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
第二章 论分工的缘由

分工带来了诸多好处,实现了普遍富裕,然而分工的由来并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尽管人类智慧已经预见到分工会产生普遍富裕并且想就此来实现普遍富裕。其实,它最初是不以广大利益为目标的一种人类倾向(这种倾向就是指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而是缓慢发展而逐渐形成的结果。

上述的这种倾向,是否是一种无法进一步分析的人性原理,或者是理性和言语能力的必然结果,并不属于我们现在所研究的范围。这种倾向为人类所共有,也是人类所特有的,在其他各种动物中是找不到的。那些动物都不晓得这种或其他任何一种协约。比如,两只猎犬一同追逐一只兔子,看上去像是一种协同动作,因为它们把兔子逐向对手的方向,或在对方把兔子逐到自己那边时加以拦截。但是,这种协同动作只存在于某一特定时刻,只是两只猎犬的欲望对于同一猎捕对象的偶然的一致,并不是契约的结果。我们可曾见过两只猎犬公平审慎地交换骨头,或者可曾见过某种动物用特殊姿势或者是自然呼声向其他动物表明:这块是我的,那块是你的,我愿意拿我这块和你交换?一个动物,如果想要由人或是其他动物中取得某物或某种服务的话,除了博得授予它食物者的欢心外,并没有别的特殊说服手段。小狗想要获得食物,就会向母狗百般献媚;家里养的狗想要得到食物,就会做出种种娇态,来唤起桌旁主人的注意。而我们人类对于自己的同胞,有时也会采取这种手段。如果他没有别的适当方法来让同胞满足他的意愿,他就会以种种卑劣阿谀的行为来博取对方的欢心。然而这种办法只能偶尔为之,如果想应用到一切场合以及一切人,那是不可能的。在文明社会中,一个人哪怕尽毕生之力,也很难博得几个人的好感,但实际上他需要获得多数人的协作和援助的时候是很多的。其他动物一旦到了壮年期,几乎全都能够独立,它们在自然状态下不需要其他动物的援助。但是人类则不同,他们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却得不到它。

人们需要同胞们的协助而不仅仅是依赖他人的恩惠。如果他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他们做事而有利于他,并向他们表明,为他做事对他们自己来说是有利的,这样一来,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得多了。不管是谁,如果想与别人做买卖,他首先就要这样提议:请给我一些我所想要的东西吧,因为,在给我的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其实,这句话也可以说是交易的本义。我们平日里所需要的那些东西,包括衣食住行,基本都是依照这个方法取得的。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并非出自屠户、酿酒师或者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的自利。我们所说的话并不是要唤起他们的利他之心,而是要唤起他们的利己之心。也就是说,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只说对他们有利。在社会上,除了乞丐之外,没有一个人愿意完全靠着别人的恩惠生活,而且,就算是乞丐,也不可能一味依赖别人恩惠。乞丐生活资料的供给,确实是全部出自善人的慈悲之心。虽然归根到底是这种原理为乞丐提供了他所需要的东西,但是,它没有,也不可能随时随地给乞丐提供一切他所需要的东西。

其实,他的大部分临时需要和其他普通人一样,也是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而得到供给的。当一个人给他金钱后,他就用这些金钱去购买食物;然后另一个人给他旧衣,他又拿去交换更合身的旧衣,也有可能交换一些食物和寄宿的地方,或者干脆先把旧衣换成货币,再用货币购买自己需要的食物、衣服以及住所。

我们在生活中所必需的各种好东西大多是由契约、交换和买卖而得到的,而当初产生分工的也正是人类要求互相交换的这个倾向。比如,在狩猎或游牧民族中,有个善于制造弓矢的人,他经常用自己制成的弓矢与其他人交换家畜或兽肉,这种交换让他发现了一件事:亲自到野外捕猎所得到的收获并不如与猎人交换的多,与猎人交换反而可以获得更多的牲畜。由此,他为了自身利益,便以制造弓矢为主要业务,于是,他就成为一个武器制造者。还有一个人,他擅长于建造小茅屋或者是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经常被人请去造屋,然后获得家畜、兽肉等报酬,他发现这种所得非常丰厚,为了自身利益,便全身心地投入了这项工作,成为了一个房屋建筑者。同样的道理,第三个人成为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为硝皮者或制革者(皮革是人类未开化时的主要衣料)。如此一来,每个人都一定能用自己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也就是自己消费不了的,来换取自己所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种需求就鼓励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种特定业务,使他们在自己的业务上磨炼和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

人们天赋才能之间的差异,实际上并不像我们平日所说的那么大。人们在步入壮年的时候,在不同职业上所表现出来的才能是极不相同的,因而需要选定一种特殊的职业,与其说这种情况的产生是分工出现的原因,倒不如说是分工造成的结果。比如,现在有两个性格极不相同的人,一个是哲学家,一个是街上的挑夫。他们之间的差异形成于各自的习惯、风俗以及各自所受的教育程度,而不是源于天性。他们出生以后,在七八岁以前,彼此的天性极为相似,以至于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和亲戚都不能在两者间看出任何显著差别。然而此后,他们就分开生活,过了几年,他们开始从事极不相同的职业,这样一来,他们才能之间的差异就渐渐显露出来,随着时间的发展逐渐增大。到了后来,哲学家为虚荣心所驱使,完全不肯承认他们之间有一点类似的地方。但是,如果人类没有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和互相交易的倾向,那么,每个人都要亲自生产自己生活中所必需的日用品和便利品,这样的话,所有人的任务和工作就没有什么差别,工作的差异所产生或是体现的才能之间的差异也就不可能存在了。

正是因为人类有交换的倾向,各种职业之间才能形成极显著的差异,也使得这种差异成为有用的。在自然界,同种但不同属的动物,天资上的差异多是来自天性;人类则不同,得自天性的很少人类在未受教育和未受习俗熏陶以前,自然资质上的差别并不大。就天赋资质来说,哲学家与街上挑夫的差异与猛犬和猎狗、或是猎狗和长耳狗的差异,或是长耳狗和牧畜家犬的差异相比,要小得多。但是,这些同种但不同属的动物,并没有相互利用的机会。猛犬再强力,也不可能辅以猎狗的敏捷,或者长耳狗的智巧,或者牧畜家犬的柔顺。它们不存在交换交易的倾向,也没有交换交易的能力,因此,这种种不同的资质才能并没有结成一个共同的资源的可能性,因而对于同种族的和便利不能有所增加。各动物现在和从前都各自分立,各自保卫。自然给了它们各种各样的才能,但是它们却不能以此得到任何一种利益。与动物相比较,人类的情况完全不同了。人们彼此间,即使是极不类似的才能也能交互使用,人们凭着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和互相交易的普遍倾向,能够把各种才能所生产的各种不同产物最终结合成一个共同的资源,每个人都可以在这个资源中随意购取自己需要的别人生产出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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