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零开始读懂金融学
第8章 缺钱时怎么办,怎样成为资本运作高手——每天学点融资知

洗钱:将钱由“黑”变“白”

在1983年,纽约银行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有客户把多笔大额资金由一家俄罗斯银行账户转移到纽约银行的两个账户,该两个账户以A公司和B公司的名义开立。调查人员发现A公司和B公司的账户均由Peter开设,该男子为俄罗斯人,于1991年移居美国,其妻Lucy也是俄罗斯裔移民,受雇于纽约银行的伦敦分部。

A公司和B公司的账户于2年前设立,此后的1年期间,共有超过60亿美元的资金流经这两个账户。大部分资金是以电汇的形式每天从俄罗斯转入这两个账户,而且金额庞大。上述资金随后(一般是在当天)会从这两个账户转发世界各地的众多收款人。多数情况下,每天从A公司、B公司账户汇出的电汇次数均数以十计,甚至百计。

除转账的金额多数相等外,款项的收款人均大多身处一些“离岸金融中心”或“避税天堂”,如卢森堡、列支敦士登、瑙鲁等。有关款项大部分随后转入不同投资公司的投资户口,用于证券股票和基金买卖。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洗钱案例,一些来历不明的钱,就是在这样的运作中由黑变白的。那么,洗钱会对金融经济带来怎样的危害呢?洗钱的手法又是怎样的呢?

洗钱活动最早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当时美国芝加哥的一名黑手党成员开了一家洗衣店,在每晚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他把那些通过赌博、走私、勒索获得的非法收入混入洗衣收入中,再向税务部门纳税,扣去应缴的税款后,剩下的非法所得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这就是“洗钱”一词的由来。

如果给洗钱下一个定义,那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而从金融交易角度,我们可以对洗钱进行这样的描述: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统将资金从一个账户向另一个账户作支付或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受益所有权关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资金保管服务存放款项。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全球每年非法洗钱的数额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2%~5%,介于6 000亿~1.8万亿美元之间,且每年以1 000亿美元的数额不断增加。要知道,洗钱并不只是少数犯罪分子占有非法收入那么简单的事,从金融管理秩序角度来看,洗钱活动往往借助于合法的金融网络清洗大笔黑钱,这不仅侵害了金融管理秩序,而且也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规则,破坏了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自由竞争,从而对正常、稳定的经济秩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洗钱通常以隐藏资产来源为目的。典型的交易分三个过程:①入账,即通过存款、电汇或其他途径把不法钱财放入一个金融机构;②分账,也就是通过多层次复杂的转账交易,使犯罪活动得来的钱财脱离其来源;③融合,以一项显示合法的转账交易为掩护,隐瞒不法钱财。通过这些过程,罪犯就可把非法所得转移并融合到有合法来源的资金中。

一般来说,不论是公司之间还是个人之间,大笔款项的移动通常使用支票、转账等方式通过正规的金融系统进行。这些金融活动都有案可查,有线索可以追踪。如果忽然出现大笔现钞移动,就会受到关注;而非法活动往往以现钞交易。所以,洗钱最重要的一步是第一步,就是让黑钱摇身一变而成为合法形式,进入正规的金融系统。不仅如此,进入金融系统后,黑钱往往还要做多次转移和参加各种交易,目的是模糊来源线索,这叫“多次漂白”。

洗钱的方式虽然花样繁多,但通常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让非法收入取得在金融系统里有合法的存在形式。洗钱者可能会与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串通,开立假名的账户,或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由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银行规定,存入一笔现钞如超过一定数额就要书面申报来源,所以就经常使用化整为零的方法,将大笔现钞拆分后存入。为了使受贿的非法收入可以为自己控制和使用,将资金交由自己的亲友或亲信开立账户,或用来购买国库券、债券、股票等,也是常见的洗钱方法。

二是使用银行之间的电汇方式把钱直接转移到海外金融机构。当今最著名的国际金融交易机构是“国际银行间金融业务电信联盟”(SWIFT),它现在每天处理的电子金融交易超过1 000亿笔。由于在通过SWIFT确认电汇人身份时缺乏统一的标准,因此利用电汇洗钱的人大有人在。

三是通过一些非正规的“地下钱庄”系统。如哈瓦拉就是一种在阿拉伯世界被广泛使用的地下银行交易网络,已经存在几百年。具体交易过程是汇款人将现金交给地下银行的某家分行,这个分行与另一家分行之间通过电话、传真或信件等方式互相联系,说明汇款的详细情况,最后由后者将现金送至目的地。这种交易方式几乎不留任何可追查的记录。海外的阿拉伯人通常习惯通过这种地下交易网络向国内汇款。美国和英国的情报部门发现,基地组织和哈马斯运动等组织都经常利用哈瓦拉来转移资金。我国发生的很多贪污事件里,犯罪分子把非法收入转移出境也往往通过地下钱庄。因为地下钱庄不受执法机构监督,为非法资金调动提供了条件。据估计,世界上每年大约有1 000亿~3 000亿美元是通过这种地下钱庄交易的。

