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
第二十七章 论殖民地

第一节 论建立新殖民地的动机

欧洲人最初在美洲及西印度建立殖民地的动机,并没有古希腊、罗马建立殖民地的动机那么明显,那么容易被看出来。

古希腊各邦各占有极小的领土;任何一邦人民增多到本邦领土不易维持的时候,便被遣送出去一部分,在世界上辽远的地方寻找新的住处。他们四周的好战邻人使他们任何一邦很难在国内大大扩大其领地。多里安人大都到意大利及西西里去殖民。这两个地方在罗马建立以前,为未开化人们所占居。爱奥尼亚人及伊奥利亚人(希腊另外两大部落)大都到小亚细亚及爱琴海各岛去殖民。这两地的居民在当时好像与意大利及西西里当时的情况大致相同。母市虽然视殖民地为儿子,常常给予其大的恩惠与援助,也得到殖民地的感激与爱戴,但是却视殖民地为已解放的儿子,不要求对其直接统治。殖民地自决政体,自定法律,自选官吏,可以独立国资格向邻国宣战媾和,无须母市的承认或同意。没有什么能比树立这种殖民的动机更明显、更容易看得出来了。

罗马像其他大部分古代共和国一样,原来是建立在一种土地分配法上,即按一定比例,将所有的公有领地分配给构成国家的各市民。但是人事的变迁,像结婚、承继、割让,必然会把原来的分配搞乱,常使原来分做许多家族维持手段的土地归一个人所有。为纠正这种弊病(他们也认为这是一种弊病),他们颁布了新的法律,限制各市民所占有的土地量,使其不得超过五百朱格拉,约合三百五十英亩。但是这项法律,据我所知,虽然施行过一两次,但是大都被人忽视或回避,而财产则越来越不平均。大部分市民是没有土地的;但是按当时的风俗人情,无土地就难于维持自由人的独立。现在,无土地贫民如果稍有资财,就可租耕他人的土地,或经营某一种零售业;即使毫无资财,也可充任农村劳动者或技工。但是在古罗马,豪富人家的土地都由奴隶耕种;奴隶在监工的监督下工作,监工本身也是奴隶;所以,贫穷的自由人很少有机会成为农民或农村劳动者。一切商业、制造业,甚至零售业,也都为主人的利益而由奴隶经营。主人们的财富、权威与防卫,使一个贫穷的自由人很难和他们竞争。

所以,无土地市民除了在每年选举时得到候选人的赠金以外,几乎没有其他生计了。当护民官想鼓励人们反抗豪富时,就叫人们回想古代的土地分配,并说限制那种私产的法律是共和国的基本法律。当人们吵吵闹闹地要求土地时,我们自可相信,富豪们是决意不会把任何部分土地分给他们的。但是为了使他们获得相当程度的满足,富豪们往往提议建立新殖民地。但是作为征服者的罗马,即在这种场合,也没有必要遣送市民到世界各地去寻找出路——如果可以这样说。它要先知道市民究竟将在什么地方定居。它把意大利被征服各地的土地大都指定给予他们。在那里,他们也像在共和国领土上一样,不能建立任何独立的共和国,至多只能形成一种自治团体。这种自治团体虽然有制定地方法律的权能,但是必须受母市的统治和惩罚,并遵守母市制定的法律。但是这种殖民地的建立不仅仅在于满足一部分的要求,而常常是因为一个地方刚被征服,当地人是否愿意服从还属疑问,常可借此设置一种正当的守备队。所以,罗马殖民地无论就其性质或就其建立的动机而言,都与希腊殖民地完全不相同。

所以说,原来用以表示这种建制的字眼,也有极不相同的意义。拉丁语Colonia表示一种耕地;反之,希腊语αποικiα则表示离家、离乡、出门。罗马殖民地虽然在许多点上与希腊殖民地不同,但是二者建立的动机却是同样明显、同样容易看得出来的。这两种制度都溯源于无可奈何的必要,或明白显著的实利。

欧洲人在美洲及西印度建立殖民地,不是起因于必要;树立的结果,虽然得到很大的利益,但是其利益也并不那么显著。在殖民地刚刚建立的时候,谁都不知道这种利益;其建立及其发现的动机,也不是为了这种利益。而且,直到今天,这种利益的性质、范围及界限,也还不大为人所理解。

十四世纪到十五世纪间,威尼斯人经营着一种极有利的贸易,即贩运香料和其他东印度货物售给欧洲其他各国。他们大都在埃及购买这些物品。埃及当时由高加索军人统治。高加索军人是土耳其人的敌人,而威尼斯人也是土耳其人的敌人。这种利害关系的一致,加上威尼斯货币的援助,使得他们结合起来,这样就使威尼斯人几乎享有一种贸易独占权。

威尼斯人所得的巨大利润诱发了葡萄牙人的贪欲。十五世纪,他们努力发现了一条海道,通过摩尔人跨沙漠给他们带来象牙和金砂的那个地方,他们发现了马德拉群岛、加那利群岛、亚速尔群岛、佛得角群岛、几内亚海岸、卢安果、刚果、安哥拉、本格拉各海岸,最后发现了好望角。他们早就希望分占威尼斯人有利的贸易。最后那一次发现,为他们开拓了可能分占的机会。1497年,瓦斯科·达·伽马又从里斯本港开航,以四船结成一队,经过十一个月的航行,达到了印度斯坦海岸。一世纪来,航海者以非同寻常的坚毅心,经过不断努力,其所进行的那种发现工作就这样完成了。

在此若干年之前,欧洲人对葡萄牙人未必能成功的计划还在疑惑的时候,有个热那亚舵工提出了一个更大胆的计划:要向西航行到达东印度。东印度各国的情况,当时的欧洲还是不大清楚。少数欧洲旅行家曾夸大这些地方的距离,这也许出自淳朴无知。在那些不能计量距离的人看来,原来确是很远的距离就显得无限的远,也许他们是借此夸示他们自己冒险访问离欧洲很远的地方的奇迹。哥伦布曾很有道理地说,向东走这一路程越远,那么向西走便越近。他建议走这条路,因为这条路最近又最稳当。最终,他说服了卡斯提尔的伊落贝拉拉,使她相信他的计划是可能实现的。于是,1492年8月,即比瓦斯科·达·伽马从葡萄牙出发的时间大约早五年,哥伦布从帕洛斯港出航,经过两三个月的航程,先发现了小巴哈马群岛,即卢卡亚群岛中若干小岛,然后发现了圣多明戈大岛。

但是哥伦布这次航海以及以后各次航海所发现的地方,都和他原要访问的地方不一样。他没能发现中国和印度的财富、农功与稠密人口,却在圣多明戈以及他曾经到过的新世界的其他地方,发现了一个丛林未垦的地方,此地仅被裸体穷苦野蛮人所占据。但是他不大愿意相信自己所发现的地方不是马可·波罗所描写的一些地方。马可·波罗在欧洲人中是第一个到过中国和东印度的,至少能把当地情况描写下来的,他是第一个。于是,哥伦布在发现了圣多明戈有一座西巴奥山的名字与马可·波罗所提到的西潘各的名字有些相像,便以为那是他早就放在心里的地方了,虽然有明显的证据证明不是那个地方。他在给裴迪南及伊沙贝拉的信中,把他所发现的那些地方叫做印度。他相信那是马可·波罗所描写的地方的一端,而且与恒河相距不远,换句话说,与亚历山大所征服的地方相距不远。即使在后来证明了那是两个不同的地方以后,他还以为,那些富庶国家离此不远。所以,他在后来的一次航行中还沿着火地岛海岸向达连湾地峡航行,以探寻那些国家。

由于哥伦布的这一错误,那些不幸的国家从那时以来一直被叫做印度。最后发现了新印度与老印度完全不相同,才把前者叫做西印度,后者叫做东印度,以示区别。然而,不论所发现的是什么样的地方,在哥伦布看来,重要的是得向西班牙宫廷陈述他所发现的是极为重要的地方。在各国构成真实财富的都是土地上生产的动植物,而那里当时生产的动植物没有什么可证明他的陈述是正确的。

科里是介于鼠与兔之间的一种动物,布丰认为,它和巴西的野豚鼠是同类动物。它在当时是圣多明戈最大的胎生四足兽,这种动物似乎从来就不多,据说,西班牙的狗与猫以及躯体比它们还要小的其他动物,老早就几乎已经绝种。然而,此等动物,以及所谓伊文诺或伊关诺的那一类大蜥蜴,便是当地所能够提供的最主要的动物性食物了。

居民的植物性食物虽然由于农业不发达并不丰饶,但是不像动物性食物那么稀少。其中,主要为玉米、芋、薯、香蕉等。那些食物都是欧洲人所不知道的,而且也不为欧洲人所重视,他们并不认为那些植物和欧洲原来生产的一般谷豆有同样的营养。

诚然,棉花是一种极其重要的制造业的材料,而在当时的欧洲人看来,这也就是那些岛上最有价值的植物性产物了。虽然在十五世纪末,欧洲各地都极其重视东印度的软棉布及其他棉织品,但是欧洲各地都没有棉织制造业,所以,即使这种生产物,在当时欧洲人看来也不很重要。

哥伦布看到新发现各地方的动植物都不足以证明这些地方是怎样重要,就把眼光转移到矿物上来。他认为,矿物界生产的丰富足够补偿动植物界生产的微薄。他看到那里居民的服装上挂着小片的金,并听他们说,那些金片常可从山上下流的溪流或急流中发现,于是他便十分相信,那里的山里必有最丰饶的金矿。这样,圣多明戈就被说成金矿丰饶的国家,并被说成(不仅根据现今的偏见,而且根据当时的偏见)西班牙国王及其国家取之不尽的真实财富的源泉。第一次航海回国时,哥伦布就以凯旋的名义引见卡斯提尔及阿拉贡国王,当时所发现的各国主要生产物都由隆重的仪仗队带在他前面。但是有价值的部分只是小金发带、金腕环及其他各种金饰品,还有几捆棉花。其余都是俗人惊异和珍奇的物品,譬如,几株极大的芦苇,几只羽毛极美的鸟,几条大鳄鱼、大海牛的剥皮。但是在这一切之前,有六七个颜色和相貌奇怪的土人却大大增加了这次展览的新奇。

哥伦布陈述的结果使得卡斯提尔的枢密院决定占领这些国家。这些地方的人们当然没有抵抗能力。传布基督教的敬神的目的,使这种非正义的计划成为神圣的事业。但是此种计划的唯一动机却是希望发现这些地方的金宝藏。而且为了突出这种动机,哥伦布提议那里所发现的金的一半应归国王所有。这种提议也被枢密院所采纳了。

最初冒险家输入欧洲的黄金全部或极大部分是由极容易的方法取得的,即向无抵抗的土人劫掠而得,所以要纳这样的重税也不会很困难。但是土人所有一旦完全被剥夺尽了——事实上,在圣多明戈及哥伦布所发现的其他地方,在不到六年或八年的时间就完全被剥夺尽了,如果要再发现一些,就必须从矿中掘出,不能再纳这样的税。据说,这种税的严格的征收曾使圣多明戈的矿山从那时起完全停止开采。所以金税就减至金矿总生产额的三分之一,再减至五分之一,再减至十分之一,最后减至二十分之一。银税在长时期内为总生产额的五分之一。直到本世纪,才减至十分之一。但是最初的冒险家对银似乎不大关心,他们认为,比金低贱的东西都不值得他们注意。

继哥伦布而起的探索新世界的西班牙冒险家,似乎都具有同一动机。驱使奥伊达、尼克萨、瓦斯科·努格尼斯·德·巴尔博到达连湾地峡,驱使科特斯到墨西哥,驱使阿尔马格罗和皮查罗到智利和秘鲁的,都是对黄金的强烈欲望。当这些冒险家到达一个未曾被发现的海岸时,他们首先调查那里有没有金矿可以开采。他们就依此决定他们的去留。

在一切费用浩大、成就不确定并使大部分从事者破产的计划中,也许再没有比探索新金银矿山更容易使人破产的事了。这也许是世界上利益最少的彩票,得彩者所获利益最不能补偿失彩者的损失。因为,有奖的票很少,无奖的票很多,但是每一张票的普通价格却是一个极有钱的人的全部财产。开矿的计划不仅不能补偿开矿的资本并提供资本的普通利润,而且大都把资本和利润吞并掉。所以说,这种计划是希望增加本国资本的精明的立法者所最不愿意给予特别鼓励,或以人为的方法使大部分资本违反自然趋势流入其中的那种计划。其实,这就是人们对于自身的幸运所怀抱的那种不合理的信念,认为只要有丝毫成功的可能就会有很大一部分资本自行流入此种用途。

凭冷静理智与经验作出的判断,都认为此等计划是绝对不可以实行的,但是受人类贪欲驱使作出的判断,却认为此等计划是完全可以实行的。这就使许多人有了点金石那种荒唐观念的欲望,又使许多其他人有了金银矿山无限丰饶那种荒唐观念。他们没有考虑到,就一切时代和一切国民说,此等金属的价值主要在于其稀少性,而其稀少性又由于自然藏量很少,而且那少量金属外面包有坚硬和难于处理的物质,以致挖掘并获取此等金属所需要的劳动与费用极其浩大。他们以为,此等金属的矿脉在许多地方简直像铅、铜、锡、铁的矿脉那样大而且丰富。沃尔特·罗利爵士所做的黄金国的梦充分证明了即使有智之士也不免有此种奇异的幻想。而在这位伟人死了一百多年后,还有耶稣教会会员加米拉相信这个黄金国的存在,而且极其热烈地宣传它。我敢说,还是极其真挚地说,如果他能对那些能够以优厚报酬酬答传道的人宣传福音,那真是他的荣幸。

在西班牙人最初发现的那些国家里,现在看来,没有一座值得开采的金银矿山。最初各冒验家所发现的金属的量,以及第一次发现人们所采掘的各矿山的产出力,都被大大夸大了。但是冒险家的报道足够唤起他们本国人的贪欲。每一个航行到美洲的西班牙人,都希望发现一个黄金国。在这种场合,命运的女神像在其他极少数场合一样光临了,使虔信者的狂妄希望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而且在墨西哥和秘鲁被发现与被征服的时候(前者在哥伦布第一次航行大约三十年之后,后者在大约四十年之后),他们可以说从命运女神手上得到了他们所寻找的丰饶的贵金属。

一个与东印度通商的计划,引起了西印度的第一次发现;一个征服的计划,又引起了西班牙人在这些新发现的国家里建立一切的殖民地。然而激励他们去征服的动机,却又是发现金银矿山的计划。这个计划又由于一系列意料不到的事,居然出乎企划人合理的期望,大大成功了。

欧洲其他各国最初企图到美洲去殖民的冒险家,也是受同样的妄想的驱使,但是他们并不怎么成功。巴西自第一次殖民以来,经过百余年才发现金、银和金刚石矿山。在英国、法国、荷兰、丹麦等国的殖民地中,却至今还没有发现过贵金属矿山,至少还没有发现在今天看来有开采价值的矿山。但是英国最初在北美殖民的人为诱使国王给予他们特许状,都以所发现的金银的五分之一献于国王。沃尔特·罗利爵士的特许状、伦敦公司及普利茅斯公司的特许状、普利茅斯参议会的特许状,等等,其发给的前提都是把所得金银的五分之一献给国王。此等最初的殖民者希望发现金银矿山,又希望发现到东印度去的西北通路,但是两者都让他们失望了。

第二节 论新殖民地繁荣的原因

文明国家的殖民或占领土地荒芜的国土,或占领人口稀少而土人容易对新来的殖民者让步的地方,但不管怎样,此等殖民地往往比其他任何人类社会富强得更快。

此等殖民者随身带来的关于农业和有用技术的知识,比未开化野蛮人几百年、几千年自发地成长的知识强。同时,此等殖民者又随身带来了统治人的习惯、关于正常政府的观念、维持政府的法制的观念以及正常司法制度的观念,他们自然要把这些观念在新殖民地贯彻下去。但是在未开化民族中,在保护自身所必需的法律与政府已经确立之后,法律与政府的自然进步就比技术的自然进步还要慢。每个殖民者所得的土地都多于他所能够耕作的土地。他无须支付地租,大都不纳税。没有地主分享他们的收获,君王所分掉的通常也很少。他自会使生产物增加,因为这生产物几乎全是他自己的。但是他所有的土地往往是那么广阔,以至尽他一己的劳动以及他所能够雇用的他人的劳动,也不能使士地生产出它所能够生产的数量的十分之一。因此,他非常想从各地搜集劳动者,并以最优厚的工资作为报酬。但是此等优厚的工资加上土地的丰饶低廉,又使那些劳动者要离开他,自做地主,以优厚的工资报酬其他劳动者。正如他们离开他们的主人一样,这些劳动者也离开他们。优厚的报酬奖励了结婚。子女们在幼年期得到很好的给养,受到很好的照顾,到长大时,他们劳动的价值大大超过其抚养费。到成年时,劳动的高价格与土地的低价格又使他们能够自立,像他们的祖先那样。

在其他国家,地租和利润吃掉工资,两个上层阶级压迫下层阶级。但是在新殖民地,两个上层阶级的利害关系使得他们不得不更宽宏、更人道地对待下层阶级;至少,在那里,下层阶级不处在奴隶状态。生产力极大的荒地,只必须付出很小的代价就可获得。身兼企业家的地主希望从改善耕作中增加其收入,这种增加的收入便是他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利润一般极为丰厚。但是这种丰厚的利润除非雇用他人的劳动来开垦、耕作土地就无法取得。在新殖民地上,土地面积的之大与人口之少的不相称现象使他难于取得这种劳动。所以,他不计较工资,愿意在任何价格下雇佣劳动。劳动工资的高昂,鼓励了人口的增殖。良好土地的丰饶与低廉,又鼓励了耕作的改善,使地主能支付这样高的工资。土地的全部价格几乎都由此种工资构成。作为劳动的工资,虽然感觉其高,但是作为有那么大价值的东西的价格则又觉其低。奖励人口和耕作的增加的,又奖励真实财富与强大的增加。

