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10.8 是否对农民的住宅和小产权房征税

农民的住宅不属于商品房。在农村中的住宅,除非农民之间的交易或转让,很少有外地人能够长期居住在农村。因此,不应当对农民的住宅征收房产税。

小产权房指的是那些在农业用地上盖的居民住宅。由于没有通过国土资源部门的批准,因此,没有向地方政府缴纳地价,当然这些小产权房的价格比较便宜。这些小产权房是否合法,说到底,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是否具有土地的产权。如果农民拥有土地产权,那么他们可以自主决定是用来种庄稼或者用来盖商品房出售。如果农民只有使用权而并未拥有土地产权,那么私自决定改变土地的用途就属于非法行为。从根本上来讲,小产权房问题的核心是土地私有化。

土地制度改革非常复杂,牵涉许多方面,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恐怕还不能解决土地私有化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几亿农民进城,农村人口从占所有人口80%以上降低到50%左右,这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伟大成就。随着现代化、城镇化的进展,农村人口将进一步减少。农民进城的主要约束是就业机会,在2012年新增就业1266万,相比其他发展中国家,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就。印度新增就业还不到50万。可是相对于农村4亿多劳动力来说,这点就业机会就显得有点微不足道了。世界工业大国的农业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例都很低,美国只有0.8%,日本2.2%,加拿大2.4%。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城镇化,起码要把农村人口的比例降到20%以下,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进城打工的农民放弃土地使用权,换取城市中的工资收入。在一般情况下,农业种植带来的收入并不高,在许多地方一亩地每年的收益也就是1000元左右,只要打工的收入高于务农,进城农民可以放弃土地使用权。可是,一旦实行土地私有化,土地产权的价值远远大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毫无疑问,进城的农民工不会轻易放弃对土地产权的诉求。对于农民来说,土地使用权好比是商品房的租金,土地产权好比是商品房的房价,两者相差天地之别。如果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进城的农民工是否分地,他们在城里的子女是否要分地?目前,农村实施土地承包责任制,每块土地都有人负责耕种。一旦实施土地私有化,离乡农民返回家乡,要求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块地,土地从哪里来?重新分配土地资源只能给中国农村造成一场大混乱,破坏农业生产秩序。

如果实行土地私有化,要不然就给进城的农民工以城市居民的户口、医疗、教育、养老等各项保障,要不然就给他们家乡的土地产权。二者必居其一。否则,这些农民工上不着天,下不着地,难道要把他们逼反了不成?目前,各地政府尚且没有能力来解决农民工的城市居民待遇。恐怕解决土地私有化的条件尚未成熟,只能拖下去。

如果对小产权房不征税,对于一般商品房不公平。如果向小产权房征收房产税,等于承认了小产权房的合法地位。这是一个两难的困局。除非今后中央对小产权房另有决定,目前,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合法地位,自然不能向小产权房征收房产税。也就是说,小产权房的产权依然没有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目前购买小产权房的多数是低收入家庭。如果有朝一日向他们开征房产税了,悬在空中的心才能落地。这一天迟早要来的。据统计,安排一个城镇户口大约需要10万元,解决2亿多进城农民工的户籍大约需要20万亿元。这是一个天文数字。除非滥印钞票,否则很难在短期内筹集这笔巨款。弄得不好可能触发金融危机。饭只能一口一口吃,路只能一步一步走。只要认清方向,积极应对,随着经济发展,总可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由此可见,房产税改革不仅是整体税制改革的一部分,还要涉及土地制度改革。只有统筹安排,搞好顶层设计才能闯出一条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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