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零开始读懂金融学
第4章 谁在负责处理我们的“钱”——每天学点金融机构知识

中央银行:最后的贷款人

还记得前面讲到的关于小岛上银行的故事吗?那个故事还可以继续讲下去:银行出现后,能保证交换活动更持续地进行,大家都拼命地生产,岛上的东西越来越多,银行根据产品的生产数量,不停地印制钞票,以保证交换能更深入地进行。

后来人们的交换活动更频繁了,一家钱庄太少了,于是出现了很多钱庄,总要有个管钱庄的吧,于是指定一家钱庄管理其他钱庄,并且钞票只能由这家钱庄印刷,然后通过其他钱庄借给用钱的人,中央银行就这么也出现了。

从故事中我们看到,中央银行就是管理一般商业银行的银行,那么,一国的中央银行是干什么的?它是怎么产生的?中央银行有什么作用?它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力呢?

每当商业银行利息发生变动的时候,我们总是听到报道说中央银行宣布在什么时候降息多少、升息多少,或者在某些时候宣布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等,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中央银行是为了保证一个国家货币的稳定与金融系统的安全而存在的,它不以赢利为目的。

办理“存、放、汇”,仍是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内容,但是请注意,中央银行的业务对象可不是一般企业和个人,而是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管理的机构,这一职能具体表现在集中存款准备、最终贷款人、组织全国的清算三个方面。

让我们来看一下,经济学教科书上是怎样描述中央银行的:

中央银行是“发币的银行”,对调节货币供应量、稳定币值有重要作用。

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它集中保管银行的准备金,并对它们发放贷款,充当“最后贷款者”。

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它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工具;同时为国家提供金融服务,代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有:货币发行、集中存款准备金、贷款、再贴现、证券、黄金占款和外汇占款、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的划拨清算和资金转移的业务等。

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这一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代理国库;代理国家债券的发行;向国家给予信贷支持;保管外汇和黄金准备;制订并监督招待有关金融管理法规。此外,中央银行还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出席各种国际会议,从事国际金融活动以及代表政府签订国际金融协定;在国内外经济金融活动中,充当政府的顾问,提供经济、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

作为银行的银行,它只接受银行的存款,也只对银行进行贷款。商业银行在需要资金时可以向中央银行借。我们把中央银行的这一作用叫做“最后的贷款人”。也就是说,当出现资金短缺危机时,中央银行是最后的救命稻草了。由于中央银行不与公众或者公司直接打交道,所以你几乎见不到它的网点。

但是中央银行不可忽视的一个作用就是保护你我作为储户的利益,同时维持金融系统的安全。那么再追问一句,中央银行怎么防止这种现象发生、怎么保护储户的利益呢?

首先,就是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作为上级机关,中央银行可以随时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进行检查。如果商业银行严重违法,中央银行可以吊销它们的营业执照。

其次,就是为储户的存款提供保险。比如在美国,作为中央银行存在的美联储就规定,储户的存款保险额是10万美元。2008年,美国发生金融危机,为了防止挤兑导致银行大量倒闭,美联储将保险额临时提高到了25万美元。

最后,是为商业银行设定一个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所谓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就是,中央银行规定,银行不能把储户的存款全部贷出去,必须按比例将其中的一部分作为准备金,强制性地存放在中央银行,以便储户来取款时,银行有钱付给他,我们把按此例强制性存入中央银行的这笔钱叫法定存款准备金。这个比例到底是多少呢?中央银行随时可以调整。

中央银行:货币的发行者

从你的钱包中任取出一张人民币,都可以在上面找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字样,这就是发币行。当然如果你有外币,那么也可以看到欧元钞票上印有“欧洲中央银行”,日元上则印有“日本银行”。钞票由中央银行独家印制和发行,这在许多国家都是如此,但为什么会这样呢?

在中国,有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流通。这意味着无论纸币还是硬币,无论主币还是辅币,均统一集中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具有垄断的货币发行权。除此之外,财政部、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发行货币和代用货币。也就是说,中央银行享有完全的货币发行权力。

有权利当然也就有义务,中央银行的义务就是代政府管钱,并且保持币值的稳定。一个国家的公民持有本国的货币,他会要求手中的钱能够买到足值的东西。保证货币足值和币值稳定的任务,就落到中央银行的头上。

中央银行发行一国货币,币值的稳定与否是一国经济是否健康的一个重要指标。如果一国货币在升值的话,就说明该国的经济好了。如果大家都认可你,都来要你的货币的时候,你的货币就会升值;如果大家都不相信你,都去抛出你的货币,当然你的货币就要贬值。所以货币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它是一种信心的象征,人们愿意要这种货币是因为它的足值和稳定。如果市场上的货币太多,物价自然就会上涨。比如非洲国家津巴布韦在罗伯特·穆加贝当总统的这几年中,中央银行不断地印刷钞票,政府的收入中超过50%来自发行钞票的铸币收入。结果是物价暴涨——物价每小时就涨一倍。

那么如何防范中央银行滥发纸币呢?各国的货币发行制度因国情不同而内容各异,最核心的是设置发行准备金原则的区别。发行准备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现金准备,包括有十足货币价值的金银条块、金银币和可直接用于对国外进行货币清算的外汇结存。另一种是保证准备(又称信用担保),即以政府债券、财政短期库券、短期商业票据及其他有高度变现能力的资产作为发行担保。从历史上看,货币发行准备金制度有过以下五种基本类型:

十足现金准备制又称单纯准备制,即发行的兑换券、银行券要有十足的现金准备,发行的纸质货币面值要同金银等现金的价值等值,实际上这种纸质货币只是金属货币的直接代用品,只是为了便于流通。这种制度仅在金属货币时代适用。

部分准备制又称部分信用发行制、发行额直接限定制、最高保证准备制。部分准备制最先在英国出现,其要点是由国家规定银行券信用发行的最高限额,超过部分须有百分之百的现金准备。随着发行权的集中,这种限额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增加。

发行额间接限制制包括:证券托存制,即以国家有价证券作为发行保证,在这种制度下,国家公债是银行券发行的保证,如1863年美国的《国民银行条例》;伸缩限制制,即国家规定信用发行限额,经政府批准的超额发行须缴纳一定的发行税,1875年德国曾采用此制;比例准备制,即规定纸币发行额须有一定比例的现金准备,如1913年美国的《联邦储备法》。

最高限额发行制又称法定最高限额发行制,即以法律规定或调整银行券发行的最高限额,实际发行额和现金准备比率由中央银行掌握。法国自1870年起采用这一制度。

商品足值保证制即以计划价格投入流通的大量商品作为纸币发行的保证。在中国则表述为“百物本位制”。

20世纪80年代末以前,苏联以及东欧各国大都采用过这一制度。

以上发行准备金制度的实行,就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中央银行无法滥发纸币,进而维持币值的稳定。