许多古希腊殖民地似乎也非常迅速地进入富强。在一世纪或二世纪中,就有一些能与母市抗衡甚至超过母市的了。西西里的锡拉库扎及阿格里真托,意大利的塔伦特姆及洛克里,小亚细亚的以弗所和米利都,无论就哪一点说,也至少可与古希腊的任一都市相抗衡。建设虽然较晚,但是一切学艺、哲学、诗学及修辞学,却和母市任何部分发生得一样早,发展水平一样高。值得指出,两个最古老的希腊学派,即泰利斯学派及毕达哥拉斯学派并不是建立在古希腊,而是一个建立在亚细亚殖民地,另一个建立在意大利殖民地。这些殖民地都建立在未开化民族所居住的地方,那里,新殖民者容易取得他们的居地。新殖民者有很多良好的土地,而且因为他们对母市完全独立,他们还能按照他们自己认为最有利于他们自己的方式,自由地处理他们自己的事物。

罗马殖民地的历史,则似乎没有这样辉煌。确实,其中有些,例如佛罗伦萨,经过许多年代,在母市崩溃之后,发展成为大的国家,但是其进步却没有一个是迅速的。那些殖民地都建立在被征服的地方,那里的人口十之八九早已十分稠密。分给新殖民者的土地大都不很大。而且由于殖民地不能独立,他们并非经常能按照自己认为的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自由地处理自己的事务。

就良地很多这一点说,欧洲人在美洲及西印度所建立的殖民地,和古希腊殖民地相似,甚至超过古希腊殖民地。就附属于母国这一点来说,它们虽然和古罗马殖民地相似,但是因为它们离欧洲很远,就或多或少地降低了这种依附的程度。它们的位置使它们在较小程度上受母国的监视和支配。在它们按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它们的行为,或由于欧洲不知道,或由于欧洲不了解,往往被忽视。有时,欧洲只好容忍,因为离得太远了,难以管束。所以,就连像西班牙那样强暴专横的政府,也往往因担心全体反乱,把已经发下的对所属殖民地政府的命令撤回或修改。这样一来,欧洲一切殖民地在财富、人口、改良上,都有非常大的进步。

由于分享金银,西班牙国王从殖民地初设以来,就从殖民地取得若干收入。这种收入同时又使西班牙国王得陇望蜀。所以说,西班牙殖民地从初设时起就引起母国很大的关注,而当时欧洲其他国家却长期不注意殖民地。但是前者并不因为有这种注意而较为繁荣,后者也不因为没有这种注意而较不繁荣。而且,按土地面积的比例来说,在人口与农业改良方面,西班牙殖民地不如欧洲其他国家殖民地。但是西班牙殖民地在人口与农业改良方面的进步也是非常迅速、非常巨大的。据乌罗亚所说,征服后建立的利马市在将近三十年前还不过五万人。基多原来只是印第安人的一个小村落,然据同一作者说,在他那时,这个村落却和利马市有相同的人口。据说是个冒牌旅行家的克麦利·卡勒圼,其著作却根据极可靠的报告说墨西哥城有十万居民。所以,无论西班牙各作家是怎样夸大这十万的数目,也比蒙特祖玛时代的居民人数大五倍以上。这个数目大大超过了英国殖民地三大都市波士顿、纽约和费城的居民数。墨西哥或秘鲁在未被西班牙人征服以前,没有适当的驮畜。骆马是唯一的驮畜,其力气似乎比一般驴子差得多。他们没有耕犁,也不知道用铁。他们没有铸币,也没有任何确定的通商媒介。他们的贸易是物物交换。他们农业上的主要用具是一种木制的锄。尖石是他们切东西的刀斧。鱼骨或其他动物的坚腱是他们缝东西的针。但是这一切,似乎就是他们职业上的主要用具了。在这样的状态下,此等帝国当然不能像现在那么进步、那么耕种得好。如今,那里已有各种欧洲牲畜,已经使用铁和耕犁,并采用许多欧洲技术。但是一切国家的人口密度,必和其改良及耕作程度相称。所以,土人自被征服以来,虽然横遭残杀,但是这两大帝国现在的人口仍比从前多。其人种自然也大大改变了。

除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外,葡萄牙人在巴西的殖民地要算是欧洲人在美洲最早的殖民地了。但是由于巴西被发现后很久还没有找到过金银矿,所以能为国王提供的收入也很少甚或没有,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巴西很不受葡萄牙人的注意。然而,就在这种不注意的情况下,巴西发展成为强大的殖民地了。在葡萄牙还被西班牙统治时,巴西为荷兰人所侵袭。巴西原分为十四省,荷兰人占有其中七个省。在葡萄牙恢复独立,布拉甘查王朝执政时,荷兰人本来要夺取其他七个省,但当时作为西班牙敌人的荷兰人成为葡萄牙人的朋友,因而葡萄牙人也成为西班牙人的敌人。所以,荷兰人就同意把巴西其余未被征服的那七省留给葡萄牙,葡萄牙人也同意把巴西已被征服的七省留给荷兰。当时,两国为良好同盟,自然不会发生争执。但是荷兰政府即开始压迫葡萄牙的移民了。这些葡萄牙移民不满足于仅仅发牢骚,终于拿起武器来对付他们的新主。他们虽然未曾得到母国公开的援助,但是在母国默许之下靠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把荷兰人逐出了巴西。鉴于自己不能保有巴西的任何部分,荷兰人情愿把巴西全部归还给葡萄牙国王。在这个殖民地内,据说有六十万以上的人民,其中,有葡萄牙人,有葡萄牙人的后裔,有西印度人,有黑白混血种人,有葡萄牙族及巴西族的混血。没有一个美洲殖民地包含这样多的欧洲血统。

在十五世纪末及十六世纪的大部分时期,西班牙与葡萄牙是海上的两大海军国。威尼斯虽然与欧洲各地通商,但是其舰队却几乎不曾出地中海一步。因为西班牙人是美洲的最初发现者,他们认为美洲全是他们所有。虽然他们不能阻止大海军国葡萄牙殖民巴西,但是大部分其他欧洲国家却是那么害怕西班牙,都不敢在这大陆建立殖民地。企图在佛罗里达殖民的法国人就全被西班牙人杀掉了。但是自从所谓的无敌舰队在十六世纪末失败以后,西班牙的海军力量也衰败了,再没有能力阻止其他欧洲国家殖民了。所以,十七世纪,英国、法国、荷兰、丹麦、瑞典,总之,一切有海港的大国都想在新大陆上殖民了。

瑞典人在新泽西殖民,那里至今仍可发现不少瑞典家族,这充分证明了这个殖民地如果能得到母国保护很可能繁荣。但是瑞典不重视这块殖民地,所以这块殖民地就被荷兰人的纽约殖民地吞并了。荷兰人的纽约殖民地则于1674年被英国人吞并。

丹麦人在新世界上仅占有圣托马斯和圣克鲁兹两个小岛。这两个小殖民地由一个专营公司统治着,只有这个公司有权购买殖民者的剩余生产物,并供给他们所需的外国货物。所以,在买卖上,这个公司不仅有权力压迫他们,而且有压迫他们的最强烈的动机。专营的商业公司的统治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最坏的统治,但是它不能阻止此等殖民地的进步,只不过使其进步较为迟缓。丹麦前国王谕令解散此公司。从那时起,这两个殖民地就非常繁荣了。

荷兰人在东印度和西印度的殖民地原来都受一个专营公司的统治。所以,这些殖民地与旧殖民地比较,虽然有一些殖民地有很大进步,但是与大部分新殖民地比较,其进步就很慢。苏里南殖民地虽然很可观,但是还不如其他欧洲国家的大部分蔗田殖民地。现今分成纽约和新泽西二省的诺瓦·伯尔基亚殖民地,即使在荷兰人的统治下,也可能很可观。良好土地的丰饶与低廉,是繁荣的有力原因,所以,最不好的政治也不能完全阻止这种因素的有效作用。而且,离母国远,移居者正好可以通过走私多少避免这个公司所享有的妨碍他们的独占。现今,这个公司允许一切荷兰船只在缴纳货物价值百分之二点五的税,领得特许状后与苏里南通商,但是非洲与美洲间的直接贸易——那几乎全是奴隶买卖——依然为其独占。公司专营特权的减少,也许是这个殖民地今天能够那么繁荣的最大原因。库拉索和尤斯特沙——属于荷兰的两大岛——是自由港,各国船舶都能出入。主要就因为有了这种自由,所以这两个岛虽然是不毛之地,但是由于其周围有较好的殖民地的海港,仅许一国船舶自由出入,所以能够那么繁荣。

法国在加拿大的殖民地,在上个世纪大部分时间和本世纪一部分时间内,也被一个专营公司所统治。在如此不良的行政下,其进步与其他殖民地比较必然是很缓慢的;但是在所谓密西西比计划失败后,这个公司被解散了,这个殖民地的进步也就快得多了。当这个殖民地后来被英国占领的时候,它的人口比神甫查理瓦所述二三十年前的人口几乎增加了一倍。这位耶稣教会会员曾遍游加拿大,自然不想少报其实际人数。

法国在圣多明戈的殖民地系由海盗建立。他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需要受法国的保护,也不承认法国的政权。后来,这批盗匪受了招安,承认了法国的政权,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受着非常宽大的对待。在此时期内,这殖民地的人口增殖与技术改进都发展得非常快。那里虽然也有一个时期受一个专营公司的压迫,而这种压迫又无疑曾延迟其进步,但是其进步并不能因此而停止。此种压迫一旦解除,其繁荣的速度又和从前一样快。现在,那里是西印度最重要的蔗田殖民地了,其产量据说比全部英属蔗田殖民地总产量还要大。法国其他蔗田殖民地也大都非常繁盛。

但是进步最快的殖民地,要算英国的北美洲殖民地了。

一切新殖民地繁荣有两大原因:一个似乎是良好土地很多;另一个是按照自己的方式自由地处理自己的事务。

就前一点来说,英国的北美洲殖民地虽然有很多良好土地,但是不如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的殖民地,也不比上次战争前法国人的一些殖民地好。但是英国殖民地的政治制度,却比其他三国任何一国殖民地的政治制度更有利于当地土地的改良与耕作。

第一,在英国殖民地上,未开垦地的独占虽然没有被完全防止,但是比起其他任何殖民地更受限制。殖民地法规定,每个地主都有义务在限定时期内改良并耕作所有土地的一定部分,而在其不履行义务时,可以把此种土地交给其他任何人去耕作。这种法律虽然执行得不很严格,但是相当有效果。

第二,在宾夕法尼亚,没有长男继承权,土地像动产一样平均分配给家中一切儿女。新英格兰只有三省的法律和摩西律一样,允许长子得双份。在这几省,虽然有时有个别人独占过大的土地,但是只要经过一两代,土地又可能充分分割了。在其他英属殖民地,虽然像英国法律一样,长男继承权依然存在,但是在一切英属殖民地上,根据自由借地法保有的土地的借用权,使得土地易于割让,大块土地的领受人大都觉得,为自己的利益考虑不如尽快割让大部分土地,只保留小额免役地租。在西班牙及葡萄牙殖民地上,凡附有勋爵称号的大地产都有所谓长子继承权。这种大地产完全由一个人继承,实际上都是限定继承的,都是不可割让的。法国殖民地都遵循巴黎的风俗习惯,在土地继承方面比英国法律更有利于幼小的儿子。但是在法国殖民地中,有骑士尊号和领地称号的贵族保有地如果有任何部分割让,那么在有限时期内,按照赎买权,得由领地继承人或家族继承人赎回。国内一切大的所有地都是这种贵族保有地,那必然妨碍割让。但是在新殖民地上,未开垦的大地产通过割让似乎比通过继承分割得快得多。我们说过,肥沃土地的丰饶与低廉是殖民地迅速繁荣的主要原因。土地的独占事实上破坏了这种丰饶与低廉。此外,未耕地的独占又是土地改良的最大障碍。对社会提供最多和最大价值的生产物的,乃是用来改良土地和耕作土地的劳动。在这种场合,劳动的生产物不仅支付它自己的工资和雇佣劳动的资本的利润,而且支付劳动所耕土地的地租。所以,英国移民的劳动用来改良土地和耕作土地的,比其他三国中任何一国都多,所以说所提供的生产物无论就数量还是就价值也可能较大。这其他三国的殖民地都实行土地独占,这样就或多或少地使劳动流入其他用途。

第三,英国移民的劳动不仅可提供较多和较有价值的生产物,而且因为赋税适中,生产物的大部分属于他们自己,他们可贮蓄起来,用以推动更大的劳动量。英国移民对于母国的国防和行政费用从来没有什么贡献。反之,至今为止,卫护他们所需的费用几乎全部由母国支付。海陆军费用大大超过必要的行政费用,所以行政费用总是很少,一般只包括总督、裁判官及其若干警察官吏的适当薪俸,以及最有用的公共工程的维持费。在现在扰乱事件开始以前,马萨诸塞的行政设施费往往一年仅为一万八千镑。新罕布什尔及罗得岛的行政设施费,各为每年三千五百镑;康涅狄格四千镑;纽约及宾夕法尼亚各四千五百镑;新泽西一千二百镑;弗吉尼亚及南卡罗来纳各八千镑。诺瓦斯科夏及佐治亚的行政费,一部分由议会每年拨款支付。而诺瓦斯科夏每年仅出殖民地行政费大约七千镑;佐治亚每年仅出大约二千五百镑。总之,北美全部的行政设施费,除了马里兰及北卡罗来纳这两州无正确记载可查外,在现在扰乱事件开始以前,用于侨民身上的费用不过每年六万四千七百镑;如此少的费用,可以统治三百万人,而且统治得很好,那真是永远值得我们记忆的。政府行政费用的最重要部分和全部防卫保护费,都是不断由母国负担。在欢迎新总督及新议会开幕之际,殖民地政府的仪式虽然十分隆重但是不铺张浪费。他们的教会也是同样节俭。他们没有什一税。他们的为数不多的牧师靠微薄的薪俸或人们的捐款维持生活。反之,西班牙及葡萄牙政权在一定程度上仰给于对殖民地所课的税。法国虽然不曾从其殖民地抽取任何可观的收入,而且征自殖民地的税虽然大都用在殖民地,但是其行政费却与其他两国一样是非常庞大的,而仪式的费用更大。例如,欢迎一个秘鲁新总督所费就往往不赀。此等仪式不仅使富裕的移民要在这样的场合纳税,而且使他们在一切其他场合都养成一种虚荣浪费的习惯。那不仅是暂时的非常苛酷的税,而且形成永久而更苛酷的税,即养成能使私人倾家荡产的奢侈浪费习惯。此外,在这三国的殖民地中,教会也施行苛政。这些地方都抽什一税;在西班牙及葡萄牙两国殖民地中,更是雷厉风行。这些殖民地都有很多托钵和尚的募化,他们不仅允许募化,而且以募化为宗教神圣的事业。贫民们都受到教导,认为布施和尚是一种义务,拒绝布施是非常大的罪恶。所以,这种事情就成了贫民一种非常苛重的赋税了。而且,在这三国殖民地内,僧侣都是最大的土地独占者。

第四,英国殖民地在处置其剩余生产物,即自己消费不了的生产物时,比其他任何欧洲国家的殖民地都处于更有利的地位,而且拥有更广阔的市场。每个欧洲国家或多或少地都企图独占其所属殖民地的贸易,禁止外国船舶和它们通商,禁止它们从任何外国输入欧洲货物。但是实施此种独占的方法各国并不相同。

有些国家将其殖民地全部贸易交给一个专营公司经营,殖民地的人们必须向这个公司购买他们所需要的一切欧产货物,并必须把他们的剩余生产物全部卖给这个公司。所以,这个公司的利益不仅在于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出售前一种货物,并且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购买后一种货物,而且在于即使后一种货物价格极低,其购入数量应以能在欧洲市场以极高价格脱售为限。它的利益不仅在于在一切场合都降低殖民地剩余生产物的价值,而且在于在许多场合阻抑其产量的自然增加。要妨碍新殖民地的自然发展,在一切可想象得到的方策中,应当以设立公司为最有效。这一方策一直是荷兰所奉行的政策,虽然荷兰的公司在本世纪中在许多方面已不行使其独营权。丹麦的政策原来也是如此,直到前一国王即位才放弃这种政策。法国的政策有时也是如此。最近,自1755年以来,欧洲其他一切国家都认为这种政策不合理,把它放弃了,但是葡萄牙却仍奉行此种政策,至少在巴西两大省,即派南布科及马伦豪仍实施此种政策。

有些国家没有设立这种专营公司,但是限制它们殖民地的全部贸易,使之只能和母国某些特定港通商,除在一定时期准许船队出航,或准许有特许状(那大都是付出很高代价领得的)的单船出航外,其他船舶都禁止从此特定港出航。诚然,这种政策使母国全体居民都能从事殖民地贸易,只要他们是在适当的港口、适当的时期,使用适当的船只进行就行。但是投资装备船只并领受此等特许证的商人为了利益将合作起来,所以这样经营的贸易,必然是按照大体上类似专营公司的经营原则经营的。这种商人的利润和专营公司的利润几乎是同样高。殖民地绝不能得到良好供给;它们不得不以极高的价格购买,而以极低的价格售卖。这是西班牙的政策,一直到前几年为止;据说,一切欧产货物的价格在西属西印度都很高。乌罗亚告诉我们,在基多,一磅铁卖价大约四先令六便士,一磅钢售价大约六先令九便士。但是殖民地售卖自己的产物,主要为了购买欧洲产物。对于后者,他们付价越大,对于前者,他们实得价格就越小。后者的高价与前者的低价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就这一点来说,葡萄牙对于派南布科及马伦豪二省以外的殖民地所采取的政策,和西班牙古时的政策完全一样,而对于那两省,最近则变本加厉。

