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
第二十三章 论商业主义或重商主义的原理

财富由货币或金银所构成,这一流行观念自然而然地产生是由于货币具有两种功能——交易媒介和价值尺度。由于货币是交易媒介,相比使用其他物品,我们就可以用货币更容易地获取我们想要的东西。我们总是发现,手里有钱很重要。有了钱,想买什么就不困难了。由于货币是价值尺度,我们用所值的货币量来衡量所有其他物品的价值。有很多钱的人我们称他为富人,没什么钱的我们叫他穷人。一个人很吝啬或者渴望变富有,我们说他爱钱;一个人慷慨豪迈或大手大脚,我们就说他对钱不在乎。富足就是钱多。总之,在通俗的说法中,财富和货币无论在哪个方面都是同义语。

一个富裕的国家也像一个富有的人一样被认为拥有大量货币。对于任何国家来说,贮积金银都是致富的捷径。美洲被发现之后的某个时期,西班牙人每抵达一个陌生的海岸,第一个要问的问题通常是附近有没有发现金银。根据所获得的情报,他们从而判定那个地区有没有殖民的价值,或者那个国家有没有征服的价值。以前法兰西国王派遣僧人使者普拉诺·卡比诺到著名的成吉思汗的一个儿子那里去,据这位使者说,他们总是问他,法兰西王国的牛羊多不多?他们的问题和西班牙人所问的问题有同样的目的。他们想知道这个国家是不是足够富足,是不是值得他们去征服。和所有其他不熟悉货币的用处的游牧民族一样,他们把牲畜当做交易媒介和价值尺度。所以在他们看来,财富是由牲畜构成,这正如在西班牙人看来,财富是由金银构成一样。在这两者中,他们的看法或许更接近真理。

洛克先生曾提出货币和其他动产的区别。他说,其他各种动产如此容易消耗,以致由这些动产构成的财富不太可靠。一个今年富有这些动产的国家,即使毫无出口,仅凭自己的奢侈浪费,就可能在明年形成匮乏。相反,货币是一个可靠的朋友,虽然它可能从一个人手中转到另一个人手中,但只要使它不流出国门,就不太容易浪费和消耗。所以,在洛克看来,金银是一国动产中最稳固最实在的部分。基于这一点,他认为,增持更多金银应是一国政治经济的重大目标。

另一些人认为,一个国家如果能从世界当中分离出来,则国内流通的货币无论多少,都无关紧要。借这些货币流通的消费品只需要相应的或多或少的货币完成交换,他们承认,这样的国家的真实贫富完全取决于消费品的丰富或缺乏。但对于那些同外国发生联系的国家和那些不得不对外作战因而必须维持海陆军的国家,他们认为情形却又不同。除非将货币送到国外进行支付,否则这一点不可能做到;而要把很多货币送往国外,除非在国内就持有大量货币。因此,每一个这样的国家都必须在和平时期积累金银,以便在必要时有财力进行对外战争。

依照这些流行的观念,欧洲各国都曾研究在其国内累积金银的一切可能的办法,虽然并无多大成效。西班牙和葡萄牙作为向欧洲供应这些金属的主要矿山的所有者,曾以严厉的处罚或者课以重税的办法禁止金银输出。类似的禁令似乎也是以往大多数欧洲其他国家政策的一部分。甚至在古苏格兰的某些议会法案里我们也会意想不到地发现以重罚禁止携带金银出国的律令。法兰西和英格兰古代也有类似的政策。

当这些国家成为商业国时,商人们在很多场合都发现这样的禁令极其不便。他们要购买外国的货物运回本国或运往别国,使用金银常常比使用其他任何物品便利得多。于是他们反对这种禁令,认为它妨害贸易。

他们提出,第一,输出金银以购买外国货物并不总是在减少这些金属在国内的数量,相反,常常还可能增加其数量。因为,如果国内对外国货物的消费没有因此增加,那这些货物可以再出口到其他国家,如能以高利润售出,就可以带回比原本为购买货物而输出的金银多得多的财富。孟先生将这种对外贸易业务与农业上的播种期和收获期相比较。他说:“如果我们只看一个农夫在播种期把上好的粮食撒到地里去的行为,我们会把他看成一个疯子而不是农夫。但当我们考虑到他在收获期、也就是他的耕耘的最后阶段的劳动,我们就会发现他的行为的价值和丰富产出。”

