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
第十五章 论资本积累,或论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

有一种劳动,投在劳动对象上能增加它的价值;另一种劳动却没有这种效果。前者由于可以生产价值,可称为生产性劳动;后者可称为非生产性劳动。制造业工人的劳动一般会把维持他自身生活所需之价值与产生雇主利润的价值加到其加工的原料的价值之上。反之,仆人们的劳动则不能增加什么价值。制造业工人的工资虽由雇主付给,但事实上却并没让雇主花费什么,因为制造业工人把劳动加于劳动对象之上,劳动对象的价值就增加了,于是就偿还了工资的价值,并产生了利润。仆人的维持费却是不能收回的。雇佣许多工人是致富的方法,维持许多仆人却会致贫。但仆人的劳动也有它本身的价值,也像制造工人的劳动一样应当得到报酬。不过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可以固定,并且体现在某种劳动对象或可卖商品上,能够持续一些时候而不是立刻消失。这仿佛是把一部分劳动贮存起来,在必要时再拿出来使用。而那个劳动对象或它的价值——二者是一回事——在必要时可以推动的劳动数量就等于最初生产它的劳动量。反之,仆人的劳动却不固定也不实现在劳动对象或可卖商品上,在劳动之后会立刻消失无踪。要把它的价值保存起来供日后雇佣等量劳动之用,是很困难的。

社会上等阶层的某些人士的劳动也和仆人的劳动一样不产生任何价值,不固定或体现在任何永久性的劳动对象或可贩卖商品上,也不能保藏起来供日后雇佣等量劳动之用。例如,君主及其官吏,以及所有的海陆军就都是非生产性劳动者。他们是公仆,其生计由他人劳动年产物的一部分来维持。他们的职务,无论是怎样高贵、怎样有用和必要,也只是随生即灭,不能留到日后来获得等量的服务。他们治理国事,捍卫国家,功劳当然不小,但今年的功劳买不到明年的功劳,今年的安全也买不到明年的安全。这一类中还必须列入某种最庄严、最重要的职业,以及某些最不重要的职业。前者如牧师、律师、医师、文人;后者如演员、歌手、舞蹈家。即使是最低级的劳动也有若干价值,受到支配所有其他各种劳动的同一原则的支配。但这一类劳动中,就连最高尚最有用的劳动也不能生产什么东西,可以供日后购买等量劳动。像演员的对白,雄辩家的演说,音乐家的歌唱之类的劳动都是在生产之后随即消灭无迹的。

生产性劳动者和非生产性劳动者以及根本不劳动者同样依赖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品。这年产品不管数量多么巨大,也总有一定的限度。因此用以维持非生产性人手的部分愈大,用以维持生产性人手的部分必然愈小,从而次年生产物也必愈少。反之用以维持非生产性人手的部分愈小,用以维持生产性人手的部分必愈大,从而次年生产物也必愈多。除了土地上天然生产的物品,一切年产物都是生产性劳动的结果。

虽然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都是用来供给国内居民消费的,以及给国内居民提供收入的,但是当它出自土地或生产性劳动者之手时,它就自然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常常是最大的一部分首先用来补偿资本,或更新从资本中取出来的食物、原料和制成品;另一部分,则或以利润形式成为资本所有者的收入,或以地租形式成为地主的收入。就土地生产物而言,一部分是用来补偿农场主的资本,另一部分用来支付利润,从而构成农场主的资本利润和某些其他人的土地地租。一家大工厂的生产物也同样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往往是最大的一部分)用以偿还经营者的资本,另一部分则支付利润,构成资本所有者的收入。

用来补偿资本的那一部分年产品,从来就没有立即用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而是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至于一开始即指定作为利润或地租收入的部分,则可能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也可能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

一个人把一部分资财当做资本,就无不希望收回这资本并赚取利润。因此他只用它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这部分资本首先对其所有者发挥了资本的作用,然后又构成生产性劳动者的收入。每当他用一部分资财来维持任何一种非生产性劳动者,从这一时刻起,这一部分就从他的资本中提取出来供直接消费。