除了以上方法,还有利用进出口贸易的差价进行洗钱的,通过投资活动洗钱的,以及利用网上银行、网上交易洗钱的,种类繁多,难以尽述。

面对形形色色的洗钱手段,针对洗钱活动的特点,各国都在努力防范。美国早就有了《洗钱控制法》,明确地规定了非法金融交易罪、非法金融转移罪和以非法所得进行金融交易罪。我国刑法里早就有洗钱罪,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还需要加强对洗钱的打击力度,这样才能维护好我国的金融秩序。

私募基金领跑中国私募舞台

私募基金起源于美国。1976年,华尔街著名投资银行贝尔斯登的三名投资银行家合伙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专门从事并购业务,这是最早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迄今,全球已有数千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黑石、KKR、凯雷、贝恩、阿波罗、德州太平洋、高盛、美林等机构是其中的佼佼者。

众多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在经过了20世纪90年代的高峰发展时期和2000年之后的发展受挫期之后,目前重新进入上升期。据英国调查机构2007年2月统计,世界共有950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直接控制了4 400亿美元。

那么,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相比到底有哪些不同?它又是怎样运作的呢?

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

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是与“公募”相对应的,公募基金即我们生活中常见到的开放式或封闭式基金,面对大众公开募集资金,国内的入门起点一般是1 000元或1万元等。而私募属于“富人”基金,入门的起点都比较高,国内的起点一般为50万元、100万元甚至更高,基金持有人一般不超过200人,大型的私募往往通过信托公司募集,一般投资者很难加入其中。但总是躲在幕后的私募基金机构无疑是投资理财市场最耀眼的明星,其投资业绩普遍都高于公募基金。基金、券商集合理财等与之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私募基金法律上是合伙人企业形式。按照美国的法律,只要合伙人机构不超过一定人数,机构就没有披露责任,可以躲过披露责任。设在伦敦的一家思想库金融创新研究中心有份调查报告,对私募基金隐秘性的论断是:“复杂性和隐蔽性并不是精明的表现,而是寻租的证明。”

目前,私募作为一个专用词汇也越来越频繁地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出现。但我国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并没有关于私募定义的明确规定。在国内一般将未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在上市前的私募融资活动简称为“私募”,已上市公司的私募融资活动更多的时候被称作“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简称为“定向增发”。

那么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有哪些特点呢?

首先,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美国,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过公开媒体做广告来招徕客户,而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则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宣传,其参加者主要通过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私募基金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比如在美国,对冲基金对参与者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若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2年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义参加,家庭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若以机构名义参加,其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而且对参与人数也有相应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针对性较强的投资目标,它更像为中产阶级投资者量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

最后,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私募资金必须要符合以下特征:第一,私募是有组织进行募集,这个募集者必须是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第二,私募之前必须发起设立公司,在具备一定条件和资格时才能去募集;第三,私募要确定募集的范围;第四,私募要确定募集的标准;第五,募集资金怎样投资要有一个章程;第六,私募资金要明确投资的组合,投资的一些限制;第七,私募资金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第八,私募资金要及时公开披露信息。

私募基金的主要运作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承诺保底,基金将保底资金交给出资人,相应地设定底线,如果跌破底线,自动终止操作,保底资金不退回。

第二种,接收账号(即客户只要把账号给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约定亏损比例(一般为10%~30%),客户可自动终止约定,对于约定盈利部分或约定盈利达到百分比(一般为10%)以上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此种都是针对熟悉的客户,还有就是大型企业单位。

票据贴现:不可小视的融资工具

信誉卓越的吉列刀片公司要买100万美元的钢材,它只拿出20万美元现金,同时交给自来钢铁厂一张纸片,上写:“这是价值80万美元的吉列刀片公司钞票,半年后可以向吉列公司贴现。”1个月后,钢铁厂在购买80万美 元的设备时付出了这张“钞票”:“拿好了,这是大名鼎鼎的吉列公司的钞票,到期即可兑换哦。”……就这样陆续转手5次,5笔买卖全部成交。

3个月后,拥有这张“钞票”的建筑公司急需现金,一家金融公司说:“给我这张钞票,我付给你80万美元现金。”在扣除3个月贴现利息后,金融公司付账。又是3个月后,它们向吉列公司领取了80万美元现金。

结果是因为有了这张票据,3个月内多了5次买卖,虚拟资金增加了5次流动。

这就是票据贴现,那么票据贴现是怎样产生的?它对经济发展有何助益呢?

票据贴现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对持票人来说,贴现是将未到期的票据卖给银行获得流动性的行为,这样可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的资本,而对银行或贴现公司来说,贴现是与商业信用结合的放款业务。

票据贴现可以使一部分闲散资金拥有者互相利用,共获利益。故贴现在货币市场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票据贴现市场与其他市场相比较,有许多特殊的优点。对银行来说,贴现银行可获得如下利益:利息收益较多;资金收回较快;资金收回较安全等。对于贴现企业,通过贴现可取得短期融通资金。

银行在贴现票据时,贴现付款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银行贴现付款额=票据面额×(1-年贴现率×贴现后至到期天数÷365天)