第二,他们提出,这样的禁令并不能阻止金银输出,因为金银价值大体积小,很容易走私。只有通过适当地注意他们所谓的贸易差额才能防止这种输出。当一个国家出口的价值大于进口的价值时,就发生了对外贸易顺差,外国需要用金银支付这一差额,从而增加了本国金银的数量。但当一国进口的价值大于出口价值时,就发生了贸易逆差,这一差额必须同样用金银支付,从而减少本国的金银数量。在这种情况下,禁令并不能阻止金银输出,而只会使金银输出更危险,费用更大。这样,汇兑对于有外贸逆差的国家更为不利,在外国购买汇票而不得不向出售汇票的银行进行支付的商人,不仅要承担将货币送往国外原有的风险、麻烦和费用,而且还要承担金银输出禁令所带来的特别风险。但汇兑对一个国家越不利,贸易的差额必然对这个国家也越不利。贸易逆差国家的货币的价值必然比贸易顺差国家低得多。例如,如果英格兰在它与荷兰的汇兑之中吃5%的亏,在英格兰就需要105盎司的白银才能购买到只值100盎司的荷兰汇票,这意味着英格兰的105盎司白银只值荷兰的100盎司,也就只能买到相应数量的荷兰货物。反过来,荷兰的100盎司白银在英格兰值105盎司,可以买到相应数量的英格兰货物。英格兰的货物卖到荷兰价格就低很多,而荷兰的货物卖到英格兰价格则高很多,这都是源自汇兑的差额。由于这种差额,流入英格兰的荷兰货币较少,流入荷兰的英格兰货币则较多。因此,这种贸易差额将如此地不利于英格兰,它需要把更大数量的金银输往荷兰。

这些建议里既有正确的部分也有强词夺理的部分。他们宣称贸易上的金银输出有利于国家,这是正确的。他们说,当人们私底下发现输出金银的好处,禁令就不能阻止这种输出,这也没错。但当他们认为政府需要比关心保持或增加其他有用商品的数量更关心保持或增加金银的数量,因为自由贸易能确保那些商品的适量供应而无须政府如此关心,这就是强词夺理。他们说汇兑中的高昂代价必然加剧所谓的贸易逆差,导致更多的金银输出,或许也是诡辩。高汇价对于该欠外国债务的商人来说诚然是不利的,他们要支付更多的钱给受理这些汇票的银行。但是,虽然由禁令而产生的风险可能使银行承担额外费用,却未必会因此而使更多的货币流出国外。这种费用一般是走私时在国内发生的,它不会在所需汇出的数目之上多流出一文钱。高汇价也自然会使商人们努力平衡他们的输入和输出,以使他们尽可能缩小汇兑金额。此外,高汇价肯定也会起到类似征税的作用,抬高外货的价格,从而减少对它们的消费。所以,高汇价应该不会增多,而只会减少他们所谓的贸易逆差,以及相应的金银输出。

尽管如此,这些建议却使它的听众深信不疑。商人们找到了国会、王公会议、贵族和乡绅当听众,即被认为对贸易懂行的人找了那些觉得自己是门外汉的人当听众。经验已经证明,对外贸易可以富国,贵族、乡绅和商人们一样了解这一点,但他们统统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商人们完全知道对外贸易是如何让他们自己发财的,这是他们的本分。但对外贸易何以也让国家致富就不是他们分内的事了。他们从不考虑这个问题,除非他们得向国家提出需要修改外贸方面的律法。这时候他们就得说说对外贸易的好处,以及现行法律如何阻碍了得到这种好处。他们说,对外贸易可以带货币回国,但对外贸易法却使能带回来的货币比没有贸易法的时候要少,对那些决定这类事情的裁判官来说这个理由显得相当有说服力。因此,这些建议产生了预期的效果。禁止金银出口在法兰西和英格兰仅限于各自的铸币。外国铸币和金银块可以自由出口。在荷兰和其他一些地方,出口自由甚至延及本国货币。政府的注意力从提防金银出口,转移到对被看做唯一造成金银增减的贸易差额的监视上。一种没有结果的关注变成了另一种更加复杂、更加令人困扰但同样没有结果的关注。孟先生的《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England's Treasure in Foreign Trade)一书的书名,不仅成为英格兰而且成为其他所有商业国家的政治经济学中的根本信条。而最重要的国内贸易——等量资本可以提供最大收入、为本国人民可以创造最多就业机会的贸易——却被认为只是对外贸易的辅助。据信,国内贸易既不能从外国搞货币回来,也不能从国内送点儿货币出去,所以国内贸易决不会使得国家更富或更穷,除非它的繁荣和萧条可以间接影响对外贸易的状况。

