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5.3 有没有必要通过征收房产税增加政府财税收入

从公共财政学的角度来看,中国政府是个“大政府”,有2000多万名公务员、几百万军队和警察,同时还大量投资基础建设、高速公路、机场、桥梁等。2012年,GDP为519322亿元,政府财政支出125712亿元,政府开支占GDP的24%。[注释]

2000年以来,政府财税收入迅速增加,增速远远超过GDP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2000年,全国财税收入只不过13395亿元,2003年突破2万亿元,2005年突破3万亿元,2006年将近4万亿元,2007年突破了5万亿元,2008年越过了6万亿元大关。2010年政府财税收入超过8万亿元,2012年财税收入达11.7万亿元。财税收入每年都增加差不多1万亿元。2011年政府财政收入增速为21.3%,远远超过GDP增速(10.4%)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11.3%)。政府财税收入增加如此之快,实在罕见(见表5-3)。如果量入为出,各级政府都不应当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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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正常的财税收入之外,地方政府还得到大量的土地出让金。2011年,土地出让金收入为3.15万亿元,2012年为2.85万亿元。[注释]土地出让金收入差不多等于财税收入的1/3。随着房价、地价上升,各级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也高速增长。

从总量上来看,没有必要再通过开征房产税为各级政府增加财源。房产税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减轻民众的负担,藏富于民,而绝对不应当借此机会扩大政府财政,增加人民的税收负担。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改变经济增长模式,扩大内需,以较高的速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如果把征收房产税当作增加政府财源的手段,那就南辕北辙、大错特错了。

[1]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人民日报》,2013年2月23日。

[2]土地出让金数据来自《人民日报》,2012年1月7日,2012年3月20日和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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