非生产性劳动者和不劳动者全都要依赖收入。这里的收入可分为两项:第一,一部分年产物中一开始即被指定为某些人的地租收入或利润收入;第二,在年产物中又有一部分原是用来补偿资本和雇佣生产性劳动者的,但是到了他们手中之后,超过必要的生产资料的那一部分,可以不加区别地用来维持生产性的劳动者和非生产性的劳动者。不仅是大地主和富商,就连普通工人,在工资高的情况下也会雇上个仆人,或是偶尔看场话剧或木偶戏。这样他就拿一部分收入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了。而且,他也会纳一些税,从而用于维持另一部分人,这些人虽然尊贵得多,但同样是不生产的。不过按照常情,原想用来补偿资本的那部分年产物,在其完成推动生产性劳动的作用以前,决不会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工人必须先通过做工去赚得自己的工资,然后才能雇佣一部分非生产性劳动者。而且那部分工资往往只是他节省下来的有限收入,就生产性劳动者的情况来说,无论怎样也节省不了许多,虽然他们总有少量储蓄。就纳税阶层来说,这一阶级的人数较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补偿各人纳税数量的微小。无论在什么地方,土地的地租和资本的利润都是非生产性劳动者生活的主要生活来源。这二种收入最容易节省,它们的所有者可以用它来雇佣生产者,也同样可以用来养活不事生产者。但是大体上,他们似乎特别喜欢用在后一方面。大领主的支出通常更多地用于供养游手好闲之人,而非供养勤劳之士。富商的资本虽只用来雇佣勤劳之人,但像大领主一样,他的收入也往往用来供养非生产性的人们。

我们说过,由土地和生产性劳动者生产出来的年产物一生产出来,就有一部分指定作为补偿资本的基金,还有一部分作为地租或利润的收入。我们如今又知道,无论在哪个国家,生产性劳动者与非生产性劳动者的比例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这两部分的比例。而且,这一比例在穷国和富国又极不相同。

如今在欧洲最富裕的国家,最大部分的土地生产物往往用来补偿独立富农的资本,其余则用以支付他的利润与地主的地租。在从前封建政府林立之时,年产物的极小部分已经足够补偿耕作的资本。那时候耕作所需的资本一般不过几头老牛疲马,它们以荒地上的天然产物为食,因此也可被看做天然产物的一部分。这些牲畜一般属于地主,地主把它们借给土地耕作者。土地的其余产物或作为土地的地租,或作为这一资本的利润,当然也归地主所有。耕者大都是地主的隶农,他们的身家同样都是地主的财产。不是隶农的耕者是地主可以随意令其退租的佃户,虽然他们缴纳的地租名义上常常不过是免役租,实际上却是土地的全部生产物。领主可以随时要求他们在平时劳动,在战时去服兵役。他们虽然住得离地主较远,地位却与仆人无异。他们都须听地主支配,他们劳动的产物当然全部属于地主。现在欧洲情况大不同了。在全部土地生产物中,地租所占的比例很少超过1/3,有时还不到1/4。但从数量上来说,改良的土地的地租却大都已经增加到以往的3倍或4倍;即现今在年生产物中的1/3或1/4就相当于过去的的3倍或4倍之多。在农业日益进步的时代,地租就数量说是增加了,但就对土地生产物的比例来说则是逐渐减少了。

就欧洲各富国说,现今大量的资本都投在商业和制造业上。古代商业很少,制造业简陋,所需的资本也极少,可这些资本一定提供了极大的利润。古时利息率很少低于10%,他们的利润必定足够支付这么大的利息。现在欧洲各进步国家的利息率很少超过6%;在某些最进步的国家,利息率有时甚至低至4%、3%甚或2%。富国居民从资本利润得来的那一部分收入总是要比在穷国大得多,然而就利润与资本的比例而言,这收入就通常少得多了。

与贫国比较,富国用来补偿资本的那部分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当然要大得多,同直接构成收入即归作地租和利润的部分相比的比例也大得多。与贫国比较,富国雇佣生产性劳动的基金也当然要大得多,但是也不仅如此。我们说过,一国的年产品除了一部分用作基金以启用生产性劳动,其余部分则说不定是用来雇佣生产性还是非生产性劳动了,但通常是用在后者上。与贫国比较,富国启用生产性劳动的资金在年产品中的比例也要大得多。

