口给贫瘠土地的许多生产物提供了市场,而贫瘠土地的生产物,在它们自己的产品所能维持的人民中是绝对找不到这种市场的。

凡是能提高生产食物的土地的肥沃程度的东西,不仅会提高得到改良的土地的价值,也会有助于提高许多其他土地的价值;因其为它们的产品创造了新的需求。由于土地改良而使食物丰富,许多人拥有的食物超过了自己所能消费的数量,这就产生了对贵金属和宝石以及对所有其他衣服、住宅、家具和成套用品方面的便利品和装饰品的需求。食物不仅构成世界财富的主要部分,而且许多其他各种财富的价值大部分也是由于食物的丰富。当古巴和圣多明各的贫苦居民被西班牙人初次发现时,他们常在他们的头发和衣服的其他部分上插上小块黄金作为装饰。他们对小块黄金的态度,就像我们对比普通略为美丽的小圆石一样:它值得去拾取,但当任何人想要时也不值得拒绝。新客人一提出请求,他们马上就给,似乎并不认为给客人赠送了什么有价值的礼物。看到西班牙人获取黄金的狂热,他们感到惊讶,因为他们想不到竟然有这么一个国家,那里许多人拥有那么多自己总是感到匮乏的食物,可只要给予少量闪闪发光的玩意儿,那些人就愿给予能维持他们全家许多年的食物。假如他们能理解这件事,西班牙人的狂热就不会使他们奇怪了。

第三节 论总能提供地租的生产物与有时提供有时不提供地租的生产物二者价值比例的变动

由于土地的不断改良和耕种而造成的食物的不断丰富,必然增加对食物以外的每一种可以应用或可作装饰的土地产品的需求。因此,可以预期,在整个改良过程中,这两种不同产品的相对价值只有一种变化。就是说,和总能提供地租的生产物的价值相比,有时提供地租有时不提供地租的生产物的价值会不断地增长。随着技术和产业的发展,衣服和居住材料、土地中有用化石和矿物乃至贵重金属和宝石的需求日渐增加,它们所能换得的食物逐渐增多,换言之,其价格逐渐增高。在大多数情况下,大部分事物的情况就是如此,要是没有特殊事故使这些物品中某些物品的供给增加得大大超过其需求则全部如此。

例如,砂石矿的价值必然随其周围地方改良的日益增大和人口的日益增加而增高;如果这矿石是这一带的唯一矿石情况尤其如此。然而即使在周围1000英里以内没有第二个银矿,银矿的价值也不一定会随矿所在国的改良而增加。砂石矿产物的市场很少扩到周围数英里以外,而其需求,一般必和这小区域的改良与人口成比例,而银矿产物的市场却可扩展到全世界。所以,除非全世界都改良,各地方人口都增加,否则白银的需求不会因银矿附近某大国的改进而有所增加。然而,即使整个世界都在改良,如果在其改良过程中发现了新矿,其丰富程度比以前知道的任何矿藏都要大,那么,虽然对银的需求必然增加,但供应增加的比例可能更大,白银的真实价值就可能逐渐下降;也就是说,这种金属的任何给定数量,例如1磅,就可能只能逐渐购买或支配越来越小的劳动数量,或交换越来越少的作为劳动者主要生活资料的谷物。

白银的大市场是世界上有商业的文明地区。

如果由于总体的改良进步,这个市场对银的需求有所增加,同时供给没有按同一比例增加,白银的价值与谷物的比例将逐渐上升。给定数量的白银会交换数量越来越大的谷物,换句话说,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会变得越来越便宜。

反之,如果由于某种缘故,银的供给的增加在一连许多年中比需求的增加比例更大,白银会逐渐变得越来越便宜;换句话说,尽管改良很多,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还是会越来越贵。

另一方面,假若这金属的供给和其需求几乎按同一比例增加,那么这金属就能继续购买或交换几乎相同数量的谷物。尽管有了一切改良,谷物却继续保持着几乎相同的平均货币价格。

这三者似乎包括了在改良进程中所能发生的事情的一切可能情况。如果我们以法国和英格兰发生的事实来作判断,那么在过去的4个世纪中,这三种情况的不同的组合似乎都在欧洲市场上发生过,而发生的顺序和此处所述大致相当。

顺便谈谈前4世纪白银价值的变动

第一阶段

在1350年及其以前的一些时候,英格兰每夸脱小麦的平均价格,估计似乎不低于陶衡4盎司白银,约等于我们现今的20先令。它似乎从这个价格逐渐降到2盎司白银,约等于我们现今的10先令。这是我们发现的它在16世纪初的估计价格,也似乎是一直到1570年的价格。

1350年,即爱德华三世第二十五年,制定了所谓劳动法。序言中十分抱怨佣工的粗野,他们力图迫使雇主提高工资。因此该法律命令,所有的佣工和劳动者在以后均应满足于他们在国王第二十年和这以前4年中所习惯接受的同一工资和配给(当时不仅包括衣服,也包括食物),他们的小麦配给在各处的估价均不得高于每蒲式耳10便士,雇主永远可以随意用小麦或用货币支付。可见,小麦每蒲式耳10便士在爱德华三世第二十五年被算做非常合适的价格,因为它要求通过特别的法律去迫使佣工接受,作为他们的通常食物配给的交换;这在以前的10年中,即在爱德华三世第十六年被算做是合理的价格。但在那一年,10便士大约包含陶衡半盎司白银,将近等于我们现今的半克朗。因此,陶衡4盎司白银等于当时货币的6先令8便士,约等于现今的20先令。这一定价被算做是8蒲式耳即1夸脱小麦的中等价格。

关于当时谷物的普通价格,这法令所提供的证明无疑地比历史学家及其他著述家记录的某些年份的谷价好得多,因为他们所记的都侧重异常高昂或低廉的价格,所以想依此判断当时的普通价格十分困难。此外我们还有别种理由可相信,14世纪初及以前数年小麦的普通价格不下于每夸脱4盎司,而其他各种谷物价格也依此为准。

1309年,坎特伯雷的圣奥古斯丁修道院副院长拉尔夫·得·波恩在就职典礼后举行宴会,威廉·索恩记录了这次宴会的菜谱和许多项目的价格。这次宴会所消费的有:第一,53夸脱小麦,值19镑,合每夸脱7先令2便士,大约等于我们现今货币2l先令2便士;第二,麦芽58夸脱,值17镑10先令,合每夸脱6先令,约等于我们现今货币18先令;第三,燕麦20夸脱,值4镑,合每夸脱4先令,约等于我们现今货币12先令。这里的麦芽和燕麦的价格,似乎比它们和小麦价格的普通比例高。

这样的价格记载不是因为它们特别贵或特别贱,而只是对一次以豪华闻名的宴会所消费的大量谷物实际支付价格的顺便提及。

亨利三世第五十一年即1262年,恢复了所谓《面包和麦酒的法定价格》这个古代法令。亨利三世在绪言中说,该法令系其祖先即以往英格兰国王所定。由此推断,它至少是亨利二世甚或诺曼征服时代订的。此法令按照当时每夸脱由1先令至20先令的小麦价格来规定面包价格。但是,我们可以假定这种法令同样会仔细考虑到超过普通价格或不及普通价格的价格,据此假设,当时含有陶衡银6盎司的10先令(相当于如今的30先令),在此法令制定之初必被视为1夸脱小麦的普通价格,而且,直到亨利三世第五十一年,还被认为是普通价格。因此,我们假定那普通价格不少于法定最高面包价格的1/3,即不少于含有陶衡银4盎司的当时货币6先令8便士,当然不会太离谱。

因此,根据这些事实,我们有相当理由作出这个结论:在14世纪中叶及以前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中,1夸脱小麦的平均价格或普通价格大概不会在陶衡银4盎司以下。

由大约14世纪中叶至16世纪初,人们认为小麦的合理的或适中的价格即小麦的普通或平均价格似已逐渐减到这价格的一半,最后降到大约等于陶衡银2盎司,约合今币10先令。一直到1570年还是如此。

在1512年诺萨伯兰第五世伯爵亨利的家务记录中,对于小麦价格有两种不同的计算:一是每夸脱以6先令8便士计算;二是1夸脱仅以5先令8便士计算。在1512年,6先令8便士仅含有陶衡银2盎司,约合今币10先令。

从许多法令看来,由爱德华三世第二十五年以至伊丽莎白在位初期这200余年的时间中,6先令8便士一直被认为是小麦的普通价格或平均价格,也即所谓适中的价格。然而,在这时期内,由于银币有一些变革,此名义金额中所含的银量却在不断减少。不过,银价的增加还是足以补偿含银量的减少。所以,在立法当局看来,名义金额含银量减少这种情况可以忽略不计。

1436年,政府规定,小麦价格如降低至每夸脱6先令8便士就不经特许也可出口。1463年又规定,小麦每夸脱价格若未超过6先令8便士就禁止从国外进口。当局认为,当麦价十分低的时候,任其出口也无不便,但若麦价增高,允许进口就是精明的措施。因此,当时含有今币13先令4便士那么多银的6先令8便士(其含银量,比爱德华三世时代同一名义金额已减少1/3),就是当时所谓适中的小麦价格。

1554年,菲力普王及玛利女王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法令,以及1558年伊丽莎白女王第一年的法令同样规定,在小麦1夸脱价格超过6先令8便士时,禁止其输出。当时6先令8便士所含银量比现令同一金额不会多出两便士。但不久就发觉,要到价格如此降低时才不限制谷物出口是等于永远禁止小麦出口。于是,在伊丽莎白第五年,即1562年,又规定小麦价格若不超过每夸脱10先令就可随时在指定的港口输出。当时10先令和现今同一金额几乎含有相等的银量。所以,这6先令8便士的价格当时被认为是所谓适中的小麦价格,这和上述亨利伯爵家务记录所估计的价格大抵相符。

法国的情形也与此相似,该国谷物平均价格,在15世纪末叶及16世纪初,比过去两个世纪低廉得多。杜普雷·德·圣莫尔和一位写了一篇论谷物政策的论文的高雅学者都这样说。在同一时期,欧洲大部分国家的谷价也许同样下降了。

白银相对于谷物的价值的增高,也许全是因为供给持续不变而需求则随改良及耕作的进步而增加;也许全是因为需求持续不变而供给逐渐减少,当时世界上已发现的大部分银矿都已开采将尽,因而费用大大增加;也许部分由于前一原因部分由于后一原因。15世纪末叶及16世纪初,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政局,比过去数世纪安定,这种安定性的增加,自然使产业发展和改良程度增高,而贵重金属及其他一切装饰品和奢侈品的需求也就增加。年产物增多,那么为流通这年产物便需要有更多的铸币。富者人数增多,就需要有更多银制器皿及其他银制装饰品。此外,自然也可以认为当时以银供给欧洲市场的大部分银矿可能开采将尽,因而开采起来费用更大,因为其中多数银矿是从古罗马时代起就开采的。

不过,论述往时商品价格的学者大部分都认为,自诺曼征服甚或从尤利乌斯·恺撒侵略时代起直到美洲各矿山发现的时候止,银的价值都在不断下降。我想,这种见解的发生,一部分起因于他们对谷物及其他土地天然产物所作的观察,另一部分则起因于一种通俗说法,即一切国家的银量会自然随财富的增加而增加,银的价值则自然地随银量的增加而跌落。

在观察谷物价格时,以下三种情况似乎常使他们走入迷途:

第一,几乎所有的古代地租都是以实物,即以一定数量的谷物、家禽、牲畜等支付的。然而有时候地主却规定,他可随心所欲地要求佃户以实物支付年地租,或以代替实物的一定数额货币支付。像这样以一定数额货币代替实物交纳的价格,在苏格兰称为换算价格。因为在这情况下要实物和要货币的选择权总操在地主手中,所以,为佃户的安全计,其换算价格需要订得比平均市价低而不是高。因此,许多地方的换算价格都比平均市价的一半稍稍多些。直到今日,苏格兰大部分地方对家禽还沿用这种换算办法,有些地方对牲畜还沿用这种换算办法。要不是由于实施公定谷价制度而废除换算办法,那么,对谷物恐怕至今还会沿用这种办法。所谓公定谷价,就是根据谷价公定委员会作出的判断,每年依照各州实际市场价格,对各种类不同品质谷物的平均价格所评定的价格。这一制度,在换算谷物地租时,都照当年的公定价格而不依据任何定价;所以,佃户都得到充分保障,而地主也觉得方便得多。但搜集往年谷价的学者们,往往把苏格兰所谓换算价格,误认为实际市场价格。弗利特伍德有一次承认,他犯过这种错误。但是当他为某一特殊目的而著述时,他却是在用了15次这种换算价格以后才承认错误的。每夸脱小麦的价格是8先令。在他所研究的第一个年份即1423年,这个数目包含的银量等于我们现今的16先令。在他所研究的最后一个年份即1562年,它包含的银量也不比现今同一名义的金额多。

第二,由于怠惰的抄写人有时用潦草的方式抄写一些古代的法定价格的法律,以及立法机关有时实际上用潦草的方式制定的法律,这些学者受到了迷惑。

以前关于法定价格的法令首先总是规定,在小麦和大麦价格最低时面包和麦酒应有的价格,接着规定,在这两种谷物超过这最低价格时面包和麦酒应有的价格。然而,那些法令的抄写者往往以为,抄规定的头三四个最低价格就够了,想借此节省气力,我想他们可能认为,这已足以表明较高的价格应按什么比例增加。

例如,在亨利三世第五十一年规定面包和麦酒法定价格的法律中,面包的价格按照小麦的不同价格来规定,后者每夸脱从1先令到20先令,按当时的货币计算。但在拉夫黑德先生的法律汇编出版以前,所有法律汇编的各种版本均系根据一种抄本,这个抄本的抄写人所抄的这项法律只到12先令的价格为止。因此,有几位学者为这种不实的抄录所误导,非常自然地得出结论说,中等价格即每夸脱6先令,约等于我们现今货币的18先令,是当时小麦的普通或平均价格。

又如,约在同时制定的关于惩罚椅和颈手枷的法令规定,麦酒的价格按大麦1夸脱以2先令到4先令不等的价格每上升6便士调整一次。但是,这4先令的价格,并不被认为是大麦当时常达到的最高价格,而这些价格只是作为例子,来说明较高或较低价格应按这比例增减。这从这法令最后的词句“Et sic deinceps crescetur veldiminuetur per sex denarios”可以看出,这话不够精确,却也含义清晰:“这样,麦酒价格应随大麦价格每6便士的升降而增减。”在制定这法令时,立法当局似乎像抄写人一样疏忽。

在《王位的尊严》(一本古代的苏格兰法律书)的一种古老抄本中,有一项关于法定价格的法律,面包的价格按小麦的所有不同价格来规定,后者从每一苏格兰波尔(约等于英格兰的半夸脱)10便士至3先令。在被认为是制定这项法律的那个时候,3苏格兰先令约等于我们现今的9先令。拉迪曼先生似乎由此得出结论,认为这3先令是小麦当时曾经达到的最高价格,而10便士、1先令,最多2先令则是普通价格。可是,查阅抄本后就看得很明白,所有这些价格只是作为举例列出,表明小麦价格和面包价格之间所应遵循的比例。所以这法令最后说:“reliqua judicabis secundum prascripta habendorespectum ad Pretium bladi.”(“其余须按上面所提到的谷物价格加以判断。”