一个没有自己的矿山的国家毫无疑问必须从外国取得金银,正如没有葡萄园的国家只能从外国得到葡萄酒。然而,似乎政府没有必要关注此物更多于关注彼物。一个有财力购买葡萄酒的国家,总会获得它所需要的葡萄酒;一个有财力购买金银的国家,也绝不会缺少那些金属。金银也和其他商品一样,需要以一定的价格购买;正因为金银可以买到其他所有商品,所以其他所有商品也可以买到金银。我们有充分的把握相信,自由贸易无须政府关注,也总会提供我们所需要的葡萄酒;我们也可以同样有把握地相信,自由贸易总会给我们提供无论在商品流通还是在其他用途上我们能够收支的全部金银。

在各个国家,各行业所能购入或产出的每一种商品的数量,自然会按照有效需求,或者按照那些为了让商品进入市场而愿意支付所须的全部地租、劳资和利润的人的要求,自行调节。但金银按照这种有效需求进行自我调节比其他商品都更容易、更准确,因为金银体积小而价值大,最容易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从价廉的地方运到价高的地方,从超出有效需求的地方运到不能满足有效需求的地方。比如,如果英格兰有要求更多黄金的有效需求,一艘邮轮就能从里斯本或其他任何有黄金的地方运来50吨黄金,铸成超过500万几尼的铸币。但如果有效需求需要同等价值的谷物,按5几尼一吨计算的话,进口这批谷物就需要载重100万吨的船只,或每艘载重1000吨的船只1000艘。对此英国的海军也会无能为力。

当一个国家输入金银的数量超出它的有效需求时,政府的任何警惕都不能阻止它再输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严刑峻法并没能使他们的金银不外流。从秘鲁和巴西不断输入的金银超出了这两个国家的有效需求,使得金银在这两个国家的价格降低到邻国之下。相反,如果某个国家的金银达不到有效需求量,就会使金银的价格抬高到邻国以上,政府也用不着费心去进口它们,或者,即使政府竭力阻止进口它们,那也做不到。斯巴达人一旦有了财力,他们购买金银的行动就冲破了莱克格斯为阻止金银进入斯巴达而订的法律所设置的一切障碍。所有严厉的海关法律都不能阻止荷兰和戈登堡东印度公司的茶叶输入英国,因为他们的茶叶比英国公司运来的便宜。而走私茶叶的难度——以通常用来支付的白银来算,1磅茶叶的体积是其最高价格16先令银币的体积的100倍,如果以黄金算的话则是两千倍,走私的难度也应按体积翻番。

金银的价格不像大部分其他商品的价格那样随着存货量的饱和或短缺而波动,部分是因为把金银从充足的地方运到缺乏的地方比运输那些受制于其体积的货物更容易。诚然,金银的价格并非总是不会变动,但其变动大都是缓慢的、逐步的和一致的。例如,有人认为(也许没太多根据),在本世纪和上世纪的欧洲,金银由于从西班牙属西印度群岛不断输入,其价值一直在逐渐下降。要使金银的价格突然改变,从而使所有其他商品的货币价格发生显著的涨落,那得有一场像美洲的发现所产生过的那样的商业革命。

撇开所有这些不谈,如果一个有财力购买金银的国家在某个时候缺乏金银,要补足它们总会比要补足几乎其他任何商品都更方便。如果制造业的原料不足,工业必陷于停顿。如果粮食不足,人民必陷于饥荒。但如果货币[注释]不足,则既可代之以物物交换,又可通过信用赊账交易,每月或每年清算一次,更可用调节得当的纸币加以弥补。第一种方法很不方便,第二种方法就比较方便了,至于第三种方法,则不但方便,而且有时还会带来一些利益。所以,无论就哪一点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对于保持或增加国内货币量的关心,都是不必要的。

可是,人们对于货币不足的抱怨是再普遍不过了。货币,也像葡萄酒一样,那些没有资本赢取它,也没有信誉赊到它的人,一定会感到经常缺乏它。而那些既有资本又有信誉的人则从不缺他们所需要的,无论是货币还是葡萄酒。然而,抱怨货币不足者未必都是只图一时之快的败家子。有时候,一整个商业市镇及其邻近地区都会有这样的抱怨。这通常是因为贸易过度而引起的。即使是节制的人,如果不依照自己的资本制定经营计划,也会像没有量入为出的浪子一样,既没有赢取货币的财力,也没有赊取货币的信誉。在计划实现以前,他们的资财就已耗尽,接着他们的信誉也完了。他们到处去向人借钱,但人家都说无钱可借。这种对货币不足的抱怨即使普遍,也并非总是证明国内流通的金银已失常量,而只是证明存在很多想望金银却无力得到的人。当贸易的利润偶尔高出平常的时候,贸易过度是无论大商人还是小商人通常都会犯的一个错误。他们输出的货币并不总比平常多,但他们在国内和国外通过信用赊购进超出常量的货物送往异地的市场,希望能在支付欠款的期限之前收回本利。如果在此期限之前没能收回本利,他们手里就一无所有,既不能换购到货币,也没法提供借贷担保。对货币不足的普遍抱怨,不是起因于金银的缺乏,而是由于这些人发现借贷困难,而他们的债权人发现债款难以收回。