而为政府管钱其实也就是代理国库。政府开支所需资金最主要的来源是税收。税收由财政部来管,但财政部不能把钱放在财政部的办公大楼里,也要存到银行去。财政部把钱存到哪个银行呢?财政部只能把钱存入中央银行。财政部的收入与开支就通过它在中央银行开设的各种户头来进行。

最后我们再说一下人民币发行中的制定货币发行总限程序。货币发行总限是计划期间(通常为一年)内货币发生的最高限额,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编制全国信贷计划和现金计划提出来的,经提交国家计划委员会在每年国民经济计划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核定,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货币发行总限额是一项指令性的国民经济计划指标,必须严格遵守和有效贯彻。这是货币发行的最关键的一个程序。

中央银行独立性:微妙的轻重

我们经常听说经济学家呼吁中央银行要独立。这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中央银行不能随便听命于政府首脑的,要相对独立于政府。比如在美国,美联储不能随便听从美国总统的;在英国,英格兰银行不能随便听命于英国首相的。要是中央银行完全听命于行政部门,后果会很严重。

其实在中央银行出现早期并没有人关注独立性这个问题,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20世纪70年代初这一期间中央银行基本上是不独立,只是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调控手段而存在。这主要是由于战争期间,为政府筹集战争经费的需要和战后对于经济恢复的需要,政府加大对于中央银行的控制,从而扩大货币的发行,刺激经济增长。这就使得许多的国家发生了通货膨胀,出现经济的危机。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的出现,以凯恩思为首的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的流行,使得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大大削弱。在此期间,1920年在布鲁塞尔和1922年在日内瓦召开的两次国际经济会议上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提出了减少政府的干预,实行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的主张,如当时的英格兰银行总裁诺曼,德国国家银行总裁薛德,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司托朗等人都支持这一观点。这是在中央银行的发展史上第一次提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问题。

维护中央银行独立性是当今世界的一大趋势,中央银行独立性大的国家多设单一的监管机构,中央银行就是金融业的主管部门。在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如德国和美国,或在中央银行独立性较小的国家,如意大利、法国、日本、加拿大和瑞士等,对金融业的监管机构是多头的。

从立法方面看,很多西方国家的中央银行法都明确赋予中央银行以法定职责,或赋予中央银行在制定或执行货币政策方面享有相当的独立性。如西德联邦银行法中规定,“德意志联邦银行为了完成本身使命,必须支持政府的一般经济政策,执行本法授予的权势,不受政府指示的干涉”。联邦银行法规定的中央银行的权力是非常广泛的。再贴现、准备金政策、公开市场政策等方面,联邦银行都可以独立地作出决定。日本银行法中,曾多次提到日本银行要受主管大臣(只大藏大臣)的监督。并规定,“主管大臣认为日本银行在完成任务上有特殊必要时,可以命令日本银行办理必要业务或变更条款或其他必要事项”。这些规定与前述日本银行的隶属银行办理必要业务或变更条款或其他必要事项”。这些规定与前述日本银行的隶属关系是一致的。在独立性方面,日本银行小于德意志联邦银行。

从中央银行的资本所有权来看,它的发展趋势是趋于归政府所有。目前很多西方国家的中央银行资本归国家所有,其中主要是英国,法国(以上两国的中央银行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收归国有的)、联邦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挪威、印度等国。有些国家中央银行的股本是公私合有的,如日本、比利时、奥地利、墨西哥和土耳其等国。另外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虽然归政府管辖,但资本仍归个人所有,如美国和意大利等国。凡允许私人持有中央银行股份的,一般都对私人股权规定一些限制。例如,日本银行的私人持股者只领取一定的红利,不享有其他的权利。意大利只允许某些银行和机关持有意大利银行的股票,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股票只能有会员银行持有。中央银行资本逐渐趋于国有化或对私人股份加以严格的限制主要是出于以下的考虑,即中央银行主要是为国家政策服务的,不能允许私人利益在中央银行中占有任何特殊的地位。

从任命中央银行的历史和总裁来看,政府作为中央银行的唯一的或主要的股东,或甚至在私人全部持有中央银行股票的情况下,政府一般都拥有任命理事或总裁的权力。至于在中央银行理事会中政府是否派有代表参加或政府代表的权限有多大,各国则有较大的差异。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在中央银行中设有政府代表,对中央银行政策的制定不过问,如英国、美国、荷兰、奥地利等国;②在中央银行中政府派有代表,这些代表的发言权、投票权、否决权以及暂缓执行权,则各有不同。在意大利银行中,政府代表的权力较大。在德国联邦银行和日本银行中,政府代表只有发言权,而无表决权。

不过凡事也要从两面看,各国的中央银行应力求与政府保持密切合作,因为国家的经济政策和货币政策是不可分割的。如果过分强调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容易与政府关系不协调。比如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许多国家的经济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在这场金融海啸中,指责美联储决策失误的评论随处可见。此次危机前,美联储实行长期的低利率,放松金融创新的管制,各种各样的金融衍生品进入市场,然而整个市场却是建立在次级贷款的基础之上的,这就大大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一旦次级贷款者违约,便会造成整个市场的动荡。

中央银行不能没有独立性,但也不能完全丧失独立性,否则会使政府过多依赖银行,造成过度财政发行。因此,如何保持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商业银行:遍布全国的金融脉络

一个小岛上生活着几百户居民,这个小岛与世隔绝,人与人之间依赖交换物品过活,但有时候你手里用来交换的东西不一定就是对方想要的,怎么办?于是人们就用都喜欢的金银作为交换的东西,于是交换方便了。但金银要磨损,携带也不方便,当交换活动频繁时,发现这个东西太繁琐,限制了交换活动,于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由岛上的管理者发行一种符号,用它来代替金银,于是钞票出现了。

刚开始这种钞票可以随时兑换金银。大家都很放心,因为钞票就是金银。可是岛上金银的产量太少,当人们的交换活动更加频繁时,钞票不够用了,只能暂停交换。暂停交换的后果就是大家不生产别人想要的东西了,因为虽然别人用,但交换不出去,套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经济发展减速了。

后来有聪明人想了一个办法,成立一家钱庄,这个钱庄是大家的,由钱庄来发行钞票,印出的钞票借给想用钱的人,然后待这个人有钱了再还给钱庄。于是银行就出现了。

我们几乎每个人都要与商业银行打交道,你是否知道商业银行的定义是怎样的?它到底能为我们提供哪些服务呢?

