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13.8 假离婚与避税

在开征房产增值所得税之后,各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立刻忙碌起来,办理离婚手续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试图用假离婚的方法来回避房地产交易增值所得税。据复旦大学谢百三教授撰文:

“上海各民政局近日来离婚的人数比平时多了3~4倍。真正原因只有一个,为避‘新国五条’的房产买卖交的20%所得税。两套房子,以后卖房要交重税,不如先离婚,一家一房。”

“离婚对全家利益极大,不离婚对全家损害极大!我们算了一下:2001年复旦附近5000元/平方米的学区房,现在涨到4万元~5万元/平方米了;120平方米(上海无小房)的房已500万元了,减去当年50万元,差价450万元,要交90万元的个调税。而假离婚,办个手续70元吧;再复婚,再70元吧。要90万元,还是要140元呢?这真是天差地别啊!遵纪守法,交税,全家就少90万元。”

由于家庭并不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能合能分,没有明确的边界。如果规定一家只有一套房就可以享受优惠待遇,那么有两套住房的夫妻只要一离婚就符合优惠条件了。既然边界不清晰,就不要根据家庭这个概念来制定政策。千万不要画蛇添足,在房地产政策中区分家庭有几套住房。

显然,新政出台之前没有料到会导致离婚潮。如果假离婚可以牟取巨额好处,那么新政的副作用是鼓励弄虚作假,假离婚者得利,老实人吃亏。如果弄假成真,问题更为严重。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忠实于家庭,忠实于婚姻是中华民族道德基础。倘若损害了道德基础,无论房价调控取得多大的成果也是得不偿失,罪莫大焉。

[1]关于房地产政策对家庭结构的冲击请参阅本书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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