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
第八章 论劳动工资

劳动的自然报酬或自然工资是由劳动生产物所构成的。

在土地尚未私有化而资本积累尚未开始的原始社会,劳动的全部生产物都属于劳动者所有,既没有地主也没有雇主来与劳动者分享这些成果。

这种状态如果持续下去,那么劳动工资也会随着分工所引起的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而有所增加。但是,一切物品的价格都将渐渐低廉,因为生产它们所需要的劳动量和之前相比将会越来越小。前面讲过,等量劳动所生产的各种商品可以互相交换,因此,想要购买各种商品,只需要付出较少量的劳动生产物就可以了。

尽管一切物品在实际上都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而变得低廉,但有些物品在表面上却比以前更加昂贵,也就是说,如果拿它去交换其他货物,将会换得更多。假如大多数产业的劳动生产力增加十倍,也就是现今一天所能达到的劳动生产量是以前一天的劳动生产量的十倍,而某一种产业的劳动生产力却只增加一倍。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产业一天的劳动生产物,如果与这一种产业一天的劳动生产物互相交换,那么,前者就相当于以十倍的生产物来换得了后者两倍的生产物,很明显是吃亏了。因此,从表面来看,后者的一定分量,比如一磅,与以前相比似乎贵了五倍,但实际上却是比以前低廉了一半。用来购买这一磅货物所需的其他货物量虽然是以前的五倍,但是生产或购买这一磅货物所需的劳动量都只有以前的一半而已。结果就是,如今获得这些物品比以前容易了两倍。

但是,随着土地私有和资本累积的出现,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物全部由自己独享这种原始状态便宣告终结了。即使在劳动生产力还没有显著改善以前,这种原始状态就已经不复存在了。如果想要就此种状态对劳动工资可能产生的影响作进一步的探讨,那是毫无必要的。

土地一旦成为私有财产,土地所有者就要求劳动者从土地上生产出来或采集到的几乎所有的物品中分给自己一定的份额,这就是地租。因此,收取的地租就成为要从土地上的劳动生产物中扣除的首个项目。

一般耕作者几乎都没有生活资料,在多数情况下,直至庄稼收割,他们的生活费基本是由雇用他们的农场主从他的资本项下垫付的,要想做到这一点,就要使他能够分享一定份额的劳动者的生产物。换句话说,除非他在收回资本的时候得到相当的利润,否则他是不愿意投入资本和雇用劳动者的。所以,要从用在土地上的劳动的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二个项目便是利润。

其实,利润的扣除不仅在农业生产物中存在,在所有其他劳动的生产物中也都存在。在工艺成品制造业中,大多数劳动者在工作完成以前都需要雇主给他们垫付原材料、工资以及生活费。也就是说,雇主分享他们的劳动生产物,分享劳动对原材料所增加的价值,这个分享的份额就是他的利润。

一个独立工作的工人有时也有一定的资本,足以自行购买原材料,并维持自己的生活,一直到生产完成。这样一来,他就同时拥有劳动者及雇主的双重身份,享有全部劳动生产物,即享有劳动对原材料所增加的全部价值。因此,他的利润通常包含属于两个不同身份的人所有的两种不同收入,即资本利润与劳动工资。

但这种实例并不是很多。就全欧洲来说,其比例是,在一个老板下面有二十个工人为他工作。而且劳动工资被普遍地理解为,在劳动者为一人而雇用他的资本所有者为另外一人的情况下劳动者所能获得的工资。

任何一个劳动者的普通工资都是取决于劳资两方所定的契约的。然而,双方的利害关系并不一致,就是说,劳动者盼望多得,雇主盼望少给。劳动者们为提高工资而相互联合,雇主却为降低工资而互相联合。

但是,在一般争议的情况下,要想预知劳资双方谁占据有利地位,谁能迫使对方接受自己提出的条件,决非难事。雇主的人数较少,团结较易,而且他们的结合为法律所公认——至少不受法律禁止。然而劳动者的联合在法律上却是被禁止的。许多议会的法令只取缔为提高劳动价格而联合的团体,却不取缔为降低劳动价格而联合的组织。而且,在争议当中,雇主的持久性总比劳动者强。地主、农业家、制造者或商人,纵使不雇用一个劳动者,也往往能够靠已经积蓄的资本维持一两年生活;而失业的劳动者,能支持一星期生活的已不多见,能支持一月的更少,更不要说支持一年了。就长远来看,雇主需要劳动者的程度也许和劳动者需要雇主的程度相同,然而雇主的需要与劳动者相比,却没有那样迫切。

