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8.8 怎么才能降低征收房产税的征收成本

有些人担心,许多民众没有主动纳税的习惯,开征房产税之后,倘若有许多人拒绝缴税怎么办?

如果由税务局登门催交,不仅增加了征收成本,还很容易激化矛盾。最好的办法是主客易位,以逸待劳。一旦决定征收房产税,马上告示天下:如果逾期未交房产税,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拖欠100天就是房价的5%。要做到这一点很容易,只要设计一套计算机程序就可以了。计算机系统自动计算累计欠税额,达到公告房价的25%时,计算机系统发出信息,这一点也很容易做到。法庭按照设定程序每两个月发出一张传票。还是按照老规矩,把传票往房门上一贴。你爱来不来,根本用不着着急。等到法庭发出第三张传票的时候,派法警登门,他们带两样东西——手铐和钥匙。有人就铐人,人跑了就查封该处住宅,跑掉的业主被列入通缉名单。这些都是在欧美国家常见的行之有效的法律程序。说起来似乎很严厉,实际上只要事前昭告于民,很少有人触犯这条规则。毕竟“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有些人会忽视针对个人信用的欠税或债务,却很少有人拿自己的不动产开玩笑。房产税的征收比率相当高。

如果制度设计合理,大部分人都会遵守制度,从而使得社会进入有序的法制阶段。制度不好,可能把好人变成坏人。如果按照我们的设计规则征收房产税,75%以上的居民只要每年到邻近的地点办理一次免税手续,根本就不会增加他们的负担。只有8%的居民需要全额缴纳房产税。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缴纳一些税收并不是很大的问题,他们在财力上足以承担,也拥有较好的纳税意识。可以预见,新税制肯定会得到绝大多数居民的拥护。有了民众的支持和协助,新税制的实施就有了群众基础。并不像某些人想象得那样恐怖,好像只要一征房产税就会骂声四起,八方冒烟,甚至逼出民变来。但是,不能排除有这样的可能,某些不赞成征收房产税的人忽悠百姓,绑架“民意”,威胁领导,阻碍税制改革。他们拿不出自己的房产税改革方案,同时也不愿意公开讨论别人的方案。我们不禁要追问,他们究竟代表什么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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