这两种不同基金之间的比例,必然决定一国人民的一般性格是勤劳还是懒惰。和二三百年前比较,我们用来维持勤劳人民的基金要比用来维待懒惰人民的基金大得多,因此我们比我们的祖先更勤劳。因为没受到勤劳的充分奖励,我们的祖先就很懒惰。俗话说,劳而无功,不如戏而无益。在资本决定一切的工商业城市,下层居民大都是勤劳、认真,其生计也是比较兴旺的。荷兰的大城市便是很好的例证。在主要依靠君主或临时驻节来维持的都市,人民的生计主要依赖国家收入的开支来维持,他们多懒惰、堕落而且贫穷。罗马、凡尔赛、贡比涅、枫丹白露是很好的例证。除了里昂、波尔多两市,法国其他议会城市的工商业都不值一说。一般下层人民的生计都依靠法院人员和来法院打官司的人的支出来维持,因此他们大多都懒惰贫穷。里昂、波尔多两市则因地势关系,商业颇为发达。无论物品是由外国输入或由沿海各地运来,里昂必然是巴黎所需物品的集散地,波尔多则为加龙河流域所产葡萄酒的集散地,这些地方是世界闻名的产酒地,出口量很大。地势如此有利,当然会吸引大量资本,而这正是这两个城市人民勤劳的原因。在其他法国城市,人们投下资本只为维持本市的消费,换言之投下的资本数量决不能超过本市所能使用的限度。巴黎、马德里、维也纳的情形也都是如此。在这三个城市中,巴黎居民要算最勤劳的,但巴黎就是本市制造品的主要销售市场;巴黎本城的消费者就是一切营业的主要对象。欧洲只有伦敦、里斯本和哥本哈根这三个城市既为宫廷所在地,又可视为工商要地,既为本市消费而营业,又为外地及外国消费而营业。这三个城市所处的位置都适合作为大部分远方消费物品的集散地点,都很有利。但在一个花费大量国家收入的城市,除了把资本用于供应本地的消费外,就有利地使用资本这一点而言,并不像在下层人民生计专靠运用资本来维持的工商大城市那么容易。靠花费国家收入来维持生活的大部分人们游手好闲惯了,一些应该勤勉作事的人也不免受到侵蚀。所以在这地方使用资本自然比在其他地方不利。英格兰和苏格兰未联合之前,爱丁堡的工商业很不发达。后来苏格兰议会迁移了,有些王公贵族不住在那里,那里才稍稍有了一些工商业。但苏格兰的大法院、税务机关等未曾迁移,所以仍花费了不少国家收入。因此就工商业说,爱丁堡不及格拉斯哥,因为后者居民的生计大都依靠资本的运用。有时我们也看到,在制造业方面很有进展的大村镇居民,往往由于大领主定居于此而变得懒惰和贫困。

无论在什么地方,资本与收入的比例似乎都支配勤劳之人与懒惰者的比例。资本占优势的地方人多勤劳,收入占优势的地方人多懒惰。因此,资本的每一次增加或者减少,自然会使实际劳动数量、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增加或者减少,从而使一国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交换价值增加或者减少,一国人民的真实财富与收入也随之增加或者减少。

资本由于节俭而增加,由于奢侈与行为不当而减少。一个人节省了多少收入就增加了多少资本。他可以用这个增多的资本来雇佣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也可以有利息地借给别人,使其能雇佣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个人的资本既然只能由节省每年收入或每年利益而增加,由个人构成的社会的资本也就只能由这同一个方法增加。

资本增加的直接原因是节俭而非勤劳。诚然,勤劳提供了节俭可以积累的东西。但是不管勤劳能得到什么,如果没有节俭,就会有所得而无保留,资本就决无可能增加。

节俭增加了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基金,从而增加了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所以节俭又会倾向于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节俭推动了更大的劳动量,而后者又可以增加年产物的价值。

每年节省下来的东西经常被消费掉,而且几乎是同时被消费掉。富人每年花费的收入大都被懒惰的客人和仆人消费掉了,消费完了也没有什么报偿留下。至于每年节省下来为了博取利润而直接转化为资本的部分,也几乎同时被人消费掉,但消费的人是劳动者、制造工人与技工,他们再生产他们每年消费掉的价值,并提供利润。现在假定他的收入都是货币,如果他把它全部花掉,用全部收入购买食品、衣服和住所,就是分配给前一种人。如果节省的一部分因为图利而直接转作资本,资本所有者亲自投用,或借给别人投用,那么由这节省部分购得的食品、衣料和住所就将分配给后一种人。消费一样,但消费者却不同。