有些国家允许它的全体人民经营殖民地贸易。母国人民得从母国任何港口与殖民地通商,除了海关的一般证件外不需要任何特许状。在这种场合,经商者人数众多,而且散居各地,不能共同结合,他们彼此间的竞争使得他们不能榨取非常高的利润。在这样宽大的政策下,殖民地能够以合理的价格售卖他们自己的生产物,购买欧洲的商品。自从普利茅斯公司解散以来(那时我国殖民地还在摇篮时期),英国就经常采用这种政策。一般说来,这也是法国的政策,而自从英国人通常所称的密西西比公司解散以来,法国的政策就一向如此。所以,英法两国经营殖民地贸易的利润并不是非常高,如果准许其他各国自由竞争,利润当然也许还要低些。这两国大部分殖民地的欧产商品价格,已经不算异常高。

英国殖民地在剩余生产品输出方面,也只有一定种类的商品限定输到母国市场。此等商品因曾列举在航海法及此后颁布的其他法令上,所以名为列举商品,其余称为非列举商品,可直接输到他国,但是运输的船必须为英国船或殖民地船。此种船只必须为英国人所有,其船员也必须有四分之三为英国人。

美洲和西印度有几种极其重要的产物也包含在非列举商品中,例如各种谷物、木材、腌制食品、鱼类、砂糖及甜酒。

谷物自然是一切新殖民地耕种的最初的和主要的对象。法律准许殖民地有极广阔的谷物市场,即奖励他们推广这种耕作,使其产品大大超过稀少人口的消费,从而预先为不断增加的人口储存了丰富的生活资料。

在树木密布的地方,木材价格低廉,甚至没有价值,于是开拓土地的费用就成为改良的主要障碍了。法律准许殖民地有极广阔的木材市场,使得本来价值低廉的商品生出一个价格,并使它们能够从本来是完全耗费的事业中取得若干利润,这样改良就变得容易了。

在人口还没稠密、同时耕作还没充分发展的地方,牲畜的繁殖自然会多于当地居民的消费,所以牲畜往往价值低廉,甚至没有价值。但是我们说过,牲畜的价格与谷物的价格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一国的大部分土地才能够进行改良。法律使美洲的死牲畜和活牲畜都有最广阔的市场,想以此来提高这种商品的价值,因为这种商品价格的上涨对于土地改良是非常重要的。乔治三世第四年第十五号法令把皮革和毛皮定为列举商品,降低了美洲牲畜的价值。这种自由的良好影响,必然在一定程度上被这个法令所抵消了。

通过扩展殖民地渔业来增加我国航运业和海军的力量,似乎是我国议会经常怀抱的一个目的。所以说,这种渔业便取得了自由制度所能够给予的一切奖励,大大繁荣起来。特别是新英格兰的渔业,在最近的变乱之前,也许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渔业之一。捕鲸业在英国虽然有异常的奖励金,但是成绩不大,在一般人看来(但是我不想做这种意见的证人),它的全部生产物比每年所付奖励金的价值也多不了许多。而在新英格兰,虽然无奖励金,捕鲸业却在大规模经营。鱼是北美洲与西班牙、葡萄牙及地中海沿岸各国通商的主要商品之一。

砂糖本来也是只许输到英国的列举商品。但是1731年,经甘蔗栽种者申请,砂糖输出开始准许扩展到世界各地。但是在允许此种自由时附有各种限制,而砂糖价格在英国又特高,所以这种自由没产生大的作用。英国及其殖民地依然几乎是英国蔗糖殖民地所产砂糖的唯一市场。它们的消费量增加得很快,虽然有牙买加和被割让各岛日益增加的改良,但砂糖的输入在这二十年内仍大有增加,而输到外国去的,据说并不比从前多多少。

甜酒是美洲与非洲沿岸通商的极重要商品,而通过这种通商带回来的就是黑奴。

如果美洲各种谷物、腌制食品和鱼类的全部剩余生产物都被定为列举商品,强迫输入英国市场,那就过分妨碍我们本国人民的劳动生产物。此等重要商品之所以不但不曾被定为列举商品,而且除了稻米,一切谷物及腌制食品在一般情况下都被法律禁止输入英国,那也许并非为了关心美洲的利益,而是为了防止这种过大的妨碍。

非列举商品原来可输往世界一切地方。木材及稻米曾一度被定为列举商品,此后即被定为非列举商品,但是准许输往的欧洲市场仍限于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欧洲各国。依照乔治三世第六年第五十二号法令,一切非列举商品都受同样的限制。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欧洲各国都不是制造业国,所以我们不担心殖民地船会从它们那里把那些能妨碍我们本国制造品的东西带来。

列举商品有两类。第一类是美洲特有的产物,或是母国所不能生产的产物,至少也是母国所不生产的产物。属于这一类的,如蜜糖、咖啡、椰子果、烟草、红胡椒、生姜、鲸须、生丝、棉花、海狸皮和美洲其他各种毛皮、靛青、黄佛堤树及其他各种染色树木。第二类不是美洲所特有的产物,母国也能够生产,但是其产量不足供应其需要,以致有大部分要依靠外国。属于这一类的,如一切海军用品,船桅、帆桁、牙樯、松脂、柏油、松香油、生铁、铁条、铜矿、生皮、皮革、锅罐、珍珠灰。第一类商品即使最大量地输入,也不能妨碍母国任何生产物的生产与销售。我们的商人不仅想限制这种商品,使之仅能输到本国市场,并且由于这种限制使自己能够在殖民地上廉价购买,在国内以较好的利润售卖,而且想在殖民地与外国之间设立一种有利的运送贸易,那必须以英国为中心,就是说,此等商品输入欧洲,必须先输到英国。第二类商品的输入据说也必须妥为安排,使不妨碍本国同种产物的售卖,而仅妨碍外国输入品的售卖。因为,课以适当的税,那种商品总会比前者略为昂贵,但是比后者低廉得多。限制此等商品,使之只能输入本国市场,并非要妨碍英国的产物,所要妨碍的乃是贸易差额被认为不利于英国的那些外国的产物。

禁止殖民地以船桅、帆桁、牙樯、松脂、柏油输到英国以外的任何国家,自然会降低殖民地木材的价格,因而会增加开拓殖民地土地的费用,而这是土地改良的主要障碍。1703年,瑞典松脂柏油公司规定,除非它的商品由它的船只装运,按该公司自定价格,并按他们认为适当的数量运出,否则禁止其输出,它企图通过这种办法来抬高其商品到英国去的价格。为了对抗这个令人注意的商业政策,并使英国尽可能不仅不依赖瑞典,而且无须依赖北方其他任何国家,英国对于美洲海军用品的输入发给奖励金。这种奖励金使美洲木材价格抬高到大大超过木材限定输入国内市场所能够降低的程度。因为这两个规定是同时颁布的,其连带的作用不是妨碍美洲土地的开拓,而是鼓励其开拓。

生铁和铁条虽然也是列举商品,但是从美洲输入免纳重税,而从其他各国输入却得纳重税,所以这个规则一部分起了鼓励美洲制铁厂建设的作用,另一部分起了妨碍的作用,而鼓励的作用比妨碍的作用大。没有一种制造业能像熔铁炉那么需要柴火的消费,或者能像熔铁炉那么促进树木遍野的地方的开拓。

这些规定有些会提高美洲木材的价值,因而促进当地土地的开拓。但是这种趋势既不被立法机关所注意,也不被立法机关所理解。其有利效果,虽然就这方面说全是偶然的,但是并不是说不真实。

英属美洲殖民地及西印度间的贸易无论就列举商品还是就非列举商品来说,都有最完全的自由。此等殖民地现在是那么富庶,所以彼此间对于彼此所有的产物都能提供广大的市场。把这一切殖民地合起来看,对于彼此的产物,那就是一个大的国内市场了。

但是英国对其殖民地贸易所采用的宽大政策,大体上限于原料或粗制品的贸易。至于殖民地产物更精致的加工,英国商人和制造业者则要自己经营,并请求国会以高关税或绝对禁止的方式,使这些制造业不能在殖民地建立。

例如,从英属殖民地输入粗制砂糖,每百斤仅纳税六先令四便士,白糖纳税一镑一先令一便士,单制或复制的精制糖块纳税四镑二先令五又二十分之八便士。在课税如此苛重时,英国是英属殖民地砂糖输出的唯一市场,至今仍然是主要市场。这种高关税起初等于禁止白糖或精制砂糖供应外国市场,现在又等于禁止制造白糖或精制砂糖,使之不能供应那也许可销其全产量十分之九以上的市场了。所以说,法国蔗糖殖民地有很发达的砂糖精制业,但是在英国殖民地上,除供应殖民地本地市场的精制业外,简直没有其他砂糖精制业。当格林纳达由法国人占领时,其他各蔗园几乎都有有砂糖精炼厂。但是一旦被英国人占领,这一类制造厂就几乎全部放弃了。现在(1773年10月)我相信,这个岛上至多不过有两三个厂。但是,因为海关宽纵,白糖或精制糖若能从块状研成粉末,通常可作为粗砂糖输入。

英国一方面允许生铁和铁条从美洲无税输入(由他国输入则不能免税),以奖励美洲这种制造业,另一方面却又绝对禁止在任何英属殖民地上建立制钢厂及铁工厂。它甚至不允许其殖民地人民为自身消费而制作这种精制品,却要他们向它的商人和制造者购买他们所需要的这一类物品。

它又禁止由水路,甚至由车马的陆运,把美洲生产的帽了、羊毛和毛织物从一省运至另一省。这种条例很有效地使这个殖民地不能为远地贩卖而建立这一类商品的制造业,这样就使殖民地人民只能经营通常仅供自用或其同省邻人使用的那些粗糙物品的家庭制造业。

禁止人们大众制造他们所能够制造的全部物品,使他们不能按照自己的判断把自己的资财与劳动投在自己认为最有利的用途上,这显然是侵犯了最神圣的人权。然而,此种禁令虽然是那么不公正,但是并没在很大程度上妨碍殖民地。土地仍是那么低廉,劳动仍是那么昂贵,以致他们仍能以比自己制造更低廉的价格,从母国输入几乎一切种类的精制品。所以,即使不禁止他们建立这一类制造业,但是在现有改良情况下,他们一考虑到自己的利益,也许就会使他们不愿经营这种事业。在他们现有的改良情况下,此等禁令也许没拘束他们的劳动,没使他们的劳动不能投在按自然趋势要投的用途上。不过这是母国商人和制造者,由于无根据的嫉妒毫无理由地加在他们身上的无礼的奴役标记。但是在比较进步的情况下,这种禁令很可能成为不能容忍的真正的压迫。

英国把殖民地某几种极其重要的产物限定输入它的市场,作为补偿,它又使殖民地某几种产物在这个市场里占有某种优势,其所用的方法是对由他国输入的同种产物课以高关税,或对由殖民地输入的则给予奖励金。通过前一种方法,它在国内市场里给予殖民地的砂糖、烟草和铁,次之给予殖民地的生丝、大麻、亚麻、靛青、海军用品和建筑木材以便利。以奖励金奖励殖民地产物输入的这种方法,据我所知,是英国所特有的。第一种方法却不是这样。葡萄牙不满足于仅以高关税限制烟草从殖民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输入本国,干脆禁止其输入,违者重罚。

关于欧洲货物的输入,英国对于殖民地的处置也比其他任何国家宽大。

国对于外货输入时所纳的税,准其在再输出时退还一部分。那退还的几乎都是一半,一般是大部分,有时是全部。如果外货输入英国时必须课极重的税,而在再输出时又不许退还任何部分,那就没有一个独立的外国会承受这种再输出的商品了。所以,除非在输出时退还部分的税,否则重商主义者提倡的运送贸易便告终了。

但是我们的殖民地并不是独立的外国,而英国又取得了以一切欧洲商品供给其所属殖民地的专营权利,英国正可像他国对付殖民地一样,强制其所属殖民地承受这种在输入母国时课有重税却又要输到外国去的商品。但是在1763年以前,大部分外国货在输到我国殖民地时和输到任何独立外国时一样要退税。不过,1763年乔治三世第四年第十五号法令在很大程度上取消了这种宽大待遇,它规定:“欧洲或东印度的农产品、制造品,从本国输到任何英属美洲殖民地时,称为旧补助税的那一种赋税的任何部分不得退还,但是葡萄酒、白洋布、细洋布除外。”在这项法律颁布之前,有许多种外国货,在殖民地购买比在母国购买价廉;现在,有些货物仍然如此。

在制定关于殖民地贸易的大部分条例时,都以经营殖民地贸易的商人为主要顾问,那是必须知道的。因此,这些条例在更大程度上注意这种商人的利益,在较小程度上注意殖民地或母国的利益,那是一点也不足怪的。他们有专营的特权,可以输运欧洲货物供应殖民地,也可以购买殖民地不妨碍他们国内贸易的那部分剩余生产物。这种专营的特权显然是牺牲殖民地的利益来顾全商人的利益。他们在把欧洲及东印度大部分货物再输到殖民地去的时候,又像再输到独立国家去一样享有退税。这种退税即按照重商主义的利益观念,也是牺牲母国利益来顾全商人的利益。商人的利益在于对运送到殖民地去的外国货物尽可能少纳税,对输入英国的外国货物尽可能收回所垫付的税。这样他们就能在殖民地售卖等量货物,得到较多的利润,或售卖较大数量的货物,得到同样多的利润,因而能从这两方面得利。殖民地的利益同样在于以尽可能低的价格取得尽可能多的这一切货物。但是母国的利益未必总是这样。退还此等货物输入时所纳税的大部分,会影响母国的收入;由于有了这种退税,外国制造品得以用更便宜的条件运到殖民地,使得母国制造品在殖民地市场跌价售卖,这就会影响母国的制造业。人们常说,德国亚麻布再输到美洲殖民地的退税大大推迟了英国亚麻布制造业的进步。

但是,关于殖民地贸易,英国的政策虽然和其他各国一样,受着重商主义精神的支配,但是总的说来,不像其他任何国家那么褊狭,那么令人难受。

除了对外贸易,英属殖民地的人们就其他各方面来说,都有完全的自由,可以按他们自己的方式来处理他们自己的事务。在一切方面,他们的自由都和他们国内同胞的自由相等,而且同样有个人民代表会议来保证这个自由,人民代表会议独享有权力课税以维持殖民地政府。这个会议的权力超越行政权力,即最卑贱或最可憎恶的殖民地人民,只要遵守法律,就用不着忧惧总督或省内文武官吏对他们的愤怒。殖民地议会和英国众议院一样,不一定都是极平等的人民代表机关,但是总更具有这种性质。行政机关也许无力收买议会,而且因为行政机关经费由母国支付,也无收买议会的必要。所以,一般地说,这种议会也许更受选举人意旨的影响。殖民地参议院与英国贵族院相当,但不是由世袭的贵族构成。在一些殖民地,例如在新英格兰的三个殖民地,此等参议院议员不是由政府指派,而是由人民的代表推选。没有一个英属殖民地有世袭的贵族。在所有殖民地,像在其他自由国家一样,老殖民家族的后裔虽然比有同等功绩、同等财产的暴发户受到人们更大的尊敬,但是也只更受人们尊敬,并没有烦扰邻人的特权。在现今的变乱开始以前,殖民地议会不仅有立法权,而且有一部分行政权。在康涅狄格及罗得岛,总督也由议会选举产生。在其他殖民地,议会规定的赋税由议会直接派人出去征收,征收员对议会直接负责。所以,人们在英属殖民地就比在母国更为平等了。他们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其政府,尤其是新英格兰那三个政府,一向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

反之,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的专制政治,却又在它们各自的殖民地上建立起来。此种政治大都以独断权授予一切下级官吏,由于相隔遥远,此等独断权的执行比平常还要强暴。我们知道,在一切专制政治之下,首都总比较更有自由。君主自己不想破坏正义的制度,不想压迫人民大众,这对他也无利。首都是君主所在地,下级官吏在此有所威慑,但是在远地,人们的怨声不容易传到君主的耳朵里,下级官吏得以为所欲为,无所顾忌。但是,欧洲人在美洲的殖民地总比以前为人所知的最大帝国的最远省份要远得多。自有世界以来,也许只有英属殖民地政府能给那么遥远的省区人民以完全的保护。法国殖民地的行政与西班牙、葡萄牙两国殖民地的行政相比,总是较为宽宏温和。这种较好的行政和法国民族的性格相符合,其他一切民族,如果其政治与英国相比虽然较为专横,然与西班牙、葡萄牙相比,则比较守法,比较自由,其也能有这种较好的行政。

英国殖民地政策的优越,主要在北美殖民地的进步上表现出来。法国蔗糖殖民地的进步与英国大部分蔗糖殖民地的进步至少是相等的,甚或更胜一筹,但是英国蔗糖殖民地,却和英属北美殖民地几乎享受同样的自由政治。不过,法国没像英国那样阻碍殖民地精制自产的砂糖;更重要的是,他们政府的特质使他们对于黑奴能有更好的管理方法。

在一切欧洲人的殖民地内,甘蔗都由黑奴栽种。生长在欧洲温带的人们的体格,据说不能在西印度炎日下从事挖土劳动。就今天的情况来说,栽种甘蔗都是手工劳动。许多人认为,使用锥犁会大有利。但是犁耕的利润与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牛马的良好管理,奴隶耕作的利润与成效也同样取决于奴隶的良好管理。我想,一般都承认,法国种植者比英国种植者更擅长管理奴隶。

对奴隶给予些微保护,使其不大受主人侵凌的法律,似乎在政治十分专制的殖民地比在政治完全自由的殖民地施行得更有效些。在设有不幸的奴隶法规的国家,地方长官在保护奴隶时,就在一定程度上干涉了主人的私有财产管理。在自由国家,主人或为殖民地议会代表,或为代表的选举人,所以地方长官不经充分考虑不敢干涉他们。地方长官不得不把他们放在眼中,这样就使他难以保护奴隶了。但是在政府十分专制的国家,地方长官常常干涉个人的私有财产管理,如果个人不依他的意见管理,他也许会发出拘票逮捕他们,所以,他要保护奴隶便容易得多;普通的人道心,自然会使他这样做。地方长官的保护,使主人不敢轻视奴隶,因而不得不给予他们相当的重视和比较温和的待遇。温和的待遇使奴隶不仅更诚实,而且更聪明,所以说变得更有用。奴隶的境遇更接近于自由佣人的境遇,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对主人忠实,并照顾主人的利益。自由佣人常有的这种德行,奴隶绝不会有。在主人有完全自由并不受干涉的国家,奴隶一般受着奴隶的待遇。