第三,在很古老的时代,小麦有时以极低价格出卖,这也使上述学者有所误解,以致认为当时的小麦最低价格既比后来的小麦最低价格低得多,那么其普通价格也就必比后来低得多。可是,他们可能已经发现,在那些很古老的时候,小麦的最高价格也比后来高得多,就像它的最低价格比后来低得多一样。例如在1270年,弗利特伍德给我们提供1夸脱小麦的两种价格。一种是当时货币4镑16先令,等于现今货币14镑7先令;另一种是6镑8先令,等于我们现今货币19镑4先令。在15世纪末或16世纪初,找不到像这样特别高的价格。谷物的价格虽然在所有的时候都会变动,但在动荡的和没有秩序的社会中却变动最大,在这种社会中所有的商业和交通都被打断,这就使一国的富裕地区无法去救济它的稀缺地区。金雀花王朝统治英格兰从大约12世纪中叶直至15世纪末,英格兰处于混乱状态,一个地区可能繁荣,而另一个相隔不远的地区则可能由于某种季节性灾害,或者由于某一邻近贵族的侵入致使作物被摧毁,遭受一次极其恐怖的灾荒。如果有某一敌对贵族的土地插入其间,一个地区对另一个地区就不能提供任何援助。然而,在15世纪后半叶和16世纪,在都铎王朝的强力统治下,没有哪个贵族会强大到敢于扰乱社会秩序。

读者在本章末可以看到由弗利特伍德搜集的1202~1597年(两年包括在内)的全部小麦价格,经换算为现今货币,并按时间顺序分为7组,每组12年。在每组末,读者可以找到该组12年的平均价格。在这个长时期内,弗利特伍德只能搜集到80年的价格,因此,最后的一组12年中缺少了4年价格。因此,我根据伊顿学院的记载,补充了1598、1599、1600、1601这4年的价格。这是我所做的唯一增添。读者可以看到,从13世纪初,直至16世纪中叶以后,每12年的平均价格逐渐变得越来越低;到16世纪末,又开始上升。诚然,弗利特伍德所能搜集到的价格,似乎主要是因其特别贵或特别贱而值得注意的价格;我不敢说能从这些价格得出任何非常肯定的结论。然而,如果它们还能证明任何东西的话,它们可以确证我一直在力图提供的说明。可是,弗利特伍德本人似乎和大多数其他学者一样相信,在这整个时期内,由于白银日益丰富,它的价值一直在下降。他本人所搜集的谷物价格,肯定不和这个意见一致。谷物价格和杜普雷·德·圣莫尔先生的意见完全一致,也和我所力图说明的意见完全一致。弗利特伍德主教和杜普雷·德·圣莫尔先生似乎是以极大的勤勉和翔实来搜集古代事物的价格的两位作者。他们两人的意见那么不相同,而他们两人所搜集的事实至少就谷物价格来说是那么一致,这不免令人有几分奇怪。

然而,最有见识的学者所据以推断远古时代银的巨大价值的,与其说是谷物的低廉价格,倒不如说是其他许多土地天然产物的低廉价格。据说在未开化时代,谷物比其他大部分商品贵得多。我想这里指的是,大部分未经制造的商品,例如牲畜、家禽、各种猎物等等。在那种贫乏和野蛮的时代,这些东西相比谷物无疑要便宜得多。但是这种低廉不是白银价值高的效果,而是这些商品价值低的效果。不是因为白银在那种时代会比在更加富裕和进步的时代购买或代表更大数量的劳动,而是因为这些商品会购买或代表更小数量的劳动。白银在西班牙美洲肯定比在欧洲要便宜些,因为它在生产国比在输入国肯定要便宜些,后者要经过长途海陆运输,要付出运输费和保险费。可是,乌诺阿告诉我们,英币21个半便士不久以前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是从三四百头牛的牛群中挑选的一头牛的价格。拜伦先生告诉我们,智利首都一匹好马的价格是英币16先令。在一个天然肥沃但绝大部分完全没有开发的国家,牲畜、家禽、各种猎物等等用很小量的劳动就可以获得,所以它们只能购买或支配很小量的劳动。它们出售的低货币价格不能证明那里的白银真实价值非常高,只能证明这些商品的真实价值非常低。白银及其他一切商品的真正尺度不是任何一个商品或任何一类商品,而是劳动。这一点我们应当随时牢记。

在土地几乎荒芜或人口稀少的国家,自然生产的家禽、牲畜和各种猎物,往往比居民所须消费的多得多。在这种状态下,供给通常超过需求。所以,在不同的社会状态和改良阶段,这样的商品便代表或等于极不相同的劳动量。

无论在什么社会状态和改良阶段,谷物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但各种劳动的平均产量,大体上总是和其平均消费量相适应;就是说,平均供给大体上总是和平均需求相适应。而且平均地说,无论在什么改良阶段,在同一土壤同一气候中,生产同一数量的谷物都要花几乎相同的劳动量,或者说,需要花几乎等量的代价。因为,在耕作改良的状态下,劳动生产力的不断增加,或多或少要被牲畜即主要农具价格的不断增加所抵消。我们根据这些可以确信:在一切社会状态下,在一切改良阶段中,等量谷物比等量其他土地天然产物更能大致代表或交换等量劳动。唯其如此,所以我们在前面说过,在财富和改良的不同阶段中,谷物是比其他任何一个或一种商品更正确的价值尺度。因此,在上述不同阶段,以谷物与银相比,比我们用其他任何一个或一种商品与银相比都能更加准确地判定银的真实价值。

此外,在各文明国家,谷物或其他为人民一般爱好的植物性食物都是劳动者生活资料的主要部分。随着农业的推广,每一个国家的土地所生产的植物性食物比动物性食物在数量上要多得多,劳动者在到处都是靠这种最便宜最丰富的卫生食品生活。除了在最繁荣的国家或劳动报酬最高的地方之外,鲜肉只占他的生活资料的一个很小的部分,家禽更小,猎物则不占任何部分。在法国,甚至在苏格兰(劳动在苏格兰能比在法国得到较好的报酬),劳动的穷人除了在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之外很少吃肉。因此,劳动的货币价格更多地依存于谷物(劳动者的生活资料)的平均货币价格,而不是依存于鲜肉或任何其他部分土地天然产物的平均货币价格。因此,金银的真实价值,换言之,金银所能购入或所能支配的真实劳动量,在极小程度上取决于金银所能支配的家畜肉量或任何其他土地天然产物数量,而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金银所能购入的谷物量。

可是,这种关于谷物或其他商品的价格的不很仔细的观察将不至于把许多聪明的学者引入歧途,要不是他们同时受到以下一个俗见的影响,即:由于各国的银量自然随着财富的增加而增加,银的价值随银量的增加而减少,而这种见解毫无根据。

任何一个国家贵重金属数量增加的原因有二:其一,供应贵金属的矿山的丰富程度较大;其二,人民财富即劳动年产物的增加。前一原因无疑地和贵重金属价值的减少有关,但后一原因却与其价值的减少无关。

随着更丰饶矿山的发现,就有更大数量的贵重金属供应市场。如果较大数量贵重金属所要交换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在数量上和从前一样,那么同一数量金属所换得的商品量必定少于从前。所以,如果一国贵重金属量的增加起因于矿山产额的增加,那就必然使贵重金属的价值有所减少。

反之,在一国财富增加时,换言之,在该国劳动年产物逐渐增大时,更大量商品的流通就需要有更大量的通货。而人民有了更大数量的商品来交换金银器皿,自然会负担得起并购买越来越多的金银器皿。他们的通货量由于必要而增加,他们的金银器皿量也由于追求虚荣和浮华而增加;而由于同一原因,精巧雕像、绘画及其他各种奢侈品和珍奇品也可能增加。但雕刻家和画家在富裕繁荣时所获报酬不可能比不景气时低,因此金银在不景气时和繁荣时亦然。

如果更丰饶新矿的偶然发现并不会使金银价格下落,那么,由于各国的金银价格自然会随各国财富的增进而上升;不论矿山的状态如何,金银在富国的价格自然总比贫国的价格高。金银像其他一切商品一样,自然要寻找最好价格的市场,而对一切货物都付得起最好价格的国家正是能对金银支付最好价格的国家。必须记住,劳动是对每种东西所付的最后价格,而在劳动得到同样良好报酬的国家,劳动的货币价格将与劳动者生活资料的货币价格成比例。但是黄金和白银在富国所能交换的生活资料的数量自然会比在穷国大,在生活资料丰富的国家自然会比在生活资料供应不足的国家大。如果两国相距很远,差别可能很大;因为贵金属虽然自然会从较差的市场流入较好的市场,但可能难于大量运输、以使两地价格接近相同的水平。如果两国相距很近,差别就会小到有时几乎看不出,因为运输容易。中国是一个比欧洲任何地区都更为富裕的国家,其生活资料的价格与欧洲差别非常大。中国的大米比欧洲任何地方都便宜得多。英格兰是一个比苏格兰更为富裕的国家,但是两国谷物的货币价格的差别就要小了许多。就数量来说,苏格兰的谷物似乎比在英格兰要便宜得多,但是就质量来说肯定要略为贵些。苏格兰几乎每年从英格兰输入大量的谷物,而每一种商品在输入国一般都比在输出国要贵一些。因此,英格兰的谷物在苏格兰一定比在英格兰贵,但是一般而论,就其质量即从其所能制成的面粉或饭食的数量和品质来说,它不能比在市场上和它竞争的苏格兰谷物售价更高。

就生活资料价格来说,中国与欧洲有很大差异,而就劳动货币价格来说则差异更大。这是因为欧洲大部分处在改良发展状态,而中国似乎处在停滞状态,所以,劳动在欧洲的真实报酬比中国高。英格兰劳动的货币价格,比苏格兰劳动的货币价格高,因为后者虽在不断进步,但不像前者那么快,所以其劳动的真实报酬也低得多。苏格兰人民很多移住外国,而英格兰人民却很少迁移,这足以证明这两地的劳动需求有很大的差别。必须记住,不同国家劳动真实报酬的比例,不是由它们的实际富裕或贫困,而是由它们的进步、停滞或衰落的状况来规定的。

黄金和白银在最富的国家自然具有最大的价值,所以它们在最穷的国家也就具有最小的价值。在最穷的野蛮人间,它们根本没有价值。

谷物在大都市总是比偏远地方昂贵,但这昂贵不是银价实际低廉的结果,而是谷物实际昂贵的结果。把银运往大都市需要的劳动量和运往偏远地区差不多,而把谷物运往大都市却需要多得多的劳动量。

在一些很富裕的商业国,如荷兰及热那亚地区,其谷物价格的高昂与大都市谷物价格的高昂属于同一原因。它们不能生产足够维持其居民的谷物。它们富在自己的技工和制造业者的勤劳和技术,能促进和节约劳动的各种机器,以及船舶和所有其他的运输工具和商业手段;它们在谷物方面缺乏,必须从遥远的国家将谷物运来,所以除价格以外,还必须支付运输费用。将白银送往阿姆斯特丹和送往但泽所费的劳动差不多,但是运送谷物所费的劳动就要大得多。在这两个地方,白银的真实成本一定接近相同,而谷物的真实成本则一定非常不同。如果降低荷兰或热那亚地区的真实富裕,同时保持它们的居民人数不变,降低它们从遥远国家供应自己的能力,随之而来的必然是白银数量的减少(不论是作为衰退的原因还是结果),此时谷物的价格就会升到饥荒时候的价格。当我们缺乏必需品时,我们必须放弃所有的非必需品,后者的价值在丰富的繁荣时期上升,而在贫困和萧条时期则下降。必需品的情况刚好相反:它们的真实价格,即它们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数量,在贫困和萧条时期上升,在富裕和繁荣时期下降,富裕和繁荣时期总是谷物十分丰富的时期,否则就不可能富裕和繁荣。谷物是必需品,而白银只是非必需品。

因此,在14世纪中叶到16世纪中叶这段时期内,由于财富增进和改良发展而引起的贵重金属数量的增大,不论其增大程度如何,都不可能使大不列颠或欧洲其他任何国家的贵重金属价值减少。所以,要是根据对谷物或其他物品价格的观察,搜集从前谷物价格的学者没有理由推断这个时期里白银的价值减少了,而他们就更没有理由根据想象中财富的增进和改良情况来推断这期间白银价值的减少了。

第二阶段

不管各学者对于第一阶段意见多么不同,他们对于第二阶段银价变动的意见却是一样。

在从1570年左右到1640年左右这大约70年的时期里,白银价值和谷物价值的比例,按完全相反的方向变动。这期间,银的真实价值下降了,换言之,它所能换得的劳动量,比从前少;谷物的名义价格上升了,从前售价是每夸脱2盎司银,约合今币10先令,后来售价是每夸脱6盎司或8盎司银,约合今币30先令或40先令。

美洲丰饶矿山的发现,似乎是这时期银对谷物的比价减少的唯一原因。对于这种变动,大家都作同样的说明,关于银的比价下降这一事实及其原因,从未发生争执。在此期间,欧洲大部分地区在产业和改良方面均在发展,因而对白银的需求一定在增长。但是,看来供给的增长超过了需求的增长,白银的价值下降很多。可是应当注意,美洲银矿的发现在1570年以后才对英格兰的物价有明显的影响,尽管波托西的银矿甚至在20多年前就已发现。

根据伊顿学院的记录,从1595年到1620年,并包括1595年和1620年在内,温莎市场上最好的小麦9蒲式耳1夸脱的平均价格为2镑1先令6又9/13便士,从这金额略去零数,再减去全额的1/9即4先令7又1/3便士,那么8蒲式耳1夸脱的价格为1镑16先令10又2/3便士。从这金额同样略去零数,再由余下的金额,减除1/9即4先令1又1/9便士,即最好小麦与中等小麦这二者价格之差,那么中等小麦价格,约为1镑12先令8又3/9便士,约合银6又1/3盎司。

又据同一记录,从1621年到1636年,在同一市场上,同一衡量的最好小麦的平均价格约为2镑10先令。从这金额按上述扣除,那么8蒲式耳1夸脱耳中等小麦的平均价格为1镑先令6便士,约合银7又2/3盎司。

第三阶段

美洲矿山发现所导致的银价降低,似乎到1630年与1640年之间或在1636年左右就已停止,相对于谷物价值的比例,银价后来从未比那时降得更低。在本世纪中白银价值似乎略有上升,或许在上世纪终了之前的一些时候就已开始。

据上述记录,从1637年到1700年,即上世纪最后64年间,温莎市场上,由9蒲式耳组成的1夸脱最好小麦,平均价格似为2镑11先令1/3便士。这平均价格,比16年前的平均价格,仅高1先令1/3便士。但在这60年间,发生了令当时谷物缺乏的两个事件,这缺乏远远超过了收成情况。单单这两个事件就够说明谷物价格这时更昂贵的原因,而无须设想银价有进一步的下跌。

第一是内乱。它挫折了耕种,打断了商业,必然使谷物价格远远超出收成情况所会造成的程度。它必然对王国的所有不同市场均或多或少产生了这种影响,尤其是对伦敦附近的市场,它们要求从最远的地方得到供应。所以,据上述记录,温莎市场上,由9蒲式耳组成的最好小麦1夸脱,价格在1648年为4镑5先令,次年为4镑。这两年谷物的价格,超过2镑10先令(1637年前16年的平均价格),计达3镑5先令。要是把它在上世纪最后64年中摊分,那就很够说明这些年谷价为什么稍稍上升,此两年份的价格虽属最高价格,但内乱引起的高价格却无疑不止于此。