据说,工人的联合常常出现,雇主的联合却很少出现。可是,谁如果因此认为雇主实际很少联合,在任何时候也未免太不了解这问题的真相了。雇主们为使劳动工资不超过其实际的工资率,随时随地都有一种秘而不宣的团结一致的结合。破坏团结,在任何时候都是最不光彩的行动,都会为近邻和同业者所耻笑。我们之所以不常听说这种联合,正因为它是一种不被大多数人所知晓的普通联合,或者说是一种自然联合。另外,雇主们为把劳动工资降低到其实际工资率以下,有时候也组织特殊的联合。这种联合,直到达到目的为止,总是保持极度的沉默与秘密。劳动者在这种时候虽然痛恨雇主的这种秘密联合,却不得不无抵抗地屈服,其他人因此无从听说它的存在了。不过,对于雇主的这种联合,工人们往往会组织与其对抗的防御性联合。而在没有这种雇主联合的时候,工人们为提高劳动价格有时也自然联合起来。他们所持的理由,有时是粮食太贵,有时是雇主从他们的劳动中拿走太多的利润。他们的联合,无论是防御性的还是攻击性的,总会是闻名遐迩。为了争取迅速解决,他们经常狂呼呐喊,甚至还动用极可怕的暴力。他们处于绝望的境地,不得不铤而走险,如果不想让自己饿死,就得胁迫雇主立即答应他们的要求。这时,雇主也会同样呐喊高呼,以请求官方的援助,要求严厉执行取缔工人联合的法规。所以,工人很少能从那些愤激的联合的暴动中得到利益。他们所组织的这种联合,部分是因为官方干涉,部分是因为雇主较能持久,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大多数劳动者为了目前生计不得不屈服,抵抗往往以带头者受到惩罚而一败涂地而告终。

不过,雇主在争议中虽然常居有利地位,但是劳动工资却有一定的标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即使是最低级劳动者的普通工资也不能减到这一定标准之下。

需要靠劳动生活的工人,他们的工资至少应足够维持其生活。在大多数情况下,工资还得稍微超过维持生活的程度,否则劳动者就不能维持家室,更不能传宗接代了。坎梯隆曾因此推测,最低级的普通劳动者为供养儿女两人,工资至少要在自身所需的生活费的两倍以上,而他们的妻子,由于需要照料儿女,其劳动所得只够维持自己。据一般统计,有一半的子女在未成年以前死去。因此,最贫穷的劳动者至少要养育四个孩子,才能有两个孩子活到成人的年龄。但坎梯隆认为,四个孩子的必要扶养费也许只等于一个成年人的生活费。他还认为,一个强壮奴隶劳动的价值,一定比其生活费高出一倍;而一个最低级劳动者劳动的价值,不可能低于一个强壮奴隶劳动的价值。所以,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为赡养家属,即使最低级普通劳动者夫妇两人劳动所得,也必须能稍稍超过维持他俩自身生活所需要的费用。然而,这种超过额到底是按什么比例算呢?是按照上述比例,还是按照其他的比例呢?我不想加以确定。

有些时候,劳动者也能位于有利地位,他们将劳动报酬抬高到大大超过了上述工资的数目。

不论哪个国家,如果对那些靠工资过活的人,也就是工人、散工、各种佣人等的需求不断增加,换句话讲,如果每年提供的就业机会都比前一年多一些,劳动者就没有为了提高工资而联合的必要了。劳动者不足,自然会导致雇主间的竞争;雇主们竞相出高价雇用劳动者,这样一来,他们就自动冲破了防止工资提高的自然联合。

对靠工资生活的劳动者的需求,必定会随着预定的用来支付劳动工资的资金的增加而成比例地增加。这种资金有两种来源:第一,超过维持生活需要的收入;第二,超过雇主自己使用所需的资财。

地主、年金领受者、有钱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收入除维持身家外还有剩余,他们就会把剩余的钱拿出来用于雇用若干帮工,通过他人的劳作来谋利。当这些剩余的钱增加时,他们所雇用的帮工人数自然也会随之而增加。

织工、鞋匠这一类独立工作的劳动者所持的资本,假若除了购买供自己使用的原材料并维持他在货品出售以前的生活外还有剩余,他自然也会用这些剩余的钱来雇用一个乃至数个帮工,以便靠他们的劳作获利。这些剩余的钱增加,他所雇帮工的人数自然也随之而增加。

因此,对靠工资生活的劳动者的需求,必随一国收入和资本的增加而增加。收入和资本没有增加,对靠工资生活的劳动者的需求就不会增加。而收入和资本增加就相当于增加国民财富。所以,对靠工资生活的劳动者的需求,会随着国民财富的增加而增加。国民财富不增加,靠工资生活的劳动者的需求也绝对不会增加。

但是,使劳动工资提高的,并不是庞大的现有的国民财富,而是不断增加的国民财富。因此,最高的劳动工资不在最富的国家出现,而是在最繁荣,即最快变得富裕的国家出现。举个例子,今日的英格兰比北美各地富有,然而北美各地的劳动工资却比英格兰各地的高。在纽约的一些地方,普通劳动者一天的工资为美币三先令六便士,合英币二先令;造船木匠为美币十先令六便士,以及值英币六便士的糖酒一品脱,全部合英币六先令六便士;泥水匠及建筑木匠为美币八先令,合英币四先令六便士;裁缝帮工为美币五先令,合英币二先令十便士。这些工资都在伦敦的水平之上。据说,其他殖民地的工资也和纽约同样高。在食品的价格上,北美各地都比英格兰低得多,也从来没有饥荒现象。即使是在歉收的年度,最多不过减少输出,不致使自己供给不足。所以,北美劳动的货币价格如果出现比母国各地高的情况,那么,其真实的价格,即其货币价格对劳动者提供的支配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实际能力,在比例上肯定会比母国高。

