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
第二十九章 论重农主义,即政治经济学中把土地生产物

看做各国收入及财富的唯一来源或主要来源的学说

关于重商主义,我觉得有详细说明的必要。但是政治经济学中的重农主义,却不需要有这么长的说明。

据我所知,把土地生产物看做各国收入及财富的唯一来源或主要来源的学说,从来未被任何国家所采用;现在它只在法国少数博学多能的学者的理论中存在着。对于一种不会,也许永远不会危害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学说的谬误,当然不值得长篇大论去检讨。不过,对于这个极微妙的学说,我将尽我所能,明确说出它的轮廓。

路易十四的有名的大臣科尔伯特为人正直,而且异常勤勉,有渊博的知识,对于公共账目的检查又富有经验,为人极其精明。总之,他的能力在各方面都使他能将公共收入的征收与支出搞得井井有条。不幸的是,这位大臣抱着重商主义的一切偏见。这种学说就其性质与实质说,就是一种限制与管理的学说,因此,对于一个惯于管理各部公务,并设置必要的制裁与监督,使各部事务不逾越其适当范围而又勤苦工作的事务家来说,很少有不合脾胃的。他对于一个大国的工业及商业所采用的管理方式,与管理各部公务的方式一样;他不让每个人在平等、自由与正义的公平计划下,按照各自的路线追求各自的利益,却给某些产业部门以异常的特权,而给其他产业部门以异常的限制。他不仅像欧洲其他大臣一样更多地鼓励城市产业,很少鼓励农村产业,还压抑农村产业以支持城市产业。为了使城市居民得以廉价购买食物,从而鼓励制造业与国外贸易,他完全禁止谷物输出;这样就使农村居民不能把其产业产品的最重要部分运到外国市场上去。这种禁令加上旧日限制各省间谷物运输的各省法规,再加上各省对耕作者的横征暴敛,就把这个国家的农业压抑得不能依照自然趋势,按其肥沃土壤和极好气候所应有的发展程度而发展了。这种消沉沮丧的状态,在全国各地都多少能感觉到;关于发生这种状态的原因,许多方面业已开始深入探讨。科尔伯特鼓励城市产业多于鼓励农村产业的办法,似乎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谚语说,矫枉必须过正。主张把农业视为各国收入与财富的唯一来源的这些法国学者们,似乎采用了这个格言。由于在科尔伯特的制度中,和农村产业比较,城市产业确过于受到重视,所以在这些重农主义学者的学说中,城市产业就必定受到轻视。

他们把一般认为在任何方面对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有所贡献的各阶级人民分为三种。第一种,土地所有者阶级;第二种,耕作者、农民和农村劳动者阶级,对于这一阶级,他们给予生产的阶级这一光荣称号;第三种,工匠、制造者和商人阶级,对于这一阶级,他们给以不生产的阶级这一不名誉的称号。

所有者阶级之所以对年产物有贡献,是因为他们把金钱花在土地改良上,花在建筑物、排水沟、围墙及其他改良或保养上,有了这些,耕作者就能以同一的资本生产更多的生产物,因而能支付更多的地租。这种增高的地租可视为地主出费用或投资改良其土地所应得的利息或利润。这种费用,在这个学说中被称为土地费用。