如果要认真地证明,财富不是由货币或金银构成,而是由货币所购买之物构成,只有在用于购买时货币才有价值,未免多此一举,显得可笑。无疑,货币总是国民资产的一部分,但正如已经指出的,它通常只是一小部分,并且总是最无利可图的部分。

商人之所以普遍觉得用货币购买货物比用货物购买货币容易,并不是因为构成财富的更主要部分是货币而不是货物,而是因为货币是公认的和已确立的交换媒介,易于和其他一切物品交换,但同时又不那么容易得到。此外,大部分货物比货币更容易朽耗,如果保存它们,可能要蒙受大得多的损失。商人把货物攒在手里,比他把货物换成钱存在保险箱里,更容易使他在要用钱的时候无法应付。而且,他的利润更直接地是从售卖而不是从购买产生,因此他一般更急于把货换成钱,而不是把钱换成货。但是,虽然某些商人有时候会因为没能把他们仓库里丰富的货物及时售出而破产,一个国家却不会遭致同样的结果。一个商人的全部资本,往往就是容易朽耗的、预备来换钱的货物。而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仅仅只有很小的一部分预备用来从邻国换取金银,极大部分是在国内流通和消费的,甚至这运往国外的剩余部分,一般大部分也是用来换取其他外国货物的。因此,即使预备用来换取金银的那些货物换不到金银,国家也不会破产。虽然这确实可能带来某些损失和不便,并使国家不得不采取一些补充金银量缺口所必需的权宜之计,但它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却会和往常一样或差不多,因为它有一样多或差不多的可消费资本来维持自己。虽然以货换钱并不总像以钱换货那么容易,但从长远来看,以货换钱却比以钱换货更为必要。货物除了换取货币外还有其他许多用处,但货币除了购买货物就一无所用。所以,货币必然追逐货物,但货物并不总是或不必追逐货币。买的人往往打算自己消费或使用,并不总打算再卖,相反卖的人总想再买。前者往往完成了他的全部任务,但后者顶多能完成他的任务的一半。人们渴求货币不是为了货币本身,而是为了他们用货币所能购买的东西。

有人称,可消费的物品很容易损耗,而金银则具备更大的耐久性,如果不是如此持续不断地输出,就可以在长期内将其积累起来,使一国的真实财富增加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因此,以这种耐久品交换易损耗品的贸易,被看做是对国家最为不利的。可是,我们并不去算计那种用英格兰的铁器去交换法国葡萄酒的贸易的不利之处,而铁器也是十分耐久的物品,如果不持续输出,也可能在长期内积累起来,使国内的锅釜增加到令人难以置信的数量。但是我们很容易知道,每一个国家这种器具的数量必然受它们的实际用武之地的限制;存着比烹饪通常消耗的食物所需的更多的锅釜是可笑的;如果食物的数量增加了,随之增加锅釜的数量也很容易,只要在增加的食物里拿出一部分去换锅子,或多维持一些做锅子的工人就行。我们也很容易知道,每一个国家的金银量都受这些金属的实际用武之地的限制,它们要么是当做铸币使商品得以流通,要么是成为各种家居器皿。在每一个国家,铸币的数量都受借它而流通的商品的价值的调节;商品的总值增加了,有一部分就会被直接送到有金银的外国去换取使商品流通所必需增加的铸币。而金银器皿的数量则受喜欢奢华的私人家庭的数目和财富的调节,这种家庭的数目和财富增加了,其所增加的财富中的一部分很可能就被用来求购更多金银器皿。试图通过引进或保存不必要的金银数量以增加国家的财富,和试图强迫私人家庭添置不必要的炊具以增加他们的快乐一样,是荒谬的。正像购买多余炊具的开支只会降低而不会提高这个家庭所享食品的数量和质量,任何国家购买多余数量金银的开支也必然会减少衣、食、住等人民日常生计领域的财富。必须记住,金银不论成为铸币还是杯盏,都是一种器具,就像炊具一样。如果增强对金银的使用,使依靠它得以流通、经营和制造的消费品增多,就一定会增加金银的数量。但如果用非常手段来增加金银的数量,那一定会减少对它们的使用,由于其数量受制于其使用,因此甚至也会减少它们的数量。如果金银囤积超出了所需的数量,那么,由于运输它们如此容易,闲置它们的损失又这样大,任何法律都将不能阻止它们被立即运出国门。