节俭者每年所省的收入不但可在近期内供养若干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他还好像工厂的创办人一样建立了一种永久性基金,将来随便什么时候都可维持同样多的生产性劳动者。这种基金如何分派?将用到什么地方?关于这些统统没有法律予以保障,也没有信托契约或永远营业证书加以规定,不过它总是受到一个强大原理的保障:所有者清楚明白的个人利益。它的任何部分都必须而且只能用于维持生产性劳动者,而滥用该基金者必将遭到明显的损失。

奢侈者不量入为出,结果侵蚀了资本。就像一个把某种敬神基金的收入转做渎神之用的人一样,他用父辈节省下来用来供养勤劳者的基金拿来豢养许多游手好闲之人。由于雇佣生产性劳动的基金减少了,所雇佣的能增加物品价值的劳动量必然减少。全国的土地和劳动的年生产物的价值因此减少,全国居民的真实财富和收入也必然减少。奢侈者夺取勤劳者的面包来豢养懒惰者。如果另一部分人的节俭不足抵偿这一部分人的奢侈,奢侈者之所为就不但会陷他自身于贫穷,也将陷全国于穷困之中。

纵使奢侈者的支出全是国产商品而并非外国货,它对社会的生产基金的影响也是一样。每年总有一定数量的本来应该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食品和衣服,用在了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身上。因此,每年一国生产品的价值仍然不免少于所应有的价值。

有人认为,这种花费并未用来购买外国货,没有造成金银币的输出,同量的货币仍然会像从前一样留在本国。但是如果这样由非生产性劳动者消费的食物和衣服总量被分配给生产性劳动者,他们就不仅可以再生产出他们消费掉的全部价值,此外还有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同量的货币同样会留在国内,另外还有同等价值的消费品的再生产。这样最终就会有两个价值,而不是一个。

此外,在一个年产物减少的国家,同量的货币不可能长久地留在国内。货币的唯一用途,就是使消费品流通。通过它,食品、原料与制成品才可实行买卖,分配给正当的消费者。因此,每年能在任何一国使用的货币数量,一定是由每年在该国流通的消费品的价值决定的。这些消费品或是本国土地和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本国生产物购来的物品。因此,当这种直接产物的价值减少时,每年在国内流通的消费品的价值也必将减少,用来使之流通的货币数量也就减少。货币因生产物逐年减少而被逐出国内流通领域,但决不会闲置。出于个人利益,货币所有者决不愿自己的货币放着不用。国内没有用途,他就会不顾法律禁令而送往外国,用来购买国内有用的各种消费物品。每年的货币输出将在一定期间内继续,使国内人民每年的消费额超过他们本国年产物的价值。国家在繁荣时代从年产物中储存的用来购买金银的东西,会有助于在短时期内支持这种逆境中的消费。但此时金银输出不是国家衰落的原因,而是它的结果。实际上,这种输出甚至可以暂时减轻这种衰落的痛苦。

反之,一国年产物的价值增加时,货币量也自然增加。每年在国内流通的消费品价值增加了,要求用来使之流通的货币数量也就大一些。因此有一部分增加的生产物必定会被用来在有金银的地方购买额外数量的金银,以供流通之用。贵重金属的增加只是社会繁荣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购买金银的方式到处都一样,从矿山掘出再运到市集上总需要一定数量的劳动和资本。为这事业而投资的人必须需要一定数量的关于衣、食、住的供给,除此之外他必须得到一定数量的收入,这即是购买金银的价格。在英格兰和在秘鲁购买金银都是这样。只要出得起这个价格,需要金银的国家就不会担心长久缺乏所需的金银,不需要的金银量也不会长久留在国内。

明白合理的观点认为,构成一国真实财富与收入的是一国劳动和土地的年产物的价值,而通俗的看法则认为,构成一国真实财富与收入的是国内的贵重金属量。不过,所有观点都认为,奢侈是公众的敌人,节俭是社会的恩人。

我们现在讨论行为不当。行为不当的结果和奢侈相同。对于雇佣生产性劳动的基金来说,农业、矿业、渔业、商业以及工业上一切不谨慎、无成功希望的计划都同样会使之减少。当然投在这种计划上的资本也只能由生产性劳动者消费,但由于使用者的不适当,他们消费的价值就不能充分得到再生产,与使用适当的情况比较,总不免减少社会生产基金。