耕作者或农民之所以对年产物有贡献,是因为他们出费用耕作土地。在重农主义体系中,这种费用被称为原始费用和年度费用。原始费用包括农具、耕畜、种子以及农民的家属、雇工和牲畜,在第一年度耕作时期(至少在其大部分时期)或在土地有若干收获以前所需的维持费。年度费用包括种子、农具的磨损以及农民的雇工、耕畜和家属(只要家属中某些成员可视为农业雇工)每年的维持费。支付地租后留给他的那一部分土地生产物,首先应该足以在相当时期内,至少在他在耕种时期内,补偿他的全部原始费用并提供资本的普通利润;其次应该足以补偿他全部的年度费用,并提供资本的普通利润。这两种费用,是农民用于耕作的两种资本;如果这两种资本不经常地回到他手中,并给他提供合理的利润,他就不能与其他职业者处在同等地位经营他的业务;为了自身的利益,他必然会尽快地放弃这种职业而寻求其他职业。为使农民能继续工作,其所必需的那一部分土地生产物应视为农业的神圣基金,如果地主加以侵害,就必然会减少他自己土地的产物,不用多少年,就会使农民不但不能支付此种苛酷的地租,而且不能支付应当支付的合理地租。地主应得的地租,只是把先前用于生产总产物或全部产物所必需的一切费用完全付清之后留下来的纯产物。因为耕作者的劳动在付清这一切必要费用之后,还能提供这种纯产物,所以在这种学说中,这个阶级才被尊称为生产的阶级。而且由于同一理由,他们的原始费用和年度费用,在这种学说中被称为生产性费用,因为这种费用除了补偿自身的价值外,还能使这个纯产物每年再生产出来。

所谓土地费用,即地主用来改良土地的费用,在这种学说中,也被尊称为生产性费用。此等费用的全部及资本的普通利润,在还未通过增高的地租完完全全还给地主以前,这种增高的地租应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教会不应课以什一税,国王也不应课以赋税。不然,就会妨碍土地的改良,从而妨碍教会自身的什一税在未来的增加,也妨碍国王自身的赋税在未来的增加。因为在良好状态下,此等土地费用除了再生产它自身全部价值以外,还能在若干时间以后使纯产物再生产出来,因此,它在这种学说中也被称为生产性费用。

在这种学说中被称为生产性费用的,就只有这三种,即地主的土地费用、农民的原始费用及年度费用。其他一切费用,其他一切阶级的人民,即使一般认为最生产的那些人,也因为这个缘故被视为是完全无生产或完全不生产的。

按人们一般的见解,工匠和制造业者的劳动是极能增加土地原生产物的价值的,但是在这种学说中,工匠和制造业者却特别被视为完全无生产或完全不生产的阶级。据说,他们的劳动,只偿还雇佣他们的资本并提供其普通利润。这种资本乃是雇主垫付给他们的原材料、工具与工资,是被指定用来雇佣他们、维持他们的基金的。其利润乃是被指定用来维持他们的雇主的基金。他们的雇主垫付他们以他们工作所需的原材料、工具及工资,也同样垫付他自己以维持他自己所需的费用。他所垫付的这种维持费,通常和他在产品价格上所希冀的利润成比例。如果产品价格不够偿还他为自己而垫付的维持费,以及为劳动者而垫付的原材料、工具与工资,那他就显然没有偿还他所投下的全部费用。所以制造业资本的利润并不像土地的地租一样,是还清全部费用以后留下的纯产物。农民的资本像制造业者的资本一样,给资本所有者提供利润,但是农民能给他人提供地租,制造业者却不能够。因此用来雇佣并维持工匠、制造业工人的费用,只延续——如果可以这样说——它自身价值的存在,并不能生产任何新的价值。这样,它是全无生产或不生产的费用。反之,用来雇佣农民或农村劳动者的费用,除了延续它本身价值的存在,还生产一个新的价值,即地主的地租。因此说,它是生产性费用。

商业资本和制造业资本,同样是无生产或不能生产的。它只能延续其自身价值的存在,不能生产任何新价值。其利润,不过是投资人在投资时期内或收得报酬前为自身而垫付的维持费的补偿,换句话说,不过是投资所需用费的一部分的偿还而已。