一个国家要对外作战,在异国维持海陆军,不一定就得累积金银。维持海陆军靠的是可消费物资而不是金银。如果一个国家通过其国内产业的年产,通过土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年产而拥有了财富,它就有资本在异国购买可消费物资,在那里维持战争。

一国要为自己在异国的军队支付军饷及供应军粮,有三种不同的途径:第一,把一部分积累的金银运出国外;第二,把一部分制造业的年产物运往国外;第三,把一部分天然产物运往国外。

能被看做一个国家的积累或储备的金银,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流通的货币;第二,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第三,因多年节俭而积攒于国库的货币。

从一国的流通货币中节余大量金银的现象很少见,因为这方面很难有大量剩余。根据一国之内每年所交易货物的总值,需要有一定数量的货币,以使货物流通并被分配到真正的消费者手里,多了也没什么用。流通渠道必然会自己吸收充足的货币,多了就容不下。但在进行对外战争的情况下,一般会从这个流通渠道里抽取一些货币。由于要在国外维持大量人员,国内所要维持的人数就减少了。国内流通的货物如果减少,其流通所必需的货币也会减少。在这种场合,通常会发行超常数量的各种纸币,比如英格兰的财政部证券、海军证券和银行证券,这些纸币代替了流通的金银,使国家有机会运送更多的金银去国外。但是,对于那些耗费高、持续时间长的对外战争来说,靠上述办法来维持只是杯水车薪。

熔解私人家庭的器皿已多次被证明更于事无补。上次战争开始的时候,法国曾采取这种办法,结果反倒得不偿失。

昔日,王室积累的财宝曾提供大得多、持久得多的资源。但在今天,除了在普鲁士国王那里,积累财宝似乎已不是欧洲王室们的政策的一部分了。

维持本世纪的战争的费用或许是有史以来最高昂的,但似乎很少来自无论是流通的货币还是私人家庭的器皿或是王室财宝的输出。上次对法战争花了英国9000万镑以上,其中不仅包括7500万镑新发行的国债,还有在每镑土地税上附加的2先令附加税,以及从偿债基金中每年借用的款项。这笔开支的2/3以上用于远邦异国,用在德国、葡萄牙、美洲,用在地中海各港口,用在东、西印度群岛。英国国王没有累积的财宝。我们也从未听说有大量器皿被熔解。当时人们认为国内流通的金银不超过1800万镑。不过自从上次重铸了金币,人们相信这种估计未免过低了。因此,不妨按照我记得的所看到和听到的最夸大的估计假定,我国金银总共有3000万镑。如果战争是通过我国的货币进行的话,那么即使依照这个估计数目,在六七年之间也一定已经把这些钱运出运回至少各两次。如果这种假定成立,就能提供最具决定意义的论据来证明,政府留心着保存金银是多么没有必要,因为根据这一假定,国内所有的货币一定曾经在这么短的时期内不知不觉出出进进了两次。可是,在这一段时期内,流通渠道并没有显得比平常更空虚;有财力换取货币的人很少感到货币缺乏。对外贸易的利润在整个战争期间确实比平时高,尤其是在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这在英国各口岸引起了(它总是会引起的)一种普遍的贸易过度。而随着贸易过度,又引起了常见的对货币不足的抱怨。那些既没有财力赢取货币,又没有信誉赊贷货币的人觉得缺少货币,而正因为借债的人觉得难以借到,那些放债的人又觉得难以把债收回。不过,拥有可以换取金银的有价值之物的人,一般还是能得到有同样价值的金银。

所以,支付上次战争的巨大费用,必然不是主要靠着输出金银,而是靠出口英国的某些种商品。当政府或为政府做事的人与一个商人定协议让他汇一笔款到国外时,这商人就会开出一张期票寄到国外,但他肯定会想办法运一批货物而不是运金银出去,以支付接受期票的人。如果那个国家对这些英国的商品没有需求,他就会尽力把它们运往他可以支付期票的别的国家。把商品运往适合销售的市场,总能取得可观的利润,但运金银出国却很难得到任何利润。当运金银到国外用以购买外国商品,商人所获得的利润不是来自商品的购买,而是来自买到的商品回国后的售卖。但如果他只是为了支付欠款而运出金银,那他就不能换回商品,因而也得不到利润。所以,他自然会想尽办法靠输出商品而不是输出金银来支付外国的欠款。在上次战争期间,英国输出了大量的货物,却没有带回来任何东西,这已经在《英国现状》的作者那里有所谈及。