第二是1688年颁布的谷物出口奖励法令。一般人设想,由于促进耕作,这种奖励金长期以后大概总会增加谷物的产量,使国内市场上的谷价因此趋于便宜。奖金究竟能在什么程度上增加谷物生产,减少谷物价格,我要在后面讨论。而现在我要说的,只是1688年到1700年间它并未发生这个效果。在这个短期中,奖励金的唯一效果是,因为奖励每年剩余量的输出,使前一年份的丰产不能弥补后一年的歉收,所以反而抬高了国内市场上的谷物价格。从1693年到1699年间,英格兰普遍感到的谷物缺乏,虽主要起因于当时天时不良,因此不是英格兰所特有的现象,而是欧洲大部分所共有的现象,但我们应当知道奖励金确曾在英格兰加剧了谷物缺乏的程度。所以,1699年里曾有9个月时间禁止谷物出口。

在上述两件事发生的时候,还发生了第三件事。它不能造成任何谷物稀缺,或许也不能增加通常为谷物支付的白银实际数量,但却必然造成了谷物价格名义数额的某些增长。这个事件就是:由于剪削和磨损,银币大为贬值。这一事件从查理二世统治的时候开始,直至1695年不断加剧。朗迪斯先生告诉我们,1695年的通行银币比它的标准价值大约降低了25%。但是构成每一种商品市场价格的名义金额,必然不是由银币根据标准所应包含的白银数量决定的,而是由凭经验发现的它实际包含的白银数量决定的。因此,同接近它的标准价值的时候相比,当银币因剪削和磨损大为贬值时,上述名义价格必然要高一些。

在本世纪,银币降低至标准重量以下的程度要以现在为最。不过,银币的磨损虽很大,其价值却因它能与金币兑换而为金币价值所维持住了。在最近金币改铸以前,金币不论磨损多么厉害,总比不上银币厉害。反之,在1695年,银币的价值并没有得到金币维持;金币1几尼,当时通常可换30先令削损了的银币。晚近金币改铸以前,每盎司银块价格很少能值5先令7便士以上,这价格只比造币厂价格高5便士。但在1695年,银块的普通价格为每盎司6先令5便士,比铸币厂价格高15便士。因此,即使在最近金币重铸以前,金银两种铸币和银块比较,低于其标准价值估计并未超过8%。反之,在1695年,据说铸币却低于标准价值25%。但在本世纪初,即在威廉国王时代大重铸之后,大部分通行银币一定仍然比现在更接近于它的标准重量。在本世纪也没有像内战那样的重大公共灾难,能挫抑耕种或打断国内商业。虽然在这一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发放的奖金必然总是使谷物价格略高于在实际耕种情况下所会有的价格,但是,由于在本世纪中奖金已有充分的时间发挥普通归之于它的全部良好效应,即鼓励耕作,从而增加国内市场的谷物数量,根据我在下面将要说明和考察的一种学说体系的原理,可以假定它已经产生一些影响,一方面使这种商品的价格有所降低,一方面又使它有所提高。许多人就认为它产生了更大的影响。所以,根据伊顿学院的记录,在本世纪最初64年期间,温莎市场上由九蒲式耳组成的一夸脱最好小麦,平均价格计为2镑6又19/32便士。这价格比前世纪最后64年期间的平均价格,约低10先令6便士,即25%以上;比1636年以前的16年低大约9先令6便士,此时期美洲丰富银矿的发现可以认为已经充分发挥了它的效用;根据这种记载,在本世纪头64年中,中等小麦每8蒲式耳1夸脱的平均价格约为32先令。

由此可知,和谷物价格相比,银价在本世纪中似乎稍稍上升;但这上升的趋势也许从上个世纪终结以前即已开始。

1687年,温莎市场上,由9蒲式耳组成的1夸脱最好小麦价格计为1镑5先令2便士。这价格就是1595年以来的最低价格。

1688年,格雷戈里·金先生,一个因对这种事情富有知识而闻名的人,估计小麦在一般丰收年份的平均价格对生产者为每蒲式耳3先令6便士,或每夸脱28先令。我认为生产者价格就是有时所称的合同价格,即农场主和收购人订立的在若干年内交付一定数量谷物的价格。由于这种合同节省了农场主的营销费用和麻烦,合同价格一般比认定的平均市场价格低。金先生认为,1夸脱28先令在当时是一般丰收年份的普通合同价格。据我所知,在最近连年天时不佳谷物缺乏的时期以前,这种价格确是一般年岁的普通合同价格。

1688年,议会通过设置奖励金鼓励谷物输出。当时乡绅在立法机关所占席位比现在多,他们发觉谷物的货币价格在逐渐下降。奖金是使谷物价格人为地抬高到谷物在查理一世和二世时代通常出售的高价的权宜之计。因此,直到谷价高达每夸脱48先令以前都要发给出口奖金,这比金先生在同年所估计的一般丰收年份的生产者价格高20先令,或高5/7。如果他的计算确有几分与他所享有的赞誉相称,那么,除了在特别歉收年份,每夸脱48先令在当时如果没有奖金是不可能达到的价格。但当时尚未巩固的国王威廉的政府正在恳求乡绅们首次制定年度土地税法,自然无法拒绝他们提出的任何要求。

由此可见,在上世纪结束以前,银价和谷价相比大抵已经升高了一些。到了本世纪,这上升趋势虽由于奖励金的必然作用而无法按照当时的实际耕作的情形表现得十分明显,不过银价大体而言仍然是继续上升。

由于促进谷物的输出,在丰年时候的奖励金当然会使谷价昂贵到超过本来会有的数目。但奖金制度最明显的目的,却也就是在最丰收的年份仍然使谷价提高,借此奖励耕作。

当然,在严重歉收年份,奖金一般停止发放。然而,即使在这时它也对价格产生了某些影响。由于它在丰收年份造成的大量输出,一定常常使一年的丰收不能弥补另一年的歉收。

因此,不论在丰收还是歉收年份,奖金均使谷价超过实际耕作状况自然应有的水平。因此,如果在本世纪头64年中平均价格比上世纪最后64年中低,那么,如果不是由于奖金的这种作用,在相同的耕作状态下它一定还会更低。

但是有人主张说,如果没有奖金,耕作的状况将会不同。这种奖金制度对一国农业的影响究竟如何,我将在下面特别讨论奖金时加以说明。现在我只想说,白银价值随着谷物价值的上升并不是英格兰的特有现象。三位忠实勤奋的的谷价搜集者,杜布雷·德·圣莫尔先生、麦桑斯先生和一位有关谷物政策的论文作者,曾经观察到法国在同一时期白银价值亦有上升,而且比例亦大致相同,但是法国在1764年以前禁止谷物出口。很难设想,在一个禁止出口的国家所发生的差不多相同的价格下降现象,在另一个国家却是由特别鼓励出口造成。

把谷物平均货币价格的变化看做是欧洲市场上白银实际价值逐渐上升的结果,而不是谷物真实平均价值下降的结果,或许更为合适。上已述及,在长时期内,谷物是比白银或任何其他商品更为正确的价值尺度。当发现美洲丰富银矿以后谷物升至以前货币价格的三四倍时,普遍认为这种变化不是由于谷物真实价值的上升,而是由于白银真实价值的下落。因此,如果在本世纪最初64年的谷物平均价格比上世纪大部分年份的谷物平均价格低廉,我们同样应该说,这变动的原因不是谷物真实价值下落,而是银的真实价值上升。

过去10年乃至12年间高昂的谷价曾使人猜疑,欧洲市场上白银的真实价值是否还会继续下落。但这种高昂的谷价显然是天时异常的结果,是偶发、暂时而非永久的事故。过去10年或20年中欧洲大部分地区的天时很是不利,波兰的动乱又大大增加了这些国家谷物短缺的程度,因为它们在谷物昂贵年份常从波兰得到供应。这样长期的天时不良虽然不是一个很普通的事件,但也决不罕见。任何对从前的谷物价格史做过研究的人都不难回想起几个性质相同的实例。此外,异常歉收的10年也和异常丰收的10年一样毫不足怪。1741年至1750年(两年包括在内)的谷价低廉正好可以同最近8年或10年的谷价高昂形成对照。据伊顿学院的记录,1741年到1750年间,温莎市场上,由9蒲式耳组成的1夸脱的最好小麦,平均价格仅为1镑13先令9又4/5便士。这比本世纪最初64年间的平均价格,约低廉6先令3便士。依此推断,在这10年间,由8蒲式耳组成的1夸脱的中等小麦平均价格就仅为1镑6先令8便士了。

但是,1741年至1750年间的谷物价格,一定由于有奖励金的缘故而没有在国内市场上按自然的趋势降低。在这10年中,根据海关统计,各种谷物的输出量共达8029156夸脱1蒲式耳。为此付出的奖金达1514962镑17先令4便士半。因此,1749年,当时的首相佩兰先生对下议院说,过去3年付出了很大的金额作为谷物出口的奖金,他是很有理由的,在下一年他可能更有理由这样说。单是那一年,付出的奖金就达324176镑10先令6便士。这种强制的输出必曾使国内市场上的谷价升涨到超过没有奖励金时所会有的价格,至于超过多少就不必推算了。

在本章所附的统计表最后部分,读者可以看到,那10年的统计是和其他各年的统计分开的;此外,我们也可看到此前10年的统计。这10年的平均数同样在本世纪最初64年的总平均数以下,但却低得不多。可1740年实是异常的歉收。1750年以前那20年间,和1770年以前那20年十分悬殊。前者虽夹有一二昂贵年份,但显然比本世纪的总平均数低得多,后者虽夹有一二低廉年份(例如1759年),但显然比总平均数高得多。假使前者低于总平均数以下的程度,不如后者超过总平均数以上的程度,其原因自应归于奖励金制度。况且,这变动显然很剧烈,无法用缓慢的银价变动解释。效果的突发性只能归之于一种可以突然起作用的原因,即意外的天灾。

大不列颠的劳动货币价格在本世纪的确是上升了。但这种上升不是欧洲市场上银价减少的结果,而是大不列颠普遍繁荣而对劳动的需求增加的结果。法国的繁荣程度不及英格兰,自从上个世纪中叶以来,该国劳动的货币价格随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而日渐降低。在上世纪和本世纪,法国普通劳动的日工资据说始终大约等于1塞蒂埃(比4温彻斯特蒲式耳略多)小麦平均价格的1/20。已经说过,大不列颠劳动的真实报酬,即给予劳动者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真实数量,在本世纪中已大为增长。劳动货币价格的上升,似乎不是欧洲一般市场上白银价值下落的效果,而是在大不列颠这个特别市场上由于该国特殊的和幸运的环境所产生的劳动真实价格上升的结果。

在美洲发现以后,在一段时期的欧洲市场上,白银依旧是以原来的价格或不大低于原来的价格出卖。因而,这一期间的矿业利润非常可观,大大超过自然水平。但不久后,向欧洲输入白银的人就发现,全年的输入量不可能按这种高价全部售出。白银所交换的货物数量变得越来越少,白银价格逐渐越来越低,直至降到它的自然价格,即仅能够按各自的自然比率支付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和土地地租这些必须支付,才能将其从矿山送往市场的费用。已经说过,在秘鲁的大部分银矿,西班牙国王征收的相当于总产品1/10的赋税,吞食了土地的全部地租。这种税原来是一半,随后不久降到1/3,然后降到1/5,最后降到1/10,至今仍然维持这个比率。在秘鲁的大部分银矿,在补偿开采人的资本连同其普通利润以后,所剩的也就是1/10了;人们普遍承认,这种利润过去是很高的,现在却已经低到仅能维持开采了。

1504年,西班牙国王对于秘鲁银矿所课的矿税减为登记之银的1/5这一年是1545年波托西银矿发现之前41年。在90年中,或在1636年以前,这些全美洲最丰富的银矿已经有了充足的时间去产生它们的全部效应,即在欧洲市场上使白银价值降低到它再也不能下降的水平,并继续向西班牙国王缴纳这种赋税。90年的时间,足以使任何没有垄断的商品降低到它的自然价格,即一面纳税一面仍然能在长时期内继续出售的最低价格。

欧洲市场上的银价,本有可能进一步跌落,使得税率也许不但必须像1736年那样减少至1/10,还必须像金税一样减少至1/20,甚至令现在继续开采的大部分美洲矿山停止开采。这些情况之所以没有发生,是由于银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美洲银矿出产物的市场在逐渐扩大,不仅维持住了欧洲市场上的银价,而且还把银价抬高到稍稍超过上个世纪中叶的水平。

自美洲发现迄今,其银矿出产物的市场一直在逐渐扩大。第一,欧洲市场已逐渐扩大。美洲发现后,欧洲大部分地区都有很大进步。英格兰、荷兰、法兰西、德意志、瑞典、丹麦,甚至俄罗斯,都在农业及制造业上不断向前发展。意大利似乎也不曾退步。它的没落是在秘鲁被征服以前,此后却渐渐好转。西班牙及葡萄牙据说是退步了,但葡萄牙只占欧洲的极小一部分,而西班牙的衰退也没有达到一般人想象的程度。在16世纪初叶,西班牙即使与法国比较也是一个极贫穷的国家。法国从那时以来已有很大发展,所以,常常巡游这两国的查理五世曾有这样有名的评语:在法国一切物资都是丰富的,在西班牙却是一切缺乏。欧洲农业和制造业的生产额既然增大了,其流通所需的银币量必然逐渐增加。富人既然多了,银制器皿和银制饰物的数量也必然逐渐增加。

第二,美洲本地是它的银矿产物的新市场。这地方农业、工业及人口的进步比欧洲最繁荣国家也快得多,因此对银的需求的增加也自然快得多。英属殖民地,完全是一个新市场。那里以前一向对银没有需求,现在则一部分因为铸币,一部分因打制器皿,而不断增大对银的需求了。大部分西班牙属和葡萄牙属殖民地,也全为新市场。在未被欧洲人发现以前,新格林纳达、尤卡登、巴拉圭、巴西等地居民全是不知手工业与农业的民族。可是,他们到现在,大部分都有了相当的手工业与农业了。墨西哥与秘鲁两国,虽不能全然视为新市场,但比过去的确是扩大了。关于这两国辉煌的古代奇异故事的有关书籍相当浮华夸张,但是只要以沉着的眼光来读它们的发现史及征服史,就会看出当时居民在农工商业上比今日乌克兰的鞑靼人更为无知。就算两国中比较进步的秘鲁人,也只知道以金银作装饰品而不知铸金银为货币。他们的商业,完全以物物交换的方式进行,几乎没有分工这回事。耕作土地的人,同时不得不建筑自己的住宅,制造自己的家具、衣物、鞋子及农具等。他们之间,虽有若干工匠,但是据说都是由君王贵族僧侣维持的,实际上恐怕就是这些人的仆役或奴隶。墨西哥和秘鲁所有的古代手工业,从来没有以任何制造品供给过欧洲市场。西班牙的军队,不过500人,甚至往往不到250人,却几乎到处觉得不易获得食物。据说这些军人足迹所至,发现就连人口极稠密、耕作极发达的地方,也常常发生饥荒。这种事实足以证明,记述这些国家人口稠密、耕作发达的故事大部分是虚构的。西班牙殖民地的统治方式,在许多方面不像英格兰殖民地那样有利于农业的发展、技术的改良及人口的增长,但在所有这些方面,西班牙殖民地却比欧洲任何国家都进步得快。其原因是土壤肥沃、气候宜人,以及土地广大且低廉,这是一切新殖民地共有的优点,足以补偿其政治上的许多缺点。1713年访问过秘鲁的弗雷齐说,利马有25000~28000居民。乌诺阿于1740~1746年在这个国家居留,他说该市居民有5万以上。他们对智利、秘鲁其他几个主要城市的人口的说法大致也有类似的差异;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两人的信息准确,只能说它们人口的增长不逊于英格兰殖民地。总之,这一切都表明美洲即是该地银矿产物的新市场;这里对白银的需求的增加必定比欧洲最繁荣国家还快得多。