工匠和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对于土地原生产物全年产额的价值不能有丝毫增加。诚然,他们的劳动对于土地原生产物某些特定部分的价值确有很大的增加,但是他们在劳动时要消费原生产物其他部分。他们对这部分的消费,恰好等于他们对那部分的增加。因此,无论在哪一个时间,他们的劳动对全部的价值也没有一点的增加。比如,制造一对花边的人,有时会把仅值一便士的亚麻的价值提高到三十镑。乍看起来,他似乎把一部分原生产物的价值增加了约七千二百倍,但是其实他对原生产物全年产额的价值毫无所增。这种花边的制造,也许要耗费他两年的劳动。花边制成后,他所得的那三十镑,只不过补还这两年他给自己垫付的生活资料罢了。他每日、每月或每年的劳动,对于亚麻所增加的价值,只不过补偿这一日、一月或一年他自身消费掉的价值。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他对土地原生产物全年产额的价值都没有一点增加。他继续消费的那部分原生产物,总是等于他继续生产的价值。被雇佣在这种费用多而又不重要的制造业上的人,大部分都是非常贫穷的。这种现象使我们相信,他们的制造品的价格在普通情况下并没有超过他们生活资料的价值。但是就农民及农村劳动者的工作来说,情形就不相同了。在一般情况下,他们的劳动除了补还他们的全部消费,雇佣并维持工人及其雇主的全部费用外,还继续生产作为地主的地租的价值。

工匠、制造业工人、商人只能由节俭来增加社会的收入与财富,或按这种学说的说法,只能由克己,即自行剥夺自己生活资料基金的一部分,以增加社会的收入或财富。他们每年所再生产的只是这种基金。因此,如果他们每年不能节省若干部分,如果不能每年自行剥夺若干部分的享受,则社会的收入与财富就丝毫不能因他们的劳动而有所增加。反之,农民及农村劳动者却可享受其自己生活资料的全部基金,同时又仍可增加社会的收入与财富。他们的劳动除了给自己提供生活资料以外,还能每年提供一种纯产物;增加这种纯产物,必然会增加社会的收入与财富。所以,像法国、英国那样以地主和耕作者占人民中大部分的国家,就能通过勤劳及享乐而致富。反之,像荷兰、汉堡那样以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占人民中大部分的国家,却只能通过节俭与克己而致富。境况如此不同的国家,利害关系自然也极不相同,因此普通国民性也极不相同。在前一类国家中,宽大、坦白和友爱成为普通国民性的一部分;在后一类国家中,自然会养成偏狭、卑鄙和自私心,厌恶一切社会性娱乐与享受。

不生产阶级,即商人、工匠、制造业工人的阶级,是由其他两个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及耕作者阶级——维持与雇用的。这一阶级工作的材料由他们供给,这一阶级生活资料的基金由他们供给,这一阶级在工作时所消费的谷物和牲畜也由他们供给。不生产阶级一切工人的工资以及他们一切雇主的利润,最终都必须由土地所有者阶级及耕作者阶级支付。严格地说,这些工人和这些雇主是地主和耕作者的佣人。他们与家仆的区别,仅为一个在户外工作,一个在户内工作。这两种人依赖同一主人出资来养活。他们的劳动都是不生产的,都不能增加土地原生产物总额的价值;不但不能增加这一总额的价值,还必须从这个总额中支出。

但是,对于其他两个阶级,这个不生产阶级不仅有用,而且是大大有用。有了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地主与耕作者才能以少于自己劳动很多的产物,购得他们所需的外国货物及本国制造品。如果他们企图笨拙地、不灵巧地亲自输入或亲自制造这些东西,那就要花大得多的劳动量。借着不生产阶级的帮助,耕作者能专心耕作土地,不至于因为其他事务分心。专心的结果就是耕作者所能够生产的产品更多了。这种更多的产品能够充分补偿他们自己和地主雇佣,并维持这一不生产阶级所费的全部费用。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就本身性质来说,虽然是完全不生产的,但是间接有助于土地生产物的增加。他们的劳动使生产性劳动者专心于原有职业,即耕作土地,因而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生产力。耕耘这一业务往往借不以耕耘为业的人的劳动,而变得更简单、更好。

无论就哪一点来说,限制或阻碍商人、工匠及制造业工人的产业,都不是地主及耕作者的利益。这一不生产阶级越自由,他们之间各种职业的竞争就越激烈,其他两个阶级所需的外国商品及本国制造品,就将以越低廉的价格得到供给。