我相信,一切时代和一切国民的政策都可以证明这种观点,即奴隶在专制政治下,比在自由政治下有更好的境遇。在古罗马史上,第一个保护奴隶使之不受主人欺凌的长官就是皇帝。维迪阿·没利奥要在奥古斯丁皇帝面前把仅仅犯了一点小过失的他的一个奴隶截成小块,投入池中喂鱼,皇帝大为震怒,命令立即将此奴隶释放,并把他的其他奴隶同时释放。在共和政治下,长官既不能有充足的权力来保护奴隶,更谈不上处罚奴隶的主人了。

应该指出,用以改良法国殖民地,尤其是圣多明戈大殖民地的资本,几乎全部来自此等殖民地逐渐的改良与开垦。那几乎全是土地和殖民地人民劳动的产物,换言之,是由良好经营而逐渐蓄积并用以生产更多产物的那部分产物的价格。但是英国蔗糖殖民地改良及开垦的资本却有大部分来自英国,并不全部是土地和殖民地人民劳动的生产物。英国蔗糖殖民地繁荣的主要原因是,英国财富充溢出一部分流到(如果我可这样说)此等殖民地。但是法国蔗糖殖民地繁荣的全部原因,却是殖民地人民的良好经营。法国移民在这一点上优于英国移民。这个优点在奴隶的良好管理上显现得最明显。

以上所述,是欧洲各国对所属殖民地的政策的大纲。

所以,关于美洲殖民地最初的建立及后来的繁荣(仅就内政方面说),欧洲政策几乎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

支配着最初计划建立此等殖民地的动机,似乎是痴想与不义。探求金银矿山,足见其痴想;贪图占有一个由从未损害欧洲人,而且亲切殷勤地对待欧洲最初冒险家的善良土人居住的国家,足见其不义。

后来建立殖民地的冒险家似乎除了妄想寻觅金银矿山外,还有其他比较合理、比较可称颂的动机,但是就是此等动机,也不是为欧洲政策增光。

英国的清教徒因在国内受限制,所以逃往美洲以求自由,并且在新英格兰建立了四个政府。英国的天主教徒所受待遇更为不公允,也逃至美洲,在马里兰建立了政府。教友派教徒,则在宾夕法尼亚建立政府。葡萄牙的犹太人受宗教法庭的迫害,财产被剥夺,而且被赶到巴西,他们以身作则地在原为流犯与娼妇居住的殖民地传入了某种秩序与产业,并教会他们栽种甘蔗。所以,在这些场合,使人们侨居美洲并从事耕作的,并不是欧洲各国政府的智慧与精明,而是它们的乱政与横暴。

欧洲各国政府对于建立这种殖民地的一些最重要的计划和计划的实现,都没有一点功绩。墨西哥的征服不是西班牙枢密院的计划,而是古巴总督的计划。而使此计划实现的,乃是大胆冒险家的精神。总督把这种任务交给一个冒险家后,虽然很懊悔,遇事加以掣肘,但是不能妨碍这个计划的完成。智利及秘鲁的征服者,甚至美洲大陆上西班牙一切其他殖民地的征服者,在征服此等地方时,除了得到西班牙国王允许,并以他的名义建设殖民地和加以征服外,不曾受到国家的任何奖励。这些冒险家都是自己冒着危险出费用的,西班牙政府没对他们有什么贡献。至于英国政府,对其所属一些最重要的北美殖民地的拓殖也同样没有贡献。

但是在此等殖民地已经建立,而且数目相当可观,足以引起母国政府的注意时,母国最初对它们颁布一些条例的目的总在于保证它独占此等殖民地的贸易,限制它们的市场,牺牲它们以扩大自己的市场,所以说,与其说促进它们的繁荣,倒不如说对其加以压抑。不过,欧洲各国施行此种独占的方法并不相同,这就是欧洲各国殖民政策大相径庭的一点。其中,最好的是英国的方法。但是英国的殖民政策也只在一定程度上不像其他国家的殖民政策那么褊狭、那么苛刻罢了。

这样说来,欧洲政策究竟在什么方面有助于美洲各殖民地最初的建立及现在的繁荣呢?只在一个方面有很大的帮助。它哺育、造就了能够完成如此伟大事业、建立如此伟大帝国的人才。世界上没有其他任何国家的政策能够造就这种人才,实际上也不曾造就此种人才。这些殖民地应当把它们富有积极进取心的建设者所受的教育与他们所以具有伟大的眼光归功于欧洲政策。一些最大、最重要的殖民地就其内政说,也就只有这一点应归功于欧洲的政策。

第三节 美洲的发现和经由好望角到东印度的通路的发现,对欧洲有什么利益

美洲殖民地从欧洲政策所得的利益已如上述。欧洲从美洲的发现和拓殖中所得的利益是怎样的呢?

这些利益可分成两类:第一,作为一个大国,欧洲从此等大事件所得到的一般利益;第二,对所属殖民地都享有统治权,它们各殖民国从所属殖民地所得到的特殊利益。

作为一个大国,欧洲从美洲的发现和拓殖中取得了以下的利益:(1)这个大国的享乐用品增加了;(2)这个大国的产业增大了。

输入欧洲的美洲剩余生产物给这个大陆的居民提供了许多种类的商品,如果不是由于美洲的发现和拓殖,他们是不可能享有这些商品的,其中有的是便利品与有用物品,有的是装饰品,所以说增加了他们的享乐用品。

显而易见,美洲的发现与拓殖促进了以下各国的产业:(1)与美洲直接通商的国家,如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英国;(2)不直接与美洲通商,但是以他国为媒介,把大量麻布及其他货物送到美洲的国家,如奥属佛兰德斯和德国的某几省。这一切国家,显然都有比较广阔的市场来销售他们的剩余生产物,因而必然受到鼓励来增加剩余生产物的数量。

这类大事件对于不曾把自己生产的物品输出到美洲去的国家,如匈牙利和波兰,是否也产生促进产业的作用虽然没有那么明显,但是这类大事件的这个作用却是无可怀疑的。美洲生产物有一部分是在匈牙利和波兰消费;那里对于新世界的砂糖、巧克力、烟草也有若干需要。这类商品的购买必须用匈牙利和波兰产业产物或用若干此等产物购入的东西来购买。美洲的这类商品乃是新的价值、新的等价物,输出到匈牙利和波兰,交换那里的剩余生产物。这类商品输到那里去,就给那里的剩余生产物开辟出一个新的、较为广阔的市场,提高它的价值,因而促进它的数量的增加。因此,那里的剩余生产物虽然可能没有任何部分输出到美洲,但是可以输到其他国家,由其他国家用一部分美洲剩余生产物来购买。这种贸易原来是由美洲剩余生产物引起的,有赖于这种贸易,匈牙利和波兰的剩余生产物才找到了市场。

这类大事件对于不曾把物品输到美洲以及没从美洲收到任何物品的国家,也可能起增加享乐用品和增加产业的作用。与美洲通商因而增加了剩余生产物的国家也可从此等国家收到更多的其他商品。这种更多的商品必然增加它们的享乐用品,所以必然增加其产业。有更多新的等价物呈现在它们面前,来交换它们产业的剩余生产物了。这样就给这个剩余生产物创造了更广阔的市场,提高了它的价值,因而促进了它的数量的增加。每年投入欧洲大商场并通过周转分配给欧洲各国的商品总量,必定由于美洲全部剩余生产物而增加。这个总量一旦加大了,分归各国的数量也会加大,这样就会增加它们的享乐用品,促进它们的产业。

母国专营的贸易会减少其他一切国家的享乐用品和产业,至少会对其加以阻抑,使之不能照常发展。这对美洲殖民地的享乐用品及产业尤其是这样。这是使人类大部分事务所赖以推动的大发条之一的活动受到阻抑的一种巨大力量。这种专营贸易使殖民地产物在一切其他国家昂贵起来,这样就减少了殖民地生产物的消费,因而缩减殖民地的产业和一切其他国家的享乐用品与产业,因为享乐用品必须支付较高的价格,享乐用品便减少,因生产所得的价格较低,生产便减少。这种专营贸易又使一切其他国家的产物在殖民地昂贵起来,这样也就缩减了一切其他国家的产业,并缩减殖民地的享乐用品与产业。这是一个障碍物,某些国家为了想象上的利益,妨碍了一切其他国家的享乐用品与产业,而殖民地所受的妨碍尤大。它不仅尽量排斥所有其他国家,使它们不能进入某一市场,而且尽量限制殖民地,使其仅能在某一市场贸易。封闭某一市场而开放其他一切市场,开放某一市场而封闭其他一切市场,这完全是两回事。但是殖民地剩余生产物是欧洲从美洲的发现和拓殖中得以增加享乐用品和产业的源泉,而母国的专营贸易却能大大损害这种富足的源泉。

各殖民国家从所属殖民地得到的特殊利益也有两种:(1)各帝国从所属殖民地得到的一般利益;(2)那些据说由欧洲在美洲的殖民地这一非常特异的性质造成的特殊利益。

各帝国从所属领地得到的一般利益如下:(1)各领地所提供的保卫帝国的兵力;(2)各领地所提供的维持帝国民政的收入。罗马殖民地有时同时又提供了这两种利益。希腊殖民地有时提供兵力,但是几乎不曾提供任何收入,它们几乎不承认它们应受母国统治。在战时,它们通常是母国的同盟,但是在平时,它们的人民几乎不是母国的属民。

欧洲在美洲的殖民地从来不曾提供任何兵力来保卫母国。它们的兵力尚且不足以保卫它们自己;在母国加入战争时,它们不但不能助以兵力,而且往往使母国不得不分散兵力来保护它们。因此,在这一点上,一切欧属殖民地其作用与其说使母国力量强大,不如说使母国力量削弱,一切都如此,没有一个例外。

只有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提供了若干收入,以防卫母国或维持母国民政。至于欧洲其他各国,尤其是英国,对殖民地所课的税能与平时所付的费用相等已属罕见,如果要支付战时殖民地所增加的费用,那是无论如何也不够的。因此,这样的殖民地对其母国只是负担,不是财源。

因此,各母国从这些殖民地所得的利益就只有后一种利益了,即由具有美洲殖民地这种非常特殊性质的领地造成的利益。大家又认为,这一切特殊利益的唯一源泉就是专营贸易。

这种专营贸易的结果,那一部分被称为列举商品的英属殖民地剩余生产物,就只能输往英国,不能输往任何其他国家了。后来,其他国家不得不向英国购买。于是,这类物品在英国一定比在其他任何国家低廉,因此说与其他任何国家比较,必然在更大程度上促进英国享乐用品的增加,也必然在更大程度上促进英国产业的增加。与其他任何国家比较,英国在以本国剩余生产物交换此等列举商品时,必然得到更好的价格。例如,英国的制造品与其他任何国家同种制造品比较,能购得更多数量它所属殖民地的砂糖与烟草。因此,在英国制造品及他国制造品都用以交换英属殖民地砂糖及烟草时,这种优越的价格就使英国制造业得到一种奖励,而其他各国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享有这种奖励。由于殖民地专营贸易减少了,至少是阻抑了不能经营此种贸易的国家的享乐用品与产业,所以对于能经营此种贸易的国家就提供了一种显然比其他国家优越的利益。

但是这种利益与其说是绝对的利益,不如说是相对的利益;实施此种专营贸易的国家之所以享有优越的利益,与其说是由于奖励本国的产业与生产,使其发展超过贸易自由下自然会有的发展,倒不如说是由于阻抑其他各国的产业与生产。

比如,马里兰和弗吉尼亚的烟草就因为英国享有独占权,能以较低廉的价格输入英国。至于法国所需烟草的大部分通常从英国转运,所以此等烟草在法国的价格较为昂贵。如果法国及欧洲一切其他国家都能随时与马里兰和弗吉尼亚自由通商,那么此等殖民地的烟草就不但是能以比今天实际价格低廉的价格输入一切其他国家,而且能以更低的价格输入英国。但是烟草市场既较往昔广大得多,其产量或可大大增加,以致栽种烟草的利润——据说今日还是稍稍越过自然的标准——降低到和栽种谷物的利润相同的自然水平。烟草价格可降低到略低于今日的价格。于是,与今日比较,英国及其他任何国家都能以同量商品在马里兰和弗吉尼亚购买较大数量的烟草,因而能在那里以更好的价格售出它们的商品。所以此种烟草如果由于丰饶低廉,能增加英国或其他任何国家的享乐用品或产业,那么在贸易自由的场合,就一定会比今日在这两方面有更大的成果。在这种场合,英国就没有优于他国的任何利益。它也许要以比今日略低的价格购买其殖民地的烟草,因而以比今日略高的价格售卖它本国的商品,但是与他国比较,它既不能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前者,也不能以较高的价格售卖后者。这时它也许会得到一种绝对的利益,但是一定会失去相对的利益。

但是,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可以相信,英国为了取得殖民地贸易上这种相对的利益,为了实施尽量排斥他国分享殖民地贸易那一种惹人恶感的有害计划,不仅牺牲了它和一切其他国家本来能从此种贸易取得的绝对利益的一部分,而且使它自己几乎在一切其他贸易部门上忍受一种绝对的不利和一种相对的不利。

在英国依据《航海条例》而独占殖民地贸易时,先前投在这种贸易上的外国资本不得不撤除出去。先前经营这种贸易的一部分英国资本,现今要经营这种贸易的全部。先前以殖民地所需欧洲产物的一部分供给殖民地的英国资本,现在要以殖民地所需欧洲产物的全部供给殖民地了。但是英国资本不能供给其所需的全部,于是由英国资本供给的商品必然以很高的价格在殖民地出售。而且,原先只购买殖民地剩余生产物一部分的资本,现在又用来购买其全部了。但是这样的资本绝不能依照和原价差不了多少的价格把这全部买去,所以说它所买的物品又必然是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买的。但是在资本的使用方面,商人能以非常昂贵的价格出售,而以非常低廉的价格购买,其利润必然是非常大的,必然大大超过其他贸易部门普通利润的标准。殖民地贸易利润的优越必然把其他贸易部门资本的一部分吸引过来。资本这样的转移,必然逐渐增加殖民地贸易中资本的竞争,因而必然逐渐减少其他贸易部门中资本的竞争;必然逐渐降低前者的利润,因而必然逐渐提高后者的利润,使一切的利润达到一个新的水平。这个新水平与旧水平不同,而且比旧水平略高。

这双重的结果——从一切其他贸易吸引资本;提高所有贸易的利润率,使略高于先前的利润率——不仅是此种独占权刚开始确立时所产生的结果,而且是有此种独占权以来所持续产生的结果。

第一,这种独占权不断地从一切其他贸易吸引资本,使之投入殖民地贸易。

自《航海条例》制定以来,英国财富虽然有了很大的增加,但是其增加一定不曾和殖民地贸易的增加保持同一比例。一国的国外贸易自然按其财富增加的比例而增加,其剩余生产物又自然按其全部生产物增加的比例而增加。英国吞并了几乎所谓殖民地国外贸易的全部,而其资本却不曾和殖民地国外贸易量按同一比例增加,所以如果不能不断地从其他贸易部门吸取一部分原先投在那里的资本,并吸取比原先投在那里的资本更大的资本,就将无法经营。因此说,自从《航海条例》制定以来,殖民地贸易不断增加,而其他许多国外贸易部门,尤其是对欧洲其他各国的国外贸易却不断凋落。我国以供外销为目的的制造品,已经不像《航海条例》未制定以前那样适合于邻近的欧洲市场,或适合于较远的地中海周围各国的市场,却有较大部分适合于更远的殖民地市场。换句话说,更不适合于有许多竞争者的市场,而更适合于享有独占权的市场。德克尔爵士及其他作家研究其他国外贸易部门衰落的原因,说是由于赋税过重、课税方法不当、劳动价格昂贵、奢侈增加等。其实,殖民地贸易的过度膨大可以说是这全部原因。英国的商业资本虽然很大,但不是无限的;自《航海条例》制定以来,英国资本大大增加,但是未曾和殖民地贸易以同一比例增加,因此如不能不断地从其他贸易部门吸取一部分资本,因而使其他贸易部门在一定程度上衰落,那就无论如何也不能继续经营这种贸易。

应该指出,不仅在《航海条例》使殖民地贸易的独占得以巩固以前,而且在殖民地贸易尚未盛大以前,英国就已经是个大商业国,其商业资本已经很大,而且每天都在增加。在克伦威尔执政时期,在对荷战争中,其海军比荷兰海军强大。在查理二世即位之初爆发的战争中,英国海军的实力至少和荷、法两国联合海军相等,也许比它们还要强大。这种优越的海军力量到现在似未增大,至少在荷兰海军对荷兰商业现在和过去都保持同一比例的场合是这样。但是在这两次战争中,这强大的海军力量并不归功于《航海条例》。第一次战争中,这个条例刚刚拟定计划;第二次战争爆发前,这个条例虽然已制定完成,但是时间较短,还不可能产生大的成效,而条例中建立殖民地专营贸易的部分则尤少成效。和今日比较,那时的殖民地和殖民地贸易都是不值得一提的。牙买加岛还是一个不适合居住的荒岛,没有什么居民,更没有什么耕作。纽约和新泽西为荷兰占有;圣克里斯托弗有一半被法国所占领。安提瓜岛、南北卡罗莱纳、宾夕法尼亚、乔治亚、诺瓦斯科夏还没被耕作。弗吉尼亚、马里兰、新英格兰已经被耕作,它们虽然是极繁荣的殖民地,但是在那时,欧洲或美洲也许没有一个人能预先料到,那里的财富、人口和改良后来会有那样急速的进步。在英国各殖民地中,当时的情形与现在的情形相类似的只有巴巴多斯一个岛。殖民地贸易(即在《航海条例》定立以后若干年内,英国也仅占有此种贸易的一部分,因为《航海条例》在定立几年以后才被严格执行)绝不能在当时成为英国贸易盛大的原因,也不能在当时成为英国海军力量强大的原因。当时支持英国强大海军力量的贸易,是欧洲及地中海沿岸各国的贸易。但是英国今天所享有的这种贸易,在当时恐怕不够支持如此强大的海军力量。如果殖民地日益增长的贸易任由一切国家自由经营,那么英国所得而占有的部分无论如何——可能有很大的一部分归于英国——也定然可以成为它原先占有的大贸易的附加部分,而不至于破坏这种大贸易。独占的结果,殖民地贸易增加了,但是与其说增加了它原先占有的贸易,倒不如说引起了贸易方向的完全改变。