北美虽然没有英格兰那样富裕,但是比英格兰更繁荣,并以更快的速度增加财富。一个国家的繁荣与否,最明确的标识就是居民人数的增加。英格兰以及欧洲大多数国家的居民,在大约五百年内增加的也不到一倍,但在北美英属各殖民地,在二十年或二十五年内就增加了一倍。这种迅速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今已不是新居民的不断移入,而是人口的迅速繁殖。据说,当地高龄居民往往能亲眼看到五十、一百甚至是一百个以上的直系子孙。由于劳动报酬优厚,多子女不但不会成为双亲的负累,反而成为了家庭富盛的源泉。在离开双亲以前,每个儿女的劳动,推算起来,其价值足有一百镑。一个有四五个孩子的年轻寡妇,在欧洲中等及下等人中间很少能找到第二任丈夫,但在北美一些地方的家庭中,那些儿女简直是吸引男子向她求婚的财产。子女的价值是结婚的最大鼓励。所以,北美人的早婚是不足为怪的。尽管早婚导致人口过度增加,但北美人民依然不断发出劳动者不足的诉苦声。对劳动者的需求和维持劳动资金的增加,似乎比劳动供给的增加要快得多。

一个国家尽管非常富有,但如果长期陷于停滞状态就很难在那里找到极高的工资。支付工资的资金,即居民的收入和资本,也许已经达到极大的数额。但是这数额如果数世纪不变或几乎不变,那么每年所雇用的劳动者人数就很容易得到供应,下一年所需的劳动者人数不仅不会缺乏,甚至还有剩余。如此一来,劳动者既不缺少,雇主也不会为要获得劳动者而相互竞争。而在另一方面,劳动者的增加却会超过需要雇用的人数。就业机会常感不足,于是劳动者为了获得工作不得不互相竞争。如果该国劳动者的工资本来足够养活他们各自的身家而且还有剩余,那么劳动者间的竞争和雇主们的利害关系就会使工资降低到合乎一般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中国向来都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是土地最肥沃、耕作最精细、人民最多而且最勤勉的国家。然而,它似乎早已处于静止状态了。今日的旅行家关于中国耕作、勤劳及人口稠密状态的报告,与五百年前视察该国的马可·波罗的记述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也许在马可·波罗时代以前,中国的财富就已完全达到了该国法律制度所允许的发展程度。虽然各旅行家的报告有许多相互矛盾的地方,但是关于中国劳动工资低廉和劳动者难于赡养家属的记述,却是众口一辞。中国耕作者终日劳作,所得报酬若能购买少量稻米,他们就觉得满足了。技工的状态比耕作者更恶劣,欧洲技工总是无所事事地在自己工场内等候顾客,而中国技工却是随身携带器具,为搜寻工作的机会,或者说为乞求工作而不断地在街市东奔西走。中国下层人民的贫困程度远远超过欧洲最贫乏国民的贫困程度。据说,在广州附近的成百上千户人家,在陆地上没有居住的处所,只好栖息于河面的小渔船中。又因为食物缺乏,这些人往往会去拾取外来船舶投弃在船外的污秽废物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比如死猫或死狗,纵使已经一半烂掉并发臭,他们得到它时也会像是别的国家的人得到卫生食品那么高兴。结婚这件事,在中国可以算做是受到了奖励与鼓舞的,但这并不是由于生儿育女有出息,而是由于有杀害子女的自由。在中国的各大都市,每夜总有若干婴孩被遗弃在街头巷尾,或者如同小狗一样被投在水里。而这种可怕的杀婴工作,据说甚至是一部分人的谋生手段。

然而,中国虽然可能处于静止状态,但并没有退步。因为在那里,看不到被居民遗弃的都市,也看不到任其荒芜的耕地,每年被雇用的劳动者仍是不变,或者说几乎不变。因此,用来维持劳动的资金也没有明显地减少。所以,最低级劳动者的生活资料虽然十分缺乏,但也还能勉强维持下去,其阶级因而继续繁衍,得以保持着原有的人数。

在用来维持劳动的资金显著减少的国家里,情形就截然不同了。因为每年各种职业所需要的雇工和劳动者都比前一年少很多,许多不能在上等职业中找到工作的上等阶级的人们,就不得不在最下等的职业中找工作。如此一来,在最下等职业中,不但有了超过需要的最低级劳动者,还存在过多的从其他各阶级纷纷涌入的人。结果,职业的竞争变得非常激烈,以至于把劳动工资降低到极悲惨、极贫困的生活水准。然而,即使忍受这些苛刻条件,仍有许多人找不到工作。这些人不是被饿死就是沦为乞丐,要么只能靠作奸犯科才能取得生活资料才能生存。穷乏、饥饿和死亡等灾祸总是先落到最低级的劳动者身上,随后再波及所有上等阶级,最终使国内居民减少到经过苛政或灾祸而硕果仅存的收入和资本所能容易维持的人数。东印度的孟加拉及其他若干英属殖民地就存在这种情况。如果一个国家的土地肥沃,人口又大大减少,生活资料却仍比较困难,年年因饥饿而濒于死亡的人数高达三四十万,我们就此可以断言,那是因为该国指定用来维持贫困劳动者的资金正在迅速减少。英国统治北美的宪法精神和极力压制东印度的商业公司的不同性质由这两个地方的不同情况来说明,是再明了不过的了。