票据贴现的出现是有其现实基础的。要知道企业运营跟我们过日子没有什么不同,也经常会因缺钱而犯愁,比如回款不及时、比如出现大额投资项目等,这时就急需周转资金,可是贷款周期较长,依靠贷款往往会失去商机。这时,中小企业手中的票据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一般来说,采用商业汇票进行交易结算的中小企业,往往持有大量汇票。而从企业收到票据至到期兑现日,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少则几十天,多则300天。而其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付款方为优质大型企业的商业承兑汇票,恰是中小企业可以利用的低成本融资资源。

票据贴现可分为卖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和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也就是说,票据贴现利息的承担方可是卖方,也可是买方,还可由买卖双方协商按比例共同承担,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的个性化需求。

如中小企业在业务交往中作为买方,面临强势的卖方时,卖方往往不愿接受中小企业的票据支付。因为对卖方而言,接受票据就意味着自有资金的冻结,或者需要用贴现利率换取资金流动性。对此,中小企业可选择对买、卖双方有益的“买方付息票据”,即票据贴现的利息由买方支付。

这样,作为买方的中小企业,能随开随用,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流动资金支持,并通过该产品约期支付、现金采购,获得商业折扣,达到降低资金成本的目的。对卖方来说,既不需付出贴现成本,又能利用票据结算规范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减少赊销风险和坏账损失。

那么目前贴现市场交易种类有哪些呢?

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转贴现是指银行以贴现购得的没有到期的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所作的票据转让,转贴现一般是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的一种方式;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的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行为。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是中央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票据贴现的种类还可以根据票据的不同分为银行票据贴现、商业票据贴现、债券及国库券贴现三种。

说到这里,大家明白了,票据贴现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快速贷款”。不过票据贴现和发放贷款,都是银行的资产业务,都是为客户融通资金,但两者之间却有许多差别。

第一,是资金流动性不同。由于票据的流通性,票据持有者可到银行或贴现公司进行贴现,换得资金。一般来说,贴现银行只有在票据到期时才能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但银行如果急需资金,它可以向中央银行再贴现。但贷款是有期限的,在到期前是不能回收的。

第二,利息收取时间不同。贴现业务中利息的取得是在业务发生时即从票据面额中扣除,是预先扣除利息。而贷款是事后收取利息,它可以在期满时连同本金一同收回,或根据合同规定,定期收取利息。

第三,利息率不同。票据贴现的利率要比贷款的利率低,因为持票人贴现票据目的是为了得到现在资金的融通,并非没有这笔资金。如果贴现率太高,则持票人取得融通资金的负担过重,成本过高,贴现业务就不可能发生。

第四,资金使用范围不同、持票人在贴现了票据以后,就完全拥有了资金的使用权,他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使用这笔资金,而不会受到贴现银行和公司的任何限制。但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要受到贷款银行的审查、监督和控制,因为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直接关系到银行能否很好地回收贷款。

第五,债务债权的关系人不同。贴现的债务人不是申请贴现的人而是出票人即付款人,遭到拒付时才能向贴现人或背书人追索票款。而贷款的债务人就是申请贷款的人,银行直接与借款人发生债务关系。有时银行也会要求借款人寻找保证人以保证偿还款项,但与贴现业务的关系人相比还是简单得多。

第六,资金的规模和期限不同。票据贴现的金额一般不太大,每笔贴现业务的资金规模有限,可以允许部分贴现。票据的期限较短,一般为2~4个月。然而贷款的形式多种多样,期限长短不一,规模一般较大,贷款到期的时候,经银行同意,借款人还可继续贷款。

债权融资:风生水起的中短债投资机会

江浙地区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自有资金3 000万元,银行未偿还贷款5 000万元,以企业名下物业(评估值1亿元)做抵押。尚需要借款1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到期贷款并完成项目建设工程(因为银行借款未还,且已经展期,因此,不能从银行再贷款,只能寻求其他融资渠道)。最后,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一个金融公司融资,金融公司先为其偿还了5 000万元银行借款,同时物业重新做抵押登记,再借出5 000万元为其完成项目后期施工。

这是一个典型的债权融资案例,那么债权融资是怎样进行的呢?

债权融资也叫做债务融资,所谓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

债权融资产生的结果是增加了企业的负债,债权融资按渠道的不同主要分为银行信用、民间信贷、债券融资、信托融资、项目融资、商业信用及其租赁等。

债权融资,相对股权融资面对的风险较简单,主要有担保风险和财务风险。作为债权融资主要渠道的银行贷款一般有三种方式: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为了减少风险,担保贷款是银行最常采用的形式。

那么,具体来说债权融资是怎样进行的呢?

企业向银行借钱,先要找一家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做担保人,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责任,当民营企业寻找担保企业时,往往对方也会要求你承诺为对方做担保向银行贷款,这种行为称为互保。大量的互保容易使企业间形成一个担保圈,一旦圈中一家企业运作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导致其他企业面临严重债务危险。

民营企业老板的私人信用,相当于民间的私人借款。这是民营企业债权融资的独特方式:既是最不规范的企业融资方式,也是民营企业内最普遍的融资方式。融资金额一般较小,稳定性难以确定。

企业间的商业信用。这是以应付购货款和应付票据的方式从供货厂家进行资金筹集的一种方法,即通过企业间的商业信用,利用延期付款的方式购入企业所需的产品,或利用预收货款、延期交付产品的方式,从而获得一笔短期的资金来源。