第二,这种独占权必然会提高英国各种贸易部门的利润率,使其超过一切国家都可自由与英属殖民地通商时的自然利润率。

由于殖民地贸易的独占必然使大部分英国资本违反自然趋势流入殖民地贸易,又必然排斥一切外国资本,减少投在此种贸易上的资本的总量,从而使之少于自由贸易下自然会有的资本量。但是由于独占会减少这个贸易部门中资本的竞争,因此必然会提高这个贸易部门的利润率。由于它减少一切其他贸易部门英国资本的竞争,所以必然提高一切其他贸易部门上的英国利润率。自《航海条例》订立以来,英国商业资本在任一时期的状态与范围不管怎样,在这状态延续的时期,殖民地贸易的独占必然提高英国普通利润率,使英国这一贸易部门及一切其他贸易部门的利润率略高于没有这种独占的情况。如果英国普通利润率从《航海条例》订定立以来已大大降低——确已大大降低——那么,如果没有这个条例所建立的独占权促其提高,它就一定会落得更低。

但是,使一国违反自然趋势提高其普通利润率的事情,必然会使它的各种无独占权的贸易蒙受绝对的和相对的不利。

使它蒙受绝对的不利是因为在此等贸易部门,它的商人如不以比原来更高的价格售卖外国输入品及本国输出品,就不能取得这较大的利润。他们的国家必须贵买贵卖,必须少买少卖,而它的享受和生产必然比它原来所能够享受和生产的少。

使它蒙受相对的不利是因为在此等贸易部门,不蒙受绝对不利的其他国家和它比较将处于更有利的地位,或处于不像从前那么不利的地位。于是,其他国家能比它享受更多,生产更多。就是说,那便或增大它们的优势,或减小它们的劣势。由于提高了它的生产物的价格,其他国家的商人便能在国外市场上使它贱卖生产物,把它从它不曾享有独占权的一切贸易部门中排除出去。

我国商人常常埋怨说,英国工资高昂是他们的制造品在外国市场贱卖的原因,但是关于资本利润的高昂他们却三缄其口。他们常常埋怨他人获利过多,但是对他们自己获利过多却不发一言。英国资本利润的高昂和英国劳动工资的高昂,在许多场合,一样起了提高英国制造品价格的作用,在若干场合,前者尤有此种作用。

我们可以恰当地说:就在这种情况下,英国资本有一部分从我国未曾享有独占权的各种贸易部门,尤其是欧洲贸易和地中海沿岸各国贸易中被吸引过去,有一部分则被排除出去。

一部分是这样被吸引过去的。殖民地贸易继续增大,一年一年总是感到经营殖民地贸易的资本的不足,造成殖民地贸易的高利润。这种高利润把这些贸易部门的资本吸引过去。

一部分资本是这样被排除出去的。英国建立的高利润率,使其他各国在英国不享有独占权的一切贸易部门中都处于优势。这种优势把资本从这些贸易部门排除出去。

殖民地贸易的独占,把一部分原本想投在其他贸易部门的英国资本吸引过去,它也使许多在殖民地无独占权时不会投在这些部门的外国资本流入这些部门。它使英国资本在这些贸易部门上的竞争减少了,因而使英国的利润率增高,超过其应有的水平。反之,它使外国资本的竞争增加,因而使外国的利润率降低到不应有的水平。这两种作用显然都使英国在其他贸易部门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

也许有人说,什么都没像殖民地贸易对英国那么有利,而独占迫使较大部分的资本投入这种贸易,这就使这种资本转到对英国更有利的用途。

对于资本所属的国家,最有利的资本用途乃是能够维持最大生产性劳动量和最能增加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用途。我在本书第二篇曾经指出,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资本,所能够维持的本国生产性劳动量与其往返的次数恰成比例。例如,一千镑资本,投在一年经常往返一次的消费品国外贸易上,所能够继续雇佣的本国生产性劳动量,等于一千镑每年所能够维持的本国生产性劳动量。如果一年往返两次或三次,则所能够继续雇佣的本国生产性劳动量,等于两千镑或三千镑所能够维持的本国生产性劳动量。所以,一般地说,对邻国进行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比对远国进行的更有利。出于同一理由,一般地说,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比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更有利,这一点我们也在第二篇指出了。

但是殖民地贸易的独占就其对英国资本用途的影响来说,却在一切情况下都迫使一部分资本从近国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流入远国的消费品国外贸易,而在多数场合,又迫使一部分资本从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流入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

第一,殖民地贸易的独占在一切场合都迫使一部分英国资本从近国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流入远国的消费品国外贸易。

殖民地贸易的独占在一切场合都迫使一部分资本从欧洲贸易及地中海沿岸各国贸易流入更远的美洲贸易及西印度贸易。美洲贸易及西印度贸易不仅因为距离较远,而且因为这些地方情况特殊,往返的次数较少。我们说过,新殖民地总感到资本不足。新殖民地的资本总是比它们能够大大有利地用以改良土地和耕作土地的资本少得多。所以,它们总是不断需要自己资本以外的资本。为弥补自己的不足,它们常尽可能设法向母国借债,所以它们对于母国总负有债务。但是殖民地人民借款的最普通方法不是立据向母国富人借贷(虽然他们有时也这样做),却是尽可能拖欠来往商人的款项,即以欧洲货物供给他们的商人的款项。他们每年的还款往往只达到欠款的三分之一,有时还不及三分之一。于是,他们的来往商人垫付给他们的全部资本很少能够在三年以内归还英国,有时甚至不能在四五年内归还。但是,五年才往返一次的一千镑英国资本,其能经常雇用的英国劳动也只及一年往返一次的一千镑英国资本的五分之一。这样,这一千镑资本一年内所能够继续雇佣的劳动量,仅等于二百镑资本一年内所能够继续雇佣的劳动量了。美洲移民以高价购买欧洲的货物,以高利息购买远期的期票,以大佣钱掉换短期的期票,虽然可弥补其来往商人因他付款延期而蒙受的损失,甚至对于弥补这种损失而有余,但是这只能弥补其来往商人的损失,不能弥补英国的损失。在往返时间相隔很远的贸易中,商人的利润可能和在往返时间相隔很近而且往返次数很多的贸易中一样大,甚至更大;但是他居住国的利益,他居住国所能够继续维持的生产性劳动量,他居住国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却必定少得多。与欧洲贸易比较,甚至与地中海沿岸各国贸易比较,美洲贸易的往返时间相隔更远,而且更不确定、更不规则,西印度贸易尤其如此。我想,凡对这些贸易部门略有经验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承认这一点。

第二,在多数场合,殖民地贸易的独占都迫使一部分英国资本从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流入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

不能运送到英国以外任何市场去的列举商品有几种在数量上大大超过英国的消费额,所以说不得不以一部分输送到其他各国。但是,要这样做,不迫使一部分英国资本流入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就无法办到。比如,马里兰和弗吉尼亚每年送到英国去的烟草在九万六千桶以上,但是英国的消费额据说却不超过一万四千桶。于是,有八万二千桶以上的烟草必须输出到法国、荷兰及波罗的海和地中海沿岸各国去。运这八万二千桶烟草到英国,再把它输出到其他国家,并从其他国家换回货物或货币的那一部分英国资本,就是投在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上,而且必须投在这个用途上,以售掉这个大的剩余。如果计算此种全部资本要多少年才能回到英国,我们必须在对美洲贸易往返时间上加上对其他各国贸易往返的时间。如果我国投在对美洲的直接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资本没有三四年不能回到英国,那么投在这种迂回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全部资本就没有四年或五年不能回到英国了。与一年往返一次的资本比较,如果前者能够继续雇佣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本国劳动量,那么后者就只能继续雇佣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的本国劳动量了。在某几个输出港上,外国商人输出烟草往往可赊欠。在伦敦港,通常以现钱售卖,通例是现称现付。所以,在伦敦港,全部迂回贸易的最后往返时间只比美洲贸易的往返时间多了堆栈停留不卖的时间;但是这个时间有时也是够长的。如果殖民地烟草不仅仅售给英国市场,那么输入我国的烟草也许只不过是我国国内所需之数。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现在以这大量剩余烟草输到他国而用售得之款购回的供本国消费的物品,也许就要用本国产业的直接产物或本国若干制造品来购买。现在,我国产业的直接产物或制造品几乎全部只供应一个大市场,但是如果经这种变化,那也许会供应很多较小的市场。英国现在经营一个大的迂回消费品国外贸易,但是如果经这种变化,那也许会经营很多小的直接消费品国外贸易。由于往返频繁,只需现在经营这一个大迂回消费品国外贸易的资本的一部分,也许只需一小部分,即不过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就够经营很多小的直接消费品国外贸易,就可以继续雇用等量的英国劳动,就可以同样维持英国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这样,这种贸易的各方面就需要少得多的资本,就会有大量剩余资本可用于其他用途,如改良土地、增加制造业、扩张商业,至少也可以与投入这一切用途的其他英国资本相竞争,从而降低这一切用途的利润率,使英国在这一切用途上相对其他国家占有比现在更优越的地位。

殖民地贸易的独占也迫使一部分英国资本从消费品国外贸易流入运送贸易。消费品国外贸易的资本无论如何能多少维持英国产业的资本;运送贸易的资本却一部分用来维持殖民地的产业,一部分用来维持其他各国的产业。

比如,用这八万二千桶剩余烟草每年再输出而每年购回英国的货物,并不能完全在英国消费。其中一部分,比如从德意志和荷兰购回的麻布必须运到殖民地去,专供它们消费。但是,那一部分英国资本,即用以购买烟草而以烟草购买麻布的那一部分英国资本,一定不能再用来维持英国的产业而全部被抽出来,一部分用来维持殖民地的产业,一部分用来维持那些以本国产物购买这种烟草的其他国家的产业。

此外,殖民地贸易的独占迫使大部分的英国资本违反自然趋势流入这种贸易,这就完全破坏了英国一切产业的自然均衡。英国产业不和多数小的市场相适应,而主要和一个大市场相适应。英国的贸易不在多数小的商业系统进行,却主要被引到一个大的商业系统上去。这样,它的整个工商业系统也变得不安全了,其政治组织的全部状态也变得不健康了。英国在现在的状态下有些像一个不健全的机体,其中,有些重要生理器官长得过大,以致容易发生许多危险的疾病,那些各部分发展比较均衡的生理器官则是不常有的。人为地使一个大血管过分地膨胀,迫使大部分的产业与商业流入这个血管,这样大血管如果略有停滞,就会使全部政治组织陷于最危险的紊乱中。英国人对于母国与殖民地决裂的恐惧,超过了他们对西班牙无敌舰队或法国侵袭的恐惧。这种恐惧无论有没有道理,却使一般人,至少使各行业的商人,都觉得应该废除印花税法令。殖民地市场如果连续数年完全排斥英国商品,我国大部分商人就往往想象他们已经预见了他们贸易的全部停止;我国大部分制造业者就往往想象他们已经预见了他们事业的全部破坏;我国大部分工人就往往想象他们已经预见了他们完全失业。但是,与大陆任何邻国绝交的可能,虽然也会使此等人民中有一些会停止或中断其职业,但其预料不会引起那么普遍的情绪。若干小血管内血液循环停滞,血液很容易流到大血管,不会引起任何危险性疾病。但是,任何大血管的血液如果停滞,其不可避免的结果便是痉挛、半身不遂乃至死亡。没有一种制造业由于奖励金或由于国内市场及殖民地市场的独占不自然地过度膨胀,超过自然发展的程度,那么只要稍有停滞或中断,往往就会引起骚扰与紊乱,使政府惊骇,国会狼狈失措。他们想,我国主要制造业者如果有许多突然完全停止营业,定会引起很大的紊乱与骚扰。

将来无论在什么时候要把英国从这种危险中拯救出来,要使英国能够甚或强制它从这种过大的用途撤回一部分资本、投在利润较少的用途上,并要逐渐减缩一个产业部门,逐渐增大一切其他产业部门,要一步一步地把一切产业部门恢复到自然的、健全的,并为完全自由制度所必然建立,也仅能由完全自由制度加以保持的比例,唯一的方法,似乎就是适度地、逐渐地放宽那给英国以殖民地贸易独占权的法律,一直到有很大程度的自由为止。立即开放殖民地贸易,使一切国家都可以进来经营,那不仅会引起一些暂时性困难,而且将使现今以劳动与资本经营这种贸易的人,有大部分蒙受大的、永久的损失。不说别的,单说那输入八万二千桶烟草的船只突然废而不用就会造成重大的损失。这就是重商主义一切法规的不幸结果。这一切法规不仅给政治组织造成了危险性很大的紊乱,而且这种紊乱即使不引起(至少在短时间内不引起)更大的紊乱,也往往难于矫正。因此,殖民地贸易应怎样逐渐公开;什么限制应首先撤除,什么限制应最后撤除;完全自由与正义的自然制度应怎样逐渐恢复,这些问题,留待未来的政治家和立法者运用智慧去解决吧。

一年多以来(从1774年12月1日),北美洲十二联邦完全排斥英国商品。在殖民地贸易中丧失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这在一般人想来,定会使英国人痛切地感到损失。幸而发生了五件不曾预见而且不曾想到的事情,使他们没有这种感觉。(1)此等殖民地,相约不输入英国商品,为做好准备,曾把适合于它们市场的一切英国商品全部买尽。

(2)西班牙船队为了异常的需要,曾在这一年买尽德意志及北欧的许多商品,尤其是亚麻布。那许多商品,甚至在英国市场,也常和英国制造品竞争。(3)俄罗斯与土耳其媾和,使得土耳其市场有了异常的需要。因为前些时候土耳其在困难当中,而俄罗斯舰队又在爱琴海巡逻,土耳其市场的供给曾非常缺乏。(4)在过去若干时间,北欧对于英国制造品的需要逐年增加。(5)波兰最近的被瓜分和平定,为这个大国开拓了一个市场,使得英国制造品除有北欧日益增加的需要外,又在这一年加上了这个市场异常的需要。这五件事情,除第四件外,按性质说都是暂时的、偶然的。假设不幸,这十二联邦长此继续排斥英国货物,那么英国对殖民地贸易中这么重要的一部分被排斥,仍会惹起一定程度的痛苦。但是这种痛苦因为来得渐缓,所以不像突然发生的痛苦那么难受。英国的劳动与资本也能发现新的用途与方向,使此种痛苦达不到任何显著的程度。

殖民地贸易的独占既然使大部分的英国资本违反自然趋势流入此种贸易,因此在一切场合,使英国资本由近国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改投到远国的消费品国外贸易;在多数场合,使英国资本由直接的消费品国内贸易改投到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在一些场合,又使英国资本由一切消费品国外贸易改投到运送贸易。总之,在一切场合,都使英国资本由所雇生产性劳动量较多的方面改投到所雇生产性劳动量少得多的方面。此外,它使大部分英国产业与商业仅仅适合于一个特殊市场,又会使英国产业与商业的全部状态比其生产物能适合较多市场的场合更不确定、更不安全。

我们必须细心区别殖民地贸易的影响及殖民地贸易独占的影响。前者总是而且必然是有利的,后者总是而且必然是有害的。但是因为前者是那么有利,因此,即使殖民地贸易被独占,而独占又是那么有害,就全体来说,殖民地贸易仍是有利的,而且大大有利。不过,如果没有独占,其有利程度就要大得多。

在自然与自由状态下,殖民地贸易给英国产业的邻近市场,即欧洲市场与地中海沿岸各国市场所不能容纳的那一部分产物,开拓了一个虽然是很远但是却很大的市场。在自然与自由状态下,殖民地贸易不会使英国从原来运销邻近各市场的产物中抽出任何部分,却会使殖民地不断提出新等价物来交换英国的剩余生产物,从而奖励英国不断增加其剩余生产物。在自然与自由状态下,殖民地贸易倾向于增加英国生产性劳动量,却不倾向于改变其原先的用途。在自然与自由状态下,殖民地贸易得由一切其他国家进入竞争,这样就使新市场或新行业上的利润率不会上升到一般水平之上。新市场用不着从旧市场吸取任何东西,就会创造(如果可以这样说)一个新生产物来供给自己。而这种新生产物就会构成一个新资本来经营新行业,新行业同样用不着从旧行业吸取一点东西。

反之,殖民地贸易的独占由于排斥其他国家的竞争,从而提高新市场及新行业上的利润率,势必从旧市场吸取产物,从旧行业吸取资本。增大殖民地贸易中我国的份额,是这种独占公开提出的目的。如果殖民地贸易中我国所占的份额并不比没有独占时多,那就没有设立这种独占的理由。这种贸易的往返比其他大部分贸易的往返慢,而时间相隔也较长。如果迫使任何一国的大部分资本违反自然趋势流入这种贸易,一定使那里每年所维持的生产性劳动的总量、每年所生产的土地和劳动的生产物的总量比原来的少。这样就使这国居民的收入不及自然状态下的收入,因而减少了他们的蓄积能力。那不仅在任何时候使其资本不能照常雇用那么大的生产性劳动量,而且使其资本不能照常增加,这样就使它不能雇用更大的生产性劳动量。