压迫其他两个阶级,也不可能是不生产阶级的利益。维持并雇佣不生产阶级的,乃是先维持耕作者,再维持地主以后剩留下来的剩余土地生产物。这种剩余额越大,这一阶级的生计与享乐就一定越得到改进。完全正义、完全自由、完全平等的确立,是这三个阶级同臻于最高度繁荣的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秘诀。

在荷兰和汉堡那样主要由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这一不生产阶级构成的商业国家中,这一类的人也是这样由地主及土地耕作者来维持和雇佣的。但是其中有一个区别,也只有一个区别,即这些地主与耕作者大部分都离这些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非常远,换句话说,供后者以工作材料和生活资料基金的,乃是其他国家的居民、其他政府的人民。

但是这样的商业国不仅对其他各国居民有用,而且大大有用。其他各国居民本应在国内找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但是由于国家政策的某种缺点,不能在国内找到他们。有了商业国,这种极其重要的缺陷就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填补。

对此等商业国的贸易或其所供给的商品征课高关税,以妨碍或抑制此等商业国的产业,绝不是有田地的国家的利益,如果我可以这样说。这种关税,因为可以提高这些商品的价格,势必降低用以购买商业国商品的它们自己土地的剩余生产物或其价格的真实价值。这种关税的唯一作用是妨碍此等剩余生产物的增加,从而妨碍它们自己土地的改良与耕作。反之,准许一切此等商业国享有贸易上最完全的自由,乃是提高这种剩余生产物价值,鼓励这种剩余生产物增加,从而鼓励国内土地改良及耕作的最有效方法。

这种完全的贸易自由就以下一点来说,也是最有效的方策。它在适当时期,供他们以国内所缺少的工匠、制造业工人及商人,使得他们在国内感到的那种最重要的缺陷,在最适当、最有利的情况下得到填补。

土地剩余生产物不断增加,到了相当时期,所创造的资本一定有一部分不能按普通利润率用在改良土地或耕作土地上。这一剩余部分自会改用在在国内雇佣工匠与制造业工人身上。国内的工匠与制造业工人能在国内找到他们工作的材料和生活资料基金,因此,即使技术与熟练程度远不如人,也能立即与商业国同类工匠及制造业工人以同样低廉的价格做成他们的产品,因为此等商业国同类工匠与制造业工人必须从很远的地方运来所需要的材料与生活资料。即使由于缺少技术与熟练程度,他们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和此等商业国同类工匠及制造业工人以同样低廉的价格做成他们的产品,但是也许能够在国内市场上以同样低廉的价格出售他们的产品,因为此等商业国同类工匠及制造业工人制造的货物必须由很远很远的地方运来。而且,在他们的技术与熟练程度改进了的时候,他们就能很快以更低廉的价格出售他们的产品。于是,此等商业国的工匠与制造业工人将在那些农业国的市场上遇着竞争者,以后,就不得不贱卖,被赶出市场。随着技术与熟练程度的逐渐改进,此等农业国制造品的低廉,将使其制造品在适当时期被推广到国内市场之外,即推销于许多国外市场,并且在那里按同样的方式逐渐把此等商业国的许多制造品排挤出去。

农业国原生产物及制造品不断增加,到了一定时期,所创造的资本必有一部分不能按普通利润率投在农业或制造业上。这一部分资本自会转投在国外贸易上,把国内市场上不需要的过剩的原生产物及制造品运到外国去。在输出本国生产物时,农业国商人也将比商业国商人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像农业国工匠及制造业工人比商业国工匠及制造业工人处于更有利的地位一样。后者必须在远地寻求货物、原料与食品,前者能在国内找到这些东西。因此,即使他们的航海技术较为低劣,他们也能和商业国商人以同样低廉的价格在外国市场上出售他们的货物。如果有同样的航海技术,就能以更低廉的价格出售了。因此说,在国外贸易这一部门,他们就能和商业国商人竞争,并且在一定时期把此等商人全部排挤出去。