幸而对大国来说,个人的奢侈与行为不当不能有多大影响,因为另一部分人的俭朴或慎重总能够抵消这一部分人的行为结果而仍有余。

就奢侈而言,一个人浪费,当然因为他有追求及时享乐的欲望。这种欲望之热烈有时简直难于抑制,但一般说来又总是暂时的和偶然的。然而一个人节俭的动力则是改善自身状况的愿望,这愿望虽是冷静的、沉着的,但却是我们从生至死从没一刻放弃过的愿望。我们一生到死,对于自身地位,几乎没有一个人会有一刻觉得完全满意,因而不求进步、不想改善。一般人都觉得,增加财产是最通俗、最明显的必要手段。而增加财产的最适当方法就是在常年的收入或特殊的收入中节省一部分加以积蓄。虽然每个人都不免有时有浪费的欲望,并且有一种人无时不有这种欲望,但就大多数人的一生平均来看,节俭的心理不仅常占优势,而且大占优势。

就行为不当而言,无论哪里,慎重和成功的事业总占极多数,不慎重、不成功的事业总占极少数。我们常常抱怨破产事件的发生,但在无数经营商业的人中,失败的总是全数中的极小部分,也许不到千分之一。对于一个清白的人,破产也许是最大和最难堪的灾祸,大多数人都着意避免之。当然也有人不知道避免它,就像有人不知道避开绞刑架一样。

大国固然不会因私人奢侈或行为不当而贫穷,但政府的浪费与行为不当却可使国家穷困。许多国家全部或几乎全部的公共收入都是用来维持不生产者。朝廷上的王公大臣、教会中的牧师神父就是这类人。海陆军亦然,他们在平时既无生产,在战时也得不到物品来补偿他们的维持费。这些人自己不事生产,不得不依赖别人劳动的产物。如果他们人数增加到不应有的数额,他们可能在某一年消费掉的产物过多,以致反无足够余量来维持能在次年有所再生产的生产性劳动者。于是下一年的再生产一定不及上一年。如果这种混乱情形继续下去,第三年的再生产又一定不及第二年。那些只应拿人民的一部分剩余收入来维持的不生产者可能消费了人民全部收入的这样大的部分,从而使这么多人民不得不侵蚀他们的资本,即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基金,以致个人不论如何节俭慎重,也照样无法补偿如此巨大的浪费。

然而,就经验来看,在大多数情况下个人的节俭和慎重似乎不仅可以补偿个人的奢侈和行为不当,而且可以补偿政府的浪费。每个人改善自身境况的连续不断的长期努力是社会财富、国民财富以及私人财富所赖以产生的重大因素。这不断的努力,常常强大得足以战胜政府的浪费,足以挽救行政的大错,使事情日趋改善。这就像人间虽有各种疾病和庸医的荒唐处方,人身上却仿佛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力量,可以战胜困难,恢复原来的健康和精力。

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有两种方式:或者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数目,或者提高受雇劳动者的生产力。要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数目,必先增加资本,增加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基金。要增加同数受雇劳动者的生产力,唯有增加那便利劳动、缩减劳动的机械和工具,或者把它们改良。不然就要使工作的分配更为适当,但无论怎样都要有更多的资本。要改良机器,少不了增加资本;要改良工作的分配,也少不了增加资本。把工作分成许多部分,使每个工人一直专做一种工作,比由一个人兼任各种工作,定须增加不少资本。我们如果比较同一国之不同时代,如果发现那里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后代比前代更多了,其土地耕作状况进步了,工业扩大了、繁盛了,商业推广了,我们就可断言,这国的资本在这两个时代之间必定增加了不少,一部分人民的节俭和慎重所增加于资本的数额,一定是多于另一部分人民的行为不当和政府的浪费所侵蚀了的资本的数额。不过我们会发现,在所有安宁和平的年代,所有国家情况都是如此,即使政府并不节俭慎重。要正确判定这种进步,我们不应比较两个相距太近的时代。进步并非显而易见。如果时代太近,改良就不显眼了。而且,由于某种产业的凋零或某一地方的衰落,即使国家已经普遍改良了,我们往往也会怀疑全国的财富与产业都在退步。

