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13.1 好心不一定办好事

2013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国五条》,明确规定:“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国五条》的用意是制止房价过快上涨,没料到刚一露头就引起一片哗然,乱象丛生。民众普遍反对增税,房价再度暴涨,离婚率急剧上升。

许多反对房产税的人又举起手来反对房产增值所得税。民间许多人很不理解:政府财政收入在2012年已经超过11.7万亿元,为什么还要不断地给我们增加税负?[注释]

当前,中国民众的税收负担已经很重了,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减轻民众的税收负担,而绝对不应当反其道而行之。既要推出新的税种,又不能增加老百姓的税收负担,唯一的出路是大刀阔斧地改革现有的税制结构。毋庸讳言,现行的税制带着许多计划经济的特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税制改革严重落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了扩大内需,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必须减税,把更多的资源交给市场,交给民众。房产税和房产增值所得税都是新设的税种,但是并不意味着征收房产税和房产增值所得税就一定会增加民众的税收负担。税制改革是否可以采用这样一个思路:大幅度降低加在企业头上的各种间接税,把给企业降下来的税负转变为员工的工资,然后再适度征收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房产增值所得税。[注释]

如果增加工资在前,征收房产税和房产增值所得税在后,在改革之后广大民众的可支配收入得以增加,生活水平得以改善,就有可能赢得民众对改革的支持。由此可见,开征房产税和房产增值所得税必须是整体税制改革的一部分。单兵突进地改革某一个税种,其结果必然是加税而不是减税。割裂了整体税制改革所采取的措施往往南辕北辙,事倍功半。不论如何解释,旧税没减又征新税,难怪老百姓一片骂声。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国五条》的目的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可是,好心不一定办好事,实际效果适得其反,如同扬汤止沸、火上浇油,房价再度攀升。随着《国五条》的亮相,2013年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66个城市的房价环比上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房价涨幅再次扩大。北京市房价在2013年2月同比上涨7.7%,上海4.1%,广州8.2%,深圳5.8%。[注释]无论如何都很难撇清《国五条》和这一波房价上涨的关系。

通过房产新政抑制房价暴涨的目的没有达到,却引起了离婚潮,上海闵行区的离婚率暴涨260%。社会上骂声、嘲笑声此起彼伏。

折腾,再折腾。

学风浮躁害死人,亟待端正。

在高层,几个人闭门造车、自以为是,把严肃的经济理论和政策视同儿戏。由于缺乏认真研究讨论,结果出台的政策往往过于草率,虎头蛇尾,朝令夕改,威信扫地。

在基层,有些人信口开河,说话不负责任,把政策讨论当作娱乐。有些人连什么是房产税,什么是房产增值所得税都没有搞清楚就举手反对。

对于严肃的经济研究理应坐下来,平心静气,实事求是,认真讨论,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让各种观点交锋,相互切磋。该肯定的就肯定,该修正的就修正。只有这样才能在改革进程中不断提高我们整个民族的理论水平和政策修养。

尽管《国五条》开张不利,但是仔细推敲,征收房产增值所得税在理论上是正确的,关键问题在于出台的时机不合适,配套措施没有跟上。本章重点讨论房产增值所得税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的政策。

[1]《国五条》让各地政府制定房价调控目标,这一条尚需斟酌,在此姑且不予讨论。

[2]请参阅本书第5章——“房产税是税制改革突破口”。

[3]参阅“北上广房价涨幅再次扩大”,《人民日报》,2013年3月19日。

财经大咖
大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