除上述三种金银外,在所有大商业国,还有大量金银块在对外贸易中交替着输入和输出。这些金银块在不同的商业国之间流通,就像国家铸币在一国之内流通一样,它们可以看做这个大商业圈的货币。国家铸币的流动及其方向取决于在自己国境内流通的商品,大商业圈的货币则取决于在不同国家之间流通的商品。二者均用以便利交换,前者用于同一国家的不同个人之间,后者用于不同国家的不同个人之间。一部分大商业圈的货币也许曾被用来进行上一场战争。在发生全面战争期间,人们自然会认为,这种货币的流动及其方向与和平时期不同,应该更多的是在战场周围流通,更多地用于在战场及周边国家支付各国军队的军饷和粮食。但英国每年这样使用的商业圈货币无论多少,一定得以英国的商品或英国商品换来的其他物品,每年购买。所以归根结底,仍是商品,仍是一个国家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才是使我们能够进行战争的终极资源。的确,认为每年这样大的开销肯定来自丰厚的年产是很自然的。比如,1761年度的开销在1900万镑以上。任何积累都不可能维持这么大的年度开销,即使是一年的金银总产量也不可能。根据最可靠的统计,每年输入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金银一般不会大幅超过600万镑,有几年,数量还不够支付上次战争中4个月的开支。

最适宜运往远国异邦为那里的军队换取军饷和粮食(或换取一部分商业圈货币再购买军饷和粮食)的商品,似乎是比较精巧、先进的工业品,这种商品价值大而体积小,因而可以以低廉的运费运往很远的地方。一个国家的工业每年有大量这样的产品剩余出口国外,这个国家就可以维持一场费用高昂的战争好多年,而无须输出大量金银,甚至无须拥有供输出的这大量金银。诚然,在这种情况下输出的大部分工业剩余产品虽然给商人带来了利润,但没有给国家带来任何利润,因为政府向商人购买外国期票,以便在外国购买军队的饷给和粮食。不过,总还有一部分剩余产品的输出能够带来回报。在战争期间,制造业有着双重任务:第一,生产为了支付政府开往国外供应其军队粮饷的期票而必须运往国外的产品;第二,生产用以在国外换回国内需要的消费品的产品。所以,在最具破坏性的对外战争中,很大一部分制造业往往会非常繁荣;相反,在恢复和平的时候它们却往往会衰落下去。可谓是国破业荣,国复业衰。英国制造业的许多不同部门在上次战争期间及战后一段时期的状况,可作这些话的例证。

任何开支浩大或旷日持久的对外战争都难以靠出口土地天然产物来维持。把如此大量的天然产物运往外国去购买军队的饷给和食物,所需费用太大,而且没有几个国家的天然产物,除了维持本国居民所需外,还能有大量剩余。因此,把大量天然产物运往外国,等于是把一部分人民所必需的生活资料运走。制造业产品的输出则不同。制造业工人的生活资料仍留在国内,输出的只是他们产品的剩余部分。休谟经常注意到昔日英国国王不能无间断地进行一场持续的对外战争。那时候的英国,除了土地天然产物和少量粗陋的制造品以外,没有别的东西来为驻外军队购买军饷和食物,而天然产物也不能从国内消费中节省出多少,粗制品又和天然产物一样运输费用太高。这种无能为力并不是由于缺乏货币,而是由于缺乏精巧、先进的工业品。那时候英格兰的买卖和现在一样是以货币为媒介的。那时候货币流通量与常规买卖交易的次数和价值的比例,必然与现在相同,甚至更大,因为那时还没有现在已代替了大部分金银的纸币。在几乎没有工商业的国家,出现非常情况时,君王很难从他的国民那里得到多少援助(其原因将在后面说明)。所以,在这类国家,君王一般会竭力积聚财宝,以此作为应付紧急事件的唯一资源。即使暂且还没有这种必要,处于这一形势的君王也会自然地倾向于为了积累财富而节俭。在这种简朴状态下,即使是一国之君的支出,也不是用来满足喜好宫廷豪华的虚荣心,而是用于赏赐佃户和款待家臣。虚荣心总是导致浪费,但赏赐和款待却不会如此。因此每一个鞑靼首领都拥有财宝。查理十二世著名的盟友乌克兰哥萨克首领马捷帕的财宝据说极多。梅罗文加王朝的法兰西国王全都有财宝。当他们把王国分封给儿子们时,也把财宝分给他们。萨克逊各君主以及征服后的最初几个国王,似乎也都有积累的财宝。每一个新朝代所做的第一件事通常就是夺取上一个国王的财宝,这是确保继承统治权的最重要的手段。而先进的商业国家的君王,却不必同样地积聚财宝,因为在出现非常情况时,他们通常能从他们的臣民那里得到特别的援助。他们自然、也许必然会赶时髦,其开销会和他们治内的各大领主一样,受奢靡的虚荣心的支配。他们宫殿里无用的华丽装饰一天比一天炫目,其花费不仅妨害积累,而且常常侵占那些用途更为必要的基金。德西利达斯关于波斯宫廷之言也适于一些欧洲君主的宫廷:他在那里看到浮华多而力量少,仆从多而士兵少。