租赁。现代租赁是一种商品信贷和资金信贷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对需方企业来讲,它具有利用租赁业务“借鸡生蛋,以蛋还钱”的特点,以解决企业的资金不足,减少资金占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目前租赁的形式很多,有经营租赁、代理租赁和融资租赁等。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这种方法能够比较容易而迅速地达到融资的目的,其具体方式有票据贴现、短期借款、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但是要大量及时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因为贷款人特别重视资金的安全性,并为此对企业提出了系统的财务指标控制如资产负债率、增长率、利润率等,尤其在企业暂时陷入困境时,很难满足银行的一系列要求。

从资本市场融资。企业可以通过在金融市场发行债券的方式融资,这主要用于筹集长期资金的需要。目前,我国债券市场规模偏小,品种单一,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利用外资。其形式主要有卖方信贷、买方信贷、补偿贸易、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等。以上列举了六种类型的企业债权融资的方式,对企业来说,其负债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是多种负债形式的组合,企业应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及所具备的条件,决定本企业的举债结构,并随时间及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随时调整这一举债结构。

蔚然成风的股权融资

某民营企业是由国企改制而成,改制后有超过两年完整经营记录,发展也比较顺利。2004年该企业的净利润超过人民币2 000万元,2005年净利润超过3 000万元。2005年净资产约7 500万元人民币。企业产品销售市场稳定,其中60%产品出口国外。后来该企业为了提升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增强盈利能力,计划购入约5 000万元生产设备,并确定引进策略投资者以股权投资方式解决购买设备所需资金。

这家企业联系了一个大型金融公司,经过一轮接洽,最终确定操作性最可行的香港某投资机构,投资者先后对企业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并进行市场等多方面的分析后,最终签订了投资意向书。随后投资者对该企业进行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包括财务方面及法律方面的尽职调查,这方面的工作,投资者聘请了境外的会计师及律师来完成。由于该企业前期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尽职调查工作进展顺利,结果满意。在专业机构调查报告结果正确的基础上,投资者很快决定了对该企业的股权投资,以5 000万元港币投资占该企业约30%的股权。在投资完成后,该企业正在为下一步申请直接上市做准备。

这是一次完整的股权融资过程,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股权融资已经成为了很多企业的融资选择。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权融资按融资的渠道来划分,主要有两大类,公开市场发售和私募发售。所谓公开市场发售就是通过股票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企业的股票来募集资金,包括我们常说的企业的上市、上市企业的增发和配股都是利用公开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的具体形式。所谓私募发售,是指企业自行寻找特定的投资人,吸引其通过增资入股企业的融资方式。因为绝大多数股票市场对于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都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例如,我国对公司上市除了要求连续3年赢利之外,还要企业有5 000万元的资产规模,因此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较难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门槛,私募成为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

传统的资本结构理论认为,股权融资的成本高于负债融资,原因不难理解:一方面,从投资者的角度讲,投资于普通股的风险较高,要求的投资报酬率也会较高;另一方面,对于筹资公司来讲,股利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具备抵税作用,而且股票的发行费用一般也高于其他证券,而债务性资金的利息费用在税前列支,具有抵税的作用。因此,股权融资的成本一般要高于债务融资成本。但由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与上市公司没有严格的股利分配限制,利用股票融资的成本反而较低。主要因为:

第一,股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无需偿还。与债权融资相比,股票融资不存在到期还本付息的压力,尤其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兼并破产机制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一般不用过分考虑被摘牌和被兼并的风险。由此,股权资金的长期无偿占用几乎被认定是无风险的,是公司永久性资本,在公司持续经营期内都无需偿还,除非公司解散。

第二,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运作还不规范,上市公司在股利分配形式上广泛采用除现金股利以外的送股、配股、暂不分配等形式,使股权融资成本息得较低。公司有盈利,并认为适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给股东;公司盈利较少或虽有盈利但现金短缺或有更有利的投资机会,也可以少付或不付股利。

第三,筹资风险小。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规模较小,可供投资的对象很少,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又非常大,进行股票投资的热情也较高,这使我国股票市场的市盈率和股价长时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非常有利于上市公司及时足额地募集资金。并且由于普通股股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一般也不用支付固定的股利,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风险。

第四,普通股筹资形成权益性资本,能增强公司信誉。普通股股本以及由此产生的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等,是公司对外负债的基础,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融资风险。

金融租赁:古老产业与现代金融的结合

2004年4月初,在沪上金融租赁公司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功运作下,全国首个房地产“售后回租+保理”融资项目正式签约——沪上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将其拥有的海南一家著名大酒店出售给金融租赁公司,并签订了5年的“售后回租”合同;金融租赁公司又与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将房地产售后回租形成的租金应收款卖给银行,房地产公司一次性完成融资金额高达6亿元。

那么金融租赁的融资过程是怎样的呢?它有什么特点呢?