但是,就英国来说,殖民地贸易的自然良好结果足以抵消独占的恶劣结果而有余,所以,虽然有独占的害处,但像现在进行的此等贸易,不仅有利,而且大大有利。由殖民地贸易所开拓的新市场与新行业,比因独占而损失的那一部分旧市场与旧行业大得多。由殖民地贸易而创造(如果可以这样说)的新产业与新资本,在英国所能够维持的生产性劳动量,比因资本从往返次数较多的贸易部门突然撤回投入其他的贸易部门而失去的生产性劳动量来得多。不过,如果今天进行的那种殖民地贸易对英国还有利,那不是由于独占,而是由于独占以外的其他原因。

殖民地贸易所开拓的新市场,与其说是欧洲原生产物的新市场,倒不如说是欧洲制造品的新市场。农业是一切新殖民地的适当业务;因为其土地低廉,所以与其他业务相比,农业显得更有利。所以,殖民地富有土地原生产物,它们不但不需要输入土地原生产物,而且通常有大量的剩余物输出。新殖民地的农业往往从一切其他职业抽取工人,或把工人拉住,使其不流入其他任何职业。留给必需品制造业使用的工人已经不多,装饰品制造业可使用的工人简直没有。因此,对于这两种制造品的大部分,它们都觉得与其亲自制造,不如向他国购买更合算。至于殖民地贸易对于欧洲农业的鼓励,却主要是间接的,即鼓励欧洲制造业,从而间接鼓励欧洲农业。殖民地贸易所维持的欧洲制造业,是欧洲土地生产物的一个新市场。我们在此之前说过,最有利的市场即谷物和牲畜、面包和家畜肉的国内市场,这些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会借美洲贸易而大大扩张。

但是,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先例充分证明,富庶殖民地贸易的独占并不能使任何国家建立制造业,甚至不能维持制造业。西、葡两国在没有任何大殖民地时就是工业国了,但是自它们占有世界上最富裕、肥沃的殖民地以来,便都不是工业国了。

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独占的恶影响加上其他原因,也许几乎把殖民地贸易的自然良好影响抵消了。这些其他原因即其他各种独占;金银价值比其他大多数国家低;对输出品课以不适当的税,以致输出品不能参加外国市场,对国内各地间货物的运输课以更不适当的税,以致缩小国内市场;最重要的是司法制度的不规则与不公平,常常保护有钱有势的债务人,使之能避免受害的债权人的追索,并使国内劳动阶级不敢制造货物来供这班大人先生消费,因为,对于这班大人先生,他们不敢拒绝其赊卖,而他们所欠款能否归还又极不确定。

反之,在英国,殖民地贸易的自然良好影响加上其他原因,曾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独占的恶劣影响。这些其他原因即:贸易的一般自由,那里虽然有若干限制,但是与其他任何国家比较,至少有相等的自由,也许有更大的自由;输出的自由,本国产业的产物几乎无论什么种类,又几乎无论输到什么国家,都能无税输出;更重要的是本国产业的产物,由本国此地运至彼地,不必报告任何官厅,不必接受任何盘问检查,换句话说,得以享受毫无限制的自由;最重要的是平等而公平的司法制度,使最低级英国人民的权利为最高级英国人民所尊重,使每个人能保有各自的劳动果实,这样就对各种产业给予最大而且最有效的鼓励。

但是,如果英国制造业由于殖民地贸易而有所进步(事实上的确曾如此),那不是靠了对殖民地贸易的独占,而是靠着独占以外的其他途径。独占的结果,不是增加英国制造品产量,而是改变英国制造品一部分的性质与形式,使其违反自然趋势,不再适合于往返频繁而相隔又很近的市场,却适合往返迟缓而相隔又很久的市场。因此,其结果乃是改变一部分英国资本的用途,大大减少这部分资本所能够维持的制造业的数量,所以说不但没有增加英国制造业的总量,而且把它减少了。

所以,殖民地贸易的独占像重商主义其他卑劣有害的方法一样,会阻抑其他一切国家的产业,尤其是诸如殖民地的产业,不但没有增加一点母国的产业,反而减少那为了母国利益而设立的产业。

无论母国在特定时期有多少资本,这种独占必定会妨碍它的资本,使它不能维持本来能够维持的那么大的生产性劳动量,并使它不能给劳动大众提供本来能够提供的那么多的收入。由于资本只能由节省收入而增加,所以妨碍资本使不能提供本来能够提供的那么多的收入的独占,就必然妨碍资本,使其不能按本来能够增加的速度增加起来,因而不能维持更大的生产性劳动量,不能给国内劳动大众提供更多的收入。劳动的工资这个很大的泉源由于有了这种独占,必定在每个时候都不像没有独占的场合那么富足。

独占提高了商业利润率,因而妨碍土地的改良。土地改良的利润取决于土地现实生产额和加投资本后土地可能生产额之差。如果这种差额所能够提供的利润比等量资本能从商业取得的利润大,那么土地改良事业就从各种商业吸取资本。如果所提供的利润小于商业利润,商业就从土地改良事业吸取资本。所以,凡是提高商业利润率的措施,就会使士地改良事业高的利润降低,使其低的利润降得更低。在前一种情况,则使资本不流入土地改良的用途;在后一种情况,会把资本从这个用途吸引出来。独占妨碍土地的改良,势必延迟另一个大的收入的原始源泉——土地的地租——的自然增加。此外,独占提高利润率,势必提高市场利息率,使其达到不应有的水平。但是与地租成比例的土地的价格,即通常按若干年地租而计算的买价,一定随利息率上升而下降、随利息率下降而上升。这样,独占在以下两方面妨碍了地主的利益,即延迟其地租的自然增加,延迟与地租成比例的土地价格的自然增加。

诚然,独占提高商业利润率,因而稍稍增加我国商人的利益,但是由于它妨碍资本的自然增加,所以不会增加国内人民从资本利润率所得收入的总额,而会减少这个总额。大资本的小利润,通常可以比小资本的大利润提供更大的收入。独占提高了利润率,但是使利润总额不能提高到和没有独占的时候一样。

独占使一切收入的原始泉源,即劳动的工资、土地的地租和资本的利润,在很大程度上,不像无独占时那么富足。为了促进一个国家一个小阶级的利益,独占妨碍了这个国家其他阶级的利益和其他国家阶级的利益。

独占只有通过提高普通利润率,才能使任何一个阶级得利或能够得利。但是,一般说来,高利润率对于国家所必然产生的各种坏影响,除上述外,还有一种更坏的影响;按照经验,这种坏影响和高利润率分不开,而其有害作用也许比上述各种坏影响合起来的作用还要大。高利润率随便在什么地方,都会破坏商人在其他情况下自然会有的节俭性。在利润很高时,俭朴似乎是多事,而穷奢极欲似乎更适合宽裕的境遇。但是大商业资本所有者必然是全国实业界的领袖和指导者,他们的榜样力量对国内全体勤劳民众生活方式的影响,比其他任何阶级的影响大得多。如果雇主是小心的、节俭的,工人也大都会如此;如果主人是放浪的、随便的,那么佣工也会按主人的榜样工作,也会按主人的生活方式生活。这样,本来最会蓄积的人,都不能在手上有所蓄积了。维持生产性劳动的基金,不能因这些本来最会使这类基金增加的人们的收入而有所增益。国家的资本不能增加,反而逐渐枯竭。国内所维持的生产性劳动量,一天比一天少。加的斯和里斯本商人非同寻常的利润,增加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资本了吗?他们减轻了这两个乞丐般的国家的贫穷了吗?促进了这两个乞丐般的国家的产业了吗?这两个商业都市的商人的费用那么大,以致异常的利润不但没有增加国家的总资本,而且不足以保持原有的资本。我敢说,外国资本一天多似一天地闯进加的斯和里斯本的贸易中去。为了把外国资本从自己资本日益不够经营的这种贸易中驱逐出去,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才一天甚似一天地加强这种不合理的独占。试比较加的斯及里斯本商人的习俗和阿姆斯特丹商人的习俗,你就会感到,受高利润影响的商人的行为与性格与受低利润影响的商人的行为与性格是怎样的不同啊!诚然,伦敦的商人,虽然不像加的斯和里斯本的商人那样,一般都成为堂堂贵族,但是与阿姆斯特丹的商人比较,却就一般是更不小心、更不节俭。但是,据说大部分伦敦商人比大部分加的斯和里斯本商人富裕得多,而比大部分阿姆斯特丹商人却略有逊色。伦敦商业的利润率与前者比较,一般是低得多;与后者比较,一般是高得多。俗语说,“容易来,容易去”,随便什么地方,消费的一般情况,与其说受真实消费能力的支配,倒不如说受弄钱花费的难易程度支配。

这样,独占给唯一阶级带来的唯一利益在许多不同方面妨碍国家的一般利益。

仅仅为了培育顾客而建立一个大帝国的计划,乍看起来,似乎仅仅适合于小买卖商人的国家,其实,那种计划对于小买卖商人的国家也是不合适的,但是适合于政府受小买卖商人支配的国家。这样的政治家,也只有这样的政治家才会认为,用同胞的血与财宝来建设并维持这样一个帝国是有很多利益的。你对一个小买卖商人说,你卖给我一块地皮,我就会常常在你铺子里购买衣物,虽然你铺子里的卖价比别家铺子昂贵。他不见得会很踊跃地接受你的提议。但是如果另一个人卖给你这样一块地皮,并吩咐你要在那个小买卖商人铺子里购买你所需的一切衣物,这个小买卖商人对他便会非常感激。英国处分一些殖民地时,就是这样。有些英国人在国内不能安居,英国便在远地给他们购买了一块大地皮。诚然,其价格很低,不是今日的普通买价,即三十年年租,而只等于初次发现时踏勘海岸和夺取土地的各种费用罢了。但是土地是良好的、广阔的,耕作者得以有大量土地耕作,有时又得以自由、随意地在任何地方售卖其生产物,所以不过三四十年(1620—1660年)时间,就变成了一个那么富庶繁荣的民族。于是,英国的小买卖商人及其他各种商人都想长此独享这些人的光顾。他们不曾说他们原来用一部分货币购买土地,事后又用一部分货币来改良土地的理由,只向国会请愿,要求美洲殖民地的人民将来只许以他们的店铺为媒介:(1)殖民地人民所需的一切欧洲产货物,都得向他们的店铺购买;(2)殖民地人民要把他们认为适于购买的那些殖民地产物,全数卖给他们的商店。他们并不认为全部产物都适于购买,因为其中有若干部分输入英国可能妨碍他们在国内经营的某些商业部门。这若干部分生产物,他们自然希望移民们尽量对外地售卖,越远越好;他们提议,把这些生产物的销售市场限定在菲尼斯特雷海角以南各国。这种真正小买卖商人的提议,在有名的《航海条例》中被定为一个条款了。

英国统治殖民地的主要目的,或更确切地说唯一目的,一向就是维持独占。殖民地不曾提供任何收入来维持母国的内政,也不曾提供任何兵力来维持母国的国防;其主要利益,据说就是这种专营的贸易。此种独占即是此等殖民地隶属我国的主要标志,也是我国从这种隶属所得的唯一果实。英国一向用以维持这种隶属的费用其实都是用以维持这种独占的。在现今骚扰事件开始之前,殖民地按平时编制的一般军费为二十联队步兵的给养,炮兵队及军需品的费用和他们所需异常的食品,以及为警戒无限长的北美海岸及西印度海岸,并防范其他各国秘密出入船只而必须不断维持的极大海军力量的费用。这些平时编制的全部军费,是英国收入上的一个负担,但是同时也只是殖民地统治所费于母国的极小部分。如果我们要知道费用的全数,我们必须在这平时编制每年军事费用之外,加上英国在每个时期为防卫殖民地所花费的款项的利息。尤其是必须加上上次战争的全部费用和这次战争以前的那次战争的费用的大部分。上次战争纯然是殖民地战争,其全部费用无论用在什么地方,是用在德意志,还是用在东印度,都应算在殖民地账上。总数在九千万镑以上,它不仅包含新债,而且包含每镑附加一先令的地税,以及每年动用的减债基金。1739年开始的西班牙战争,主要是关于殖民地的争夺。其主要目的是阻止殖民地与西班牙本土秘密通商的船舶的搜查。这些发生的全部费用,其实等于维持独占的奖励金。其公然提出的目的虽然为奖励英国制造业、发展英国商业,但是其实际结果却是提高了商业利润率,使我国商人能把大部分的资本转投到往返较为迟缓而相隔时间较长的贸易部门。如果奖励金能阻止这两种事件发生,那也许真值得发给这样一种奖励金。

所以,在现今的经营管理下,英国统治殖民地毫无所得,只有损失。

建议英国自动放弃它对殖民地的一切统治权,让它们自己选举地方长官,自己制定法律,自己决定对外讲和或宣战,就等于提出一个从来不曾为世界上任何国家采纳也永远不会为世界上任何国家采纳的议案。没有一个国家自动放弃过任何地方的统治权,不管这个地方是怎样难以统治,不管它所提供的收入与其所费相比是怎样微小。这种牺牲虽然往往符合一国利益,但是总会损害一国威信。更重要的也许是,这种牺牲往往不符合其统治阶级的私人利益,因为他们对于许多有责任、有利润的位置的处分权将从此被剥夺,他们那许多获取财富与荣誉的机会也将从此被剥夺。占据最动乱不安而对人们最不利的地方,常能取得这种处分权与机会。所以,即使最爱做非分之想的人,也不会认真希望这种建议能被人采纳。但是如果这个建议真的被采纳,那么英国不仅能立即摆脱掉殖民地平时每年的全部军事费用,而且还可与殖民地订立商约,使英国能够有效地确保自由贸易,那与它今日享受的独占权相比,虽然对商人不怎么有利,但是对人民大众更有利。这样,殖民地和母国就像好朋友的分离,几乎为近来的不和所消灭的殖民地对母国的自然感情就会很快恢复。它们不仅会长此尊重和我们分离时所订立的商约,而且将在战争上、贸易上赞助我们,不再做骚扰捣乱的人民,将成为我们最忠实、最亲切、最宽宏的同盟。古希腊殖民地与其所从出的母市一方面有一种父母之爱,一方面有一种孝敬之心。我想,我们如果那样做,英国与其殖民地间同样的感情也会恢复起来。

一个省份要有利于其所属的帝国,则在平时对国家所提供的收入不仅要足够支付其平时编制的全部军费,而且要按比例提供收入来支持帝国的政府的开支。每一个省份对于帝国政府的经费的增加,都必须或多或少地有所贡献。如果有任何个别省份不按比例担负这种费用,那么帝国一些省份的负担就显得不均。此外,以此类推,对全帝国非常收入的负担也应该像平时经常收入一样,保持同一的比例。英国从殖民地取得的经常收入与非常收入对于英帝国的全部收入不曾保持这个比例,那是大家都会承认的。据说,独占增加英国人民的私人收入,因而增加他们的纳税能力,这样就补偿了殖民地公共收入的不足。但是,我曾经说过,这种独占虽然对殖民地是一项极苛重的赋税,虽然可增加英国特定阶级人民的收入,但是不增加人民大众的收入,相反却减少了人民大众的收入,结果,不仅没增加人民大众的纳税能力,反而减少了人民大众的纳税能力。收入因独占而增加了的人是一个特殊阶级,要他们超出其他阶级应纳的比例纳税,既是绝不可能,也是最大的失策,这一点我要在下一篇来说明。没有一种特殊收入能由这种特殊阶级取得。

殖民地可由其自己的议会课税,也可以由英国议会课税。

殖民地的议会似乎不可能由母国操纵,使它们能向当地人们征收足够的公共收入,以维持一切时期的本地民政和军政开支,又按适当比例负担英帝国总政府的经费。甚至直接受君主监督的英国国会也是经过了一个很长时期才被置于这样的管理制度之下,或者说才使它提供足够的税收,以维持本国军民两政的开支。君主只因为曾以军民两政官职大部分及支配此官职的权能大部分分给国会中个别议员,才取得了对英国国会的这种控制。殖民地议会离君主很远,数目众多,分散于各处,而组织又多样,所以,君主即使拥有同样的控制手段,也难以如此控制,而且他也并没有这种手段。他绝对不能把英帝国总政府的职位大部分或支配此职位的大部分权能分给殖民地议会的主要成员,使他们甘冒不韪向选民课征,以维持总政府的开支,这样总政府的薪俸几乎全部都要分配给此等选民不相识的人。此外,英国政府又难免误认每个议会中每个代表的相对地位,所以在企图作这样的控制时,难免触犯他们的利益,难免犯错误。这样,这种控制办法对殖民地议会就全不适用了。

而且,殖民地议会对于全帝国的国防经费及维持费也不见得是适当的判断者。这样的事务没有委托殖民地议会考虑。这不是他们的任务,他们关于此等事务,也不能经常得到情报。省议会像教区委员会一样,关于所属地域的事务能作适当的判断。但是关于全帝国的事务,他们却无法作出适当的判断。甚至关于本省对全国所持的比例怎样,他们也不能作适当的判断。关于本省与其他省的相对重要性和富裕程度,他们也不能作适当的判断,因为其他各省并不受这省区议会的监督和指挥。全帝国的国防经费和维持其他必要费用如何,每省所负担的部分是多少,只有一个议会能作出适当的判断,即监督和指挥全帝国事务的议会。

于是,有人建议,向殖民地派征赋税,即各殖民地应纳的数额由英帝国议会决定,而省议会则按各省情况决定最适宜的抽取方法。这样,关于全帝国的事务,由监督和指挥全国事务的议会决定;而各殖民地当地的事务,仍可由其自己的议会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殖民地虽然不派代表出席英国议会,但是我们可以根据经验来判断,国会的派征不至于不合理。对于不派代表出席国会的帝国所属各地,英国议会从来没有加以过重的负担。根西及泽西二岛,虽然无任何手段抵抗国会权威,却比别省纳更少的赋税。国会虽然企图行使它拟设的向殖民地征课的权力(无论有无根据),但是至今为止还未要求过分的东西,甚至与国内同胞市民比较,恐怕还不及正当的比例。此外,殖民地纳税如果要按土地税的增减比例增减,那么国会就不会同时又对其自己的选民课税,即不能对殖民地课税。在这种情况下,殖民地可以说实际上在国会里派有代表。