虽然东西方对商业银行的提法不一样,但是对商业银行这一概念大致可理解为: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货币经营企业。请注意一下定义中的几个要点:第一,商业银行是一个信用授受的中介机构;第二,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企业;第三,商业银行是唯一能提供“银行货币”(活期存款)的金融组织。

目前我国有5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农、工、建、交)、12家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安、中信、华夏、招商、光大、民生、浦发、渤海、广发、兴业、恒丰、浙商),110家城市商业银行、20多家村镇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和乡村银行。这些商业银行覆盖全国,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

下面就具体地说一下商业银行能够为我们提供的服务。银行的业务主要表现在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等三个方面。

一、资产业务

这是反映商业银行从事金融活动,形成资金占用的业务。它也是银行业务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业务。主要有:

(1)现金资产。这是银行最具有流动性,并可随时用于银行支付的资产,被视做银行的一级准备。主要由库存现金、中央银行存款、存放同业、托收中现金四部分构成。

库存现金,即银行业务中金库的现钞和硬币。主要用于客户取现金和银行日常开支。

中央银行存款,即按规定比率提缴的存款准备金。主要用于人民银行控制货币、执行国家政策、调控商业银行信贷扩张能力等。这一点,近两年来大家可能感觉非常明显。举个例子,2009年正处在金融危机蔓延中,外贸骤减,投资萧条,企业资金短缺,国家为了抵御危机所以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没有调整法定准备金率,即低准备金率和低存款利率,加大银行放贷,提高市场流动,促进消费,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复苏;2010年为了抑制通货膨胀,人民银行又先后四次调高了法定准备金率,收缩了信贷投放。

存放同业,即在其他银行或在金融机构开立的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同业之间结算收付。

托收中现金,即本行通过对方银行向外地付款单位或个人收取的票据。这类须向其他付款银行收款的支票就称为托收中现金。

(2)贷款资产。这是银行的核心资产业务,是运用资金取得利润的主要途径。银行贷款即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银行贷款的种类繁多,划分标准也各不相同。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类:

按贷款期限的长短,可将贷款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按贷款的用途不同,可将贷款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科技开发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等。

按贷款有无担保品,可将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按贷款利率的不同,可将贷款分为固定利率贷款、浮动利率贷款、优惠利率贷款。

按贷款有无风险,可将贷款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损失贷款,即国际上通用的贷款五级分类。

(3)投资业务。这是指银行购买有价证券(债券、股票)的活动,其目的是获取利益、分散风险、增加流动性。银行投资的对象按照发行人来划分大致可分为:政府证券(国库券、中期债券、长期债券)、政府机构证券(如国家专业投资公司、石油部、铁道部等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证券和公司证券四大类。

(4)外汇买卖。银行在各种国际业务的经营中,必然涉及两种以上货币的收付、兑换、买进或卖出。这类业务不仅是银行为客户所提供的必要业务,而且也是银行外汇头寸的调拨和经营国外短期甚至长期资本投资和买卖有价证券所必需的活动。因此,可以说外汇买卖是银行一切国际业务经营的基础。

二、负债业务

负债业务是形成商业银行主要资金来源的业务,是银行资产业务的前提和条件。银行全部资金来源中90%以上来自于负债。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主要包括资本金业务、存款业务和非存款业务。

(1)资本金业务。这是指银行自身拥有的或者能永久支配的资金。

(2)存款业务。这是指银行接受客户存入的货币资金,客户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传统信用业务。吸收存款是银行重要的筹资业务活动,是对存款客户的一种负债,占银行资金来源的70%~80%,为银行开展资产业务提供了基础。银行存款的种类很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种类,主要有:

活期存款,也即支票账户或交易账户,主要用于交易和支付用途的款项,包括支票、本票、汇票、电话转账等。

定期存款,是指存款客户与银行事先约定存款期限,并支付较高利息,到期才能支取的存款。

储蓄存款,是指居民个人为货币收入积蓄成货币资产并获取利息的一种存款。主要分为活期储蓄、定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零存整取储蓄、教育储蓄、其他储蓄等。

(3)非存款业务。是指银行以各种方式从金融市场上借入资金的业务,其目的是满足流动性需求。主要有以下几种:

向中央银行借款。主要方式有再贷款和再贴现。再贷款是银行直接向中央银行的借款,以解决其季节性或临时性的资金需求。再贴现是指银行在资金紧张、周转发生困难时,将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再次贴现的票据转让行为。

同业拆借。这是指商业银行之间及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资金融通。除同业拆借外,还有转抵押和转贴现。

回购协议。这是指商业银行出售有价证券(主要是短期政府债券)获得资金的同时,承诺在未来某个时期按约定价格再购回所出售有价证券的一种协议。银行采用回购协议方式融通资金,实际上是以有价证券作为担保的借贷行为,是一种新的负债方式。

发行金融债券。这是指商业银行为筹集中长期资金而向社会公开发行金融债券的一种融资方式。金融债券持有人享有到期收回本金和获得利息的权利。

向国际市场借款。即向国际金融市场筹集资金来弥补资金的不足。

三、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基础上,利用技术、信息、机构网络、资金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不运用或较少运用银行的资财,以中间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咨询、代理、担保、租赁及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经营活动。在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两项传统业务中,银行是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参与;而中间业务则不同,银行不再直接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扮演的只是中介或代理的角色,通常实行有偿服务。按功能与性质可把中间业务分为以下九类:

(1)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如支票结算、进口押汇、承兑汇票等。

(2)银行卡业务,是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3)代理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收代付款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4)担保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

(5)承诺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前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包括贷款承诺、透支额度等可撤销承诺和备用信用额度、票据发行便利等不可撤销承诺两种。

(6)交易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包括期货、期权等各类金融衍生业务。

(7)基金托管业务,是指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的基金的全部资产,为所托管的基金办理基金资金清算款项划拨、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

(8)咨询顾问类业务,是商业银行依靠自身在信息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结合银行和客户资金运动的特点,形成系统的方案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其经营管理需要的服务活动,主要包括财务顾问和现金管理业务等。

(9)其他类中间业务,包括保管箱业务以及其他不能归入以上八类的业务。

政策性银行:期待一个华丽转身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民生凋敝百废待兴,人民急需重建家园。为了筹集巨额重建资金,1948年,德国政府出资10亿马克组建德国复兴开发银行(KFW)。德国复兴开发银行成立以后,立即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筹措巨额款项,为德国人民在废墟上重建家园提供了大量资金。德国复兴开发银行为战后德国的复兴立下了汗马功劳,它也因此与美丽的莱茵河一样闻名遐迩。

那么,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有何不同呢?政策性银行的职能是什么呢?政策性银行又将走向何方呢?