第三,东印度是美洲银矿产物的另一市场。自这些矿山开采以来,该市场所吸收的银量就日益增加。自那时起,美洲和东印度各地之间通过阿卡普尔科船舶进行的直接贸易一直在增长;而经由欧洲的间接贸易则增长比例更大。在16世纪中,葡萄牙人是与东印度各地进行正规贸易的唯一欧洲民族。在该世纪的最后几年,荷兰人开始打破这种垄断,不到几年就把葡萄牙人逐出了他们在印度的主要居留地。在上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这两个民族瓜分了大部分的东印度贸易,荷兰人所占的比例继续增大,而葡萄牙人所占的比例则不断缩小。英国人和法国人在上世纪和印度进行一些贸易,这种贸易在本世纪已大为增长。瑞典人和丹麦人的东印度贸易是从本世纪开始的,甚至俄国人也经常通过经由西伯利亚和鞑靼抵达北京的一种陆地商旅队和中国进行贸易。所有这些国家的东印度贸易几乎都在不断增长,只有法国人例外,因为它的贸易在上次战争中差不多完全被毁灭了。看来似乎是,欧洲所消费的东印度货物增长迅速,使这些货物的销售逐渐扩大。例如,16世纪中叶以前,欧洲用茶极其有限,不过是用作药品。然而现在,英格兰东印度公司为本国国民当做饮料而输入的,每年计达150万磅。但这还不够满足需要,又要经荷兰各港和瑞典的哥德堡不断走私输入。在法国东印度公司繁荣时代又常由法国海岸秘密输入。此外,对于中国的瓷器、马鲁古群岛的香料、孟加拉的布匹以及其他无数货物,欧洲的消费额也几乎以同样的比例增加。因此,在上世纪的任何一个时间,东印度贸易中所使用的全部欧洲船舶的吨位可能和英属东印度公司在最近减少其船舶以前的容量差不了多少。但当欧亚初通贸易时,在亚洲各国,尤其是中国与印度,金银的价值却比欧洲高得多,如今仍是如此。这种差别是因前者多为产米国,其稻田大抵每年能收获两次甚或三次,而每次收获的产量又比小麦的收获多。所以,即使面积相同,产米国也比产麦国的粮食更为丰富,这些国家的人口也就多得多。这些国家的富人手中有超过自己所能消费的大量多余粮食可以处理,有办法购买更大数量的他人劳动。因此,根据所有的记载,中国或印度的显贵们比欧洲最富的人所雇佣的家庭仆役数量更多,气派更大。就是这种可以自由处理的大量多余食物,使他们可以付出更大的食物数量,来购买自然提供的数量极为有限的所有珍奇产物,例如贵金属和宝石,这些都是富人竞争的重要对象。因此,虽然供应印度市场的矿山也同供应欧洲市场的矿山一样富饶,这种商品在印度自然会比在欧洲交换更大数量的食物。但是向欧洲供应贵金属的矿山比向印度供应贵金属的矿山产量更丰富一些,而向印度供应宝石的矿山则比向欧洲供应宝石的矿山产量更丰富些。因此,贵金属在印度自然能交换数量稍多的宝石,也比在欧洲能交换数量更多的食物。印度和欧洲相比,最大的非必需品即钻石的货币价格要略为低些,首要的生活必需品即食物的货币价格更要低得多。但是已经指出,劳动的真实价格,即给予劳动者的生活必需品的真实数量,在中国和印度这两个最大的东印度市场都比在欧洲大部分地区要低。那里劳动者的工资所能购买的食物数量比较少;由于食物价格在印度要比在欧洲低得多,劳动的货币价格在那里就由于双重原因而更低一些:既由于它所能购买的食物数量少;又由于这种食物的价格低。但在技术和勤劳相同的国家,大部分制造品的货币价格均与劳动的货币价格相应。中国和印度在制造技术和勤勉方面比欧洲任何地区都差,但也差不了太多。因此,大部分制造品的货币价格在这两个大国自然会比欧洲任何地方都低得多。还有在欧洲大部分地区,陆路运输的开支提高了大部分制造品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首先将原料、然后将制造品送入市场,须费更多的劳动,因而须费更多的货币。在中国和印度,内地运输的范围广、种类多,节省了大部分的劳动,因而节省了大部分的货币,从而使它们大部分制造品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降得更低。由于这种种原因,将贵金属从欧洲运往印度和中国,过去一向是,现在也仍然极为有利可图。很少有任何其他商品在那里能卖得更好的价格,或者说,对比于它在欧洲所值的劳动和商品的数量而言,能在印度和中国购得或支配更大数量的劳动和商品。将白银运往那里比运黄金更为有利,因为在中国以及印度的大部分其他市场,纯银和纯金的比率仅为10∶1,至多是12∶1,而在欧洲则为14∶1或15∶1。在中国以及在印度的大部分其他城市,10盎司、最多12盎司白银可以购得1盎司黄金,在欧洲则要求有14~15盎司白银。因此,驶向印度的大部分欧洲船舶装载的货物中,白银一般是最有价值的物品之一。它是驶向马尼拉的阿卡普尔科船舶上最有价值的物品。实际就是依着这种种关系,新大陆的银从而成为旧大陆两端通商的主要商品之一。在更大的程度上,正是通过它,世界的这些遥远地区才得以彼此连结。

为供给如此广大的市场,每年由各矿山开采的银量不但要足够供应一切繁荣国家不断增加的铸币需求和器皿需求,还必须足够弥补一切用银的国家银币与银器的不断磨损。

铸币由于磨损、器皿由于磨损和清洗,其中包含的贵金属的消耗是很大的,单是这种被广泛使用的商品就要求每年有大量的供应。在某些特殊制造品中所消费的金属,总体说来虽然可能不比上述逐渐的消耗大,可是因其特别迅速也就特别明显。单是在伯明翰的制造品中,每年在镀金和包金中使用的金银数量据说超过英币5万镑,而且无法复原。从这事实可知,在与伯明翰这些制造品相类似的制造品上,世界各地在镶边、彩饰、金银器、书边镀金及家具等物上每年所消费的金银量真是不可计数。而且金银每年由一地运往另一地,在海陆途中丢失的分量也一定不在少数。此外,掘地埋藏宝物为亚洲各国几乎普遍的习俗;而埋藏的场所在埋藏者死亡以后往往无人知道。这种习俗也必然增加金银的损失量。

根据可靠的记载,在加蒂斯和里斯本输入的黄金和白银的数量(不仅包括正式登记,也包括走私的)约值每年600万英镑。

梅更斯先生说,每年输入的贵金属,西班牙6年中(即从1748年至1753年,两年包括在内),葡萄牙7年中(即从1747年至1753年,两年包括在内),白银每年平均达1101107磅重,黄金达49940磅。白银按金衡每磅值62先令计算,共值英币3413431镑10先令。黄金按金衡每磅值44几尼半计算,共值英币2333446镑14先令。两项合计为英币5746878镑4先令。他肯定地说,正式登记的输入数字是正确的。他十分详细地提供了黄金和白银运来的具体地点以及根据登记的各自具体数量,还就他认为可能是走私运入的每种金属的数量作出了估计。这位慎重商人的丰富经验使他的意见十分有力。

《欧洲人在东西印度创业的哲学史及政治史》一书作者以善辩博识著名于世。据他说,西班牙经登记进口的金银,在11年中(即从1754年至1764年,两年包括在内)每年平均达13984185又3/4皮亚斯特(10里尔)。可是,由于可能有走私,他假定每年输入总额可能达1700万皮亚斯特,按每皮亚斯特值4先令6便士计算,合英币3825000镑。他也列举了黄金白银运来的具体地点,以及来自各地的每种金属的登记数字。他还告诉我们,如果按向葡萄牙国王缴纳的赋税数量(税率为标准金属的l/5)来判断每年从巴西输入里斯本的黄金数量,我们可以估定为1800万克鲁查多,或4500万法国里佛,约合英币200万镑。可是由于可能有走私,他说我们可以有把握地加上这个数目的1/8,即25万英镑,因此总额共计225万英镑。于是根据这项记载,每年输入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的贵重金属总额为607.5万英镑。

此外,我曾查阅若干其他确实可靠的记述,尽管只是抄本;它们对于这每年平均总输入量所估计的数字都在600万镑左右,具体数额略有不同。

每年输入加蒂斯和里斯本的贵金属的确并不等于美洲矿山的每年全部产品。有一部分每年通过亚卡普尔科船舶运往马尼拉;有一部分用于西班牙殖民地与其他欧洲国家的殖民地之间进行非法买卖;有一部分无疑地留在出产地。此外,美洲的矿山也决不是世界上唯一的金银矿。可是,它们一直是产量最丰富的金银矿。人们承认,和美洲矿山相比,已知的其他矿山的产量是微不足道的;而且,美洲矿山产品的大部分每年都运进了加蒂斯和里斯本。然而,单伯明翰一年消费的5万镑,已相当于这每年600万镑输入的1/120。从这看来,世界各地每年消费的金银总额也许与其产出的总额相等;其剩余也不过够供给一切繁荣国家的继续增加的需求,有时甚或不够。这样就使欧洲市场上的金银价格有了一些提高。

每年由矿山提供市场的铜铁量绝非金银所可比较。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认为,这些廉价金属供给的增大具有超过其需求的倾向,或者说,有使其价格逐渐趋于低廉的倾向。那么,我们为什么想象贵重金属会有这倾向?廉价金属是比较坚固,但它比较容易磨损,而且因其价值较低,人们对其保存也不像对贵重金属那么留心。但是,贵重金属并不一定比廉价金属更能久存,它同样也常在各方面磨损和耗费。

一切金属价格都有缓慢的变动。但较之其他土地天然产物,其变动比较小。而与廉价金属价格比较,贵重金属价格突然变动的可能性更小。金属价格不易变动的原因在于它的耐久性。去年送往市场的谷物今年年终将全部或几乎全部消费干净,但二三百年前由矿山采取的铁现在却可能部分还在使用,二三千年前由矿山采取的金也是如此。各年被消费的谷物量与各年生产的谷物量常保持相当的比例,但不同年份使用的铁的数量间的比例却几乎不大会受这两年份铁矿产出量的偶然差异的影响;所使用的金的数量间的比例更是这样。所以,大部分金属矿山逐年的生产额变动虽然大于大部分庄稼的年产变动,但这变动对这两种不同生产物价格的影响却并不一样。

金银价值比例的变动

在美洲矿山发现以前,纯金对纯银的价值由欧洲各造币厂规定的比例为1∶10~1∶12,即是说,1盎司纯金设定值10~12盎司纯银。大约在上世纪中叶,这个比例被规定为1∶14~1∶15,即是说,一盎司纯金设定值14~15盎司纯银,黄金的名义价值上升,或者说它所换得的白银数量增加。两种金属的真实价值,即它们所能购得的劳动数量均有下降,但白银比黄金下降更多。美洲金矿银矿的丰饶比以前任何已发现矿山都大,但银矿的丰饶程度比金矿似乎更大。

每年由欧洲运往印度的银量很大,使得英格兰一部分殖民地的银价和金对比渐趋降低。与欧洲一样,加尔各答的造币厂也认为1盎司纯金值15盎司纯银。可是,这估价和黄金在孟加拉市场上的价值相比可能过高。在中国,黄金和白银的比例仍旧是1∶10或1∶12。在日本据说是1∶8。

根据梅更斯先生的记载,每年输入欧洲的黄金和白银数量的比例为1∶22左右;即是说,输入一盎司黄金就有略多于22盎司白银输入。他认为,每年输往东印度的大量白银使留在欧洲的金银数量的比例降至1∶14或1∶15,与它们的价值比例相同。他似乎认为金银价值的比例必然与金银数量的比例相同,因而,如果不是由于白银输出较多,就应当是1∶22。

但是两种商品价值的普通比例不一定和它在市场上的数量的比例相同。一头牛的价格为10几尼,一只羊的价格为3先令6便士,前者约为后者的60倍。由此得出结论说一般在市场上有l头牛就有60只羊将是荒谬的;由于1盎司黄金一般能换14~15盎司白银,就得出结论说一般在市场上有1盎司黄金就只有14或15盎司白银也是一样荒唐。

通常,市场上银的数量对金的数量的比例比一定数量金银的价值比例要大得多。与市上高价商品相比较,廉价商品往往不但总量更大,而且总价值也更大。每年送往市场的面包不仅总量比家畜肉大,价值也比家畜肉大。家畜肉的总量和总价值大于家禽的总量和总价值;家禽的总量和总价值大于野禽的总量和总价值。廉价商品的顾客,通常比高价商品的顾客多得多,廉价商品因此能在市上售出更大的数量,卖得更大的价值。所以,廉价商品总量对高价商品总量的比例,通常必大于一定数量高价商品价值对同量廉价商品价值的比例。就贵重金属说,银为廉价商品,金为高价商品。因此我们可以预断,通常在市场上银不仅在总量上比金大,而且在总价值上也比金大。只要把自己的银器和金器比较一下,持有少量金银器者就会发觉,银器在数量上和价值上都大于金器;还有许多人持有不少的银器,却毫无金器。即使有,也是限于表壳、鼻烟盒之类的小玩意儿,其总额极为有限。英格兰铸币中的金币的价值的确大于所有银币的价值,但在其他各国却并非如此。有些国家的铸币,其所有银币的价值,差不多与所有金币的价值相等。据造币厂统计,在未与英格兰合并以前,苏格兰金币虽略多于银币,但相差不多。而其他许多国家的铸币占多数的不是金币而是银币。法国一切巨额的支付,通常都用银币。至于金币则只限于随身携带的小额,此外就不容易得到。可是,在所有国家,白银都在价值上超过黄金,这就足以补偿有些国家的金币超过银币而有余

从某种意义上说,银在过去总比金低廉得多,将来恐怕也是一样。但在另一种意义上,照今日西班牙市场上的情况,也许可说金比银低廉。一种商品,不但可按照其平常价格的绝对大小说它是昂贵或低廉的,也可按照其价格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超过其长时期供应市场所可能的最低价格来说。这里的所谓最低价格,是指足够补偿这商品送往市场所必需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的价格,也就是对地主不能提供任何报酬而全部由工资及利润二者构成的价格。现在在西班牙市场上,金确实比银更接近于这最低价格。西班牙所课的金税,不过合标准金1/20,或5%,而银税则为1/10或10%。前面说过,美洲西班牙属地的大部分金银矿山,其地租全都作为赋税供给国王。国王的收入,在金的方面还不及银的方面。经营金矿发财的,也比经营银矿发财的少。可见金矿的利润,一定低于银矿的利润。这样,西班牙市场上金的价格,即只提供较少的地租和利润,所以与银比较,就一定多少更接近于这最低价格了。把一切费用都列入计算,在西班牙市场上,全部黄金,似乎不能像全部白银那样有利出售。但是,葡萄牙在巴西所收的金税与西班牙往昔在墨西哥和秘鲁所收的银税,同为标准金属的1/5。这样一来,美洲的全部黄金是否比白银以更接近这一最低价格的价格供应欧洲一般市场就很难说了。