金融租赁是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按双方的事先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资产,在出租人拥有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为条件,将一个时期的该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这种租赁具有融物和融资的双重功能。金融租赁可以分为三大品种:直接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和出售回租。

租赁是一个古老的行业,融资租赁将金融与产业更有效地结合起来。在金融日益产业化,和产业日益金融化的今天,融资租赁不应该仅仅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修饰和点缀,而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150年前的伦敦东部地区,煤矿已经采用租赁的方式从制造商处获得烧煤的机车,当时人们普遍采用的方式是签订以星期为单位的租赁,并将其展期至数年。实际上,这已经初步具备了现代融资租赁的雏形。

与此同一时期,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国,租赁业务从19世纪中后期开始也有很大的进步,例如,1877年美国贝尔电话公司向企业和个人出租电话机,电话租赁业务得到普及;19世纪末,美国联合制鞋公司向制鞋商出租制鞋机等。

与其他许多金融创新一样,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融资租赁产生于美国。

资料显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经济开始复苏,美国的经济迫切需要完成从战时的军工生产向民用工业转变。在此过程中,由于国际竞争加剧,制造商降低成本的要求非常迫切。

但在当时,美国政府采取了金融紧缩政策,大多数企业很难筹措到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一种不依靠自有资金和借款即可引进设备的机制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资料显示,1952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家小型食品加工厂的经理亨利·斯克费尔德,因没有资金更新陈旧的带小型升降机的卡车,便考虑以每月125美元的代价租用卡车,并和经纪人达成了协议。

据此,亨利·斯克费尔德产生了建立租赁公司的设想,并向一家商会的负责人提出了建议。正好该商会当时正准备引进价值50万美元的新设备,但又不想为此一次性支付全部购买款项。于是,双方动员了一些支持者,共同努力提出了租赁方案,并成功地从美国银行获得了约50万美元的贷款,作为出租给该商会设备的购入资金。

由于此次交易非常成功,1952年,亨利·斯克费尔德创建了美国租赁公司,其主营业务是根据顾客的需要从其他制造商处购进设备,再租赁给顾客。这样,既解决了顾客尽早利用机器设备的问题,也解决了顾客资金不足,难以一次性付款的难题。亨利的公司被公认为是世界上第一家现代意义的融资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作为成熟资本市场国家与银行和上市融资并重的一种非常通用的融资工具,成为大量企业实现融资的一个很重要和有效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同时金融租赁和其他债权、股权以及信托等金融工具的结合,产生了大量的金融创新。目前全球近1/3的投资是通过金融租赁的方式完成,在美国,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的31.1%由租赁的方式实现,加拿大的比例是20.2%,英国为15.3%。

构成金融租赁的几个关键要素分别为承租方主体、出租方主体、期限、租赁标的。而随着市场的发展和需求的多样性,金融租赁的表现形式已经丰富多样,出现了许多新式的租赁服务,比如回租、委托租赁、转租赁、合成租赁、风险租赁等,但总起来讲不外乎两种基本的模式,一种是出租方将标的物购买后移交承租方使用,另一种则是将购买标的物的资金以类似于委托贷款的方式交给承租方,由租赁方购买既定的标的物。而通过金融租赁实现融资的基本特征在于承租方的最终的目的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从期限和金额上来看,租期通常会接近标的物的使用寿命。在金融租赁相对成熟的市场中,这个期限一般界定为设备使用寿命的75%,而从租金的总额度上来看,也会接近标的物的购买价格,通常界定为购买价格的90%,或者双方约定在期满后承租人某种方式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

金融租赁适用的范围也非常广,对于企业来说从厂房、设备、运输工具甚至软件、信息系统都可以适用,无论是大型的国有企业、医院,还是中小型的企业,都可以采用金融租赁的方式。

同时,金融租赁还具备了这样几个特征:第一,可以获得全额融资;第二,可以节省资本性投入;第三,无须额外的抵押和担保品;第四,可以降低企业的现金流量的压力;第五,可以起到一定的避税作用;第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用做长期的贷款的一个替代品。

但同时金融租赁不可避免地有自身的诸多限制,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它所能满足的需求总量是有限的,同时也具有比较强的风险收益特征和行业的指向性。从总量的角度来看,国内目前金融租赁相对侧重的行业是医疗和公用事业类,但是针对中小企业的租赁服务也在逐步增加;在企业规模上也有一些对资产、经营状况的硬性指标要求。

金融租赁公司有一套严格的审核手续:首先,会对企业及其融资项目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其次,是对项目盈利能力的一个判断,而这一点与租赁公司收取的租金或者利率以及租赁期限有着紧密的关联,金融租赁的总成本通常会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最后,就是从金融租赁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对于标的物有着严格的要求,通常集中在具有一定抵押意义和可变现的设备、厂房等物品上,部分租赁公司还将标的物限制在特定的行业和应用领域中。此外,作为融资方或者承租方还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保证金,额度相当于总融资额度的20%左右。

融资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艺术,对于融资企业而言,最重要的有两件事:第一,是要认清自己,明确自己的定位;第二,就是结合自己的定位,找到合适的金融工具或者金融工具的组合。而在融资的定位和实施过程中,有专业机构的参与和协助会更加事半功倍。