说起政策性银行,可能很多人都会感到陌生。政策性银行就是指那些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我国的三大政策性银行分别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很多国家都设有政策性银行,而且种类较为全面,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政策性银行体系,如日本著名的“二行九库”体系,包括日本输出入银行、日本开发银行、日本国民金融公库、住宅金融公库、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北海道东北开发公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韩国设有韩国开发银行、韩国进出口银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韩国住宅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法国设有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法国对外贸易银行、法国土地信贷银行、法国国家信贷银行、中小企业设备信贷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美国设有美国进出口银行、联邦住房信贷银行体系等政策性银行。

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嫌贫爱富的利益偏好,银行家是最善于锦上添花,不喜欢雪中送炭的,这导致弱势群体缺少发展机会。在经济发展中,也常常存在一些商业银行从盈利角度考虑不愿意融资的领域,或者其资金实力难以达到的领域。这些领域通常包括那些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经济效益见效慢、资金回收时间长的项目,如农业开发项目、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而国家为了扶持这些项目,往往实行各种鼓励措施,各国通常采用的办法是设立政策性银行,专门对这些项目融资。

政策性银行成立十多年来对中国经济发展还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家政策性银行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支持瓶颈行业的资金投入、出口创汇、企业出口贸易发展方面起到很大作用。农发行在粮棉油收购方面也起到很大作用,有人说农发行最大的作用就是不打白条。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均衡的、稳定的、高效的、统一的金融体系。商业性金融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政策性金融也同样在优化资源配置、均衡经济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商业性金融不可替代的功能。

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相比,也有共性的一面,如要对贷款进行严格审查,贷款要还本付息、周转使用等。但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有其特征:

资本来源不同。政策性银行多由政府出资建立,业务上由政府相应部门领导。商业银行多采取股份制的形式,业务上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资金来源不同。政策性银行一般不接受存款,也不从民间借款。而商业银行以存款作为其主要的资金来源。

经营目的不同。政策性银行是为了支持某些部门的发展而专门成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与相应的产业部门关系密切。而商业银行则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业务范围广泛。

上面说过的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是在1994年建立的,这三家银行各有侧重,共同发展。

设立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目的是:一方面为国家重点建设融通资金,保证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和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把当时分散管理的国家投资基金集中起来,建立投资贷款审查制度,给予开发银行一定的投资贷款决策权,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以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而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扩大,运用补贴以施加特殊保护、促进出口的办法已经过时。为了按国际惯例运用出口信贷、担保等通行做法,扩大机电产品,特别是大型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合理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创造公平、透明、稳定的对外贸易环境,我国成立了中国进出口银行。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地区差异大。农业的发展,尤其是落后地区农业的发展,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收购、储备和销售,在相当程度上需要国家的支持。为了集中财力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合理的政策性资金需要,促进主要农产品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于是又成立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但是随着政策性银行引进市场操作的概念,效益日渐提升,商业银行由于在贷款业务领域与政策性银行出现交叉,出现了“政策性银行染指商业银行业务领域”的争议,国家开发银行为人们所关注。此外,政策性银行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家政策性银行负债规模增长过快,负债规模和资本金比例不合理,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出现部分交叉、重合。三家政策银行自身发展也是不平衡的。有的政策性银行缺乏约束和激励机制,分支机构很不合理,管理链条非常长,经营成本很高。有的政策性银行缺乏利益补偿机制和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准备金的缺口非常大,潜在的风险也很大。那么政策性银行将走向何方呢?

现在社会上主要有三种看法:一种是强化论,认为政策性金融不可或缺、不可替代,政策性银行应该集中精力做政策性业务,执行政府的意图;另一种是保留论,认为政策性银行改革的核心是强化考核和监管,促使其以市场化的方式来完成政策性任务;第三种是转型论,认为应该是按照国字开发银行的模式,彻底走商业化道路。

不管怎么样,政策性银行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确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还是希望政策性银行能在改革中华丽转身,成为金融发展的中流砥柱。

投资银行:一个时代的结束

2008年是华尔街的多事之秋。2008年9月15日至21日是华尔街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周。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美林被美洲银行收购、摩根士丹利与高盛宣布转为银行控股公司。再加上2008年3月被摩根大通收购的贝尔斯登,曾经风光无限的华尔街五大投行集体消失。对于熟悉美国金融体系的专业人士来说,如此巨变可谓“天翻地覆”!

那么,投资银行在整个金融生态链中处于什么地位?投资银行业的前景又如何呢?

投资银行家是这样一群人:他们的鞋是白色的,“血”是蓝色的,戒指是祖母绿的,皮鞋是意大利定制的;他们每周去圣公会教堂做礼拜,坐在第一排;除了手工制作的深色西装和燕尾服,从不穿别的衣服……他们是金融领域内的贵族,就如同投资银行在金融界的地位一样。

投资银行其实是一个美国词汇,在其他的国家和地区,投资银行有着不同的称谓:在英国被称为“商人银行”,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则被称为“证券公司”。需要指出的是,虽然都被称为“银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其实是两种不同的金融机构。在传统的金融学教科书里,“银行”是经营间接融资业务的,通过储户存款与企业贷款之间的利息差距赚取利润;而投资银行却是经营直接融资业务的,一般来说,它既不接受存款也不发放贷款,而是为企业提供发行股票、债券或重组、清算业务,从中抽取佣金。

但是让很多投资人感到好奇的是,投资银行是怎样来的呢?在美国,投资银行往往有两个来源:一是由商业银行分解而来,其中典型的例子就是摩根士丹利;二是由证券经纪人发展而来,典型的例子如美林证券。追溯起来,美国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最早发生在1929年的大股灾之后,当时联邦政府认为投资银行业务有较高的风险,禁止商业银行利用储户的资金参加投行业务,结果一大批综合性银行被迫分解为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摩根银行分解为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摩根士丹利以及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JP.摩根。不过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在欧洲,欧洲各国政府一直没有颁布这样的限制,投资银行业务一般都是由商业银行来完成的,如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瑞士银行、瑞士信贷银行等。有趣的是这样做在欧洲不但没有引起金融危机,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融资效率,降低了金融系统的风险。

投资银行以其强大的盈利能力而为世人所瞩目。以最常见的股票发行业务为例,投资银行一般要抽取7%的佣金,也就是说,如果客户发行价值100亿美元的股票,投资银行就要吃掉7亿美元。

在公司并购业务中,投资银行同样大赚特赚。19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至少经历了四次公司并购浪潮,这就为投资银行提供了相当可观的收入来源。近年来欧美动辄发生价值几百亿甚至几千亿美元的超级兼并案,如美国在线兼并时代华纳、沃达丰兼并曼内斯曼、惠普兼并康柏等,背后都有投资银行的推波助澜。因为兼并业务的技术含量很高,利润又很丰厚,一般被认为是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从事这一业务的银行家是整个金融领域最炙手可热的人物。

还要重点指出的是,投资银行独特的商业模式也是其获得高额盈利的重要原因。首先,投资银行以批发业务为主。除了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基本上都属于批发业务。其次,投资银行则以知识密集型业务为主。从本质上讲,投资银行属于金融咨询业。金融咨询不但是一项独立的投资银行业务,而且是其他投资银行业务的智力基础。例如,要想协助发行体发行证券,首先需要协助其设计证券,这就需要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分析。事实上,研究、分析能力,而不是资金、销售实力,才是投资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之所在。当然,资金、销售实力同样不可忽视。例如,要想协助公司进行并购,还需要协助其进行必要的市场操作。这就需要充分的资金、销售实力。然而,无论是证券承销、证券交易,还是公司并购,都离不开投资银行家的运筹帷幄。对于长袖善舞的投资银行家来说,融资、推销等市场操作并不是什么难题。