所以,按照这个宽宏制度,农业国要培育本国的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最有利的方法,就是对一切其他国家的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给予最完全的贸易自由。这样就能提高国内剩余土地生产物的价值,而这种价值的不断增加,就将逐渐建立起来一笔基金,它在相当时期内,必然把所需的各种工匠、制造业工人及商人培育起来。

反之,如果农业国以高关税或禁令压抑外国人的贸易,就必然在这两个方面妨碍它本身的利益:(1)提高一切外国商品及各种制造品的价格,必然降低用以购买外国商品及各种制造品的本国剩余土地生产物的真实价值;(2)给予本国商人、工匠与制造业工人以国内市场的独占,提高工商业利润率,使之高于农业利润率,这样就把原来投在农业上的一部分资本吸引到工商业去,或使原本要投在农业上的那一部分资本不投到农业上。所以,这个政策在两个方面妨碍农业:(1)降低农产物的真实价值,因而降低农业利润率;(2)提高其他一切资本用途的利润率。农业成为利益较少的行业,而商业与制造业却变得更有利可图。每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都企图尽可能把资本及劳动从前一类用途改投到后一类用途中。

农业国通过这种压制政策,虽然能以比在贸易自由情况下稍大的速度培育本国的工匠、制造业工人及商人(这大有疑问),但是这是在其尚未十分成熟以前,过早地把他们培育起来(如果可这样说)。过速地培育一种产业,结果就会压抑另一种更有价值的产业。对于只能补偿所投资本并提供其普通利润的产业,如果用过于急速的方法培育,结果就会压抑另一种产业,即除了补偿资本并提供其利润以外,还能提供一种纯产物作为地主地租的产业。过于急速地鼓励完全无生产或完全不生产的劳动必然压抑生产性劳动。

至于按照这个学说,全部土地年产物是怎样在上述三个阶级之间进行分配的,不生产阶级的劳动为什么只补还它所消费的价值而不增加全额的价值,则由这一学说的最聪明、最渊博的创始者魁奈,用一些数学公式表明出来。在这些公式中,他对第一个公式特别重视,为其起名为“经济表”。这个公式,把他想象的,在最完全的自由状态下,在最繁荣的状态下,在年产物能提供最大量纯产物,而各阶级能在全部年产物中享有其应得部分的情况下,这种分配是如何进行的表述了出来。接下来的几个公式又把他所想象的,在各种限制及规章条例的状态下,在地主阶级和不生产阶级受惠多于耕作者阶级的状态下,在这两个阶级侵蚀生产阶级应得部分的状态下,这种分配是如何进行的表述了出来。按照这个学说,最完全自由状态所确立的自然分配,每一次受侵蚀,每一次受侵害,都必然会不断地多少减损年产物的价值与总和,因而使社会收入与财富逐渐减少。减少的程度必按照侵蚀程度,必按照自然分配所受的侵害程度,而以较快或较慢的程度日益加剧。这些公式,把这学说认为必须和这自然分配所受侵害程度相适应的不同减少程度表述了出来。

有些有思想的医生,以为人体的健康只能靠食物及运动的正确养生方法来保持,稍有违犯,就将按违犯程度的比例而引起相等程度的疾病。但是经验似乎告诉我们,在各种不同的养生方法下,人类身体常能保持最良好的状态,至少从表面上看是这样,甚至在一般认为很不卫生的情况下,也能保持健康。其实,人体的健康状态本身就含有一种未被发觉的自卫力量,能在许多方面预防并纠正极不良卫生方法的不良结果。魁奈自己就是一个医生,并且是个极有思想的医生,他似乎对于国家也抱有同样的概念,以为只有在完全自由与完全公平的正确制度下,国家才能繁荣发达起来。他似乎没有考虑到,在国家内,每个人为改善自身境遇自然而然地、不断地所作的努力,就是一种自卫力量,能在许多方面预防并纠正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公平和压抑的政治经济的不良结果。这种政治经济虽然无疑会多少阻碍一国趋于富裕繁荣的发展,但是不能使其完全停止,更不能使一国后退。如果一国没有享受完全自由及完全正义,即无繁荣的可能,那世界上就没有一国能够繁荣了。幸运的是,在国家内,自然的智慧对于人类的愚蠢及不公正的许多恶影响有了充分的准备来作纠正,正如在人体内,自然的智慧有充分准备来纠正人类的懒惰及无节制的不良结果一样。