各省不按同一办法、同一标准课税——如果我可以这样说——而由君主决定各省应纳数额,一些省份由君主决定抽收办法,另一些省份则由省议会决定抽收办法,这在其他帝国也不乏先例。法国就有些省份不仅纳税额由国王决定,而且抽收办法也由国王决定。但是对另一些省份,国王仅仅决定数额,省议会决定抽收办法。依据派征赋税计划,英国国会对于殖民地会议和法国国王对于有权组织议会而且据说又是治理得最好的那些省的议会,就几乎处在同样的地位了。

不过,按照这种计划,虽然殖民地人民无正当理由可忧惧,他们对国家的负担和他们国内同胞的负担比较会超过适当的比例,但是英国却有正当理由忧惧,殖民地对国家的负担不会达到这种适当的比例。法国对于有权组织议会的那些省份的统治权已经巩固,但是英国在过去若干时期内却没有确立同样的统治权。殖民地议会如果不十分乐意(除非巧妙地加以控制,否则他们是不大会十分乐意的)接受本国的统治,就仍有许多借口来逃避或拒绝国会最合理的派征。假定说,一次对法战争爆发了,必须立即征收一千万英镑来保卫帝国中心。这个款项必须由国会以某项基金为担保,支付利息,向人民贷借。国会提议,这个基金的一部分在英国国内课税抽征,另一部分则向美洲和西印度各殖民地议会派征。殖民地议会离战地遥远,而且有时认为自己与这个事件无多大关系,而这个基金的募集部分又取决于殖民地议会的好意,那么人民肯不肯立即根据这个基金的担保而贷借款项呢?由这样一个基金所贷得的货币,也许不会多于英国国内课税被设想可以偿还的数额。这样,战时所借债务的全部负担就会像过去一样,总是落在大不列颠身上,换句话说,落在帝国的一部分,而不落在帝国的全部。自有世界以来,也许只有英国一国开疆辟土,只增加其费用,从没增加它的资源。其他国家大都以帝国防卫费绝大部分课在自己的从属地方,从而解除自己的负担。英国却一向以几乎这种费用的全部课在本国,从而解除从属地方的负担。要使大不列颠与法律一向认为是隶属大不列颠的殖民地享有平等的地位,国会在派征赋税计划上似乎必须有手段,使其派征立即生效,不致为殖民地议会所逃避、拒绝。至于这种手段是什么,却不是容易想得出来的,而且是个未曾阐明的问题。

倘若英国国会充分确立了不得殖民地议会同意即可对殖民地课税的权力,则此等议会的重要地位即刻就会终结,而英属美洲领导人物的重要地位也必将跟着完结。人民所以要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主要因为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可以取得重要地位。自由政府组织是怎样安定、怎样持久,就看这个国家大部分的领导人(即这个国家的上层阶级)如何保持或保卫其重要地位。因此,国内派别活动和野心活动,就在于此等领袖人物不断地互相攻击别人的重要地位,保卫各自的重要地位。美洲的领导人物像一切其他国家的领导人物一样,想保持自己的地位。他们觉得,如果他们的议会——他们把它叫做国会,认为其权力与英国国会相等——大权旁落,仅仅成为英国国会的低声下气的巨仆或执行吏,他们自己的重要地位就大部分丧失了。所以,他们拒绝议会派征赋税的建议,像雄心勃勃、意气昂扬的人一样,宁愿拔出剑来保卫自己的重要地位。

当罗马共和国日趋衰微的时候,负有防御国家、扩大帝国重任的罗马同盟国,却要求享有与罗马市民所享有的那样的特权。在共和国拒绝它们的要求时,内战就爆发了。在这次战争中,各同盟国相约脱离一般的同盟,罗马被迫将此种特权一个一个地给予大部分同盟国,而且按它们的独立程度给予。现在,英国的国会主张对殖民地课税,而殖民地则拒绝这种课税,因为他们未曾派代表出席国会。对于要脱离联盟的各殖民地,如果英国都许其按所纳国税的比例选举代表,而且由于纳税允许其自由贸易,使其与他们本国同胞相等——其代表人数,随其纳税的增加而成比例地增加——那么各殖民地的领导人物,就有了一种夺取重要地位的新方法,一个新的更迷人的野心对象。这样,他们一定希望从英国政治界那样的大国家的彩票获得大奖,因为他们像其他人一样,对于自己的才能及幸运自有妄想,不想从殖民地这小彩票获得小奖。明显地,这种方法最能保持美洲领导人物的重要地位,满足他们的野心。除了用这种方法或其他同样的方法,他们不见得会主动服从我们。我们应当知道,如果以流血的方法强迫他们服从我们,那流出的每一滴血都是我们国民的血,不然就是愿为我们国民的人的血。有些人以为,时机一到,极易以武力征服殖民地,那实际是非常愚钝的想法。现今主持所谓联合殖民地议会的人,常常自己感到一种为欧洲最大公民所不会感到的重要地位。他们由小买卖商人、商人、律师一变而为政治家和立法者,给一个广大帝国建立一个新政体。他们自夸,那将成为世界上自有国家以来最大、最强的一个国家,也许真会如此。直接在联合殖民地议会工作的人也许有五百,听这五百人号令的人,也许有五十万,他们都同样觉得,自己的地位得到提高了。美洲政党中几乎每一个人都想象自己现在的位置不仅比过去优越,而且也比他们所预期的优越。除非有一种新的野心对象出现在他或他的领袖面前,否则有一般人的志气的他,定会拼命护卫他的那个地位。

亨诺主席曾说,我们现在很有兴趣地读着关于同盟的许多小事件的记录,但是当这些事件发生时,也许不被人看做极重要的新闻。他说,当时各人都认为他们有了相当重要的地位。那时流传下来的许许多多记录,有大部分是由那些高兴记录那些事件的人们记下来的。他们常常自诩是那些事件中的重要角色。巴黎市民当时曾顽强地保卫自己,曾为了抗拒最好而后来又是最为人爱戴的那位国王而忍受一次那么可怕的饥馑,这是世人所熟知的。那里市民的大部分或者说支配这大部分市民的人,因为预先看到旧政府一旦恢复,他们的重要地位就会立即消失,所以竭力为保卫自己的重要地位而战。除非我们能诱导我国的殖民地同意和我们结合,否则它们也会像巴黎市顽强抗拒其国王中最好的一个那样,抵抗母国中最好的一个母国。

古代没有代表制的观念。当一国人们在他国取得了市民权的时候,他们除了与他国人民一块儿投票、一块儿讨论,即无法行使这种权利。将以罗马市民的特权给予大部分意大利居民,就完全破坏了罗马共和国。如此一来,就无从判别谁是罗马市民,谁不是罗马市民。这样,一个氏族就不知道它自己的成员。这样,任何种类的暴民都可能被引入人民议会,他们可能赶走真正的市民,并俨然以真正的市民自居决定共和国事务。但是,即使美洲派五十个或六十个新代表出席国会,众议院的门房也不难判别谁是国会议员,谁不是国会议员。因此,罗马组织虽然必然由于罗马与意大利同盟国的联合而遭受破坏,但是英国组织却不会由于大不列颠与其殖民地联合而受丝毫损害。反之,其组织将更加完善;没有这种联合,反会觉得不完善。讨论并决定帝国部分事务的议会为得到正确的情报,应当有各部分派出的代表。这种联合能不能容易地实行,执行时会不会发生困难,我不敢妄断,但是我没有听说一种困难是不能克服的。主要的困难可能来自大西洋两岸人们的偏见与成见,并非出于事物的本性。

住在大西洋这一岸的我们不必忧惧美洲代表的众多将打破组织的均衡,或过度地增加国王势力,或过度地增加民主势力。如果美洲代表的人数与美洲所纳的税成比例,那么受统治人数的增加将与统治手段的增加恰好成比例,而统治手段的增加也将与受统治人数的增加恰好成比例。联合之后,君主势力与民主势力仍会和联合之前一样,彼此间保持同程度的相对实力。

住在大西洋那一岸的人们,也不必忧惧他们因离政府所在地遥远而可能遭受许多压迫。他们出席国会的代表自始就该是很多的,他们的代表肯定能保护他们,使其不受到这一切压迫。距离的远,不会削弱代表对于选民的依存性,前者仍必感谢后者的好意,因为靠后者选拔。他才得议员一席,并从这一席取得好处。前者为要保持后者对他的好感,定会以国会议员的权力申诉帝国这辽远地带民政或军政长官的违法乱纪行为。而且,美洲人们也似有若干理由认为,他们不会长此继续与政府所在地远隔。像那里一向在财富、人口和改良上那样快速的进步,也许只要一世纪,美洲的纳税额将超过大不列颠的纳税额。帝国的首都,自然会迁到帝国内纳税最多的地方。

美洲的发现及绕好望角到东印度通路的发现,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而又最重要的两件事,其影响已经很大了。但是自有这两个发现以来,只不过经历了二三百年,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其影响势必不可能全部呈现出来。这两大事件以后对于人类将产生利益还是将引出不幸,人类的智慧还不能预见。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联合世界上最遥远的部分,使它们能互相救济彼此的缺乏,增加彼此的享受,奖励彼此的产业,其一般倾向似乎是有利的。不过,对于西印度及东印度两处的土人,这两个事件本来能够产生的一切商业上的利益,却被它们所引起的不幸完全抵消了。这种不幸与其说出自它们的本性,不如说出自偶然。美洲及东印度通路被发现时,欧洲人的优越势力使他们能为所欲为,在此等辽远的地方做出各种不合正义的事情。今后,此等地方的土人也许会日渐强盛,欧洲人也许会日趋衰弱,使世界上各地的居民有同等的勇气与实力。只有这样,才可能引起相互的恐惧,从而威压一切独立国的专横,使它们能相互尊重彼此的权利。但是最能建立此种同等实力的,似乎就是相互传授知识及改良技术了,但是这种结果自然会,或不如说必然会伴随着世界各国广泛的商业而来临。

同时,这两个发现的一个重要结果是促进重商主义的发展,使其达到非此绝不能达到的那么显著、那么壮大的程度。这个主义的目标与其说是由土地改良及耕作而富国,不如说由商业及制造业而富国;与其说由农村产业而富国,不如说由都市产业而富国。但是这两个发现的结果,欧洲商业都市不仅成为世界极小部分的制造业者和运送业者(那极小部分,即是大西洋洗涤过的欧洲各国及波罗的海和地中海周围各国),而且成为美洲许多繁荣耕作地区的制造业者和亚洲、非洲、美洲各地的运送业者,并且在若干方面,也是这各地的制造业者了。这样就给他们的产业开拓了两个新世界,每一个都比旧世界大得多、广得多,其中一个市场还在日益扩大起来。

诚然,占有美洲殖民地并直接与东印度通商的国家,在外表上享受这大商业全部。但是其他国家虽然受那令人厌恶的旨在排斥它们的限制,却往往享受着大商业实际利益的较大部分,比如,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对于其他国家产业所提供的真实奖励,就比它们本国产业所受的鼓励大。单就亚麻布一项来说,此等殖民地的消费,据说每年就在三百万镑以上,不过我不敢肯定有这么多。但是这笔巨额的消费几乎全部由法国、佛兰德斯、荷兰、德国供给,西班牙和葡萄牙仅仅供给了一小部分。以此巨量亚麻布供给殖民地的资本,即每年在那些国家人民中间分配,并给他们提供收入。消费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的仅仅是这个资本的利润,以维持加的斯和里斯本的商人最奢侈的浪费。

一国所制定以保证其所属殖民地的专营贸易的条例,往往在较深程度上有害于此种条例所要惠益的国家,而在较浅程度上有害于此种条例所要妨碍的国家。对他国产业不正当的压迫,反过来(如果我可以这样说)落在压迫者头上,并以更严重的程度破坏他们的产业。比如,根据此等条例,汉堡商人必须把要送到美洲去的亚麻布送往伦敦,并把要送到德国去的烟草从伦敦带回,因为这样的商人不能直接把亚麻布送到美洲,也不能直接从美洲带回烟草。由于这种限制,这样的商人也许不得不以稍稍低廉的价格售卖亚麻布,而以稍稍昂贵的价格(与无此种限制时相比较)购买烟草,其利润也许因此缩减若干。汉堡与伦敦贸易,商人资本的往返,也许要比直接与美洲通商快得多。至于美洲付款还远不像伦敦付款那么准时却又不必说了。这样,排斥汉堡商人,使之不能直接与美洲通商,反而使汉堡商人的资本能在德意志继续雇佣大得多的劳动量。这样虽然可减少他个人的利润,却不会减少他的国家的利益。但是对英国,情形就完全两样了。独占自然会吸引(如果我可这样说)伦敦商人的资本,使之流入对他们自己更有利而对国家却更不利的用途,因为往返必遥远而缓慢。

欧洲各国虽然都企图用各种不正当的方法独占所属殖民地贸易的全部利益,但是没有一个国家除了担负平时维持和战时保卫其对殖民地的统治权所开支的费用以外,能单独得到什么。由占有此等殖民地而产生的困难应有尽有,由此等殖民地贸易而产生的利益,却不得不与其他国家分享。

乍看起来,对美洲大贸易的独占似乎当然是一种具有无上价值的获得物。在无辨别力的轻佻的野心家看来,在纷杂的政争及战争中,那自然会作为一种很值得争夺的迷人的目标出现。但是,这种目标的炫人外观,这种贸易的巨大,使垄断此种贸易具有有害的性质;换句话说,垄断使一种用途比大部分其他用途对国家利益更少,但是却吸收了比自然状态下更大部分的国家资本,就是由于这种贸易的性质。

我在第二篇中说过,一国商业资本自然会寻求(如果可这样说)最有利于国家的用途。如果把它投在运送贸易上,那么它所属的国家将成为它所经营的各国货物贸易的中心市场。资本所有者必定愿意尽其所能把货物的大部分在国内售掉。他这样做就省免了输出的麻烦、危险与费用,因此说,尽管在国内市场所得价格比输出后所可望获得的价格小,而所得利润也比输出后所可望获得的利润小,他也一定愿意在国内市场售卖。所以,他当然愿意尽其所能设法使运送贸易变做消费品国外贸易。此外,他的资本如果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上,他又必定为了同一理由,愿意尽其所能把他搜集来准备输到外国市场去的国内货物的大部分在国内售掉,从而尽其所能地设法使消费品国外贸易变成国内贸易。各国的商业资本都自然会寻求近的用途而避开远的用途,寻求往返次数多的用途而避开往返次数少的用途;寻求能雇用所属国或所在国最大生产性劳动量的用途,而避开仅能雇用所属国或所在国最小生产性劳动量的用途。总之,它自然会寻求在普通场合最有利于国家的用途,而避开在普通场合对国家最无利的用途。

这样远的用途,在普通场合,虽然对国家没有多少利益,但是如果其中有某一用途的利润偶然提高到足够抵消近的用途的好处,那么这种较高的利润就会把资本从近的用途吸引过来,一直到各种用途的利润都回到适当的水平为止。不过,这种高的利润证明,在社会实际情况下,此等远的用途的资本与其他用途的资本稍稍不相称,而全社会的资本不曾按最适当的方式分配到社会内各不同用途上。它证明,有许多物品违反应有的程度以较低廉的价格买入、以较高昂的价格卖出,市民中有某一阶级,多少受到压迫,以致违反应有的、自然会有的一切阶级平等状态,支付较多或获得较少。同量资本投在远的用途上和投在近的用途上,虽然绝不能雇用相同的生产性劳动量,但是远的用途和近的用途同样为社会幸福所必需。有许多由远的用途经营的货物,就为许多近的用途经营所必需。但是如果经营此等货物的人的利润超过了应有的水平,此等货物就将违反应有的程度以较高的价格售卖,即以超过自然价格的价格售卖。此种高价格,就会使一切从事近的用途的人多少受到压迫。因此,他们的利害关系在这种场合就要求有若干资本从此等近的用途撤回而转入远的用途,以降低其利润,使之回到适当水平,并降低他们所经营的货物的价格,使其回到自然价格。在这种异常的情况下,公共的利害关系必定要求有若干资本从通常对公众较有利的用途撤回,转投到通常对公众较少利益的用途。在这种异常的情况下,也像在一切其他通常的场合一样,个人的自然利害关系与倾向,恰好符合公众的利害关系,从而使他们从近的用途撤回资本,改投入远的用途。

个人的利害关系与欲望,自然会使他们把资本投在通常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但是如果因为这种自然的倾向致使他们把过多资本投在这样的用途,那么这些用途利润的降低和其他各用途利润的提高会立即使他们改变这种错误的分配。用不着法律干涉,个人的利害关系与欲望自然会引导人们把社会的资本尽可能按照最适合于全社会利害关系的比例,分配到国内一切不同的用途中。

重商主义的一切法规必然或多或少地紊乱这种自然而又最有利的资本分配。但是关于美洲贸易及东印度贸易的法规则比其他任何法规尤有这种结果。因为这两个大陆的贸易吸收的资本比其他任何两个贸易部门所吸收的资本都要大。不过,造成这两个贸易部门紊乱的法规却又不完全相同。两者虽然都以独占为大手段,但是独占的种类不同。不同种类的独占,似乎是重商主义的唯一手段。

对于美洲贸易,各国都尽其所能地独占其所属殖民地的全部市场,并完全排斥其他各国,使其不能与所属殖民地直接通商。在十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葡萄牙人企图以同样的方法控制东印度的贸易,他们声称他们拥有印度各海的唯一航行权,因为他们第一次发现了这条通路。荷兰人仍继续排斥欧洲其他国家,使它们不能与其所属香料产出岛直接通商。这种独占显然妨碍了欧洲其他国家,使它们不能经营本来可投资有利的贸易,并使它们不得不以比直接从产地输入时略高的价格,购买这种专营贸易所经营的货物。

