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9.2 有关房产税的民意调查

有人说,征税不征税应当由纳税人说了算。这话很得人心,在网络上一呼百应。

如果搞个民意调查,随机选择100个人,让他们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你赞成不赞成开征房产税,可以断定,大部分人,甚至绝大部分人都会投反对票。其原因很简单,老百姓的税负已经够重了,他们希望能够减轻税收负担,改善生活。老百姓交的税已经够重了,不应当再增加负担了。有的新闻媒体做了一番民意调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的人不赞成征收房产税。毫无疑问,这是事实。有人说,“很多普通人支持房产税,但那是被卖了还帮着数钱”。

然而,这样的一面倒的民调却不可轻信。如果换一个方式,结果很可能大不一样。例如,问卷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第一,你有没有住房?或者你是否希望将来拥有自己的住房?

第二,如果你有住房,希望不希望法律保护你的住房产权?

第三,如果不支付房产税就没有人保护你的住房产权。你选择支付还是不支付?

第四,房产税改革是税制改革的一个部分。税制改革的方向是减税而不是加税。如果征收房产税之后,能够减轻绝大部分人的税负,你拥护不拥护征收房产税?

显然,如果在缴纳房产税之后还可以减轻一般民众的税收负担,肯定会得到拥护。由此可见,同样是做民意调查,问卷的设计可以引导出完全不同的结果出来。

不过,许多人会说,别忽悠人了,开征房产税之后还能降低民众的财税负担,这怎么可能?这就引出了一个重大的命题:征收房产税必须是整个税制改革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绝对不能“单兵突进”。按照目前已经公布出来的“试点方案”,无论是上海还是重庆,甚至包括在坊间流传的北京方案,都是变着法子给老百姓加税。说穿了,就是为了增加财税收入而开征房产税。许多人从切身体会中总结出这样一条经验,无论开征什么新的税费,也不论在中间转了几圈,最终的负担

一定落到人数众多的一般民众头上。羊毛出在羊身上。[注释]

如果房产税被用来剥夺低收入群体,别说旁人,我们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研究房产税的第一个出发点就是要保护低收入群体,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谁知税制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增加低收入家庭的收入,让穷人享受到开征房产税的好处。

尊重民意是正确的。但是,要在普及经济学知识以后才能得到有意义的反馈。在讨论房产税的时候,只有让各种不同意见充分交锋,在争论中让民众判断是非。

当前,起码需要普及如下几点知识:

第一,现行税制带有严重的计划经济特色,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亟待彻底改革。

第二,税制改革的方向是减轻民众的税收负担,而不是再给民众加税。

第三,征收房产税必须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

第四,完全可以设计出一套可行方案,迅速推进房产税。

[1]2013年2月出台的《国五条》提出征收房地产交易所得税。房地产交易时对房价增值部分征收20%的所得税。征税的用意是抑制过度投机,稳定房地产市场。可是,在房地产市场严重供不应求的状况下,买方和卖方并不对称。在一线城市绝对是卖方市场。征收交易所得税的结果是促使二手房的房价急剧上升,在北京,有些二手房的要价在几天之内上涨了几十万元。对于卖主来说,反正有这么多的买家在竞争,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即使要更高的价照样有人想买。那么为什么不涨价,很轻易地把征收交易所得税的负担转嫁给下家呢?结果可想而知,短期内房价暴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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