因此,劳动报酬优厚是国民财富增加的必然结果,也是国民财富增加的自然表现。反之,穷困劳动者生活维持费的不足,是社会停滞不前的标识,而此类劳动者处于饥饿状态,就是社会急速退步的表现。

如今大不列颠的劳动工资情况,显然超过了维持劳动者一家生活所需的数额。要证明这一点,我们不必进行烦琐且未必有结果的计算,来推定劳动者至少需多少工资方能使一家人糊口。因为已经有很多明显象征表明,大不列颠各地的劳动工资并不是以符合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为准则的。

首先,在大不列颠的大多数地方,就连最低级劳动者的劳动工资也有夏季工资与冬季工资之分。夏季工资往往是最高工资。但是冬季会有薪炭的开支,所以,大不列颠的家庭一年中生活费最多的时候是冬季。生活费最低时,工资反而最高,这就说明,劳动工资不受最低生活所需要的数额的支配,而是受工作的数量及其假定价值的支配。也许有人说,劳动者应把夏季工资贮藏一部分,用来支付冬季费用,因此他全年的工资并不会超过他一年中维持身家所需要的数额。可是,奴隶或者绝对依赖他人而活的人所得到的待遇却不是这样。他的日常生活资料都和他的日常需要相称。

其次,大不列颠的劳动工资也不会随食品价格的变动而变动。食品价格有任何地方都有变动,而且年年有变动,甚至月月有变动。但是许多地方的劳动的货币价格,有时经过半世纪还未改变。因此,假若这些地方的贫穷劳动者在食品最昂贵的时候也能够维持他的身家,那么,他在食品价格一般而供给又很充足的时候,肯定能过上舒适的生活;在食品异常充足的时候,就更能过着优裕的生活了。在过去十年中,大不列颠有许多地方食物昂贵,而劳动的货币价格并未因此得到显著提高。有些地方劳动的货币的价格虽然提高了一些,但与其说是起因于食物的昂贵,倒不如说是起因于劳动需求的增加。

再次,就不同的年度来说,食品价格的变动总是大于劳动工资的变动,而就不同地方来说,劳动工资的变动却远远大于食品价格的变动。面包和家畜肉的价格,在大不列颠的大部分地方一般相同或大约相同。这两种商品以及大多数其他零售商品(贫穷劳动者零购的一切物品),在大都市和偏远地方的价格同样低廉,甚至在大都市更为低廉。但是,大都市与其附近地带的劳动工资,往往比数英里之外地方的劳动工资高出五分之一或四分之一,也就是高出百分之二十或百分之二十五。伦敦及其附近劳动的普通价格,大约是每日十八便士。数英里以外,即降至十四便士或十五便士。爱丁堡及其附近劳动的普通价格,大约是每日十便士,数英里以外,就降至八便士。八便士是苏格兰一带大部分地方的普通劳动的普通价格,在那里,这些价格的变动要比英格兰少得多。虽然劳动价格上的差异未必会驱使一个人由一教区转移到另一教区,但是货物价格的差异,却必然使货物从一教区转移到另一教区,从国内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甚至从世界的一端转移到另一端的趋势变得非常频繁,然而,也使它们的价格接近于水平线上。虽然人性的见异思迁早有定论,但根据我们的经验,人类却显然又是安土重迁,最不爱移动。贫苦劳动者,在大不列颠劳动价格最低廉的地方,如果能够维持生活,那么,在大不列颠工资最高的地方,就一定能过上优裕的生活。

最后,劳动者价格的变动,无论是时间还是地点,非但不会与食品价格的变动一致,而且总是正相反。

一般人经常食用的谷物的价格,苏格兰比英格兰高。苏格兰几乎每年都由英格兰输入大宗谷物。英格兰谷物在苏格兰售卖的时候,其价格必须高过在输出谷物的英格兰售卖的价格,但是,英格兰谷物在苏格兰市场售卖的价格,不能高于和它相竞争的同质量的苏格兰本地谷物的价格。谷物品质的良否,主要视其可磨的面粉多寡而定。就这一点来说,英格兰谷物要远胜于苏格兰谷物,所以,从外表或体积来说,英格兰谷物的价格虽然高于苏格兰谷物的价格,但是就其实质即品质或重量而言,却比苏格兰谷物要低廉得多。然而,劳动价格在苏格兰却比英格兰低。所以,贫苦的劳动者在联合王国治下的苏格兰如能维持其家用,那么,在联合王国的另一部分即英格兰,就一定能过上丰裕的生活。现今,苏格兰的普通人民,以燕麦片为通常食用的最好食物,这与英格兰同阶级人们通常食用的食物相比却低劣得多。而这种生活方式的差异,并不是两地人民工资差异的原因,而是工资差异的结果,可是有许多人却往往不可思议地倒果为因。甲富而乙贫,并不是因为甲有马而富,因为乙步行而穷,而是因甲富而能备有马车,乙贫而不得不步行。