当我们说到投资银行时,总会想到高盛、摩根士丹利等,其实中国也有投资银行,只不过叫法不同而已。在日本和中国,具备投资银行职能的金融机构被称为“证券公司”,它们除了为企业承销股票和债券、负责企业兼并重组及破产清算事宜之外,还负担着证券分析和证券经纪人的角色。日本最大的证券公司如东洋证券,中国最大的证券公司如申银万国,既为企业融资充当经纪人,又为大小投资者买卖股票充当经纪人。因此,中国的大型证券公司实际上就相当于美国的投资银行,只是人们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而已。

2008年3月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因濒临破产而被摩根大通收购近半年之后,华尔街再次爆出令人吃惊的消息:美国第三大投资银行美林证券被美国银行以近440亿美元收购,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因为收购谈判“流产”而破产。华尔街五大投行仅剩高盛集团和摩根士丹利公司。美国联邦储备局星期日深夜宣布,批准美国金融危机发生后至今幸存的最后两大投资银行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变身”,转为银行控股公司。这个消息也意味着,独立投资银行在华尔街叱咤风云超过20年的黄金时代已宣告结束,美国金融机构正面临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以来最大规模和最彻底的重组。

投资银行的黄金时代已经结束了。未来,投资银行又将走向何方呢?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是无止境的,投资银行是否有卷土重来的一天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财务公司:未被充分注意的金融力量

这是一条旧新闻。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石油财务有限公司、中海石油财务有限公司、宝钢集团财务公司和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6家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都超过10亿元。其中,中石化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高达25亿元。总资产在百亿元以上的财务公司共有7家。其中规模最大的为中石油财务公司,总资产已超过1 000亿元,大大超过一些中小股份制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2002年,财务公司利润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有6家;5 000万~1亿元的有6家;1 000万~5 000万元的有29家。

在金融市场严格管制的条件下,财务公司的金融牌照属于宝贵的稀缺资源,而普通百姓对财务公司也并无太多了解。那么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什么呢?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又有哪些特点呢?

财务公司又称金融公司,与银行不同,它专门是为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金融机构。各国的名称不同,业务内容也有差异。但多数是商业银行的附属机构,主要吸收存款。说白了,财务公司就像是企业集团的资金蓄水池,把各个成员企业的资金存在一起,用在最需要和回报最高的地方,从而提高整个集团的投资回报。

财务公司出现的时间比较晚,是20世纪初兴起的,但是发展速度却很快。在美国,很多知名企业都涉足金融业,有自己的金融财务公司,比较著名的是美国通用电器金融。作为美国最大的金融财务公司,其目前的业务涉及消费者服务、设备管理、中间市场融资、特殊融资、特种保险等五大门类,2001年年底资产总值3 760亿美元、利润52亿美元,如果参加银行资产排名的话,可以排到美国银行业的第二位。

全球500强企业中2/3以上均有自己的财务公司。GE、通用、福特、摩托罗拉、爱立信、西门子、英特尔等都是通过财务公司实现了产融结合与共同发展,他们设立的财务公司业务广泛,涉及集团内部资金管理、消费信贷、买方信贷、设备融资租赁、保险、证券发行及投资等,并且盈利能力都很强,成为集团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财务公司的模式主要有美国模式和英国模式两种。

美国模式的财务公司是以搞活商品流通、促进商品销售为特色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依附于制造厂商,是一些大型耐用消费品制造商为了推销其产品而设立的受控子公司,这类财务公司主要是为零售商提供融资服务的,主要分布在美国、加拿大和德国。目前,美国财务公司产业的总资产规模超过8 000亿美元,财务公司在流通领域的金融服务几乎涉及从汽车、家电、住房到各种工业设备的所有商品,对促进商品流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英国模式财务公司基本上都依附于商业银行,其组建的目的在于规避政府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因为政府明文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投资业务,而财务公司不属于银行,所以不受此限制,这种类型的财务公司主要分布在英国、日本和中国香港。

因为财务公司的经营大多以企业集团为主,因此在运营方面有以下特点:

首先,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广泛。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只限于企业集团内部,主要是为企业集团内的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的业务包括存款、贷款、结算、担保和代理等一般银行业务,还可以经人民银行批准,开展证券、信托投资等业务。

其次,财务公司对企业集团的依附非常强。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成员投入的资本金,二是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财务公司的资金主要用于为本集团公司成员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少量用于与本集团公司主导产业无关的证券投资方面。由于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和运用都限于集团公司内部,因而财务公司对集团公司的依附性强,其发展状况与其所在集团公司的发展状况相关。

最后,财务公司不但要接受企业集团的监管,同时还要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管。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其股东大都是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因而其经营活动必然受到集团公司的监督。同时,财务公司所从事的是金融业务,其经营活动必须接受人民银行监管。

信托投资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机构

这是2008年的一条新闻:中国银监会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6月末,全国54家信托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84.53亿元,净利润稳步增长,达到48.17亿元。此外,54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总额已突破1万亿元大关,达到12 583.55亿元。

那么,信托投资公司都有哪些种类?它们的发展现状又如何呢?

信托投资公司是这样一种金融机构:它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它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信托投资公司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

1979年10月,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成立为标志,揭开了新中国金融信托业发展的序幕。而在经历了推倒重来、整改和起死回生的洗礼后,信托投资公司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在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投资和其他代理业务,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证券业务和发行1年以上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进行有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但不准办理银行存款业务。此外,信托投资公司市场准入条件还非常严格,比如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并且其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程序都必须按照金融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当我们说起信托投资公司的时候,就不得不提到它的四种类型,或者说四个阶段:

第一种是起步期信托投资公司。顾名思义,起步期信托投资公司就是指信托业务刚刚起步,业务经验积累不足,资产规模较小,信托产品品种不多的信托投资公司。这类信托投资公司刚刚起家,业务上还是以模仿为主。它们的信托产品多为集合资金信托,投资领域也多集中在股东和原来固定客户方向。这类公司需要在模仿中逐渐积累业务经验,挖掘自身优势,培养核心竞争力,形成在某一行业、某一领域的业务优势。

第二种是成长期信托投资公司。从这里开始就算是转入正轨了,这个时期的信

托投资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积累一定经营经验,有一定客户基础,拥有中等的资产规模,业务模式不断成熟,逐渐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业务领域。成长期的信托投资公司一般积极探索信托业务创新,能够根据自身优势寻找优质项目资源,设计盈利能力显著的信托产品,而且这类信托投资公司一般注重市场形象,在市场中频频亮相,具有很强的发展前景。信托业务品种不仅限于集合资金信托,还尝试涉足其他相关熟悉领域的投资等业务。