但是这种学说最大的谬误似乎在于把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看做全无生产或全不生产的阶级。这种看法的不适当可由下面的话来说明。

第一,这种学说也承认这一阶级每年再生产他们自身每年消费的价值,至少是延续了雇用他们和维持他们的那种资财或资本的存在。单就这一点说,把无生产或不生产的名称加在他们头上似乎很不妥当。只生一男一女来代替父母,延续人类而不能增加人类数目的婚姻,不能称为无生产或全不生产的婚姻。诚然,农民与农村劳动者除补偿维持他们和雇用他们的资财以外,每年还再生产一种纯产物作为地主的地租。生育三个儿女的婚姻,的确比只生育两个儿女的婚姻更有生产力,而农民与农村劳动者的劳动的确比商人、制造业工人与工匠的劳动更有生产力。但是,一个阶级的更多的生产,绝不能使其他阶级成为无生产或不生产的。

第二,无论怎样说,把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和家仆一样看待,似乎是完全不适当的。家仆的劳动不能延续雇用他们和维持他们的基金的存在。他们的维持与雇佣全由主人出费用,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在性质上并没有偿还这种费用的可能。他们的工作大都是随生随灭的事务,不固定,也不实现在任何可卖商品上,以补偿他们的工资及维持费的价值。反之,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的劳动却自然而然地固定在并实现在可卖商品上。因此说,在讨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劳动那一章中,我把工匠、制造业工人及商人归到生产性劳动者内,而把家仆归到无生产或不生产的劳动者内。

第三,无论根据何种假设,说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的劳动不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都似乎是不妥当的。比如,即使我们假定(像这种学说所假定的一样)这一阶级每日、每月或每年所消费的价值,恰好等于他们每日、每月或每年所生产的价值,也不能断言,他们的劳动对社会的真实收入,对社会上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真实价值无所增加。比如,某一工匠在收获后六个月时间内做成了价值十镑的作业,那么即使他同时又消费了价值十镑的谷物及其他必需品,他实际上也对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增加了十镑的价值。在他消费半年收入,即价值十镑的谷物及其他必需品时,他又生产了一个等价值的产品,使他自己或别人能购买相等的半年收入。因此,这六个月时间所消费及所生产的价值不等于十镑,而等于二十镑。诚然,无论在什么时候,只存在着这十镑的价值,但是如果这价值十镑的谷物及其他必需品不为这工匠所消费,而为一兵土或一家仆所消费,那么在六个月结束时,还存在的那一部分年产物的价值,就比这个工匠劳动的场合要少十镑的价值了。所以,即使他所生产的价值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没有超过他所消费的价值,但是无论在什么时候,市场上货物实际存在的价值都依赖他的生产,能比没有他生产的情况大。

此种学说的拥护者往往说,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的消费等于他们所生产的价值。他们这样说的意思也许只是想说明,他们的收入或指定供他们消费的基金等于他们所生产的价值。如果他们的话表达得确切些,换句话说,如果他们只说这一阶级的收入等于这一阶级所生产的价值,读者们也许更容易想到,这一阶级从这个收入节省下来的东西一定会多少增加社会的真实财富。但是为了要说出一种像议论一样的东西,他们不得不照他们本来的说法来说了。然而,即使假定事情真如他们所假设的一样,那种议论也是非常不得要领的。

第四,农民及农村劳动者如果不节俭,即不能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及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这和工匠、制造业工人及商人是一样的。任何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只能由两种方法来增加:一种是改进社会上实际雇用的有用劳动的生产力,另一种是增加社会上实际雇佣的有用劳动量。