巧用典当让资产流动起来

某典当行里,李先生正在整理自己的典当资料。他有两套房产作典当,市价总值在100万元左右,现在他急需一部分资金作自有企业经营的资金周转。按照评估价,他的房产可以贷到80万元。李先生是浙江人,习惯于实业投资。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一个精于炒股的朋友,当时他自己的实业投资也是面临很大的竞争压力,倒可以在股市上小试牛刀一把,没想到在短短1个月里就赚了2万元。再投入资金,运气还不错,没赔少赚。李先生决定干脆在8月份全心思地做股票投资,很快在股市中投入了80多万元。但他苦于在市场利好时,没有钱再买股票,很无奈地看着股票在涨;而在精心挑选长期利好的股票下跌时,也因为没有钱而不能低价补仓。困于缺钱,他正想到典当行去试试,居然成功地获得了80万元的借款。

无论对个人还是企业,典当都是一种比较好的融资方式,对于典当,大家都不觉得陌生,毕竟典当存在了成百上千年,但典当也被人们大量地抨击、指责和压制,长期受到很不公正的待遇,这种状况必须逐步加以转变。

旧式典当的确问题很多,形象很差,给社会造成了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如当金额度小、典当期限短、当金利率高,加之典当行恶意经营操作等,历代颇遭人反感。

其一,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典当立法,使典当的法定利率很高。

比如在西方国家,典当法定利率高是普遍现象。英国早在《1872年典当商法》中就规定,典当月利率最高为2.08%左右,而目前该国实行的现代典当市场化利率,更是已经攀上月利率4%~6%的台阶。从美国来看,该国堪称是全球典当法定利率最高的国家。1812年纽约市议会通过法律,规定典当的年利率为25%,只有当金数额在25美元以下的,典当年利率才为7%。1910年,美国有17个州颁布了典当法律,分别规定了典当的法定利率,其中最高的是新墨西哥州为月利率10%、特拉华州为8%。最低的是亚利桑那州也达到了4%。而至20世纪90年代,美国所有州都相继修正了自己的典当法律,其中典当法定利率最高的州居然达到了月利率25%,即年利率300%,令人瞠目结舌。

其二,典当行在实践中恶意操作,变相提高了典当贷款的资金价格。

这一点在中国典当业发展史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例如,虚本足利就是最典型的一种恶意操作。按照这种方法,典当行在支付当金时,先打折扣,不给实额。如当户应得当金10元,但典当行只付9元,谓之“九扣”。然而在当户前来赎当时,则典当行又按10元计收本息。此例若按月息3分计算,则10元当金应付月息3角,年息为3.6元,外加本金10元,合计13.6元,故称“九出十三归”。因是虚本,典当行当金9元实得息4.6元,故年利率高达51%以上。其中有1元钱并未贷出,纯系无本生利。可见,一些典当行正是通过这种虚额出本十足取利的方法,对当户进行巧取豪夺的。旧社会流行的还有“以八当十”、“九八出,满钱入”之类的黑幕等,亦皆属典当行的坑人之举。这些无疑使典当的社会形象不可避免地遭受到严重的破坏。以上所见,典当高昂的资金价格至少是决定其难以融入一国主流融资渠道的原因之一。

典当消极的一面被人不断诟病,而典当积极的一面却鲜为人知,未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例如,欧洲最早的典当行完全是作为慈善机构的面目出现的。15世纪60年代,天主教会系统中的方济会在意大利率先建立了非营利性的“公立当铺”,又译“怜悯银行”,纯属公益性、慈善性的社会救济组织。目的是通过向广大城乡手工业者和贫民发放无息质押贷款,以对抗社会上日益猖獗的高利贷。这类典当行只需当户到期偿还本金,后来才逐渐过渡到发放低息质押贷款的阶段。18世纪中后期,奥地利维也纳、法国巴黎等市政机构,也仿而效之开办了政府组织经营的公益典当行,且一直延续至今尚存。19世纪中期,就连美国也相继出现了一些这类慈善性典当机构。难怪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明确指出:“在这里,我们且不说公立当铺那样的东西。那是一种反高利贷的措施,……意图在高利贷下保护贫民。”不过,尽管典当业在历史上曾有过自己的辉煌,但由于其不良表现等黑暗面更多一些而致其口碑始终不佳,于是造成至今仍有相当多的人对典当毫无了解或者一知半解,只知其坏,不知其好,尤其不晓得其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给现代社会所带来的正面影响和所起到的积极作用。这种状况理所当然地造成一些人认识上、理念上的偏颇。

不管怎么样,以上认识和理念显然都已经落伍。现代的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典当物的行为。典当行具有两个基本功能:融资服务和商品销售服务。

对于我们来说,现代典当仅仅是一种方便快捷的融资方式而已,其自身的原始特点并不当然构成其自身的本质缺陷,诸如典当的小额性、短期性、高利性等。相反,这些特点恰恰是典当融资方式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较而凸显出来的某种竞争优势。

典当行一般接受的抵押、质押的范围包括金银饰品、古玩珠宝、家用电器、机动车辆、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商品房产、有价证券等,这就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广阔的当物范围。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银行与典当行之间在间接融资过程中的一些区别。

尽管两者都属于间接融资的资金中介方,但银行的资金来源更加广泛,其负债经营业务庞大,主要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积聚资金,再运用这些资金从事资产业务庞大,主要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积聚资金,再运用这些资金从事资产业务。而典当行的资金来源比较狭窄,其负债经营业务较小,主要通过增资扩股和少量金融机构贷款积聚资金,再运用这些资金从事资产业务。这表明,在间接融资过程中,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主力军,而典当行仅扮演着拾遗补缺的角色。然而,两者都是一国资金市场即短期金融市场上的货币经营主体,各有自己独特的市场定位,并分别占据不同的市场份额。