第三种是成熟期信托投资公司。成熟期的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验丰富,资产规模雄厚,经营效益好,并在某一行业或领域形成自己的优势产品,有自己的核心盈利模式,具有很强的竞争实力。成熟期信托投资公司能为客户提供富有特色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立足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具有稳定而忠诚的客户群。这是一种非常理想的状态,但还是要在业务领域继续创新探索,或者积极筹备公司上市,或者寻求与国际著名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谋求更大发展。

第四种是高峰期信托公司。高峰期信托投资公司是指在信托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被公认为市场领袖,占有极大的市场份额,业务领域全面,资金实力和业务能力均很突出。它们在市场上从多个方面表现出资产规模最大、经营品种最多、信托产品创新迅速以及业务范围广泛等特点。

而信托投资公司的终极目标就是让信托产品覆盖面广,业务门类齐全,把信托投资公司办成一个大型的金融超市。同时整合自身资源,扩大自身实力,使信托投资公司真正成为全能银行。目前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还需要扩大自身影响力,要有全球化的国际营销视野,这样才能发展得又快又好!

证券交易所:让证券持续不断地流通

我国很早就出现过证券交易所。上海最初的证券交易,经纪人大都另营他业,证券买卖只是副业,还没有达到投机专业化的程度。当时并没有巍峨的大厦和完善的设备,人们就在熙熙攘攘的茶馆里喝茶议价,进行交易。

辛亥革命后,证券市场发展很快。193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建成八层大楼,内部布置富丽堂皇。开幕那天,政府要员、社会名流与实业界巨子纷纷前来捧场道贺,盛况空前。在证券大楼底层,中间排列着九只交易柜。两旁的走廊里,装有许多部电话,直通各家证券号,证券行情就靠它传播出去。每只交易柜,兼做三四种不同的股票。当你打算买进或卖出股票的时候,自己不能直接进场,必须委托经纪人代为买卖,经纪人即在该种股票指定的交易柜上伸手叫价,买进手掌向内,卖出手掌向外。如另一经纪人觉得合意亦伸手表示,双方合意就拍板成交。每一笔买卖,无论成交数额大小,场务员都立即将成交价格照录于行市板上。同时,各证券号的电话员,立即利用对讲电话,通知各自的证券号。股票的行情就是这样形成的。

对于证券交易所大家都不陌生,但是说起证券交易所的种类、功能、影响,你又能说出来多少呢?

证券交易所主要是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同时也兼有管理证券交易的职能,但其本身不能参与证券交易。证券交易所是非金融机构的法人组织,它有两种基本组织形式,一是股份公司制交易所,二是会员制交易所。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人员,以便利证券商的交易与交割的证券交易所。从股票交易实践中可以看出,这种证券交易所要收取发行公司的上市费与证券成交的佣金,其主要收入来自买卖成交额的一定比例。而且,经营这种交易所的人员不能参与证券买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交易的公平。

在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中,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负责证券交易所的日常事务。董事的职责是:核定重要章程及业务、财务方针;拟定预算决算及盈余分配计划;核定投资;核定参加股票交易的证券商名单;核定证券商应缴纳营业保证金、买卖经手费及其他款项的数额;核议上市股票的登记、变更、撤销、停业及上市费的征收;审定向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及报告;决定经理人员和评价委员会成员的选聘、解聘及核定其他项目。监事的职责包括审查年度决算报告及监察业务,检查一切账目等。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会员自治自律、互相约束,参与经营的会员可以参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买卖与交割的交易所。这种交易所的佣金和上市费用较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票的场外交易。但是,由于经营交易所的会员本身就是股票交易的参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难免出现交易的不公正性。同时,因为参与交易的买卖方只限于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新会员的加入一般要经过原会员的一致同意,这就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垄断,不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收费标准。

目前,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有两个,分别在上海与深圳,都是采取国际上通行的会员制。上海证券交易所是我国目前最大的证券交易中心,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注册人民币1 000万元。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我国第二家证券交易所,筹建于1989年,于1991年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正式营业。这两个交易所开业以来,不断改进市场运作,逐步实现了交易的电脑化、网络化及股票的无纸化操作。目前,这两个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品种有(A股、B股)、国债、企业债券、权证、基金等。

证券交易所的竞争非常激烈,事实上它的合并与整合在20世纪始终没有停止过。证券市场发展历史悠久的国家大都有许多家证券交易所,英国成立了20多家证券交易所、美国超过100家、意大利10多家、法国7家、澳大利亚6家,后来有些交易所在竞争中退出或被合并。证券交易所合并的原因很多,有的是由于新技术的应用,打破了证券交易的地域限制,使证券交易所过剩而合并;有的是由于证券交易所在同行业的激烈竞争处于劣势而被兼并;有的是因为股市泡沫破灭,交易所业务规模缩减而合并。例如,19世纪末20世纪初电报技术的广泛应用,打破了交易所的地域限制,使美国证券交易所大量过剩而被合并;日本交易所一度因为战争而被迫关闭;香港20世纪70年代为了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将原有4家证券交易所合并为1家。在20世纪70年代前各国的证券交易所都减少到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

那么证券交易所到底对证券交易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呢?

证券交易所是规则的监察者。公平的交易规则才能达成公平的交易结果,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上市退市规则、报价竞价规则、信息披露规则以及交割结算规则等,而证券交易所就要负起规范市场的责任。

证券交易所还要维护交易秩序。任何交易规则都不可能十分完善,并且交易规则也不一定能得到有效执行,因此,交易所的一大核心功能便是监管各种违反公平原则及交易规则的行为,使交易公平有序地进行。

此外,证券交易所还必须提供交易信息。证券交易依靠的是信息,包括上市公司的信息和证券交易信息。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的提供负有督促和适当审查的责任,对交易行情负即时公布的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证券交易所往往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弊端,也会给金融秩序带来负面影响。

比如扰乱金融价格。由于证券交易所中很大一部分交易仅是转卖和买回,因此,在证券交易所中,证券买卖周转量很大,但是,实际交割并不大。而且,由于这类交易其实并非代表真实金融资产的买卖,其供求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扰乱金融价格,从事不正当交易。从事不正当交易主要包括从事相配交易、虚抛交易和搭伙交易。相配交易是指交易者通过多种途径,分别委托两个经纪人,按其限定价格由一方买进、另一方卖出同种数量的证券,以抬高或压低该证券的正常价格。虚抛交易是指交易者故意以高价将证券抛出,同时预嘱另一名经纪人进行收购,并约定一切损失仍归卖者负担,结果是可能造成该证券的虚假繁荣。搭伙交易是指由两人以上结伙以操纵价格,一旦目的达成后,搭伙者即告解散,包括交易搭伙(搭伙者或者在公开市场暗中买进其所感兴趣的证券以免这些证券的价格抬高,或者通过散布对公司不利的消息压低其欲购进的股票价格)和期权搭伙(投资者按有利的价格购买证券,这通常是通过打通公司董事会而获得,一般是从获利中的一部分私下返回给董事)。