输入金银不是一个国家得自对外贸易的主要好处,更不是唯一好处。随便哪两个地方之间进行对外贸易,它们都会得到两种好处。外贸使它们本国内不需要的那部分土地和劳动年产物被运走,给它们带来他们所需要的其他东西。通过换来其他这些能满足它们需要、增加它们用度的东西,外贸赋予了那些剩余产品以价值。利用这种措施,国内市场的狭隘性不会妨碍任何手工艺或制造业部门的分工发展到完善的境地。无论它们的劳动产品有多少超出了国内的消费量,只要对外贸易为它们打开了一个更广阔的市场,就会鼓励它们提高生产力,把年产量提高到最大,并因此而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和财富。对于进行外贸的所有不同国家,外贸一直在履行这些伟大而重要的任务。这些国家都从中受益,虽然说,商人所在国的利益还是要更大一些,因为商人一般总是关心供应本国人民的需要和输出本国的剩余产品多过关心别国。向那些需要金银但没有矿山的国家输入金银无疑是对外贸易的一部分,但却是最不重要的一部分。一个仅为这个目的经营外贸的国家恐怕在一个世纪之内都装不满一船金银。

并不是由于输入了金银,美洲的发现才使欧洲变得富裕。由于美洲矿山丰饶,这些金属的价格降低了。现在购买金银器皿所需的谷物或劳动,约为15世纪的1/3。每年付出同样多的劳动和商品,欧洲现在能购买的金银器皿数量是那时候的3倍。但是当一种商品的价格降到以往的1/3,并不仅仅意味着那些以前购买它的人现在可以购买3倍于当时的数量,而且也意味着买得起这种商品的人比以前大大增多了,可能增多10倍,也可能20倍。所以,欧洲现有的金银器皿数量,与如果没有发现美洲矿山(哪怕是在现有的进步状态下)相比,不仅可能多3倍以上,而且可能多20倍或30倍以上。无疑,时至今日,欧洲确实已经获得了好处,虽然这好处实在是微不足道。金银价格的低廉使这些金属不像以前那样宜于充作货币。为了买同样的东西,我们现在要带上更多的金银,以前口袋里装4便士就可以了,现在要装1先令。很难说以前的方便和现在的不方便哪个更微不足道。无论哪一个都不会使欧洲的现状产生任何根本的变化,但是,美洲的发现却的确带来了最根本的变化。它为欧洲所有的商品打开了一个新的、无穷无尽的市场,带来新的劳动分工和工艺改进,而在从前通商范围狭窄,没有一个能消化大部分产品的市场的时候,这是绝不可能发生的。欧洲的劳动生产力提高了,各国的产品增加了,居民的实际收入和财富也随之增加了。欧洲的商品对于美洲来说几乎都是全新的,美洲的很多商品对于欧洲也是如此。于是,开始产生一系列以前从未想到过的新的交易。本来,这自然应该对新大陆有利,就像它肯定会对旧大陆有利一样。但是,由于欧洲人的野蛮和不公,使这一本应有利于所有人的事情,对那些不幸的国家来说却成了破坏性的和毁灭性的。