不过目前典当行业发展得还比较慢,在我国也是如此。这种现象并不奇怪。因为,尽管典当是一种方便快捷的融资方式,但由于它毕竟不是一国的主流融资渠道,人们对典当的利用还不可能达到像对利用银行贷款方式那样熟悉和频繁的程度。有资料显示,目前美国共有1.5万家典当行,每10个美国成年人当中每年只有一人去典当行借贷,其余的人都是利用非典当方式,向其他金融机构或融资渠道融资,从而解决资金需求问题。在加拿大,全国共有典当行1 200家,每年接受典当融资服务的成年人口也仅占10%。相比之下,我国大陆典当行的数量本来就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近些年来更是逐渐减少。因此,从典当行的布局来看,典当也不可能成为社会利用程序化高的融资方式。如目前北京只有4家典当行,上海12家、天津23家、重庆29家,其他大多数省区典当行的保有量一般为三四十家,全国总共在1 100家左右,还有相当一部分地市是空白,这使典当这种融资方式确实很难获得广大社会公众的了解和认知,更不用说自觉加以利用了。

此外,根据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典当实践来看,在了解典当的社会群体当中,绝大多数人利用典当融资的机会也并不多。因其典当的目的主要是应急,即为了处理个人或家庭遇到的一些意外事件,如求医问药、失窃遭灾等一时因手头拮据而急需借贷周转,否则不会去利用典当。同时,还有少数人利用典当融资手段,是为了满足其个人的畸形消费或进行销赃犯罪。当然,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中外企业利用典当融资的社会经济现象已有所增加,但目前尚未形成一定的气候,故典当融资方式还不可能因部分中小企业的青睐而得到更广大范围的普及。

再从经常利用典当融资的当户来看,这些人一般是受两个条件的制约而去典当行借贷的,即通过以物换钱的典当方式来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否则也不会去利用典当。一是个人经济状况不佳。如在美国,目前家庭年收入5 000美元至5万美元之间的典当融资者最多,这些人或者家庭负担重,或者受教育程度低、就业状况不稳定,往往入不敷出,因此只能通过典当融资,以弥补缺乏有效收入来源和其他有效融资渠道的不足。不过,“中产阶级上当铺”的现象在美国也能找到,中产阶级在美国典当市场上已开始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独特融资力量。二是个人银行信用不佳。这里主要是指资产信用,它与个人经济状况密切相关。如美国有相当多的人或者没有银行账户,或者虽有银行账户但其信贷额度已经用完,故无法顺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审查,从而不易获得信用卡或消费信贷,这就迫使他们宁肯把目光投向典当,利用典当融资。

买壳上市:融资的借尸还魂术

方正科技是唯一一家完全通过二级市场收购实现买壳上市并且取得成功的公司。它的壳公司是著名的“三无概念”股延中实业(600601)。延中实业是“上海老八股”之一,股本结构非常特殊,全部是社会流通股。延中实业以前的主业比较模糊,有饮用水、办公用品等,没有发展前景,是一个非常好的壳公司。

1998年2月到5月,延中实业的原第一大股东深宝安(000002)五次举牌减持延中实业,而北大方正及相关企业则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了526万股延中股票,占总股本的5%。后来深宝安又陆续减持了全部的股权,北大方正成为第一大股东。

北大方正后来将计算机、彩色显示器等优质资产注入了延中实业,并改名为方正科技,延中实业从此变为一家纯粹的IT行业上市公司,2000年中期的每股收益达到0.33元,买壳上市完全成功。

从买壳上市的成本上看,当初收购526万股延中股票动用的资金上亿元,但是通过成功的市场炒作和后来的股权减持,实际支出并不高。

那么,买壳上市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它是怎样运作的?选“壳”又有什么讲究呢?

先给买壳上市下一个定义:买壳上市是指一家非上市公司通过购买一家已经上市的公司一定量的股票来获得对该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再通过增发股份向公众筹集资金来反向收购自己的业务及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

而场外收购或称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是我国买壳上市行为的主要方式。根据上海市场1999年上半年买壳上市行为统计,在场外收购方式中,发生频率最高的三种方式为国有股转让(40%)、法人股转让(40%)和收购控股股东(12%)。其中国资局、政府部门控股的企业买壳上市动作最多。另外,证券公司和投资公司涉足买壳上市的现象日益增多。

在A股市场买壳上市的主要好处是:上市后有望再融资(增发或配股),即通过扩大股本数,从股票市场上募得现金。由于上市公司的股票流通性较强,很有可能获得高过净资产总额较多的市值,即股票在市场上的价格高于单位股票的净资产。所以,只要买壳上市后企业经营有所改善,股票价格上涨,那么买壳者就能掌控更高的股票市值,拥有更多的财富。经过一定时间的禁售期后,这些财富在西方股票市场是可能售出兑现的。目前我国股票市场上的法人股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但未来也有可能实现全流通。届时,国内买壳者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及改善经营管理,努力让股票价格走强,获得在二级市场上售出部分股票并赚取价差的机会。