钻石和其他宝石的价格,或许可能比黄金的价格更加接近于将它们送入市场的最低价格。

和奢侈品税一样,银税不仅是最适当的税目,而且在当时又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在有征收可能的时候,这种税是难于放弃的。尽管如此,1763年曾因纳税人无力纳税而将税率从1/5降至1/10,同样的原因可能到时候使得有必要将白银的税率进一步降低,就像有必要将黄金税率降到1/20那样。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银矿,如同所有其他的矿山那样,由于开采必须向更深的矿层进行,以及在深层排水和供应新鲜空气的费用越来越大,所以开采变得更加昂贵,这是每一个研究过这种矿山的情况的人都承认的。

这等于说白银变得越来越稀少(因为当采集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变得越来越困难和费钱时,就可以说是它变得越来越稀少),这些原因到时候必然会产生下列三种结果之一。第一,开采费用的增加,一定会以银价的按正比例增加来取得补偿;或是第二,一定会以银税按正比例减少来取得补偿;或是第三,一定会一部分通过这种方法,另一部分通过另一种方法而取得补偿。三者必居其一,但以第三种现象最为可能。正如金税尽管大减,但和银相比金价仍然上升一样,银税尽管大减,但和劳动及其他商品相比的银价也仍然可能上升。

但是,银税的递减纵然不能全然防止欧洲市场上银价的上升,至少总会多少将其推迟。减税的结果,以前因不堪重税而中止开采的矿山,现在也许会再行开采。这样,每年送往市场的银量定要加多一些,而一定数量银的价值则要降低若干。1736年西班牙国王减少银税的结果是,欧洲市场上的银价与从前相比没有实际下落,但与在银税不减的情况下所会有的银价相比就约降低了至少10%。

尽管有了减税,白银的价值在本世纪中在欧洲市场上仍开始略有上升。事实和对其提供的论证均使我相信这是真的,或者更准确地说,猜测这是真的,因为,就这个问题我们能形成的最好意见或许也不能算做是信念。假定有所上升,其幅度也是非常小的。尽管如此,许多人看来,究竟这种事情是否实际上已经发生,而且是否相反的事情不会发生,即欧洲市场上白银价值是否会继续下跌,我们还不能肯定。

不过以下的事件还是必须注意的:不管假定的每年金银进口的数量如何,必定有一个时期里这些金属每年的消费等于其每年的进口。它们的消费必然随它们数量的增加而增加,或者说增加的比例更大。当它们的数量增加时,它们的价值就下降。对它们使用得越多越不在乎,对它们的消费就随着它们数量的增加而更快地增加。因此,假定这种进口不是在不断增长,在一定的时期以后,这些金属每年的消费按这种方式就会变得等于它们的进口。可是现在进口仍在增长。

如果使金银每年消费量达到与输入量相等以后每年输入逐渐减少,那么,每年消费量也许有一段时间会超过每年输入量。于是金银的总量可能逐渐不知不觉地减少,而其价值却不知不觉地上升,直到每年输入量不增不减时为止。这时候,金银每年消费量将逐渐不知不觉地适应每年输入量所能支持的数额。

怀疑白银价值仍在继续跌落的根据

欧洲财富日益增加,而且由于贵重金属量随财富增加而增加,贵重金属价值因此也就随贵重金属数量增加而减少,这种看法乃是流俗之见。这个俗见可能使许多人相信,欧洲市场上金银价值迄今还在跌落,而土地天然产物的许多部分价格逐渐上升更使他们坚持这种意见。

我已在前面说过,一国随财富增加而增加的贵重金属量绝没有可能减少其价值。金银自然趋向富国,其理由与奢侈品和珍奇品趋向富国相同,不是因为它们在富国比在穷国更为低廉,而是因为它们在那里比较昂贵,或者说能得到更好的价钱。正是价格的优越性吸引着它们;一旦失去这种优越性,它们就会停止这一趋向。

我已经努力证明,除了谷物及其他全靠人类勤劳而生产的各种植物,所有的天然产物如家畜、家禽,如各种猎获物以及土地中有用的化石和矿物等,都随社会财富增长和技术改进而自然趋于昂贵;所以,就算这些商品能换得比以前多的白银,我们仍不能因此就说银价实际上已比从前降低,换言之,不能说银只能购买比以前少的劳动量。我们能得出的结论只能是,这些商品的价格实际上已经提高,即能购得比以前多的劳动量。随着财富的增长和技术的改进,这些商品不但名义价格,而且其真实价格也上升了。名义价格的上升并非白银价值下落的结果,而是该商品自身真实价值上升的结果。

社会进步对三种天然产物的不同影响

这些天然产物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人类劳动的力量根本无法使之增加的产品;第二类是人劳动的力量能使之随着需求的增加而增加的产品;第三类是人类劳动效力受到限制或不能肯定的产品。在财富和改良的推进中,第一类产品的真实价格可以上升到不受任何确定限度制约的极高昂的程度;第二类产品的真实价格虽然也可能大大上升,却有一定的限度,超过这种限度,它就不可能长时期维持;第三类产品的真实价格虽然在改良中有自然上升的趋势,但在改良的程度相等时,其价格有时甚至会下跌,有时却也保持不变,有时则多少有所上升,这全然取决于不同的意外事故使人类劳动的努力在增加这类天然产物时的成功可能性。

第一类

第一类产物随社会进步而价格提高,它几乎完全不能由人类勤劳增加。它们的产量既不能超过自然生产的一定分量,其性质又非常容易变质,所以也就不可能把各季节生产的这类产物全部蓄积起来。大部分罕见飞鸟鱼类、各种野禽野兽与候鸟都属于这类。当财富以及相伴的奢侈增长时,对这些东西的需求也会随着增长,人类劳动的努力不可能使供给大大超过需求增长以前的数量。因此,这种商品的数量保持不变或差不多不变,购买它们的竞争不断加剧,它们的价格可以上升到任何高昂的程度而似乎不受任何限度制约。如果丘鹬变得风行,每只售价20几尼,人类劳动的努力也不能使它的上市数目大大超过现在。罗马人在他们鼎盛的时代付给珍贵鸟类和鱼类的高价也很容易这样去解释。这种高价并不是当时白银价值低的结果,而是这种人类劳动不能随意使之增加的珍奇动物价值高的结果。在罗马共和国没落前后,罗马的白银真实价值比现今欧洲大部分地区都高。3塞斯提斯约等于英币6便士,是共和国付给每莫迪斯或每配克的西西里什一税小麦的价格。可是,这个价格或许低于平均市场价格,因为按这种价格交纳小麦的义务被认为是对西西里农民的课税。因此,当罗马人偶尔命令交纳比什一税小麦数目更多的谷物时,按照投降条约须对超过额每配克付给4塞斯提斯,即英币8便士,这在当时或许被看做是适度的和合理的价格,即普通的或平均的合同价格,约等于每夸脱21先令。在最近的歉收年份以前,每夸脱28先令是英格兰小麦的合同价格,而英格兰小麦质量不及西西里小麦,在欧洲市场上普通售价较低。因此,白银价值在古代与现今相比,一定是3对4的反比,即当时3盎司白银所购得的劳动和商品数量与现今4盎司白银所购得的相同。普林尼的书告诉我们,塞伊阿斯购买一只夜莺赠送皇帝阿格利皮纳,花了6000塞斯提斯,约等于我们现今的50英镑;阿西尼阿斯·塞纳购买一条鲱鱼,花了8000塞斯提斯,约等于我们现今货币66镑13先令4便士。当我们读到这种记载时,这些奇贵的价格使我们大大吃惊;但这些价格以我们看来似还比实价少1/3。这两件东西的真实价格,换言之,它们所能交换的劳动及食品量比其名义价格在我们如今表示的数量要大约多1/3。这就是说,塞伊阿斯为夜莺付出的对劳动和生活资料的支配数量等于66镑13先令4便士在现在才能购到的;而阿西尼阿斯·塞纳为鲱鱼付出的对劳动和生活资料的支配数量是现今88镑17先令9便士才能购到的。这种高昂价格并不是因为白银特别丰富,而是因为罗马人所能支配的超过自己所必需的劳动和生活资料十分丰富。他们所拥有的白银数量,比他们所拥有的同量劳动和生活资料在现今所能换到的白银数量要少得多。

第二类

第二类天然产物的价格随社会进步而上升,其数量能应人类需要而增加。它们包括那些有用的动植物。当土地未开辟时,这类自然生产物很多甚至没有什么价值;到了耕作进步时,就不得不让位给那些更为有利的别种产物。在社会日益进步的长期过程中,这类产物的数量日益减少,而其需要却继续增加。于是其真实价值,即它所能购入或支配的真实劳动量就逐渐增加,以致增加到与人力在土壤最肥沃、耕作最完善的土地上产出的任何物品比较也不相上下。但是,一旦它达到这高度就不能再增高了。如果超过这限度,马上就会有更多土地和劳动转移到这方面生产这物品。

例如,当牲畜的价格高到使耕种土地来为它们提供粮食就像为人类提供粮食那样有利可图时,它就再也不能提高了。如果再提高,不久就会有更多的谷地改成牧场。通过减少野生牧草来扩大耕种,会减少一国不费劳动或不须耕种而自然生产的鲜肉数量;由于增加了拥有谷物或拥有用来交换谷物的代价(二者是一回事)的人数,因而增加了需求。因此,鲜肉的价格、从而牲畜的价格一定逐渐上升,直到如此之高,以致使用土壤最肥沃、耕种最良好的土地来为它们生产牧草也像生产谷物一样变得有利可图。但一定总是要等到改良推进的晚期,耕作才能推广到致使牲畜价格达到这种高度。在达到这种高度以前,如果国家还在发展,牲畜的价格必定不断上升。在今日欧洲,恐怕还有一部分地方牲畜价格未达到这个极限。合并以前的苏格兰某些地方也是如此。较之其他用途,苏格兰的地方更宜于畜牧。所以,如只行销于内地市场,那里的牲畜价格恐怕不会高到用土地生产牧草都能获利。前面说过,在伦敦附近的英格兰的牲畜价格像上个世纪初期一样达到了这极限,但在较偏远地方,大概在很久以后才达到。也许至今还有少数地方尚未达到这限度。不过,在第二类天然产物中,价格首先随社会进步而升至极限的恐怕就要算牲畜了。

在牲畜价格尚未达到这高度以前,就是适于深耕细作的土地,也必有大部分不能完全耕作。所有距离城市遥远以致不能从城市运送肥料的农场,耕种得好的土地数量一定是同农场自己所能生产的肥料数量成比例的,而自行生产的肥料数量又一定同土地所能维持的牲畜数量成比例。土地施肥,或是通过在土地上放牧牲畜得粪,或是通过在畜舍饲养牲畜,将其粪便运往土地。但是除非牲畜的价格足以支付耕地的地租和利润,否则农夫无力在耕地上牧养牲畜,更无力在畜舍中饲养它们。而只有靠已经改良和耕种的土地的牧草才能在畜舍饲养牲畜,因为在荒芜的未经改良的土地上收集稀少分散的草料要求过多的劳动和费用。因此,如果牲畜的价格不足以支付已经改良的土地牧草(当牲畜在这种土地上放牧时),这种价格就更不足以支付必须用大量的额外劳动去收集送往畜舍的牧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设置畜舍来饲养获利的牲畜的数量也不可能比耕种所必需的更多。但是这种牲畜数量决不可能提供足够的肥料,使全部可耕地保持良好的状态。它们足以为整个农场提供的肥料,必然被留作耕种起来最为有利和最为方便的那些土地之用,即最肥的或许是在农舍附近的那些土地。因此,这些土地会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并适于耕作。其余大部分的土地则任其荒芜,只能生长一些可怜的牧草,仅能够维持少数零散的、半饥半饱的牲畜。农场的牲畜数量如要完全满足耕种所需虽嫌不足,可相对于其实际作物产量却又过多。可是,一部分这样的荒芜土地,在一连六七年处于这种可怜的牧场状态以后,又重新耕种,或许能薄收些质次的燕麦或其他粗粮,然后地力完全耗竭,必须休耕,重新用做牧场,再转而耕种另一部分土地,直至它也同样地力耗竭,再行休耕。因此,在与英格兰联合以前,苏格兰高地的一般经营方式就是这样,经常施肥和保持良好状态的土地很少超过全部农地的1/3或1/4,有时尚不足1/5或1/6。其余的土地全不施肥,尽管其中有一部分也经常耕种;接着地力枯竭。在这种经营方式下,即使能进行良好耕种的那部分苏格兰土地,所能生产的与可能生产的相比,也是数量很少的。不管这种方式看起来多么不利,但是联合以前的牲畜价格的低廉使之成为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以后,尽管牲畜价格大大提高,这种方式却仍然在苏格兰大部分地区流行,其原因在许多地方无疑是由于无知和因循守旧。但在大多数地方,则是由于自然的事理反对立即迅速建立良好经营方式的不可避免的障碍:第一,由于租户的贫穷,由于他们还没有时间获得足以更加完全地耕种他们土地的牲畜群,牲畜价格上涨使得维持更多牲畜对他们有利,也同样使他们获得牲畜更为困难;第二,由于他们还没有时间使自己的土地处于合适地维持这种更多牲畜的状态,即使他们能获得这些牲畜的话。牲畜的增加和土地的改良必须同时进行,一件事情不能走在另一件事情前头太远。不增加牲畜就不能改良土地;而不大大改良土地,又不能大大增加牲畜,否则土地就不能维持它。除了通过长期的节约和勤劳,建立良好经营方式的自然障碍是无法消除的;或许必须经过半个或一个多世纪,逐渐式微的旧方式才能在一国之内完全废除。在苏格兰和英格兰联合中得到的所有商业好处中,这种牲畜价格的上升或许为最。它不仅提高了所有苏格兰高地地产的价值,而且或许也是整个高地得到改良的主要原因。

一切新殖民地都有大量荒芜的地,它们除饲养牲畜外没有他用。所以,牲畜不久就极度繁殖,而凡是量大之物,其价格必然非常便宜。欧洲在美洲的殖民地上的全部牲畜虽然最初都是从欧洲运入的,但不久就在那里大量繁殖,以致变得价值微小,甚至马也任凭它在森林中游荡,没有人认为值得去追寻。在初次建立这种殖民地后一定要经过很长的时间,用已耕土地的产物去饲养牲畜才能变得有利。因此,同样的原因,即缺乏肥料、用于耕种的牲畜和预定要耕种的土地之间的比例失调,可能会导致在那里采用苏格兰许多地区仍在继续采用的那种耕种方式。瑞典旅行家卡尔姆叙述他于1749年在北美某些英格兰殖民地所闻见的农业状况时说,那里很难找出英格兰民族的特性,因为英格兰民族在农业的各个方面都是有名的熟练。他又说,当地人民很少给自己庄稼地施肥。当一片土地因连续收获而地力耗尽以后,他们就开垦新的土地。到这片土地的地力又耗尽后,他们再开辟第三片土地。他们的牲畜就任其彷徨在野地林间。由于春天割草过早,每年生长的青草很早就几乎全部灭绝,没有时间开花或散布种子。而这青草似乎是北美那一地区最好的青草,常常长得很密,高达三四英尺。他确信,不能养活一头母牛的土地以前曾经养活过四头母牛,以前每一头母牛能提供相当于现在一头母牛所能提供的4倍的牛奶。他认为,牧场的贫瘠是造成他们的牲畜退化的原因,牲畜显然一代不如一代。它们很像三四十年前苏格兰到处可见的那种矮小品种,如今这在苏格兰低地大部分地区已得到改良,与其说是由于改变畜种(虽然在有些地方曾采用这种办法),不如说是由于饲料更为丰富。