较之100年前查理二世复辟时代,现在英格兰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当然是多得多了。现在对此表示怀疑的人固然不多,但在这100年时间内,几乎每隔五年即有几本书或小册子出现,它们说英格兰的国家财富正在锐减,人口减少,农业退步,工业凋零,贸易衰落。这类书籍并不全是党派的宣传品,也不是欺诈和见利忘义的产物。它们有许多出自极诚实、极聪明的学者之手,他们只写自己相信之事,只因为深信才会下笔。

此外,查理二世复辟时代英格兰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比200年前伊丽莎白即位时必定多得多了,和300年前约克与兰克斯特争胜时代末期比较,伊丽莎白时代英格兰的年产物必又多得多了。再往上溯,约克家族与兰克斯特家族争雄时代当然胜于诺曼征服的时代,而诺曼征服的时代又胜于撒克逊七国混乱时代。这时的英格兰当然不能说是一个先进的国家,但与尤利乌斯·恺撒侵略时代比较已算是很大的进步,因为那时英格兰居民的状况几乎等同于北美野蛮人。

在这各个时期中,私人和政府都有很多浪费,而且发生了多次所费甚巨的无谓战争,用来维持生产者的年产物许多被用来维持不生产者。我们可以假定,有时在一片混乱的国家里,这种对资本的破坏不仅妨碍财富的自然蓄积(实际上也的确是如此),而且也使国家在这时期之末陷于比起初更为贫困的境地。查理二世复辟以后的英格兰算是最幸福最富裕的了,但那时又有多少骚乱和不幸事件发生啊。如果可以预见到,那时的人们一定会担心英格兰不仅要陷于贫困,而且恐怕还要全部毁灭。想想看,伦敦大火与大疫,两次英荷战争,对爱尔兰的战争,1688年、1702年、1742年和1756年四次对法耗费巨大的大战,再有1715年和1745年两次叛乱。单就四次英法大战的结果来说,英格兰欠下来的债务就在1.45亿镑以上;加上战争所引起的各种特殊支出,总共恐怕不下两亿。自革命以来,我国年产物就常有这样大的部分用来维持非常多的不生产者。假使当时没有战争,当做那些用费的大部分资本就会用来雇佣生产性劳动者。如果生产性劳动者既能再生产他们消费的全部价值又能提供利润,我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每年的增加就可以想见了,更何况每一年的增加又必能使下一年的增加更为增长。如果没有战争,当时建造起来的房屋一定更多,改良的土地一定更广大,已改良土地的耕作一定更加完善,制造业一定增多,已有的制造业将更为扩大。至于国民真实财富与收入将会达到怎样的程度,也许会超出我们的想象。

政府的浪费虽无疑阻碍了英格兰在财富与改良方面的自然发展,但也并未使它停止发展。与复辟时代比较,现在英格兰土地和劳动的年生产物是多得多了,比革命时代也是多得多。英格兰每年用以耕作土地维持农业劳动的资本也一定比过去多得多了。一方面虽有政府的横征暴敛,另一方面却也有无数个人在那里努力改善自己的处境,慎重地不动声色地节俭,一步一步地把资本累积起来。正是这种努力在法律的保障和自由许可之下通过最有利的方式发展起来,使英格兰几乎在过去一切时代都能日趋富裕和进步,我们希望在未来时代也会如此。可是,英格兰从来没有过很节俭的政府,因此居民也没有节俭的特性。由此可见,英格兰的王公大臣们倡言监督私人经济,要通过节俭法令或禁止外国奢侈品输入来限制他们的开支,实在是最放肆最专横之举。他们不知道自己从来就都是社会最大的败家子。请他们好好注意自己的开支吧,他们大可放心,私人会注意他自己的开支的。如果他们的浪费不会使国家灭亡,人民的浪费也绝对不会。

节俭增加社会资本,浪费减少社会资本,而花费等于收入的人,即不蓄积资本也不蚕食资本的人的行为既不增加资本,也不减少资本。不过,在各种花费方法中,有些方法比其他方式更加有助于公共财富的增长。

