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
第十七章 论财富的自然发展

都市居民与农村居民通商是文明社会的重要商业。这种商业,有的是以原生产物与制造品直接交换,有的是以货币或纸币做媒介交换。农村以生活资料及制造材料供给都市,都市则以一部分制造品供给农村居民。不再生产亦不能再生产生活资料的都市,其全部财富和全部生活资料都可说是得自农村。但是我们不要根据这一点就说都市的利得就是农村的损失。它们有相互的利害关系。这里,分工的结果像其他方面的分工一样,对双方从事各种职业的居民都有利益。农村居民,与其亲自劳动来制造他们需要的制造品,不如做这种交换,因为由这种交换,他们可用较小量的自身劳动生产物购得较大量的制造品。都市是农村剩余产物的市场,农民用不了的东西就拿到都市去交换他们需要的物品。都市的居民愈多,其居民的收入愈高,农村剩余产物的市场愈广阔,对广大人民愈有利。在离都市一里生产的谷物,与在离都市二十里生产的谷物,在市上的售价都一样。一般地说,但是谷物的售价不但要补偿其生产费用和上市费用,而且要对农户提供农业的普通利润。从远地运来谷物要不少费用,而都市附近的谷物却不会有这样的麻烦。它们在市场上的售价既然是一样的,那么,如果远地谷物的售价都有普通利润,近地谷物的谷价就一定有普通利润之上的利润。试比较都市附近各农村和远离都市各农村的耕作事业,你就知道都市商业是怎样有利于农村的。就连所有宣传贸易差额的各种谬说,也没有一种敢妄说城乡通商对城市或乡村有损的。

按照事物的本性,生活资料必先于便利品和奢侈品,所以,生产前者的产业,亦必先于生产后者的产业。提供生活资料的农村的耕种和改良,必先于只提供奢侈品和便利品的都市的增加。乡村居民需先维持自己才能用剩余产物维持都市的居民。所以,要先增加农村产物的剩余,才谈得上增设都市。但是因都市生活资料不一定要仰给于附近的农村,甚至不一定要仰给于国内的农村,而可以从远方运来,所以,这虽然不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却使各时代各国家进步繁荣的过程因之有所差异。

农村发展先于都市局长的事态,在大多数国家是由需要造成的,但是在所有国家,又有人类天性促其实现。只要人为制度不压抑人类天性,则在境内土地尚未完全开垦改良以前,都市的增设绝不能超过农村的耕作情况和改良情况所能支持的限度。如果利润相等或几乎相等,多数人必宁愿投资以改良土地、开垦土地,也不愿投资于工业及国外贸易上。投在土地上的资本,可受到投资人自身更直接的监察;与商人资本比较,他的财产不易遭遇意外。商人的财产,不但常需冒狂风巨浪的危险,而且由于商人常将资本贷给一些不熟悉的远郊人,还要冒人类的愚蠢甚至不正当的行为这些不可靠因素带来的危险。反过来说,地主的资本却可固定在土地改良物上,可说是能够得到最大的人为安全保障。而且,乡村风景的美丽,乡村生活的愉快,乡村心理的恬静,以及乡村所提供的独立性——只要这独立性不受到人为迫害,这些确实具有吸引每个人的巨大魅力。耕作土地既为人的原始目标,那么,在有人类存在的一切阶段,这个原始的职业将被人类永远爱悦。

没有工匠的帮助,农耕之事就算不会停顿也必大感不便而时作时辍。农民常常需要锻工、木匠、轮匠、犁匠、泥水匠、砖匠、皮革匠、鞋匠和缝匠的服务。这类工匠,一方面因为要互相帮助,另一方面又因为不必像农民那样有固定的地址,所以自然而然地聚居一地,结果就形成了一种小市镇或小村落。后来,又有屠户、酒家、面包师,以及许多其他就供给临时需要来说必要的零售商人或其他工匠的加入,才使得市镇日益扩大起来。乡民和市民是互相服务的。市镇是乡民不断前往用原生产物交换制造品的市集或市场。就是依着这种交换,都市居民才取得了工作材料和生活资料的供给。他们售给乡村居民的制成品的数量,支配他们所购的材料及食料的数量。他们的材料及食料的增加,只能按照乡民对制成品的需要增加的比例而增加,而这种需要,又只能按照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的比例而发展。所以,假使人为制度不扰乱事物的自然倾向,那无论在什么政治社会里,都市财富的增长与规模的扩大,都是乡村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的结果,而且按照乡村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的比例而增长、扩大。

在我国的北美殖民地有些未曾垦殖、极易购得的土地,但为远销而兴办的制造业,在那里的任何市镇都还不曾有过。在北美洲,当工匠获得的资本超过他所经营的、以供给邻近乡村为职的事业所需要的数额时,他不会想到办一家工厂来做远销的生意。他一般宁愿用多余的资财来购买或改良未开垦的土地,由技工一变而为农民。当地付给技工的高昂工资,以及由此得到的舒畅生活,都不足以诱使他为他人工作,他总情愿为自己工作。他觉得,技工是顾客的仆役,靠顾客生活;至于耕作自己的土地,从自己家庭的劳动中取得衣食之资的农民,则是独立于世界的真正的主人翁。

反过来说,在土地全已开垦或不易购得的国家,技工所获资本,如果已经不能全数投在邻近地区随时需要的事业上,其有余部分就会用来扩张营业,准备远销。锻工将建立铁厂,织工将建立麻织厂、毛织厂。随着时间的推进,各种制造业将慢慢地进行精密的分工,用各种方法加以改进。这是大家容易想得到的,用不着细说。

在利润相等或几乎相等的条件下,人们选择投资途径时,在制造业与国外贸易业两者中,宁愿选择制造业,正如人们在农业与制造业中宁愿选择农业一样。与制造商的资本比较,地主或农民的资本更为稳当。同样地,与国外贸易的资本比较,制造商的资本更为稳当,因为随时都在自己的监察之下。诚然,随便什么时代、什么社会的剩余原生产物及制造品,或者说,国内无人需要的原生产物及制造品,都必须送往外国,以交换国内需要的其他物品。但是输运剩余产物到外国去的资本为本国所有,或为外国所有,却是无关重要的。如果本国的资本不够我们同时耕作一切土地,并且完完全全地制造一切原生产物,那么,由外国资本来输运本国剩余原生产物到外国去,亦对本国有很大的利益。因为,赖有这种资本,本国的资本便可全部投在更有利的用途上。中国、古印度、古埃及的富裕,充分证明了一种事实,即是,纵使本国输出业有大部分为外国人经营,这国国民的富裕仍可达到极高的程度。北美殖民地、西印度殖民地,假设除了本地所有的资本,没有外国资本替它们输出剩余的产物,它们的进步会慢得多吧!

按照事物的自然趋势,进步社会的资本首先是大部分投在农业上,其次投在工业上,最后投在国外贸易上。这种顺序是极自然的;我相信,在所有拥有领土的社会,资本总是在某种程度上按照这种顺序投用的。总得先开垦一些土地,然后才能建立很多城市;总得在城市里先有了些粗糙的制造业,然后才会有人愿意投身于国外贸易。

这个自然的顺序,虽然在所有进步的社会里都已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但是就今日欧洲各国的情况来说,这个顺序却就许多方面说似乎完全相反。它们的精制造业或适于远处销售的制造业,多由国外贸易引出。农业大改良也是制造业和国外贸易所产生的结果。这种反自然的退化的顺序,乃是他们的政府造成的。他们原来政府的性质使他们的风俗习惯变成了这个模样。后来,这种政府大大改变了,他们的风俗习惯却仍没有多大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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