因此,虽然牲畜的价格要到垦殖改良的后期,才能增高到使辟地饲养牲畜有利可图,但在这第二类天然产物中,最先达到这有利价格的恐怕仍当首推牲畜。因为牲畜价格如未达到这程度,则垦殖改良的程度要接近今日欧洲许多地方似乎也不可能。

第二类天然产物中,最初达到这价格的为牛,最后达到这价格的当为鹿肉。大不列颠的鹿肉价格,表面上虽似过高,但这高价还不够偿还鹿园费用这一事实,凡有饲鹿经验的都知道得很清楚。不然就会像古代罗马人饲养社鸱那种小鸟一样,不久就养于普通农家了。瓦罗和科鲁麦拉告诉我们,那是一种极为有利可图的事情。嵩雀是一种候鸟,飞抵法国时很瘦,在法国某些地方养得很肥,据说获利极多。如果鹿肉继续流行,英国的财富和奢侈也像过去一段时期那样增长,鹿肉的价格很可能比现在还贵。

在改良进步的过程中,由必需品牛肉的价格涨到极点,到奢侈品鹿肉的价格涨到极点要有很长的岁月。其间许多其他种类的天然产物或迟或速地逐渐达到其最高价格,只是情形各不一样。

例如在每一个农场,谷仓和畜舍的垃圾可以养活一定数量的家禽。它们由行将抛弃的东西饲养,只是一种废物利用;它们没有花费农场主什么东西,所以他可以将其廉价出售。他的所得几乎全是纯收益,价格也不会低到使他不去饲养那么多。但在耕种不良因而人口稀少的国家,这种没有花费饲养的家禽常常足以供应全部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家禽常常和鲜肉或任何其它动物食品一样低廉。但是农场按这种免费方式饲养的全部家禽一定总比农场上生产的全部鲜肉数量少,而在财富和奢侈增长的时候,只要效用相同,稀少的东西总是比普通的东西更加受欢迎。因此,随着财富和奢侈的增长,由于改良和耕种的推进,家禽的价格逐渐升到鲜肉的价格以上,直到最后达到使得为了饲养家禽而耕种土地成为有利可图的程度;此后,家禽的价格就不能再涨,不然,不久就会有更多的土地转作这种用途。法国若干地方,家禽饲养一向被视为农村经济中最重要的产业,其有利程度足使农民愿为饲养家禽而广种玉米和荞麦。中等农家有时竟在宅内养鸡400余只。英格兰对于饲养家禽似乎不像法国那样重视。可是,家禽在英格兰的售价一定比法国高,因为英格兰每年有大量家禽依赖法国。在垦殖改进的过程中,一切肉食达到最高价格的时候,必定是在辟地生产这样的动物食料成为通常做法的前夕。在这种做法尚未普遍以前,这样的动物的价格必因其稀缺而上升,而在这种做法普遍化之后,通常必有新法发现,使农家能在同面积土地上生产出远多于从前的饲料。产量增加了,农家不但必须而且也能够降低售价,不然多产必不能长久继续。今日伦敦市上家畜肉的普通价格,也许就是因引种苜蓿、芜菁、胡萝卜、卷心菜等物而比上世纪初价廉。

猪在垃圾中寻食,贪婪地吞噬着其他有用动物嫌恶的垃圾。它也像家禽一样,最初是利用废物饲养的。这样,只要利用废物饲养的猪的数量能够充分满足需要,这种家畜肉的市价,必比他种家畜肉低廉得多。但是,如需要超过此数量所能满足的程度,即饲养猪如果同饲养其他家畜一样有专门为其生产饲料的必要,那么猪的价格必然因此上升。在一国的自然状态及农业状态下,养猪如果比饲养其他家畜的费用多,猪肉价必然比其他各种兽肉昂贵;如费用较少则将价廉。据布丰说,法国的猪肉价几乎与牛肉价相同[注释];在大不列颠许多地方,现今猪肉却比牛肉稍贵。

往往有人说,大不列颠猪及家禽价格的昂贵是因为佃农和小农的人数减少了。这样的人数的减少是欧洲各地土地改良及耕作进步以前发生的事件,而又是使这样的物品价格比在此事件发生前更早更快地上升的原因。一个最贫穷的家庭,往往不用什么费用即能养活一猫一犬,也同样能以极少的费用养活几只家禽、一头母猪与几头小猪。他们把残渣剩饭当做饲料的一部分,而其余的则任其在附近田野间找食而不会损害他人。像这样没有花费而生产的动物的数量势必因小农人数减少而锐减,而其价格势必比小农人数尚未减少时更快地提高。但是,在改良的过程中,这种动物的价格迟早总会达到可能有的最高限度,这种最高价格就是能偿还为给它们提供食物而耕种土地的劳动和支出的价格,像其他大部分耕地所支付的那样。

和养猪与家禽一样,牛奶业最初也是为了废物利用。在农场上必须饲养的耕牛,所产牛奶比喂养小牛和供农场主家庭消费更多,在某一个季节产奶尤多。但在所有土地产品中,牛奶或许最容易变质。在温暖季节牛奶最多,但很难保存24小时。农场主将一小部分制成新鲜黄油,能贮存一星期;制成加盐黄油,能贮存一年;将大部分制成干酪,则能贮存几年。所有这些东西,有一部分能保存起来供他自己家庭之用,一部分送往市场,希望卖到最好的价钱,价钱不可能低到使他不愿把自己家庭消费不了的东西送入市场。的确,如果价钱太低,他会以十分潦草和不干不净的方式去经营他的奶酪业,认为不值得专门为它设置一个房间,而只是在自己又脏又乱的厨房中进行;三四十年前几乎所有的苏格兰农民奶酪业都是这样,今天有许多奶酪业还是这样。逐渐提高鲜肉价格的原因即需求的增长,以及由于国家的改良而使少费钱或不费钱饲养的牲畜数量减少,也同样使奶酪业产品的价格提高,奶酪的价格同鲜肉的价格或同饲养牲畜的支出有着自然的联系。价格的提高能偿付更多的劳动、更大的关心和更加的清洁。奶酪业变得更值得农场主关心,它的产品质量也逐渐得到改进。最后,价格高到足以值得使用土壤最肥沃、耕种最良好的土地来饲养牲畜,专供奶酪业之用。当价格达到这种高度就不能再高了,否则马上就会有更多的土地转作这种用途。英格兰大部分地区价格似乎已经达到这种高度,那里许多好土地都这样使用。在苏格兰,如果你将少数大城市的周围除外,其他地方的价格似乎尚未达到这种高度,那里普通农民很少为奶酪业而使用好地去为牲畜生产食物。产品的价格虽然在近几年来上升很多,或许仍然太低,不容许这样去做。同英格兰奶酪相比,苏格兰奶酪质量的低劣亦与其价格完全相称。但这种质量低劣或许是价格低廉的结果,而不是价格低廉的原因,我认为,即使质量更好,大部分送入市场的奶酪在苏格兰目前的情况下也不能卖到更好的价钱;现在的价格或许不能偿付生产更好乳酪所必要的土地和劳动支出。英格兰许多地方的奶酪价格无疑较贵,但和生产谷物与饲养家畜这两种主要农业比较,制酪业仍不算比较有利的土地利用途径。所以制酪业在苏格兰就更没有那么有利了。

不论任何国家,如果必须依靠人力生产的一切土地生产物价格不足以偿还土地的改良费用及耕作费用,该国的土地决不会完全用来耕作或完全得到改良。要使全国土地完全用于耕作和得到改良,各种生产物的价格就要:第一,足够支付好谷地的地租,因为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都取决于谷地的地租;第二,必须足以支付农场主的劳动和支出,像他们从良好谷地所得的支付那样,即要偿还他在土地上使用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每种产品价格的提高,显然应当走在用来生产它的土地的改良和耕种的前头。所有的改良目的均在于获利,如果必然的结果是遭受损失,那就不能称为改良。但是如果产品的价格不足以弥补开支,改良土地的结果必然是遭受损失。如果把一国的完全改良和耕种看做是(它肯定是)最大的公共利益,那么所有天然产物价格的提高就不应当被看做是公共灾难,而应当被看做是最大公共利益的先驱和伴随物。

上述一切天然产物的名义价格或货币价格的上涨并非白银价值下落的结果,而是其自身真实价值上涨的结果。这些生产物不但值更大的银量,而且值比以前更多的劳动量和食物量。它们送往市场需要更多的劳动量和食物量,因此送往市场之后它们代表的劳动量和食物量就更多,或者说在价值上等于更多的劳动量和食物量。

第三类

第三类即最后一类天然产物的价格,随着改良程度的增进而自然上涨。人类勤劳对增加这样的产物的效果或者有限,或者无法确定。因此,虽有随改良的进步而上升的自然趋势,这类天然产物的真实价格有时甚或会下落,有时在各不同时代继续同一状态,有时又会在同一时期里或多或少地上升,全视所发生的不同的偶发事件使人类勤劳的努力在该产物的增产上所取得的成就的大小而定。

有一些天然产品自然是其他产品的附属物,所以任何一国所能提供的数量必然受其他产品数量的限制。例如任何一国所能提供的羊毛和生皮必然受到该国保有的大小牲畜数量的限制,而这种数量又是由该国的改良状况和农业性质决定的。

可以设想,在改良推进中使鲜肉价格逐渐提高的原因对羊毛和皮革也会产生相同的影响,并使它们的价格按大致相同的比例提高。如果在改良最初开始的时候,羊毛和皮革的市场也像鲜肉的市场那样局限在狭窄的范围以内,情形就会是那样,但是它们各自的市场范围一般来说却大不相同。

鲜肉的市场几乎到处都局限于国家之内。的确,爱尔兰和不列颠所属美洲的一些地区进行大量的盐腌食物贸易,但我相信它们是在商业世界中唯一将自己的大部分鲜肉出口他国的地方。

反之,羊毛和皮革的市场在改良最初开始的时候就很少局限于生产国。它们可以很容易地运往遥远的国家,羊毛不必加工,生皮只需稍稍加工;由于它们是许多制造品的原料,他国的产业对它们可能产生本国没有的需求。

在耕作粗放因而人口稀少的国家,毛皮价格在一头牲畜的全部价格中所占的部分总是大大超过在耕作较好人口较密而家畜肉有较大需求的国家[注释]。据休谟观察,撒克逊时代的羊毛价格约值一头羊的价格的2/5;他认为这种比例比现在大得多。据我所得到的确实信息,在西班牙的某些省份,宰羊常常只是为了取得羊毛和羊脂。羊肉常常丢弃在地上腐烂,或任凭野兽和食肉鸟吞噬。如果这种事情甚至在西班牙也是有时发生,在智利、布宜诺斯艾利斯、西班牙所属美洲的许多其他地区就差不多是经常发生,那里宰杀有角牲畜几乎经常只是为了取得兽皮和兽油。这种事情也几乎经常在希斯盘纽拉岛发生,那是当它为海盗所侵扰的时候,在法国人种植园(现已扩展到该岛几乎整个西半部的海岸)的安定、改良和人口状况使西班牙人的牲畜具有若干价值以前。西班牙人迄今不但仍继续拥有东部海岸,而且拥有整个岛屿和该国的山区。

随着改良及人口的繁殖,一头牲畜全部躯体的价格必定上涨。不过,这种上涨对兽肉价格的影响比对兽毛兽皮的影响大得多。在社会原始状态下,兽肉市场总局限于其产出国境内,所以必定随社会进步、人口繁殖而成比例地扩大。但纵使为野蛮国产物,兽毛兽皮这两者也往往行销全商业世界,其市场很少能因一国社会进步人口繁殖而成比例地扩大。整个商业世界的状况不会因任何一国进行改良受到多大影响,在改良以后,这类商品的市场可能保持不变或大致不变。可是,按照事物的自然趋势,这种市场总体来说也会由于改良而略有扩大。特别是如果以这些商品为原料的制造业在国内发达起来,那么这些商品的市场虽然不会扩大许多,却至少可以比以前更加接近于其生产地,而它们的价格至少可以因节省运往遥远国家的费用而提高。因此,这种价格虽然不能按照鲜肉的比例上升,却也自然应当上升而非下落。

不过,虽然英格兰的毛织物制造业繁盛,但自爱德华三世以来,羊毛价格却大大跌落。据许多可靠的记录,在爱德华三世的朝代(14世纪中叶或1339年左右),英格兰羊毛每托德(即28磅)的普通合理价格,不少于当时货币10先令。按每盎司20便士计算,包含白银陶衡6盎司,约等于我们现今货币30先令。在现在,每托德21先令要算是最佳英格兰羊毛的好价钱。因此,爱德华三世时代羊毛的货币价格与现在羊毛的货币价格相比,为10∶7。按真实价格说,前者的优越性更大。按每夸脱6先令8便士的麦价计算,10先令在当时是12蒲式耳小麦的价格。按每夸脱28先令的麦价计算,21先令在现在只是6蒲式耳的价格。因此,古代和现代羊毛真实价格的比例为12∶6,即2∶1。如果劳动的真实报酬在两个时期完全相同的话,古代的1托德羊毛所购买的食物数量就是现今的2倍,即劳动数量的2倍,羊毛真实价格及名义价格的跌落决不是自然的结果,而是暴利和人为的结果。第一,它是绝对禁止英格兰羊毛输出的结果,第二,是准许西班牙羊毛免税输入的结果,第三,是只许爱尔兰羊毛输往英格兰而不得行销他国的结果。由于有这些规定,英格兰羊毛市场,就限于国内,而不能随社会进步有所扩张了。在英格兰市场上,允许其他若干国的羊毛与本国羊毛竞争,爱尔兰羊毛则被迫与英格兰羊毛竞争。此外,由于其毛织物制造业遭受不公正的阻碍,爱尔兰人在自己境内只能利用一小部分自产羊毛,为此不得不把其大部分输往英格兰这个容许他们出售羊毛的唯一市场。

关于古时的生皮价格,我不能找到何等可靠的记录。羊毛一般是作为对国王的贡品缴纳的,根据它作为贡品的估值,至少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确定它的普通价格。可生皮的情况似乎不是这样。但是,根据1425年牛津伯塞斯特修道院副院长和他的一位牧师的记载,弗利特伍德给我们提供了当时的生皮价格:5张公牛皮值12先令,5张母牛皮值7先令3便士,36张两岁羊皮值9先令,16张小羊皮值2先令。1425年12先令包含的白银大约和我们现今货币24先令包含的一样多。因此,一张公牛皮在这项记载中价值白银与我们现今货币4又4/5先令相同。它的名义价格比现在要低得多。但是按每夸脱小麦值6先令8便士计算,12先令在当时能购得14又2/5蒲式耳小麦,按每蒲式耳3先令6便士计,在现在值51先令4便士。因此,一张公牛皮在当时能购得的谷物,和现今10先令3便士所能购得的相同。它的真实价值等于我们现今货币10先令3便士。在古代,牲畜在冬季的大部分时间里处于半饥饿状态,我们不能设想它的躯体很大。一张重四石即常衡16磅的公牛皮现在不能算是坏牛皮,在古代或许也要算是非常好的牛皮。但按每石半克朗计——这在当时(1773年2月)为普通价格,这样一张牛皮现在仅值10先令。因此,虽然它的名义价格在现在比在古代高,它的真实价值,即它能购买或支配的真实食物数量如今却要略为低些。在上述记载中,母牛皮的价格对公牛皮的价格大致保持普通的比例。羊皮价格大大超过这普通比例。羊皮也许是和羊毛一起出售。反之,小牛皮价格大大低于这比例。在家畜价格非常低廉的国家,不是为着延续畜种而饲养的小牛一般都在幼时宰杀。二三十年前的苏格兰就是这样。小牛价格通常不够偿还它所消费的牛奶价格,因此扑杀小牛可节省牛奶。小牛皮的价格因此很低。