还有内幕人士操纵股市的情况发生。由于各公司的管理大权均掌握在大股东手中,所以这些人有可能通过散布公司的盈利、发放红利及扩展计划、收购、合并等消息操纵公司股票的价格;或者直接利用内幕消息牟利,如在公司宣布有利于公司股票价格上升的消息之前先暗中买入,等宣布时高价抛出;若公司将宣布不利消息,则在宣布之前暗中抛出,宣布之后再以低价买入。

更甚者还有股票经纪商和交易所工作人员作弊。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时,股票经纪商的作弊行为可能有侵占交易佣金、虚报市价、擅自进行买卖从而以客户的资金为自己谋利,或者虚报客户违约情况从而赚取交易赔偿金。交易所工作人员的作弊方式可能有:自身在暗中非法进行股票买卖、同时股票经纪商串通作弊或同股票经纪商秘密地共同从事股票交易。

以上情况都是客观存在的,但是随着股市发展,市场规范的逐步完善,这种情况相信也会越来越少的。

美联储归谁所有

1907年,美国经济出现了一些问题,大公司一个接一个倒闭。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命人赶快去请金融巨头摩根,让他出面请求银行家们合作。摩根立刻把所有的银行家请到自己的私人图书馆里,让他们商量该怎么办。然后他出去,把门锁上,自己到另一间房子里,坐在桌前悠闲地玩纸牌,等待着谈话的结果。这些银行家们一整夜都在那儿谈,究竟怎么办才能解救这场危机。大家知道,当企业要倒闭时,银行是不愿借钱给企业的。越没有钱,企业倒闭得就越快。如果银行见死不救的话,经济就会呈现连锁反应,整个经济就会崩溃,他们自身也会遭殃。于是这些银行家们争来争去,有人说出500万元,有人说1 000万元。最后快到天亮的时候,摩根推门进去说:“这是合约,这是笔,大家签字吧!”他拿出早已让别人起草好的合约,让银行家们签字。这些筋疲力尽的银行家们拿起笔在合约上签了字,同意出2 500万美元去解救这场危机。几天后,美国经济就恢复了。

故事中,摩根一个人充当了中央银行的角色。而现在有一种观点:美国的中央银行美联储其实是一家私人的银行。这确实是一个惊人的内幕,一家私人机构拥有货币发行权,这对金融市场乃至全球金融市场意味着什么?美联储与华尔街巨头之间是怎样的关系?有没有什么幕后不为人知的秘密?

经过次贷危机,美联储的曝光率越来越高,谈论它的人也越来越多,而关于美联储是一家私人机构的说法也甚嚣尘上。人们说:美联储,被认为是与市场实现了完美互动,并被奉为中央银行的“标杆”。然而在这光鲜的背后,美联储在本质上却是一家私有的机构。

那么美联储到底是怎样一个机构呢?

20世纪初的时候,美国还没有中央银行,那时美国的商业银行经常出现支付危机。因为银行把钱都贷出去了,当储户来取钱的时候,它们没钱支付。一家银行如果没有钱的话,风声一旦传出,其他银行的门前就会排起长队,大家都去提款。因为所有的人都害怕明天取不出钱来了,如果大家都去取,钱就真的取不出来了,这就是挤兑。说起中央银行,并不是说自从有了从事存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那天起就同时有了中央银行。中央银行的出现有一个过程,也是有原因的。

美国建国之后的1791年,在当时的财政部长、天才式人物汉密尔顿的强烈支持下,第一个中央银行成立,但是这家央行在20年后就消失了。这就是第一合众国银行,总股本1 000万美元,私人拥有80%,美国政府拥有20%。在25人组成的董事会中20人由私人股东推举,5人由政府任命。1811年第一合众国银行到期,美国政府否决了授权延期的议案。此后,1812年爆发了美国与英国的战争,持续三年的战争增大了美国的财政压力。1816年,第二合众国银行成立,同样得到了20年的营业授权,总股本3 500万美元,仍然是80%由私人占有,20%属于政府。1832年美国总统杰克逊否决了第二合众国银行延期的议案。从那以后一直到1913年的80来年间,美国的经济是在没有央行的情况下运行的。

缺少了央行,就无法动用适当的货币政策调节经济,并且,没有了最后的贷款人,金融系统也更容易出问题。试想一下,如果世界各国缺少了央行,本次危机中破产的恐怕将远远不止雷曼兄弟这一家。1836年后美国经济正是处在这种不稳定的状态下。到了1907年,蔓延的危机把美国的金融系统推向了崩溃的边缘。好在当时的金融巨头摩根及时出手,凭借一人之力,扮演了央行的角色,挽救了整个系统。

1907年,银行恐慌再次袭击美国。而且,这次危机的严重程度前所未有。这一次,摩根挺身而出,力挽狂澜。1907年银行危机对美国的打击异常沉重,也让美国很多人认识到,美国需要一个中央银行。在没有中央银行的这些年中,摩根一个人起了中央银行的作用。联邦政府没钱了,找他解决问题;华尔街出了问题,找他要资金;大公司出了问题,也来找他帮忙。摩根的作用如此之大,以至于1910年2月2日出版的一个刊物封面就是约翰·摩根,旁边的大标题就是“建立中央银行?摩根大叔已经干起了中央银行的活,美国还用得着再建一个中央银行吗?”

1913年美联储成立了,首先它没有国家银行那样冠冕堂皇的名字;其次,它的总部设立在政治中心华盛顿,并且拥有12家地区分支机构,政府拥有主席和理事的提名和任命权。这里有两个要点:第一,政府已经不再拥有前两任央行那样20%的股份,它是由12家联邦储备银行构成的,这些银行是联邦特许股份公司,每家银行都有自己的股东、董事和总裁。每家银行的股东都是储备银行所在地区的成员银行,他们有权选举9名董事中的6名。每家成员银行都需要购买等同于其资产和净资产的3%的股票额。第二,美联储法案里根本没说授权期限问题,人们不再需要为了授权期限到期而再去争吵。

不管怎么说,这样的事实是无法否认的:美联储是股份公司,而拥有股份的并不是美国政府,政府只是拥有美联储理事的提名和任命权,而因此引起的种种问题也让人难以回答:

其一,我们知道货币发行权属于一国央行所有,而美国宪法明确规定国会拥有货币发行权,那么现在改由私有的美联储来执行货币发行权,是否在本质上符合美国宪法?这个问题的争论曾经导致第一、第二合众国被关闭,这意味着这种讨论不是没有价值。

其二,在美元本位之下,美联储不仅是美国的央行,甚至还是全世界的央行,但没有任何国际机构对美联储的行为进行监管,私有本质对美联储在全球金融市场上发挥作用有没有影响?