有用劳动的生产力的改进取决于:(1)劳动者能力的改进;(2)劳动者工作所用的机械的改进。因为工匠及制造业工人的劳动能比农民和农村劳动者的劳动实行更细密的分工,使每个工人的操作更为单纯,所以就工匠及制造业工人来说,这两种改进都能达到高得多的程度。因此说,在这方面,耕作者阶级并不比工匠及制造者阶级处于优越地位。

任何社会实际雇用的有用劳动量的增加,一定完全取决于雇用有用劳动的资本的增加;这种资本的增加又必恰好等于收入(资本管理人的收入或资本出借人的收入)的节省额。如果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真像这一学说所设想的那样,自然而然地比地主及耕作者更有节俭储蓄的倾向,那么他们也就更能够增加本社会所雇佣的有用劳动量,因而更能够增加本社会的真实收入,即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

第五,即使一国居民的收入正如这一学说所设想的那样,全由其居民劳动所能够获得的生活资料构成,但是在其他一切条件都相等的情况下,工商业国的收入也一定比无工业或无商业的国家的收入大得多。一国通过商业及工业每年能从外国输入的生活资料量,就比其土地在现有耕作状态下所能够提供的多。城市居民虽然往往没有田地,也能靠自身的劳动得到大量的他人土地原生产物,不仅获得工作的原料,而且获得生活资料基金。城市与其邻近农村的关系,往往就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与其他独立的国家的关系。荷兰就是这样从其他国家得到他们生活资料的大部分的。活牲畜来自荷尔斯泰因及日德兰,谷物来自几乎欧洲每个国家。小量的制造品能购买大量的原生产物。因此,工商业国自然以小部分本国制造品来交换大部分外国原生产物;反之,无工商业的国家就大都不得不费去大部分本国原生产物,去购买极小部分的外国制造品。前者所输出的物品仅能维持极少数人,供极少数人使用,但是所输入的物品却为多数人的生活资料及供应品。后者所输出是多数人的供应品及生活资料,但是所输入的物品却只能供养、便利少数人。前一类国家的居民,总能享用比其土地在现有耕作状态下所能够提供的多得多的生活资料;后一类国家的居民,却只能享用少得多的生活资料。

这一学说虽然有许多缺点,但是在政治经济学这个题目下发表的许多学说中,要以这一学说最接近于真理。因此说,凡愿细心研讨这个极重要的科学原理的人,都得对它十分留意。这一学说把投在土地上的劳动看做唯一的生产性劳动,这方面的见解未免失之褊狭;但是这一学说认为,国民财富不是由不可消费的货币财富构成的,而是由社会劳动每年所再生产的可消费的货物构成的,并认为,完全自由是使这种每年再生产能以最大程度增加的唯一有效方法,无论从哪一点说,这种说法都是公正而又毫无偏见的。它的信徒很多。人们大都爱好怪论,总想装做自己能理解平常人所不能理解的东西。所以,这一学说与众不同,倡导制造业劳动是不生产的劳动,也许是它博得许多人赞赏的一个不小的原因。在过去数年间,他们居然组成了一个很重要的学派,在法国学术界中取得了经济学家的名称。他们的作品中把许多向来不曾有人好好研究过的题目,提到大众面前讨论,并使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程度上赞助农业,所以对于他们的国家,他们确有贡献。就因为他们的这种说法,法国农业一向所受的各种压迫就有好几种得到了解脱。任何未来的土地购买者或所有者都不得侵犯的租期,已由九年延长到二十七年了。从前国内各省间谷物运输所受的限制,也完全废除了;输出谷物到外国的自由,在一切普通场合,也由王国的习惯法确认了。这个学派有许多著作,不仅讨论真正的政治经济学,即讨论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而且讨论国家行政组织其他各部门。这些著作都绝对遵循魁奈的学说,不作过多的修改。因此说,他们的著作中有大部分几乎是内容一致。对于这个学说,曾作最明白、最连贯的阐述的,乃是曾任马提尼科殖民地总督的里维埃所著《政治社会的自然与基本制度》那一小册子。这整个学派对于他们的大师的称赞,不亚于古代任何哲学学派对其创立者的称赞。不过,这个学派的大师自己倒是非常谦虚、非常质朴的。有一位勤勉而可尊敬的作者米拉波说:“从有世界以来,有三个大发明单独地给政治社会带来安定,这些发明与其他足为装饰政治社会的许多发明无关。第一是文字的发明,只有它使人类能把其法律、契约、历史和发明照原样传达下去。第二是货币的发明,它使各文明社会连接起来。第三是《经济表》,它是其他两种发明的结果,但可把这两者的目标完成,使它们完善了;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大发现,而我们的子孙将从中获利。”