现在生皮价格比几年前更加低廉,其原因大约只不过是海豹皮的关税废止了,而1769年又允许爱尔兰及其他殖民地的生皮可以在一定年限内免税输入。但从本世纪平均来看,它们的真实价格可能比古代略高。生皮的性质不适于像羊毛那样运往远方市场,保存起来则损失更大。用盐腌制的皮革被认为劣于新鲜的皮革,售价较低。这种情况必然使生皮在不能自行加工而只得出口的生产国有价格下落的趋势,而在能自行加工的生产国则会价格上升。生皮价格在野蛮国家一定有下降的趋势,而在进步的和制造业发达的国家则相反。因此,生皮价格在古代一定有下降的趋势,在现代则有上升的趋势。此外,我们的制革商不像呢绒商那样,能说服国家的贤士相信国家的安全依存于他们那个制造业的繁荣。因此,他们不大受到重视。的确,生皮的出口受到禁止并被宣布为令人厌恶的事情,但生皮却可以从外国纳税进口;虽然这种税不对从爱尔兰和各殖民地进口的生皮征收(仅限期5年),但爱尔兰出售剩余皮革即不能在本国加工的皮革却不限于大不列颠这个市场。在这几年中,普通牲畜的皮革被列入各殖民地不能送往别处只能送往母国的商品名单;在这方面,爱尔兰的商业迄今倒是未曾为支持大不列颠的制造业而受到压制。

在发达开明的国家,不论何种规定,如果意在降低兽毛价格或兽皮价皮价格,它就必然有可能提高兽肉价格。在改良的耕地上饲养的大小牲畜,其价格一定要足以支付地主和农场主有理由从改良耕地上预期获利的地租和利润,不然他们不久就会不再饲养。因此,这个价格中羊毛和皮革所没有支付的部分必须由兽肉来支付。一方面支付得少,另一方面就必定要多。这个价格在牲畜的各个部分如何分摊地主和农场主是不关心的,只要全数付给他们就行。在一个得到改良和耕种发达的国家,地主和农场主的利益不可能受到这类规定的多大影响,虽然他们作为消费者,其利益可能因食物价格上升而受到影响。在未经改良和耕种的不发达国家则完全不同:那里大部分土地只能饲养牲畜,别无其他用途,而羊毛和皮革则构成牲畜价值的大部分。作为地主和农场主,他们的利益受到这类规定的很大影响,而作为消费者则受到的影响很小。在这种情况下羊毛和皮革价格的下降不会抬高兽肉的价格,因为国家的大部分土地只用来饲养牲畜,所以相同数量的牲畜会继续被饲养。相同数量的鲜肉会继续被送入市场。对鲜肉的需求不比从前更大。因此,价格也一定和从前一样。整个一头牲畜的价格会下降,随之,以牲畜作为主要产品的全部土地即一国的大部分土地的地租和利润也会下降。永久禁止输出羊毛一般被(但非常错误地)归咎于爱德华三世[注释],这种禁令在国家当时的情况下,是所能想到的最具破坏性的规定。它不仅会减少王国大部分土地的实际价值,而且由于降低最重要的一种小牲畜的价格将大大阻碍土地的进一步改良。

自从与英格兰合并后,苏格兰的羊毛价格显著下落。因为苏格兰羊毛自合并时起即与欧洲大市场绝缘,局限于大不列颠的小市场中。如果不是家畜肉价格的上升充分补偿了羊毛价格的下落,苏格兰南部各郡主要用于养羊业的大部分土地的价格也必然大受影响。

就其要依靠本国牲畜的产量来说,人类对于增加羊毛和生皮产量的努力的功效必然有一定限度,而就其要依靠外国牲畜的产量来说也必定是无把握的。就后一层说,与其说要依靠外国出产的羊毛和生皮的数量,倒不如说要依靠外国不自行加工的羊毛和生皮的数量。同时,对于这样的天然产物的输出,外国是否认为应加以限制也对上述努力的实效有影响。这些都不是本国操业者能决定。所以,人类勤劳在这方面所得的效果不但受到限制,并且不大确定。

人类勤劳增加羊毛、生皮所收的效果如此,增加另一种极重要天然产物即鱼的送往市场的数量所收的效果也如此。它由于一国的地方情况差异,即由于该国不同省区与大海的接近或远离、它的湖泊与河流的数目,这些海域、湖泊与河流生产这类天然产物的所谓丰富或贫乏而受到限制。当人口增加时,当一国土地和劳动每年的产物变得越来越多时,就有更多的人买鱼,这些购买者也拥有较大数量和较多种类的其他货物或较大数量和较多种类的其他货物的价格(二者是一回事)。但是如不使用比供应狭小的和有限的市场所要求的劳动在比例上更大数量的劳动,一般就不能供应巨大的和扩展的市场。一个每年只需要1000吨鱼的市场变得需要1万吨鱼时,不使用10倍以上的相当于以前足以供应市场的劳动量就不能满足现在的需要。鱼一般必须从比较远的地方去寻求,必须使用比较大的船舶和各种更费钱的机械。这种商品的真实价格自然会随改良的增进而上升,因此,我相信,各国的鱼价也或多或少地上升了。

捕鱼一日能有多少收获难于确定。但是我们认为,假定一国的当地情况不变,就一年或数年说,人类捕鱼努力的一般功效还是相当确定的,实际情况也正是如此。可是,由于它更多地依存于一国的地方情况而不是依存于该国的财富和劳动状况,所以它在不同的国家在非常不同的改良时期可能是完全一样的,而在同一时期则可能是非常不同的;它同改良状况的联系是不确定的,我在这里谈的正是这种不确定性。

在增加从地下采掘的各种矿物和金属特别是贵金属的数量时,人类劳动的效力似乎不受限制。但这也是完全不确定的。

一国所有贵重金属量的多少并不受该国地理情况如矿山肥瘠的限制。没有矿山的国家,往往拥有大量贵重金属。无论什么国家,其所拥有的贵重金属的多寡,取决于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就是取决于该国的购买力,取决于其产业状态或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因为这些因素决定它所能用以开采本国矿山的金银或购买他国矿山的金银这一类非必要品的劳动与食品的量是多还是少。第二,取决于在一定期间内以金银供给世界商场的矿山的肥瘠程度。这些金属在离矿山最远的国家的数量,由于这种金属运输容易和运费低廉,以及体积小价值大,也必然多少受到这种矿山产量丰富或贫瘠的影响。它们在中国或印度的数量必然多少受到美洲矿山产量丰富的影响。

就一国金银量须取决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前一种(购买力)来说,与其他一切奢侈品、非必要品的真实价格一样,金银的真实价格多半随该国财富及改良的增进而上升,随该国的贫困衰弱而下降。因为,和只持有少量剩余劳动与食品的国家比较,在购买一定数量金银时,持有更多剩余劳动与食品的国家一定能支付较大数量的劳动与食品。

就一国金银量取决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后一种情况(以金银供给世界商业的各矿山的肥瘠情况)来说,金银的真实价格,即它们所能购买所能交换的劳动量和食品量,也必然根据矿山的丰饶贫瘠的比例而有所升降。

但是非常明显的是,在一定时期内供给世界金银的矿山究竟是丰饶或是贫瘠与一国的产业状态大致并无关系,而且与世界的总体产业状态似乎也没有必然关系。当然,在技术和商业逐渐推广到地球上越来越大的地区时,寻找新矿的工作在比较广大的面积上进行,于是比起局限于狭小的范围来,成功的机会可能也会增加。然而当旧矿逐渐耗竭时,新矿的发现就极为不确定了,人类的技能或劳动也无法保证。大家承认,所有的迹象都是可疑的,只有新矿的实际发现和成功开采才能确定它的实际价值甚至其存在的真实性。在寻找的过程中,人类劳动的成功与失败的可能性都是无限的。在一两个世纪中,可能发现比任何已知矿山更为丰富的新矿;同样可能的是,这矿山也可能比美洲矿山发现以前正在开采的矿山更为贫瘠。这两种事件究竟是哪一种发生,对于世界的真实财富和繁荣,即对于土地和人类劳动每年产品的真实价格来说毫无意义。它的名义价值即表示或代表这种每年产品的金银数量无疑地将非常不同,但是它的实际价值,即它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实际劳动数量却会完全一样。在前一种情况下,1先令所代表的劳动可能不多于现在1便士;在后一种情况下,1便士所代表的劳动可能相当于现在的1先令。但是在前种情况下,口袋中有1先令的人不比现在有1便士的人更富;在后一种情况下,有1便士的人也不比现在有1先令的人更穷。世界从前一种事件中所得到的唯一好处就是金银器的价廉和众多,从后一种事件中所遭受的唯一不便是这些东西的昂贵和稀少。

关于白银价值变动的结论

搜集古代商品货币价格的学者大多认为,谷物和一般物品货币价格的低廉或者说金银价值的昂贵,不仅可以证明这些金属量的不足,而且也是当时该国贫乏野蛮的明证。这种看法是和以下这种政治经济学体系无法分开的:该体系认为,一国富裕是由于金银丰饶,而贫乏则由于金银不足。对这种政治经济学体系,我将于第四篇加以充分的说明,在此我只想论述以下事实,即金银价值的昂贵只能证明以这类金属供给世界商业的各矿山的贫瘠,却决不能证明金银昂贵国家的贫穷与野蛮。贫国不能像富国购买那么多的金银,也不能对于金银支付那么高的价格。所以,这样的金属的价值在贫国决不会比富国更高。中国是一个比欧洲任何地区更富得多的国家,贵金属的价值在中国却比在欧洲任何地区更高得多。的确,自从美洲矿山发现以来欧洲的财富已大为增加,同时金银的价值已逐渐下降。但是金银价值的下降并不是由于欧洲真实财富的增加或欧洲土地和劳动每年产物的增加,而是由于偶然发现了比以往所知道的更为丰富的矿山。欧洲金银数量的增加,与欧洲制造业和农业的增长,虽然是差不多同时发生的两件事情,却是各自由非常不同的原因引起的,彼此之间并没有任何自然联系。前一件事情只是偶然发生的,深谋远虑和政策既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作用;后一件事情是由于封建制度的崩溃和以下这种政府的建立,这种政府为劳动提供了它所需要的唯一鼓励,即它能享受自己劳动果实的某种勉强程度的安全。由于封建制度继续存在,波兰迄今仍然像在美洲发现以前那样是一个赤贫的国家;然而它也像在欧洲任何地区一样,谷物的货币价格已经上升,贵金属的实际价值已经下降。可见,那里贵金属的数量一定也像别的地方一样已经增加,贵金属同土地和劳动年产品的比例也一定和别处大致相同。可是,这种贵金属数量的增加似乎并没有增加每年的产品,也没有改善该国的制造业和农业,更没有改善居民的处境。西班牙和葡萄牙两个国家是拥有矿山的,却也是继波兰之后欧洲两个最穷的国家。可是,贵金属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的价值一定比在欧洲任何其他地区都低,因为贵金属是从这两国运往所有欧洲其他地区的,不仅要负担运费和保险费,而且还因出口被禁止或课税,也要负担走私的费用。因此,金银数量对土地和劳动年产品的比例,在这两国一定比在欧洲任何其他地区大,可是它们却比欧洲大部分地区都穷。虽然封建制度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已经废除,但它们却没有一个更好的制度来代替。

正如金银价值的降低并不能证明一国的富裕繁荣一样,金银价值的上升或者说谷物及一般物品货币价格的降低也不能证明一国的贫困或野蛮。

货物尤其是谷物货币价格的低廉不是一国贫穷或野蛮的证明,但是,某些特定货物如牲畜、家禽、所有各种猎物等的货币价格相应于谷物货币价格的低廉,却是贫穷和野蛮的决定性证明。它清楚地表明:第一,这样的产物的繁多程度大于谷物,可知畜牧荒地所占的面积比谷物耕地大得多;第二,畜牧荒地的地价比谷物耕地低,可知该国大部分土地还没有耕作和改良。这二者证明,这种国家的资本量和人口与其土地面积所持的比例和一般文明国不同,也就证明其社会状态尚在幼稚阶段。总之,我们从一般货物尤其是谷物的货币价格的高低所能推断的,只是当时以金银供给世界商业的各矿山的肥瘠,却决不是该国的贫富。但是,从某些种类货物的货币价格与其他货物的货币价格对比的高低,我们却可以几乎完全准确地推断该国是富裕或是贫困,其大部分土地是否改良,或者其社会状态是接近野蛮还是文明。

如果物品货币价格上升的原因全是银价跌落,则一切货物所受影响必然相同。也就是说,如果银价比从前减少1/3、1/4或1/5,一切货物价格也就必然以同样的比例抬高。但是,被人们当做问题议论纷纷的各种食品价格的上升程度却参差不一。就本世纪的平均情况来看,谷物价格的上升比某些其他食物幅度小,这是大家公认的,即使将其归因于白银价值下跌的人亦然。可见,其他食物价格的上升并不能完全归因于白银价值的下跌,而必须考虑其他的原因。也许,以上面所提到的那些原因,不必去假定白银价值的下跌就足以解释那些特定食物的价格相应于谷物价格的实际上升了。

在本世纪最初64年间和最近特别严重的歉收年份以前,谷物价格比上世纪最后64年略低一些。这个事实的证据不仅有温莎市场的价格表,而且还有苏格兰所有各郡的公定谷价表,以及法国几个不同市场的账目。这是麦桑斯先生和杜普雷·德·圣莫尔先生大费周折搜集到的。对于这样一件难于确证的事情,证据比我们想象的更为充分。

最近10年或12年的谷价高昂,这点可以由年成不好来充分说明,而不必假定白银价值有任何跌落。

因此,银价在不断跌落的见解根本没有任何确凿的根据;它既没有根据对谷价的观察,也没有根据对其他食品价格的观察。

或许有人说,即使照上面的叙述,等量的银在今日所能购得的某种食品量也远远少于在上个世纪所能购得的该种食品量;去确定这种变化是由于这些货物价值的上升抑或白银价值的下落,只是作出一种无用的区分,对于只持有一定数量的白银去逛市场或只有某种固定货币收入的人来说全无用处。我肯定不能说,知道这种区分就能使他以较低的价格买到谷物,但是我们也不能说这种知识就因此没有用处。

一国的繁荣状态也可从这一区别得到一个简单的证明。所以确定这一区别对于大众并非没有用处。如果某种食品价格的上升是由于银价的下落,那么我们能从这一情况推得的结论只不过是美洲矿山的丰饶。尽管有了这种情况,国家的真实财富、即它的土地和劳动每年的产品却可能正在逐渐下降,如在葡萄牙和波兰那样;或正在逐渐上升,如在欧洲大部分其他地区那样。但是如果某些食物价格的上升是由于生产它们的土地的真实价值上升,由于它的肥沃程度提高,或者说由于更加扩大的改良和良好耕作使土地更适于生产谷物,这就十分清楚地表明该国处于繁荣和进步的状态。土地构成每一个大国财富的最大、最重要和最持久的部分;能为这一部分的价值增长提供一种如此具有决定意义的证明,对公众肯定是有用处的,至少也可能使公众感到一些满足。