按照各年度计算来看,上个世纪英格兰、苏格兰两地谷物价格比本世纪高。现在,这个事实是不容置疑的,如果必须加以实证,那么,苏格兰比英格兰要更为明确。因为苏格兰每年的公定谷价可以用来作证明。苏格兰每年都会按市场实际状态,依照宣誓手续,评定所属各地的种种谷物的价格。然而,如果这种直接证据还需要间接证据作为旁证,那么,我敢说,法国或者是欧洲大多数地方的情况也是这样。就法国来说,我们就有最明确的事实可以作为证明。

上个世纪的英格兰和苏格兰两地的谷物价格,与本世纪相比略高一些,虽然这是无可置疑的,但是上个世纪两地的劳动价格比这个世纪要低得多,也同样是无可置疑的。所以,如果贫穷劳动者在上个世纪能够维持他的家用,那么,他现在必定能过着舒适得多的生活。上个世纪,在苏格兰大多数地方,普通劳动者的最普通日工资,夏天为六便士,冬天为五便士。在苏格兰的高地及西部各岛,工资却还是一星期三先令或大约三先令。现在,在苏格兰低地,普通劳动者所获得的最普通工资,一天为八便士。在爱丁堡附近,在邻近英格兰因而可能受其影响的各州,在劳动需求已经明显增加的格拉斯科、卡朗和亚尔夏等地附近,普通劳动者可获得的最普通工资一天为十便士,有时则是一先令。英格兰的农业以及工商业的改进,与苏格兰相比要较早。劳动的需求以及劳动的价格,肯定会随着这种发展而增加。因此,在上个世纪和本世纪,英格兰的劳动工资普遍高于苏格兰。并且从那时以来,英格兰的劳动工资大大增加,但是由于英格兰各地支付的工资在种类上要比苏格兰多,所以,想确定英格兰工资的增加率要比苏格兰困难。1614年,一名步兵一日的饷银与普通劳动者的一样,同为八便士。当初规定这种饷额时,肯定是以普通劳动者的普通工资为标准,因为步兵大都征自这个阶级。在查理二世时代,高等法院院长赫尔斯推算劳动者六口之家(父亲、母亲,略能工作的子女两人,完全不能工作的子女两人)的生活费用,一星期为十先令,即一年需二十六镑。他认为,如果他们不是靠劳动来赚得此数,那他们只能靠乞讨或盗窃来凑成此数。赫尔斯对于这问题曾作了一番研究。以熟习政治、数学博得德维南博士赞赏的格里戈里·钦格,也曾推算一般劳动者及户外佣工的普通收入,平均由三个半人合成的家庭,一年需要十五镑。格里戈里的计算从表面上看似乎与赫尔斯的计算有出入,但实则大体一致。他们都认为,这种家庭一星期的费用,每人约二十便士。从那时起,在王国多数地方,这种家庭的货币收入与货币的费用都有很大的增加,只是有的地方增加得多些,有的地方增加得少些,而且所增加的并没有像最近刊布的关于现今劳动工资增高报告中所说的那么多。不过,我必须指出,任何地方的劳动价格都不能极为准确地确定,因为同一个地方同一种类的劳动,也往往依照劳动者的巧拙以及雇主的宽吝,给他们支付不同的价格。在法律没有对工资作出规定的地方,我们能够确定的只是最普通的工资。而且,经验告诉我们,虽然在法律上屡次尝试规定工资,但实际上却从未作出适当的规定。

在本世纪,劳动者的真实报酬,即劳动使劳动者所得到的生活必需品以及便利品的真实数量的增加,可能在比例上大于劳动货币价格的增加。不仅谷物的价格比从前稍稍低廉,而且那些成为贫穷劳动者常用的食物的各种美味食品的价格,跌落的幅度也是巨大的。例如,现在大多数地方的马铃薯价格只是三四十年前的一半而已。从前用锹而现在普遍用犁种植的芜菁、胡萝卜、卷心菜等的价格,也可以说和马铃薯价格同样低廉。很多蔬果的价格也变得低廉。我们知道,上个世纪英国消费的大部分苹果和洋葱都是由弗兰德输入的。麻布制造和呢绒制造的大改良,给劳动者提供了质更好、价更廉的衣服。廉价金属制造的大改良,不但给劳动者提供了更精良的职业用具,而且提供了许多便利的家具。诚然,肥皂、食盐、蜡烛、皮革及发酵酒,由于课税而抬高了价格,但其中为贫穷劳动者所必须消费的分量却是极其有限的。这小部分商品价格的昂贵,并不能抵消其他多数物品价格的下落。由此世人往往会说,奢侈的风气如今已波及下等阶级。他们这样的说法使我们确信,劳动的货币价格与其真实价格都增大了。