个人的收入可以用来购买即时消费掉的、无法减轻或支持另一天开支的东西,也可以用来购买比较耐久、可以蓄积、每天的支出可以减轻或支持下一天支出的东西。有些富翁可以将其收入用于奢华挥霍的宴席、养着大量的仆从或犬马,也可以满足于粗茶淡饭和少量仆从,而将大部分开支用于其住宅与乡间别墅,用于实用或装饰性的建筑与家具,用于收藏书画雕刻,或用于珠宝、玩具、各种奇妙的小玩意儿等琐碎之物。还有人喜欢聚积衣物,就如数年前逝世的某国王的宠臣那样。如果两人财产相当,一个人用其大部分收入来购买比较耐久的商品,另一个则用其大部分收入购买即用的消费品。前者境况必能日渐改进,其今日的费用多少可以增进明日费用的效果。后者的境况却不会比原先更好。前者最后将会比后者更富,因为他有若干货物留存,虽然其价值已经比不上当时花费,但多少总有价值;而后者的花费就连痕迹也没留下来,10年或20年浪费的结果就是两手空空,好像什么都不曾存在一般。

对个人财富有益的消费方式也对国民财富有益。富人的房屋、家具、衣服转瞬即可变成对下层人民和中等人民有用之物。在上等阶级玩厌了的时候,中下阶级的人民可以把它们买来,所以在富人一般都是这样使用钱财的时候,全体人民的一般生活状况也就逐渐得到改进。在一个富裕已久的国家,下层人民往往占有大厦,使用上等家具,可是他们不可能自己出资建造大厦,也不能自己定制上等家具。往日西摩家族邸宅,现今已经成为巴斯道上的旅店;而詹姆士一世的婚床,几年前已经陈列在敦弗林的酒店变成装饰品,虽然那是皇后从丹麦带来的嫁妆,邻国通婚的礼物。在有些无进步也无退步,或已稍稍没落的古城,我们有时可发现,几乎没有一所房屋是为如今住家而建的。如果你进里面去,还可见到许多陈旧却仍然精美适用的家具,它们也绝不可能是专为他们定制的。王宫别墅、书籍图画,以及各种珍奇物品,常常不仅是当地而且也是所在国家的光荣与装饰。凡尔赛宫是法兰西的装饰和光荣,斯托威和威尔登则是英格兰的。意大利仍然以拥有这种纪念物的数量而受人尊敬,尽管创造它们的财富已经凋敝,设计它们的天才似乎也已湮没无存(也许因为没有用处)。

把收入花费在比较耐久的物品上不仅较有利于积蓄,而且有利于节俭。如果一个人在这方面花费得过多,他很容易改正,而不致遭受社会讥评。如果突然大大减少仆从,饮食由铺张改为节约,拆除原来的艳丽陈设,这样的变化不免为邻人共见,无异于承认自己往昔劣行。除非由于破产与毁灭所迫,像这样花费的人很少有勇气改变习惯。如果他在任何时间发现自己在添置房屋、家具、书籍或图画方面开销过大而改弦易辙,别人也不会说他过去不够审慎。因为这类物品开支以后就无需再行购置。在别人看来,他改变习性似乎并不是财力不济,而是已经兴味索然。

一般说来,花在耐用商品上的钱要比用在奢侈招待上的钱财维持更多人的花费。有时一次晚宴就可能耗费二三百镑食物,可能其中的一半都要倒进垃圾堆,成为巨大的浪费。但如果用这宴会的花费来雇佣泥水匠、木工、装饰工与机械师等人,这钱就会在更多人之中分配,工人们将一便士一便士、一镑一镑地购买食物,一点也不会浪费。此外,一种花费用以维持生产者,它能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另一种花费则用以维持不生产者,就不能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

但是,读者不要以为,将开支用于耐用品就是良好行为,而用于待客就是恶劣之举。一个富人把他的收入主要用于款待宾客时,他即是在同其友伴分享其大部分财富;但是当他用这财富来购买耐用商品之时,他就是将其用于一身,不会将其无代价地给予他人。因此,后一种的花费,特别是用于购珠宝、衣饰等等琐细东西的花费,就常常表现出一种卑微的自私性格。我上面的意思不过是说,花费于耐久物品可以有助于有价值商品的蓄积,所以也能鼓励私人的节俭习惯,也就比较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增长。由于它所维持的是生产者而非不生产者,所以也就更加有利于国民财富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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