不但如此,在规定某些下级雇员的报酬时,该区别也会对公众有所帮助。若某种食品价格的上升是由于白银价值的下跌,这些雇员的金银报酬就应按这一下跌的比例增加,否则其真实报酬必将依这同一比例减少。但如果食物价格的上升是由于该食物价值随着生产它们的土地的产量而增加,那么,要判断按什么比例来提高他们的金钱报酬或者应否提高就成为一个极微妙的问题。改良和耕种的扩大必然依谷物的价格或多或少地提高每一种动物性食物的价格,所以我相信,它也必然会降低每一种植物性食物与谷物的相对价格。它提高动物性食物的价格,因为用来生产它的土地大部分已变得适于生产谷物,必定能为地主和农场主提供谷地的地租和利润。它降低植物性食物的价格,因为通过提高土地的肥力就提高了土地的丰产程度。农业的改良也会引进许多种比谷物需用的土地少、需用的劳动也更少的植物性食物,它们在市场上的价格更低。马铃薯和玉蜀黍或所谓印度谷物这两种最重要的改良,正是从欧洲农业得来或欧洲本身从它的商业和航运的巨大扩张得来的。此外,在原始农业状态下,许多种植物性食物仅限于在菜园中用锄头生产,在农业改良状态下引进了在普通的田地里用犁来生产,例如芜菁、胡萝卜、包心菜等。因此,在改良进程中,如果一种食物的真实价格必然上升、另一种必然下降,那就很难判断在多大程度上一种的价格上升为另一种的价格下降所抵消。当鲜肉价格一旦升至最高限度(或许除了猪肉以外,每一种鲜肉在一个多世纪以前在英格兰大部分地区就已达到这种高度),以后任何他种动物性食物价格的上升就不会对下层人民的状况产生多大影响。英格兰大部分贫民肯定不至因家禽、鱼类、野禽或鹿肉价格的上升而生活困苦,因为马铃薯的跌价必然会带来一定的补救。

在目前的歉收年份,谷物价格高昂无疑使穷人大受困扰。但在一般丰收年份,当谷物处于其普通和平均价格时,任何其他天然产物价格的自然上升对他们都不会有多大影响。如果某些制造品,如食盐、肥皂、皮革、蜡烛、麦芽、啤酒、麦酒等因课税而人为地价格上升,他们或许就会遭受痛苦了。

改良的进展对于制造品真实价格的影响

但是,改良的自然影响是逐渐降低几乎所有制造品的真实价格。所有的制造品的真实价格都几乎毫无例外地会降低。由于更好的机器、更高的熟练程度、更适当的分工,改良的这种种的自然效应就使执行任何一项具体工作所需要的劳动量大为减少。尽管社会日益繁荣,劳动的真实价格也必定大大增高,但一般来说,必要劳动量的大大减少足以补偿劳动价格的增高而有余。

的确,有些制造品从改良上所得的一切利益还不足以抵偿其原料真实价格的增高。在一般木匠和细工木匠的工作中,在精细家具制作的粗活中,木材的真实价格由于土地改良而必然上升的幅度就必然抵消从最好的机器、最大的熟练程度、最适当的分工而得的所有利益而有余。

但是,在原料的真实价格没有增高或增高有限的情况,制造品的真实价格一定会大大降低。

近两个世纪以来,物价跌落最显著的当推那些以廉价金属为原料的制造品。上个世纪中叶需20余镑才能购得的手表机芯,现在恐怕只需20先令。刀匠铁匠所制成的物品,各种钢铁玩具,以伯明翰与谢菲尔德出品著称的一切货物,其价格跌落的程度虽然没有像表价那么大,但也已足使欧洲其他各地工人非常惊恐。他们在许多情况下承认,他们即使以2倍甚至3倍的价格也不能制出同样优良的产品。或许没有一种制造品能比用廉价金属做原料的制造品能做进一步的劳动分工,能使用改良程度更大的机器。

而在近两个世纪中,毛织业制造品却没有任何显著的跌价。相反,有人说,和其品质比较,最上等毛织物价格在这25年乃至30年间还略有上涨。据说,这是因为西班牙羊毛贵了好多。又有人说,从品质来说,完全是由英格兰羊毛制成的约克郡毛织物的价格在本世纪大有跌落。不过,品质的好坏大可争辩。所以我以为这种说法不尽确实。现在,毛织业上的分工状况和100年前大致相同,使用的机械也没有多大变动。可是二者可能均有小小的改进,就可能使毛织品价格略有下降。

但是如果我们把这种制造品现在的价格和它在15世纪末的较早时期相比——当时劳动分工或许不及现在细,使用的机器也不及现在完善,那么价格下降就十分明显且不可否认了。

1487年即亨利七世第四年的法律规定,“凡是零售上等红花呢或其他上等花呢每宽码在16先令以上者,所售每码罚款40先令”。可见,含银量约与我们现今货币24先令相同的16先令在当时被看做是1码上等呢的合理价格。由于这是一项提倡节约的法律,这种呢绒在此以前或许通常略为贵些。现今1几尼可以算做是最高价,不过现在呢绒的质量很可能要好得多。即使假定质量相等,上等呢绒的货币价格自15世纪末以来也已经大大下降,而它的真实价格则下降更多。6先令8便士在当时及随后很久算是1夸脱小麦的平均价格,因此,16先令就是2夸脱3蒲式耳多小麦的价格。现在小麦按每夸脱28先令计,1码上等呢绒的真实价格在当时至少等于现今货币3镑6先令6便士。购买的人所放弃的劳动和生活资料的数量一定和3镑6先令6便士在现在所能支配的一样多。

粗呢的真实价格虽然也下降很多,但不及上等呢绒那么大。

1463年即爱德华四世第三年的法律规定:“凡农业雇工、普通劳动者与住在城市或乡镇以外的工匠的雇工,均不允许在其衣服中使用或穿着每宽码2先令以上的呢绒。”在爱德华四世第三年,2先令包含的白银量和我们现今的4先令一样多。但现今按4先令1码出售的约克郡呢,很可能比当时供极贫阶级雇工使用的粗呢在质量上好很多。可见,就其质量而言,即使是他们衣服的货币价格现在也比从前便宜,真实价格肯定更加便宜得多。10便士在当时算是1蒲式耳小麦的适中的和合理的价格。因此,2先令是2蒲式耳和将近2配克小麦的价格,在现在按每蒲式耳3先令6便士计,值8先令9便士。购买这样1码粗呢,贫穷雇工所必须付出的对生活资料数量的购买力等于现在8先令9便士所能购买的东西。这也是一项提倡节约、限制穷人奢侈和浪费的法律。可见,他们的衣服普遍更加费钱。

同一项法律规定,禁止同一等级的人民穿着价格超过14便士、即约等于我们现今货币28便士的长袜。14便士在当时是1蒲式耳和将近2配克小麦的价格,按每蒲式耳3先令6便士计算,在现在值5先令3便士。对最穷最低级的雇工来说,我们现在会把5先令3便士一双长袜看做是非常高的价格。可是,他在当时一定为一双长袜付出了实际等于这种价格的东西。

在爱德华四世时代,欧洲各地大概没有任何地方掌握织袜技术。当时所穿长袜都是由普通布匹制成,而这也许是其昂贵的原因之一。英格兰最先穿袜的据说是女王伊丽莎白,她的袜子是由西班牙大使赠送的。

但在粗、细毛织业中,古时使用的机器都不及现今完善。后来它获得了三项重大的改进,或许还有许多数目或重要性均难于确定的较小的改进。这三项重大的改进是:第一,用纺条纺锤代替纺轮,同量劳动可以完成双倍以上的工作量;第二,使用几种非常巧妙的机器,在更大的比例上便利和简化了绒线和毛线的卷绕,或使经纬线在装入织机以前处理适当。在这些机器发明以前,这些操作一定是非常烦琐困难的。第三,使用漂布机浆洗呢绒代替在水中踩踏。在16世纪初早些时候,英格兰还不知道有风车和水车;就我所知,阿尔卑斯山以北的欧洲任何地区也不知道。但它们被引进意大利的时候要早些。

这些情况也许可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为什么从前的精粗毛织品比现在昂贵。以前这样的货物送往市场花费的劳动更多,所以送往市场后,必须交换更大量劳动的价格。

粗呢制造业在古代英格兰的运作方式,可能与在工艺和制造还处于幼稚阶段的任何国家一样。它或许是一种家庭工业,每一部分都是由私人家庭的所有成员偶尔完成的。他们只在没有别的事要做时才去做这种工作,这并不是他们获得大部分生活资料的主要业务。上面已经指出,比起作为工人生活资料主要或唯一来源的制品来,用这种方式完成的制品在市场上售价总是要低廉得多。反之,精毛织品当时不是在英格兰,而是在弗兰德的富裕商业国制造的,当时或许像现在一样,是由那里借此获取全部或大部分生活资料的人们制造的。此外,它是一种外国制造品,至少须向国王缴纳古老的关税,即吨税和磅税。不过这种税或许不是很重。当时欧洲的政策不是要用重税限制外国制造品进口,而是要加以鼓励,使税率尽可能低,以便商人能向权贵供应他们所需要而本国劳动不能提供的便利品和奢侈品。

这样的情况也许可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与精制品真实价格相比,从前粗制品的真实价格为什么远远低于现在。

本章结论

在此我将以下述论断结束这冗长的一章:一切社会状况的改良都倾向于直接或间接地使土地的真实地租上升,使地主的真实财富增大,使地主对他人的劳动或劳动生产物具有更大的购买力。

改良及耕作的扩大会直接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地主所得到的那份生产物必然随全部生产物的增加而增加。

土地天然产物中有些部分的真实价值的上升,首先是改良和耕种扩大的结果,随后又是改良和耕种进一步扩大的原因。例如,牲畜价格的上升也会直接地并以更大的比例提高土地的地租。地主份额的真实价值即他对他人劳动的真实支配力,不仅随着产品的真实价格上升,而且他的份额对整个产品的比例也会随着产品的真实价格而增加。在它的真实价格上升以后,这种产品并不要求比以前更多的劳动去收集它,所以它的一小部分就足以偿付雇佣这种劳动的资本和普通利润,其大部分也就必然归于地主。

如果劳动生产力的增进能直接使制造品真实价格降低,也必能间接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地主通常把他消费不了的天然产物或剩余天然产物的价格去交换制造品。减少制造品真实价格的事物无不提高天然产物的真实价格。因为,同量的天然产物这时候可以交换更多的制造品。于是,地主便能购买他所需要的更多的便利品、装饰品和奢侈品。

社会真实财富的增加、社会所雇佣的有用劳动量的增加都倾向于间接提高土地真实地租。这种增加的劳动量也自然有一定部分流向土地,土地也就会有更多的人畜从事耕作。土地生产物将随所投资本的增加而增加,而地租又随生产物的增加而增加。

反之,在相反的情况下,即忽视耕种和改良,土地天然产物任何一部分真实价格的下降,制造品真实价格由于制造技术和产业的衰落而上升,社会真实财富的减少等等,都会降低土地的真实地租,减少地主的实际财富,也降低他对他人劳动或劳动产品的购买力。

前已述及,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或者说年产物的全部价格,自然分解为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三部分。它们构成三个阶级人民的收入:靠地租生活的人,靠工资生活的人和靠利润生活的人。这是每一文明社会的三个基本组成阶级,所有其他阶级都从他们的收入得到自己的收入。

从上可知,这三大阶级中第一个阶级的利益同社会的一般利益密切地、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凡是促进或妨碍一种利益的事情,必然会促进或妨碍另一种利益。当公众商讨有关商业和政治的规定时,土地所有人从促进本阶级的利益出发是不可能误导人们的,至少在他们对这种利益有相当认识的时候是如此。当然,他们常常太缺乏这种基本认识了。他们在三个阶级中是唯一的这样一个阶级:他们的收入既不花费自己的劳动,也不须自己操心,仿佛是自行来到,无需任何规划或设计。他们处境的安逸所自然形成的懒惰,使得他们常常不仅无知而且不会运用思考。可是,要预见和理解任何公共规定的效果,运用思考是必不可少的。

和第一个阶级一样,第二个阶级即靠工资生活的人的利益也是和社会的利益密切联系的。前面已经说过,当对劳动的需求不断上升或当雇佣劳动的数量逐年大大增长时,劳动者的工资就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当社会的这种真实财富处于停滞状态时,他的工资不久就会降到仅能赡养家庭或延续劳动者种族的地步。当社会衰落时,工资甚至还会降到这个水平以下。土地所有人阶级从社会繁荣的所得或许比劳动者阶级更多,但是没有一个阶级比劳动者阶级从社会衰落中受害更大。可是劳动者的利益虽然和社会利益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他却既不能了解这种社会利益,也不能理解它和自己利益的联系。他的处境让他没有时间去接受必要的信息。即使他有了充分的信息,他所受的教育和所形成的习惯一般来讲也使他不善于判断。所以,人们在公共讨论中很少听到他们的声音,也更少重视他们,除非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他们的大声疾呼受到其雇主们的鼓动教唆,但这并不是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而是为了达到雇主们自己的目的。

第三个阶级是劳动者的雇主,即靠利润为生的人。正是为了利润而运用的资本推动了每个社会的大部分有用劳动。资本使用人的规划和设计支配和指导所有最重要的劳动,而利润则是其目标。但是,利润率和地租或工资不同,它不随社会的繁荣而上升,不随社会的衰退而下降。反之,它在富国自然低,在穷国自然高,可总是在迅速走向没落的国家最高。可见,这第三个阶级的利益和社会一般利益的关系与其他两个阶级不同。在这个阶级中,商人和工场主两类人多运用最大的资本,因为他们的财富而最受到人们的重视。他们毕生从事规划和设计,所以常常比大多数乡绅的理解力更为敏锐。然而,他们普通思考的都是他们自己的具体业务的利益而不是社会的利益,所以他们的判断即使是以最大的公正作出(这种判断并不是在每个情况下都是公正的),也是更多地取决于对自身利益而非社会利益的考虑。他们比乡绅的高明之处,不是他们对公共利益的认识,而在于他们比乡绅更清楚自己的利益。正是这种对他们自身利益的更好的认识,使他们常常利用乡绅的慷慨大度,说服乡绅放弃他自己的利益和公共利益,而其根据则是一个非常简单诚挚的信念:他们的利益(而不是乡绅的利益)就是公共利益。然而,不论在商业或制造业的任何部门,商人的利益在某些方面总是和公共利益不同甚至抵触。商人的利益总是要扩大市场,缩小竞争。扩大市场常常是与公共利益颇为一致的,但是缩小竞争范围则总是会违反公共利益,使商人能将自己的利润提高到其自然水平以上,从而为了私利向其余的同胞征收荒唐的税款[注释]。所以,对于来自这个阶级的任何新的商业法律或规定的建议,永远都要十分小心地听取,要十分谨慎,不经过长期的认真的审查决不能采纳。因为它们来自这样一个阶级的人们:他们的利益从来不和公共利益完全一致。一般而言,他们的利益就是欺骗和压迫公众,而事实上公众也正是常常遭受他们的欺骗和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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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5~1764年报喜节和米迦勒节9蒲式耳1夸脱的小麦在温莎市场的最佳或最高价格;各年两个集市日最高价格的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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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缺少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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