对社会来说,下层阶级生活状态的改善到底是有利还是有弊呢?其实这个问题,大多数人一看就知道,因为问题的答案极为明显。各种佣人、劳动者和职工,无论在哪种政治社会中所占的比重都是相当大的。而社会最大部分成员境遇的改善,绝不能被看成是对社会的不利。反之,如果社会中有大部分成员都陷于贫困悲惨的生活状态,那么这个社会就绝不是繁荣幸福的社会。而且,供给社会全体衣食住行的人能够分享一部分自身劳动的生产物,使自己得到过得去的衣食住行条件,这样才算是公正的。

贫困经常会使人不想结婚,但是却不会使人不结婚,反而还有利于生育。苏格兰高地处于半饥饿状态的妇女通常可以生子女二十人以上,而处于上等社会中的妇女,生活奢侈,却往往不能生育,或是一般只能生两三个。不孕症为上等社会所常见,而在下等社会却极少有。由此观之,女性的奢侈虽然能够刺激享乐的欲望,但是往往会削弱或彻底破坏自己的生育能力。

贫困虽然不能阻止生育,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却极为不利。柔嫩植物即使能发芽,但是生长在土地寒冽和气候严酷的环境中,不久就会枯死。我经常听说,苏格兰高地常有一母产子二十个而长大成人的只有一个的实例。几个富有经验的军官告诉我说,士兵在联队内生的全部子女,不用说用以补充联队的缺额,就是用来充当联队的吹鼓手都远远不够。这些孩子很少能长到十三四岁。有些地方生出来的子女在四岁前就会死去一半,有许多地方是在七岁前死去一半。在九、十岁前死去一半几乎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么高的死亡率,在各地方下等人民中间经常可以看到。他们不能如同上等人民那么注意养育子女。一般来说,他们结婚之后虽然比上流社会的人更为多产,但是他们的子女中能长到成年的却很少。与普通人的子女比较,在育婴堂及教区慈善会内收养的子女,死亡率还是居高不下的。

各种动物的增殖与其生活资料是成比例的。没有一种动物的增殖能超过这个比例。然而,在文明社会,只有处在社会底层人的中间,才会因生活资料不够而限制人类进一步繁殖。要限制因结婚而导致的人类进一步的繁殖,除了杀死他们大部分子女外,再没有其他方法。

丰厚的劳动报酬使劳动者能够改善他们的子女的给养,这样他们才能够把较多的子女抚养大,从而放宽和扩大增殖限度。所以说,上述限度扩大的程度和劳动需求所需要的程度肯定是极为相称的。假若劳动需求继续增加,劳动报酬必然能够鼓励劳动者结婚和增殖,从而使他们能够不断增加人口,以供给不断增加的劳动需求。当劳动报酬不足以鼓励人口增殖的时候,劳动者的缺乏就会抬高劳动报酬。当劳动报酬过分鼓励人口增殖时,劳动者的过多就使劳动的报酬减到其应有的程度。在前一种情况下,市场上的劳动供给是远远不足的,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市场上的劳动供给又如此过剩,这两者都能够迫使劳动价格又回到社会所需要的适当程度。所以,就像是对其他商品的需求必然支配其他商品的生产一样,对人口的需求也必然支配人口的生产。生产过于迟缓,它便加以促进;生产过于迅速,则加以抑制。世界各地,不论是在北美、欧洲,还是在中国,支配和决定人口繁殖程度的正是这一需求。这一需求决定了北美地区人口增加迅速,而欧洲地区人口增加缓慢,而在中国,人口则不增不减。

据说,对于奴隶的损耗,真正受损失的是雇主,对于自由佣工的损耗,受损失的却是佣工自身。其实,后者的损耗与前者的损耗一样,都是雇主的损失。各种职工和佣工,雇主都必须给付一定的工资,使得他们能够按照社会对他们的需求的增加或是减少或不增不减等情况,以维持其族类的延续。不过,自由佣工的损耗虽然同是雇主的损失,但是与奴隶的损耗相比,雇主所受损失要少得多。如果这种说法成立,那么,用于补充或修补奴隶损耗的资金,通常都由不留心的雇主或疏忽的监工管理。但是,修补自由佣工损耗的资金却是由自由佣工自己管理。当钱财由漫无秩序的富人管理时,管理上就会出现漫无秩序的状态;而由处处节省和锱铢必较的穷人自己管理时,管理上就会出现处处节省和锱铢必较。在如此不同的管理下,为了实现相同的目的,却需要大不相同的费用。因此,经过对所有不同时代和不同国民的经验的总结,我相信,由自由人做成的作品与由奴隶做成的作品相比,必定更加低廉。即使在普通劳动工资很高的地方也是这样,比如波士顿、纽约和费城,无一例外也都有这种情况。

所以,充足的劳动报酬既是财富增加的结果,也是人口增加的原因。对充足的劳动报酬发出怨言,就是对最大公共繁荣的必然结果与原因发出悲叹。

值得指出的是,不是在社会达到绝顶富裕的时候,而是在社会处于进步状态并日益富裕的时候,贫穷劳动者,也就是大多数人民,他们最幸福、最安乐。在社会静止状态下,他们的境遇是艰难的;在社会退步状态下,他们是困苦的。前两个状态一个黯淡,一个悲惨,只有进步状态才是社会各阶级快乐旺盛的状态。