但是自从葡萄牙权力削弱以来,欧洲国家都不再要求航行印度各海的专营权了,印度各海的主要海港如今都为一切欧洲国家的船只开放了。但是除了葡萄牙及近来的法国,各欧洲国家的东印度贸易都受一个专营公司的钳制。这种垄断妨碍了实行垄断的国家。这些国家中的大部分人不仅从此失去一种本来可投资有利的贸易,而且不得不以比全国人民都能自由经营这种贸易时略高的价格,购买这种垄断贸易所经营的货物。例如,自从英属东印度公司成立以来,英国其他居民不但不能从事这种贸易,而且必须以较高的价格购买他们所消费的东印度货物。这种垄断使此公司在售卖此等货物时取得异常的利润;而且这样一个大公司处理事务难免发生弊端,因而引起异常的浪费。这种异常的利润和异常的浪费,都得由本国购买者支付。所以,第二类垄断的不合理比第一类垄断的不合理更为明显。

这两种垄断都多少会破坏社会资本的自然分配,但是不一定是以同样的方式破坏。

第一种垄断总是违反自然趋势,吸引着大部分的社会资本,使其流入享有独占权的特殊贸易。

第二种垄断随着不同情况,有时吸引资本,使其流入享有独占权的特殊贸易,有时又排斥资本,使之离开这种贸易。在贫穷的国家,那当然是违反自然趋势,吸引过多的资本,使之流入这种贸易;但是在富有的国家,那又当然是违反自然趋势,排斥许多资本,使之离开这种贸易。

比如,像瑞典和丹麦那样的贫国,东印度贸易如果不受一个专营公司的钳制,也许从来不会派一艘船到东印度去。这个专营公司的设立必然鼓励了冒险家。他们的垄断权使他们在国内市场上能抵制一切竞争者,而在外国市场上,他们又和其他国贸易者有同样的机会。他们的垄断权告诉他们,他们对大量的货物可十拿九稳地得到大的利润,对大量货物,有得到大利润的机会。没有这种异常的鼓励,这种贫国的贫困商人也许绝不会把小资本冒险投在像东印度贸易那么遥远和那么不确定的事业上。

反之,像荷兰那样的富国,也许会在贸易自由的情况下,派遣比现在多得多的船只到东印度去。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资本是有限的,这种有限使许多本来会流入这种贸易的大商业资本不能流入这种贸易。荷兰的商业资本很多,所以不断流出,有时流入外国公债,有时流入外国商人与冒险家的私债,有时流入最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有时流入运送贸易。一切近的用途都充满着资本,只要投入近的用途略有利润可图的资本,就全都投下,因此荷兰资本必然会流向最远的用途。倘若东印度贸易是完全自由的,那么这过剩资本的大部分就会被吸收。东印度提供了一个比欧洲、美洲合起来更大、更广的市场,来销售欧洲的制造品及美洲的金银和其他美洲产物。

资本自然分配法的扰乱必会妨碍所在的社会,不论是排斥资本,使其违反自然趋势,不流入一个特定的贸易部门,还是吸引资本,使其违反自然趋势,流入特定的贸易部门。如果没有任何专营公司,荷兰对东印度的贸易必比现在大,而它的一部分资本不能投在最有利的用途上,当然是它很大的损失。同样,如果没有任何专营公司,瑞典和丹麦对东印度的贸易将比现在小,也许竟不存在,而它们的一部分资本投在不适合它们现今情况的用途上,当然是它们很大的损失。按照它们现在的情况,宁可向他国购买东印度货物,尽管出价较高昂,也不应该从它们小额的资本中抽出那么大的部分来经营那么遥远的贸易,因为那种贸易的往返是那么迟缓,所能够维持的国内生产性劳动量是那么小,而在它们国内,生产性劳动是那么需要,有许多事未曾进行,有许多事还有待进行。

因此,没有专营公司,虽然有个别国家不能对东印度进行直接贸易,但是不能从此推定这样的公司应在那里设立,而只能从此推定这样的国家在这种情况下不应与东印度直接通商。葡萄牙的经验充分证明,这样的公司一般说来并不是经营东印度贸易所必须。因为,葡萄牙虽然没有任何专营公司,却几乎享有了这种贸易达一个世纪以上。

我们说过,没有一个商人能有足够的资本来维持东印度各港的代理人或经理人,而以货物供给他们不时开往他处的船舶。除非他们能够这样做,否则就会因寻找待运货物的困难往往贻误船期,而由船期延误所引起的费用不仅会吃掉冒险的利润,而且往往还会造成很大的损失。这种说法如果能够证明什么,它所证明的就是,没有一个大贸易部门能不借专营公司而经营,而这是违反一切民族的经验的。就一个大贸易部门来说,任何一个私商的资本也不够经营一切必要的——要经营主要贸易部门就必须经营的——附属贸易部门。但是在一个国家有资格经营某大贸易部门时,自然就有些商人投资经营这主要的部门,有些商人投资经营其附属部门。这些贸易部门虽然都有人经营,但是完全由一个商人资本经营的情况却极少见。因此,一个国家如果有资格经营东印度贸易,自然有一定部分的资本分投在这贸易中的一切不同部门。其中,有些商人觉得在东印度居住投下资本有利,给住在欧洲的其他商人供给货物,由他们的船只运出。欧洲各国在东印度所获得的殖民地,如果能从这些专营公司的手里移归君主直接管理,那么至少对于殖民地所属国的商人,东印度便是安全而又便宜的居住地。如果某个时候,某国自愿投于东印度贸易的那一部分资本不够经营此贸易的每个部门,那就证明,在那时候,那个国家还没有经营这种贸易的资格,宁可向其他欧洲国家购买所需的东印度货物,尽管价格高些,也不可直接从东印度输入此等货物。因为这种货物价格高而引起的损失,往往比因从其他更必要、更有用或更适宜的用途抽出一大部分资本来经营东印度直接贸易而遭受的损失要小。

欧洲人虽然在非洲海岸及东印度占有许多重要的殖民地,但是在这些地方,他们却没有建立像美洲各岛及美洲大陆那么多、那么富庶的殖民地。非洲及几个统称为东印度的国家都是野蛮民族居住的。不过这些民族并不像可怜的、无用的美洲土人那么软弱,那么无抵抗力;而且,和他们居住地的自然产出力相称,他们的人烟稠密得多。非洲或东印度最野蛮的民族都是游牧民族,连居住在好望角的土人也是游牧民族。但是美洲各地的土人,除了墨西哥及秘鲁,都只是狩猎民族。同样肥沃和同等面积的土地所能够维持的游牧人数与狩猎人数相差很大。因此,在非洲及东印度,要想驱逐土人,并把欧洲殖民地推广至土人居住的大部分地方,就比较困难。此外,我已经指出,专营公司的宗旨不利于新殖民地的增长,那也许也是东印度殖民地不能有多大进步的主要原因。葡萄牙人经营非洲贸易及东印度贸易,不曾设立专营的公司;他们在非洲海岸的刚果、安哥拉和本格拉以及在东印度的果阿所建立的殖民地,虽然由于迷信与各种恶政未能充分发展,但是总有些像美洲殖民地,葡萄牙人在那里已居住了好几世代。荷兰人在好望角、在巴达维亚的殖民地,现今算是欧洲人在美洲及东印度建立的最大殖民地了。这两个殖民地都占有特别有利的地位。好望角的土人全是野蛮的,像美洲土人一样无抵抗力。此外,那里又像是欧洲和东印度间的半路客栈,欧洲船只的往返都得在此停留一段时间。此等船只所需的各种新鲜食品、水果、葡萄酒须由那里供给。单纯从这点来看,它就给殖民地的剩余生产物提供了一个极广泛的市场。正如好望角是欧洲和东印度各地的半路客栈一样,巴达维亚是东印度各大国间的半路客栈,印度斯坦到中国与日本通路的要冲,几乎居于此通路的中点。航行于欧洲与中国间的一切船只也几乎都在巴达维亚停泊。此外,巴达维亚又是所谓东印度国家贸易的主要中心市场;欧洲人经营的那一部分就不用说了,即东印度土人所经营的那一部分也是这样。中国人、日本人、越南东京人、马六甲人、交趾支那人、西里伯斯岛人所航驶的船只往往在此停泊。这种有利的地位使这两个殖民地能够克服一切障碍,虽然有专营公司的压抑,也不能抑止它们的增长。这种有利的地位又使巴达维亚能够克服另一种不利情况,即巴达维亚是世界上气候最有碍健康的地方。

除了上述两个殖民地,虽然英、荷两国的公司不曾建立任何大的殖民地,但是它们曾在东印度征服了许多地方。在统治新属民的方法上,这种专营公司所固有的精神最明显地表示出来。据说,在香料产出岛上,荷兰人对于丰年所产的香料恐其过多、不能提供他们认为满足的利润,往往把过多的部分焚毁。在他们未曾占有殖民地的岛上,他们给采集丁香及豆蔲幼花绿叶的人一种补助金;那种植物天然生长在那里,但是由于这种野蛮政策,现在据说几乎绝种了。据说,甚至在他们占有殖民地的岛上,他们也大大减少了这类树木的数目。如果他们领有岛上的产物,超过了市场所需,他们就怕土人会把其中的若干部分运到其他国家,于是,他们认为,保证独占的上策就是使产物不超过市场所需。他们曾通过各种压迫行为,减少马鲁古群岛中若干岛上的人口,使其人数只够以新鲜食品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供给自己的少数守备队和不时来运香料的船只。但是,即使在葡萄牙那样的统治下,那些岛据说人烟还很稠密。英国的公司还不曾有充分时间在孟加拉建立这么完备的破坏制度,但是他们政府的计划却有这种趋势。我确信,公司分支机构的头脑往往命令农民掘发罂粟的良田以栽种稻米或其他谷物。其借口是防止粮食缺乏,而其真实理由则是给他以机会,使之能以较好的价格售卖他自己手上的大量鸦片。有时,他命令农民掘发栽种稻米或其他谷物的良地以栽种罂粟,因为他预先看到售卖鸦片可得到异常的利润。公司的职员为了自己的利益曾几次企图在一些最重要的国外和国内贸易部门中独占。如果允许他们继续这样做,他们早晚会企图限制他们想独占的特殊商品的生产,使其数量不超过他们所能够购买的数量,而且使其数量能在售卖时给他们提供他们认为满足的利润。英国公司的政策也许会在这种情况下,在一世纪或二世纪内,像荷兰的政策一样,也完全具有破坏性。

但是,如果将此等公司视为被征服国的统治者,那就没有比这个破坏性的计划能更直接违反这些公司的利益了。几乎一切国家统治者的收入都来自人民的收入。人民的收入越高,他们土地和劳动年产物越多,他们能给统治者缴纳的数额也越大。所以,统治者的利益在于尽可能增加这些年产物。但是,如果这是一切统治者的利益,那么对于收入主要来自土地地租的统治者,如孟加拉统治者,这就更加是他的利益了。地租一定与生产物的数量与价值成比例,但是生产物的数量与价值必须取决于市场的范围。其数量,总会多少准确地适应有资本和能力购买生产物的人的消费,而他们所愿给付的价格,总是和其竞争的激烈程度成比例。所以,这样的统治者为了自己的利益应给其国生产物开拓最广泛的市场,准许进行最完全的贸易自由,以尽量增加购买者的人数及竞争力;所以,不仅应废除一切独占,而且应废除一切限制,无论所限制的是本国生产物由这一地方到那一地方的运输,是本国生产物到外国的输出,还是能与本国生产物交换的任何商品的输入。这样,他就最能增加这些生产物的数量与价值,因而最能增加他享有的那一部分生产物,换句话说,最能增加他自己的收入。

但是,商人团体似乎不可能把自己看做统治者,甚至在他们成为统治者以后,也不会这样看。他们仍然认为,自己的主要业务是贸易,即购买以后再售卖;他们不可思议地认为,统治者的地位仅是商人地位的一个附属物,前者应为后者服务,就是说,要使他们在印度能以较低廉的价格购买,并且在欧洲售卖能得到较好的利润。为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企图从他们所统治国家的市场上尽可能驱逐一切竞争者,至少把所统治国家的剩余生产物减少一部分,使之仅足供给他们自己的需要;换句话说,使他们在欧洲售卖这些生产物能得到自己认为合理的利润。这样,他们作为商人的习惯,几乎必然也许是不知不觉地使他们在所有情况下宁可获得独占者小的、暂时的利润,也不愿获得统治者大的、永久的收入,而且逐渐使他们像荷兰人处置马鲁古那样处置他们所统治的国家。作为统治者的东印度公司的利益在于将运至印度境内的欧洲货物尽可能以最低价格出售,而将从印度输出的印度货物尽可能以最好的价格或最高的价格在欧洲售卖。但是作为商人的东印度公司的利益则与此相反。作为统治者,他们的利益与所统治国家的利益恰相一致;作为商人,他们的利益与所统治国家的利益就直接相反。

这样一个政府的倾向,就其对欧洲的管理来说,基本上是无可矫正的错误,就其对印度的统治来说,更是这样。这个统治机构必然由一个商人协会购成。商人的职务无疑是值得尊敬的,但是这个职务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没带有一种本来会威压人们,不用暴力就够使人们自愿服从的权威。所以,这样一个商人协会只能用武力来命令人们服从。因此,他们的政府必然是凭武力执行命令的专横的政府,但是他们的本来职务是商人的职务。他们的本来职务就是受主人委托售卖欧洲货物,并买回在欧洲市场售卖的印度货物。就是说,他们尽可能以高价售卖前者,以廉价购买后者,从而尽可能在买卖的特定市场排除一切竞争者。所以,就公司的贸易来说,统治机构的倾向和管理机构的倾向是相同的。统治机构的倾向要使政府从属于独占的利益,因而阻抑当地剩余生产物至少其若干部分的自然生长,使之仅足够供应这个公司的需要。

此外,一切行政人员都或多或少地为自己打算而经营贸易,即使加以禁止,也没有效果。这些行政人员既有经营贸易的手段,其办公地点又在一万里以外,几乎完全不受主人监视,要命令他们立即放弃一切为自己打算的营业,永远放弃一切发财的希望而满足于主人所认可的一般的、不大可能增加的,而且通常只与公司贸易所得真实利润相称的薪俸,那真是再蠢没有的想法。在这种情况下,禁止公司人员为自己打算而贸易,除了使上级人员能以此为借口执行主人命令来压迫不幸的下级人员以外,就再不会有其他的结果了。此等人员自然会竭力效法公司的公贸易,而设立同样有利于他们个人贸易的独占。如果听任他们为所欲为,他们将公开地、直接地建立这种独占,并禁止一切其他人民经营他们要经营的那种货物的贸易。这也许是建立独占的最好而又是最不压迫人的方法。但是如果欧洲命令来到,禁止他们这样干下去,他们就会秘密地、间接地建立这样的独占,那对国家就有更大的害处。如果有人干涉他们以代理人为媒介而秘密经营或至少不公开承认是他们经营的贸易部门,他们就会使用政府的全部权力,并颠倒是非曲直地加以钳制或破坏。但是公司人员的个人贸易,自然比公司的贸易能推广到多得多的商品种类。公司的公贸易仅限于欧洲的贸易,仅包含国外贸易的一部分,而公司人员的个人贸易却可推广到一切国内外贸易部门。公司的独占,只阻抑在贸易自由时要输到欧洲去的那一部分剩余生产物的自然生长。公司人员的独占,却将阻碍他们要经营的一切产物,即指定供作国内消费或指定输出的一切生产物的自然生长,结果会损坏全国的耕作事业,从而减少全国居民的人数。这样就会使公司人员认定的各种生产物甚至生活必需品减少到。这些公司人员不能购买或其售卖价格不能随己意的生产物部分,均会因此在生产上受到妨害。

这些人员,由于他们所处地位的性质,一定会使用比他们主子更苛酷的手段来维持他们自己的利益,从而危害他们所统治国家的利益。这个国家属于他们的主子,他们的主子当然要相当注意属国的利益。但是这个国家不属于这些人员。主子的真实利益(如果他们能够了解他们自己的真实利益)是与属国的利益恰好一致的;但主要因为无知和卑陋的重商偏见,以至常常压迫他们的属国。但是这些人员的真实利益并不与属国的利益一致,因此,即使有最完全的知识,也未必会使他们不压迫属国。从欧洲发出的条例虽然力量很脆弱,但是在多数情况下都有好处。而在印度的工作人员所定的条例,虽然有时更为聪明,但是也许更少好处。这真是个奇怪的政府,它的人员都想尽可能快地离开这个国家,并尽可能快地和这个政府脱离关系。在他们离去而将财产也全部搬出之后,即使有地震把那个国家毁掉,也与他们的利害无关。

以上所述,我在这里并不是诋毁东印度公司人员的一般品格,更不是诋毁任何个别人员的品格。我所要责备的是政治组织,是这些人员所处的地位,并不是这些人员的品格。他们的行为符合他们的地位;厉声咒骂他们的人,其行为也不见得更好。马德拉斯及加尔各答协议会,在战争及商议上就曾有好几次的行动,其举动果断与明智,有如罗马共和国最盛时代的罗马元老院。此等协议会成员的职业,与战争及政治有很大的距离。但是,仅仅他们的地位,无须教育、经验,甚至榜样,似乎就可陶冶他们的地位所要求的伟大品质,使他们具有能力与德行,他们自己也许还不知道自己有这种能力与德行。因此,他们的地位,如果在某些场合诱使他们干出那样宽宏高洁、出人意料的行为,那么在其他场合也能促使他们向相反的方面进行,也是毫不足怪的。

因此,无论就哪一点来说,这种专营公司都是有害的;对于设立此种公司的国家,总会多少带来困难,而对于不幸受此种公司统治的国家,总会多少带来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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