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6.7 单一税率与多元税率

吴立范教授指出:房产税到底应该是统一税率,还是要按房产不同的面积、价值或用途等确定不同的税率,即税率是单一还是二元?这两种选择背后的实质是在公平和效率、灵活和刚性、成本和收益之间进行权衡和比较。可以说两种类型的税率各有利弊,且都为不同国家所采用。我国的房产税究竟选择哪一种税率,应根据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实、税务部门的征收能力和管理水平、税收成本以及技术条件而定。权衡利弊,笔者认为单一税率具有相对的优势。

单一税率最大的特点是计算简单,操作方便。由于税率是统一的,政府容易征

收和管理,纳税人易于理解和接受,这就大大减少了征税成本和阻力。

二元税率则不然,它首先要按房产的特点,如面积、价值或用途进行分类,然后在分类的基础上确定不同的税率。复杂的税率计算起来烦琐,也容易被纳税人投机取巧,逃避高税率和监管。

其次,单一税率有一视同仁的特点。所有的房产,不论其用途如何、户型差异(如面积大小、房间多寡、楼层高低等),也不论业主是家庭还是个人,在划定的纳税区域里通通采用同一税率。这种中性特点,保证了纳税人在纳税义务上的公平,也避免了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再次,单一税率透明度高。税率一目了然,没有疑问,没有例外和附加条件,无须监控,完全可以由纳税人自己掌握。这在刚刚推出房产税的初期尤为重要。开征房产税需要最大限度地争取到百姓的理解与支持,而人们通常对自己明了的事情更容易接受。房产税涉及范围广,与各方利益博弈。如果决策人制定框架、设立条件,容易造成纳税人的疑问和不理解,进而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房产税的普及推广。[注释]

实践证明,房产税的税率越简单越好,易于操作,监管和执行成本较低,符合世界各国税制改革由复杂趋向简单的趋势。

[1]参阅吴立范,“物业税税率选择,要公平还是效率”,200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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