经由好望角至东印度的航道差不多同时被发现,这开辟了一个可能比美洲更广阔的对外贸易的空间,即使距离更远。美洲当时只有两个在各方面都比野蛮人优越的民族,它们几乎一经发现就被消灭了,剩下的只不过是野蛮人。但是,中国、印度、日本等帝国以及东印度的几个帝国,除了没有更丰富的金银矿产以外,在其他各方面都比墨西哥或秘鲁更富饶,土地耕作得更好,所有的手工艺和制造业都更先进,哪怕那些西班牙作者关于这些帝国从前的情形的夸张记载显得很不可信,我们也仍得承认这一点。而富裕与文明的民族之间做交易的价值总是比它们与野蛮民族做交易大得多。可是,迄今为止欧洲从它与东印度的贸易中得到的利益,大大少于从它与美洲的贸易中所得到的。葡萄牙人独占东印度贸易差不多有一个世纪,欧洲其他国家要向东印度输送或从那里得到任何货物都只能间接通过他们。荷兰人在上世纪初开始侵入东印度时,将他们与东印度的全部贸易交给一家专营公司经营。英国人、法国人、瑞典人和丹麦人都效仿这一先例,结果,没有哪个欧洲大国从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中得到了好处。这就是为什么东印度贸易的好处从来比不上美洲贸易的原因——在对美洲的贸易中,几乎每一个欧洲国家和它的殖民地之间的贸易都对这个国家的所有民众开放。那些东印度公司的专营特权和巨大财富,以及它们从各自政府那里得到的诸多关照和保护,已经引来了很多嫉妒。嫉妒者常常声称,由于进行这项贸易的国家每年要输出大量白银,所以这项贸易是完全有害的。对此,有关方面的答复是,白银的持续出口确实可能使欧洲在总体上受损,但对于那些从事这项贸易的个别国家则并非如此。因为,通过把一部分换回来的货物再出口到其他欧洲国家,每年可以使这个国家得到比输出去的数目多得多的白银。反对者的意见和对其答复都建立在我之前一直在阐明的流行观念之上,所以对这二者我都不必再多说什么了。由于每年往东印度输出白银,欧洲银器的价格可能比不输出白银的情况下高一些,而银币所能够买的劳动力和商品则更多。前一种影响是极小的损失,后一种影响是极小的得益,二者都微不足道,不值得社会关注。对东印度的贸易为欧洲的商品——或者,也可以说是为购买这些商品的金银——打开了一个市场,必然会增加欧洲商品的年产量,从而增加欧洲的实际收入和财富。迄今为止它们还增加得很少,可能是由于这种贸易处处受限制的缘故。

关于财富由货币或金银构成这一流行观念,我认为有必要加以详尽考察,虽然这可能会冗长沉闷。正如我已经论述过的,在通常的说法中,货币常常意味着财富,这种表达的简洁含混使得我们对这一流行观念感到亲切和熟稔,甚至那些深知其荒谬的人也很容易忘记他们自己的原则,在论证过程中把它当做既定的、不可否认的真理。英国一些研究商业的优秀学者开始的时候还说,一个国家的财富不仅在于金银,而且在于土地、房屋和各种可消费品,但在他们的论证过程中,土地、房屋和消费品似乎从他们的记忆中消失了,在他们的论述腔调中,往往假定了所有财富均由金银构成,增加这些金属是国家工商业的重大目标。

但是,如果这两条原则(财富由金银构成;无金银矿山的国家只有通过贸易差额、即出口价值超过进口价值才能输入金银)已然确立,那么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目标是必定会成为尽量减少供国内消费的外国商品的进口,尽量增加国内产业产品的出口的。因此,限制进口和鼓励出口就成了使国家致富的两大引擎。

对进口的限制有两种:

第一,对于供本国消费的外国货物,如能由己国生产,则不论从哪个国家进口都加以限制。

第二,对于从贸易差额不利于己国的那些国家进口的几乎所有的货物都加以限制。

这些不同的限制措施,有时是高关税,有时是绝对禁止。

鼓励出口的措施,有时是退税,有时是奖励,有时是和外国订立有利的贸易条约,还有时是在遥远的国度建立殖民地。

退税在两种不同情况下实行。如果本国制造品已经缴纳关税或消费税,在其出口时常常退还已纳税额的一部分;如果是为了再出口而进口的需纳税的外国货物,在其出口时有时退还已纳税额的全部或一部分。

对那些刚起步的制造业,或被认为值得特别关注的企业的产品出口,会给予奖金以资鼓励。

通过有利的贸易条约,本国的货物和商人可以在某些国外地区获得优于其他国家的特权。

通过在遥远国度建立殖民地,不仅使宗主国的货物和商人享有某些特权,而且常常获得垄断地位。

上述两种限制进口的手段和四种鼓励出口的手段,是重商主义体系为了使贸易差额有利于本国从而增加国内的金银数量所提出的六种主要手段。我将在下面的章节里对这些手段进行考量,但不再过多关注它们有没有所说的把货币输入到国内来的倾向,而将主要围绕它们对国家产业的年产所可能带来的影响。由于这些手段往往会增加或者减少国内年产物的价值,显然它们也一定会增加或减少国家的实际财富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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