理清美联储到底是国有还是私有的问题并非无关紧要,毕竟现在我们正处于国际金融体系的调整期,明确美联储的私有性质,明确美国货币发行的本质,将有助于我们认清国际金融市场的本质,以及国际金融体系的前进方向。

保险公司:无形保险有形保障

某地有一家大型木材公司,该公司的原材料(木材)长期堆放在郊区的大型仓库中,价值超过1 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怕失火或被偷盗,就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1 000万元,每年交给财产保险公司费用3万元。

如果发生火灾或被偷盗,企业把损失转嫁到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照企业的损失在1000万元内,给企业赔偿,而企业因此保护了自己的利益。这就是保险公司的价值。

请思考一下,保险公司是怎样赚钱的呢?保险公司是否也会倒闭呢?

老规矩,在解读保险公司之前,先明确一下保险公司的定义。什么是保险公司呢?就是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分为两大类型——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不管是哪一类保险公司,都必须有充足的资金准备。比如我国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而且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当经营规模扩大,保险公司不断发展时,再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无法满足保险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则保险公司将不得不追加资本金。因而资本金不仅是单一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同时也是在开放性市场中确保一国保险业竞争优势所必需的。

保险公司还有一个经营区域的限制问题。在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会对金融企业的经营区域作出规定,保险公司也不例外。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分为两类,一类是全国性公司,一类是区域性公司。此外,无论是全国性公司还是区域性公司,设立新的分支机构都需要报经中国保监会审批。目前,我国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等五家保险公司是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公司。

很多人都对保险公司如何赚钱感到好奇。保险公司是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按商业化原则运营,追求利润。那么保险公司怎样赚钱呢?很多人认为,保险公司每年收取那么多保费,肯定是靠收保费赚钱了。实际上并不完全是这样,保费收入并非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

保险公司赚钱的第一个办法:承保赢利。一个客户一定时期缴纳一次或数次保险费,保险公司将大量客户缴纳的保险费收集起来,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支付约定的赔款。如果自始至终保险公司的赔款支出小于保险费收入,差额就成为保险公司的“承保赢利”。

例如,大量分散的房屋所有者购买了保险单并且向保险公司支付了保险费,如果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根据保险条款兑现保险责任。对于一些保单的持有者来说,他们因为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获取的保险金比他所缴纳的保险费高得多,而其他一些人可能因为整个保险期间都没有发生保险事故而根本没有获得赔款。合计下来,保险公司所支付的总赔款要比他们获得的保险费收入少,两者的差额形成费用和利润。

第二个办法:自我投资赚取赢利。投资的回报最高,保险公司可以将保险基金进行投资赚取赢利。投资回报是保险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可以这样说,对于大多数保险公司来讲,投资回报是其利润的唯一来源。例如,保险公司必须支付的赔款超出保费收入的10%,而保险公司通过投资获得的回报是保费收入的20%,那么保险公司将赚取10%的利润。但是,由于许多保险公司认为投资无风险的政府债券或者其他低风险低回报的投资项目是谨慎的选择,那么控制赔款支出比保险费收入超出的百分比低于投资收益率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样保险公司才不会赔本。

事实上,保险公司的盈利主要应该通过投资来赚取,利用承保盈利赚钱这种情况在大多数国家的保险行业是非常稀有的。举个例子,在美国,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在2003年以前的五年中亏损了23亿元,但是在此期间的总利润却是4亿元,就是由于有投资收益。

在中国,人寿保险业的费用主要靠长期人寿保险来实现。在保险行业中,人寿保险公司每年都能有可观的盈利。长期人寿保险或称储蓄人寿保险,其保险收入和偿付方式跟一般保险不同,因此,其盈利方法也有别于一般保险。在一些拥有成熟保险市场的国家中,人寿保险公司的亏损机会远比一般保险公司低。长期保险合约的性质犹如“零存整付”的储蓄存款。保险公司跟客户签订的合约期可能长达20年、或至受保人60岁、甚或至100岁。双方拟定到期提取金额,亦即人寿保障额(保额)。客户在合约期内按期供款,亦即缴付保费。保额数目一般都大于总保费,并有回报收益。事实上,其长期平均回报率跟银行存款利率差不多。为保证未来的偿付需要,保险公司早已为客户作出“零存整付”的“存款”安排,而大部分的“存款”都是投放于一些长期债券。

虽然不同的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订立相同的供款年期承诺,但由于每位客户跟保险公司订立合约时的年龄不同,其寿命时间有别,部分年长者较有机会未能完成供款便逝世,因此,保险公司将按较大年龄组别的客户多征收点附加费(即保费较高),以弥补未收足“存款”(保费)便逝去的可能。由于投保人数目庞大,死亡率较稳定,保险公司较易掌握有关数据,亦能准确及公平地计算出不同年龄的保费率。人寿保险公司能准确掌握偿付时间,因此,较一般保险公司更能拟定足够的保费率而无须多冒风险,同时也能达致预期的盈利。

那么,保险公司就是稳赚不赔吗?保险公司有没有什么风险呢?

首先是定价风险,定价风险是由于保险公司定价过低带来的风险。保险公司必须对投保风险的概率进行精确计算,确定保险费率。如果保险费率定得过低,保险公司就会入不敷出。另外,保险责任事故是概率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如果不发生,这份保单的成本似乎就是零,这就让很多保险公司在经营时产生侥幸心理,结果发生承保质量风险。

其次是利率风险,利率风险则是利率波动给保险公司带来的风险。比如,保险业务中的寿险业务经营期限特别长,预先收取保险费,在若干年后才给付保险金。而且,寿险费率的厘定方式特殊,根据预定利率、死亡率和业务费率来计算,其中预定利率是很重要的折现因子,所以寿险业务常常面临很高的利率风险。如果预定利率高于银行利率,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寿险资金成本高于银行利率,这显然会挤压保险公司的利润。此外,利率的波动还会引起保险公司投资资产市场价值的下降,给保险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还有资产风险。资产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存在资产价值降低的风险。比如,保险公司资金的借款者可能违约,保险公司的投资资产可能由于资产价格的波动等因素造成市场价值下跌。资产价值下降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还有一个我们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保险公司是否也会倒闭?

首先我们国家对保险公司采取了最严厉的监管措施,保险公司20%的注册资本金要存入指定的银行,只做清偿债务之用。其次,再保险公司的存在,进一步缩小了保险公司倒闭的风险。再保险是在保险人系统中分摊风险的一种安排,被保险人和原保险人都将因此在财务上变得更加安全。比如某保险公司承保卫星发射保险。保险人接受特约承保后,将面临极大的风险,一旦卫星发射失败,资本较小的公司极可能因此而破产。但是该保险公司可以向再保险公司申请,这样一旦需要赔付,就可以分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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