通过买壳上市,往往比初次公开上市来得迅速。甚至不到两个星期就可以完成,在不到30天的时间内就可以交易。即使有关申报需要修改通过买壳上市的速度仍然快于承销商承销上市。如果空壳公司已经上市交易,那么合并以后股票也会很快可以上市交易。另外,如果这个公司想在另一家交易所上市交易,那么他还必须申报和获得审批。从成本上讲一个空壳公司的价格可以低至50万~60万美元,高至几百万美元。此外,上市的律师费及会计费就可能高达25万~30万美元,承销佣金可达7%~12%。

买壳上市成功后,买壳者可以对上市公司的股票简称进行更名,这样有助于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企业形象,带来广告效益。另外,个别买壳者还希望通过买壳上市,将私人公司改组为公众公司,引入外部股东,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得到更好的发展。

买壳上市不止于国内主板,海外上市也是一条途径。寻找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有两种途经:一种途径是中国企业通过初次公开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 即IPO,在美国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第二种途径就是中国企业通过反向收购与合并一个已经上市并拥有资产的公司或者没有资产的空壳公司,然后把现有的资产和业绩注入这家上市公司,并在市场上挂牌交易,就是所谓买壳上市。

在一个典型的买壳上市中,一个现在运作的公司(买壳公司)与一个已上市的公司(空壳公司)合并,空壳公司成为法律上幸存的实体,但是买壳公司的经营并不受影响。买壳公司的股东事先跟空壳公司股东做好取得空壳公司控股权的安排。买壳公司的股东现在可以享受上市公司的所有好处,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则现在拥有有价值的合并后的实体股票,并且有增值的潜能。

买壳上市的基本操作思路:非上市公司选择、收购一家上市公司,然后利用这家上市公司的上市条件,将公司的其他资产通过配股、收购、置换等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第一,在上市公司中选择具备卖出条件的壳公司。壳公司的选取是买壳上市运作的第一步,整个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壳公司选择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收购兼并是否能够取得最后成功。那么壳公司的特征分析极为重要。壳公司确定的合理性和公司价值与买壳公司的控股成本密切相关。

第二,分析壳公司股本结构,与拟进行股权转让的法人股及国有资产代表进行接触。

第三,买壳方取得第一大股东地位后,重组董事会。

第四,向壳公司注入优质资产,使壳公司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发生质的飞跃,与此同时尽快收回投资。

那么,在买壳上市的操作中要把握什么要点呢?

选一个好壳很重要了,它直接决定了整个操作的成败。壳之所以成为壳是有原因的,无论是因为战略不明、管理不善还是外部市场和竞争环境的恶化,企业沦为壳的过程往往就是企业为了生存顽强挣扎以至无所不用其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出现财务黑洞、隐含债务乃至法律诉讼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因此市场上真正干净的壳寥若晨星。在这种情况下,买壳的企业如果没有经过专业、严谨、详尽的调查就贸然进入,很有可能会陷入一个精心设计的财务陷阱。

由于我国深沪股市中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占总股本比重均较低,所以,我国多数买壳行为都是通过购买非流通股实现的,其中最常见的应该是不同法人之间的法人股协议转让。

买卖壳交易中的价款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资产置换支付、债权支付、混合支付、零成本收购(主要是指通过国有股无偿划拨的形式实现)和股权支付方式等。

在有些情况下,我们把“买壳上市”与“借壳上市”混用,则壳交易中可能不涉及价款,无支付行为。例如,创智软件收购上市公司“五一文”时,是由“五一文”第一大股东以其持有的“五一文”法人股股权作为出资,与创智合资设立一家公司,后者占有51%的股份。这样,创智通过绝对控股该合资公司而间接成为“五一文”的第一大股东,然后再注入计算机软件业务,换出原有的商品流通业务。

资产重组一般在买壳之后进行,或者与买壳同时完成,但个别案例则是在买壳之前进行。买壳上市的业务创新主要在买壳与资产重组这两大环节。买壳后,上市公司的“新东家”(新的控股股东)得往“壳”(即上市公司)中注入新的“实体与灵魂”,即将优质资产注入壳公司,把壳公司原有的不良资产换出来或压下去,使壳公司的基本面(主营业务、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等)发生根本的转变。如果上市公司的业绩能够得到提高,并保持在较好的水平,上市公司就有机会进行配股或再融资,或者就可以保定上市资格。

资产重组的办法有很多,但万变不离其宗,就是想办法把新资产装入上市公司之中。怎么装呢?

主要办法之一是让上市公司掏钱来买新控股股东(买壳者)的资产,或者让上市公司用原有资产与新控股股东(买壳者)的资产进行置换,即在上市公司与买壳者之间进行交易;

主要办法之二是在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卖壳者)和新控股股东(买壳者)三者之间进行交易,比如,买壳者用新资产及一定的现金或股权组合换取卖壳者手中的上市公司控股权,卖壳者再把刚拿到的新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老资产进行置换。

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在企业买下壳公司后,往往会出现与壳公司原来的管理模式产生冲突的现象,企业重组后需要经历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的磨合,从而对短期内不大可能止住公司业绩的滑坡也要有个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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