充足的劳动报酬可以鼓励普通人们增殖,进而鼓励他们勤勉。劳动工资就是勤勉的奖励。勤勉就像人类其他品质一样,越是受奖励就越发勤奋。丰富的生活资料

使劳动者体力增加,而生活改善和晚景优裕的愉快希望也使得他们益加努力。因此,高工资地方的劳动者,总是比低工资地方的劳动者活泼、勤勉和敏捷。例如,英格兰劳动者比苏格兰劳动者更为强壮,在大都会附近的劳动者比在僻远农村的劳动者更优秀。诚然,有些劳动者如果能够在四天中挣得足以维持一星期生活的生活资料,他们就会无所事事地虚度其余的三天,但是就大多数劳动者来说,并不如此。反之,在工资按件计算时,许多劳动者往往没几年就把身体搞垮了。据说,伦敦以及其他一些地方的木匠,并不能保持最精壮的气力到八年以上。这种现象在工资按件计算的许多其他行业常有发生。制造业一般是按件计算工资,连农村劳动在工资较平常偏高的地方,也是按件计资。几乎各种技工,在特殊业务上,经常会因操劳过度而产生特殊疾病。意大利著名医生拉莫治对这类疾病曾著有专书。我们经常把我们的士兵看做一群怠惰的人,但是在他们从事某项特殊工程而按件领受工资时,军官常需与领工者约定,他们每天的报酬不得超过一定数额。因为如果不定这些条件,士兵们常会因相互竞争希望得到较高报酬而操劳过度,甚至因此损害健康。一星期中四天过度的操劳,乃是其余三天闲散的真正原因,而世人对于这三天的闲散却大发牢骚并大声叫嚣。大多数人都会在连续数天紧张的脑力或体力劳动之后,强烈地想要休息。这种欲望,除非受到暴力或某种强烈需要的抑制,否则是压制不住的。因为天性要求在紧张劳动之后有一定程度的休息和和消遣娱乐。如果不依从这个要求,结果通常是很危险的,有时还是致命的,而且这种状态也迟早会产生职业上的特殊疾病。如果雇主听从了理性及人道主义的主宰,那么就不应该过于鼓励劳动者勤勉,而是要求他们适度地工作。我相信,在每个行业,一个工作适度、能够持续不断工作的劳动者,不仅可以长期保持健康,而且在一年中的工作量绝对比过度劳累工作者的工作量多很多。

有人曾说过,物价低廉的时候,大部分劳动者的状态就会较平常懒惰;而在物价高昂的年度,劳动者就较为勤勉。他们由此得到结论:当生活资料丰富的时候,劳动者的工作就松弛起来;而生活资料不足,劳动者的工作就紧张起来。生活资料略较平常丰富,的确可能使一部分劳动者偷闲,那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如果就此判定大多数劳动者都会怠于劳作,或者说一般人在吃得不好时比吃得好时工作更好,在意志消沉时比兴致勃勃时工作更好,在疾病时比健康时工作更好的话,那么这种说法似乎是不可靠的。对一般人来说,饥饿的年份往往会伴随着疾病与死亡,而疾病和死亡势必会减少他们的劳动产物。

在物资丰厚的年度,佣工往往离开主人,靠自己劳动生活。但是由于食品价格的低廉,雇主会增加资金以用来维持佣工,也会鼓励雇主,尤其是农业家雇佣更多的佣工。因为在这个时候,农业家与其用低廉市价出卖谷物,倒不如以谷物维持较多的佣工,因为佣工的增多可以得到较大的利润。对佣工的需求增加,而供应这种需求的人数却减少,所以劳动价格会在物价低廉时上升。

在物资缺乏的年度;肯定会出现生计的困难与不安定,这就使这些佣工盼望复得旧有的工作。但是,食品的高价会减少用来维持劳动的资金,就使得雇主倾向于减少现有的雇工,而不倾向于增加他们。况且,在物价高昂的年度,贫穷的独立劳动者经常把以前用以购置材料的少额资本全部提出来消费,这样就不得不为了生计再次变为雇工。求职的人数就会超过了就业的机会,许多人只得接受低等的条件来获取职业。所以,在物价昂贵的时候,佣工和帮工的工资往往比较低。

因此,各种雇主,在物价高昂的年度和劳动者签订契约,比在物价低廉的年度更为有利,而且,劳动者在前一种情况中与后一种情况中相比,更为恭顺,以及更愿依靠他们,所以说,雇主们认为,物价高昂的年度对他们的事业更为有利。除此之外,地主和农业家喜欢物价高昂的年度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地租和利润大部分决定于粮食价格的提高。不过,如果说一般人在为自己工作时工作较少,在为他人工作时工作较多,那就太荒谬了。贫穷的独立劳动者一般都比按件计资的劳工勤勉,因为前者可以享有自身劳动的全部生产物,而后者必须与雇主分享。所以,在大制造厂中的雇工容易受到恶友的诱惑,往往道德沦丧;独立劳动者却不易受此影响。工资以年或月计的雇工,往往比独立劳动者更容易流于怠惰。在物价高昂的时候,增加独立劳动者对各种帮工和佣工的比例就成了重点,但是遇到物价低廉的年岁,则倾向于降低其比例。

