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3.3 缩小资产升值加剧的贫富差距

当前,中国的贫富差距居高不下。根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2006》提供的近年来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的测量指标,在127个国家里,中国与几个拉美和非洲国家并列于第95位。收入不平等程度高于中国的只有29个国家,其中27个是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亚洲只有马来西亚和菲律宾两个国家的不平等程度高于中国。非常遗憾,中国被列入少数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很高的国家。[注释]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近年来贫富差距非但没有缩小,还在继续加大。与生产性收入、服务性收入一样,如果操作不当,财产性收入也会导致贫富差距的加大。

近年来房价暴涨,住宅的价值也随之攀高,户型越大涨得越快。大多数人购房之后自住,毫无疑问,房价上涨使得他们拥有的资产升值,也就是说他们变得更富了。不论他们能不能出售自己的住宅,他们都在享受着财产升值。北京市区的居民只要有套小房子就是百万富翁。即使他们的工资并没有显著增长,但是买汽车的时候要比其他小城市的居民爽快多了。几万元一台的小汽车和几百万元的住房相比,小菜一碟。这就是影响居民消费的财富效应。

在过去几年里不少炒房的人发了大财。他们炒房所得远远超过了正常的劳动工资。有些人不仅拥有自己的住房,还买上两套、三套甚至更多的住宅,空关在那里等待房价上涨之后升值。这使得原来就很严重的贫富差距更为恶化。因此,我们不仅要在生产和交易环节中保持公平的竞争秩序,还要在二次分配中通过税收来缩小贫富差距。如果没有相应的税种,贫富差距可能会越来越大。向房地产衍生的资产性收入征税是完全合理的。

[1]参见王小鲁,“灰色收入与居民收入差距”,《比较》杂志第31期,200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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