法国有一位博学多能的作家叫做麦桑斯,他在圣·埃蒂安选举时任贡税收税官。为了说明贫民在物价低廉时所做的工作比物价高昂的时候多,他把三种工厂——埃尔伯夫的粗毛织品工厂和卢昂遍地都是的麻织品工厂与丝织品工厂——在物价低时及物价高时的产量及价值拿来比较。据他从官方登记簿抄下的报告,这三种制造品在物价低时的生产量及价值,一般都比物价高时大;在物价最低的年度,产量与价值往往最大,而在物价最高的年度往往最小。这三种制造品似乎都处于生产停滞状态,其生产量逐年计算虽略有出入,但总的说来,却是不增不减。

苏格兰的麻织业和约克郡西区的粗毛织业,同是正在发展的产业,其生产量与价值虽时有变动,但大体上却在增加。不过,我曾查询这些制造品年产额公布的记录,却没有发现年产额的变动与各时期的物价高低有什么显著的关系。诚然,在物资非常不足的1740年,这两种制造业产量都有很大程度的下降,但是在物资仍是非常不足的1756年,苏格兰制造业的产量却比常年多。同年,约克郡制造业的产量却下降,其生产额直至1766年,即直到美洲《印花税法》废止以后,才恢复到1755年的数额。在1766年和1767年,约克郡制造业生产额增加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并从那时起不断地增加。

以贩销远地为目的的一切大制造业的产品量,与其说必然取决于产地旺季价格是高或是低,倒不如说必然取决于消费国中影响商品需求的那些情况,即取决于和平或战争,取决于其他竞争制造业的盛衰,取决于那些商品的主要顾客是乐于买还是不乐于买。此外,在物价低廉时期制造的额外作品有大部分未曾登记在制造业公开记录上。离开雇主的男佣工成为独立劳动者,妇女回到父母家中从事纺织,给自身及家庭制造衣服。独立劳动者则常常为邻人雇请,制造家庭用品。所以,他们的劳动产品并没有登记在公开记录上,这些记录,有时是那么夸张,而我们商人和制造业者却往往根据这种记录对最大帝国的盛衰进行妄断,那自然是不会正确的。

虽然劳动价格的变动不一定都与食物价格的变动一致,往往还会完全相反,但我们不可因此认为,食品价格对于劳动价格没有影响。劳动的货币价格必然受两种情况的支配:其一,对劳动的需求;其二,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价格。对劳动的需求,按照它是在增加、减少或不增不减,换言之,按照它所需要的是增加社会人口、减少人口或是不增不减人口,而决定必须给予劳动者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数量,而劳动的货币价格又要取决于购买这些数量所需要的金额。所以,在食物低廉的场合,劳动的货币价格虽然有时很高,但是在食物昂贵而劳动需求继续不变的场合,劳动的货币价格却更高。

劳动的货币价格在增收非常大的丰年会上升,而在歉收非常大的荒年会下落。这是因为在前一情况下,劳动的需求增加,而在后一情况下,劳动的需求减少。在增收非常大的丰年,许多雇主手中的资金足够维持和雇用比他们前一年所雇用的多的劳动者,而这些超过通常需要的劳动者未必都能雇到,于是,要雇用更多劳动者的雇主便相互竞争,这就使劳动的货币价格及真实价格抬高起来。

在突然发生的大荒年,情形正相反。用来雇用劳动者的资金,较前年度为少,有许多人失业,于是他们为获得职业而相互竞争,而这就使劳动的真实价格与货币价格都下落。比如在1740年那个荒年,有许多人只要有饭吃就愿意工作。而在此后的几个丰年里,雇用劳动者就比较困难了。

食品涨价会提高劳动的价格,而物价昂贵年度的歉收由于减少了劳动需求,便会降低劳动的价格。反之,食品跌价会降低劳动的价格,而物价低廉年度的丰饶,由于增加了劳动需求,便会抬高劳动的价格。在食品价格只有一般变动的情况下,这两种对立的原因会互相抵消。这就是劳动工资在任何地方都较食物价格稳定得多、经久得多的一部分原因。

劳动工资增加之后,必然按照价格中工资增高那一部分的比例来抬高许多商品的价格,并按照价格增高的比例减少国内外这些商品的消费。但是,使劳动工资增加的原因,即资本的增加却会增加劳动生产力,使较少的劳动能生产较多的产

品。雇用很多劳动者的资本家,为自己的利益打算必定会妥当分配他们的业务,使他们生产尽可能多的产品。由于同一原因,他力图把他和他的工人所能想到的最好机械供给他们。在某一特殊工厂内劳动者间发生的事情因为同一理由,也会在大社会的劳动者间发生。劳动者的人数越多,他们的分工就越精细。更多人从事于发明最为适用的机械,这种机械就容易发明出来。由于有了这些改良的机械,许多物品能用比以前少得多的劳动生产出来。这样,劳动量的减少用来抵偿劳动价格的增加就只会超过而非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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