近代欧洲各国的政治经济学比较有利于制造业及国外贸易,即城市产业,比较不利于农业,即农村产业;其他各国的政治经济学则采用不同的计划,因而比较有利于农业,比较不利于制造业及国外贸易。

中国的政策就特别偏爱农业。在欧洲,大部分地方的工匠的境遇优于农业劳动者,而在中国,据说农业劳动者的境遇却优于技工。在中国,每个人都很想占有若干土地,或是拥有所有权,或是租地。租借条件据说很适度,对于租借人又有充分的保证。中国人不重视国外贸易。当俄国公使兰格来北京请求通商时,北京的官吏以惯常的口吻对他说:“你们乞食般的贸易!”除了对日本,中国人很少或完全没有由自己或用自己船只经营国外贸易。允许外国船只出入的海港也不过一两个。所以,在中国,国外贸易就被局限在狭窄的范围,如果本国船只或外国船只能比较自由地经营国外贸易,这种范围当然就会大得多。

制造品常常是体积小价值大,能以比大部分原生产物更小的费用由一国运至他国,因此在所有国家,它们都是国外贸易的主要支柱。而且在幅员不像中国那么广大、国内贸易不像中国那么有利的国家,制造业也常需要国外贸易来支持。设无广阔的国外市场,那在幅员不大、仅能提供狭小国内市场的国家,或在国内各省间交通不方便而国内某地生产物不能畅销国内各地的国家,制造业就没有好好发展的可能。必须记住,制造业的完善完全依赖分工,而制造业所能够实行的分工程度,又必然受市场范围的支配,这是我们曾经说过的。中国幅员是那么广大,居民是那么多,气候各种各样,因此说各地有各种各样的产物,各省间的水运交通大部分又极其便利,所以单单广大的国内市场就够支持很大的制造业,并且容许很可观的分工程度。就面积而言,中国的国内市场,也许并不小于全欧洲各国的市场。假如能在国内市场之外,再加上世界其余各地的国外市场,那么更广大的国外贸易肯定能大大增加中国制造品的制造量,大大改进其制造业的生产力。如果这种国外贸易有大部分由中国船经营,那么尤有这种结果。通过更广泛的航行,中国人自会学得外国所用各种机械的使用方法与建造方法,以及世界其他各国技术上、产业上其他各种改良方法。但是在现在中国的情况下,他们除了模仿他们的邻国日本以外,几乎没有机会模仿其他外国的先例来改良他们自己。

古埃及和印度政府的政策似乎也比较有利于农业,比较不利于其他一切职业。

古埃及和印度把全体人民分成若干阶级或部族,由父至子世袭某一特定职业或某一种类的职业。僧侣的儿子必然是僧侣,士兵的儿子必然是士兵,农业劳动者的儿子必然是农业劳动者,织工的儿子必然是织工,缝工的儿子必然是缝工,依此类推。在这两国,僧侣阶级占最高地位,其次是士兵;而农民及农业劳动者阶级,在地位上都高于商人及制造者阶级。

这两国的政府都特别注意农业的利益。古埃及国王为使尼罗河灌溉各地而兴建的水利工程在古代是很有名的,其遗迹至今还为旅行者所赞赏。印度古代各王公为使恒河及许多河流灌溉各地而兴建的同种工程虽然不如前者有名,但是一样伟大。因此,这两国虽然也间有粮食不足的情况,但是都以粮食丰饶而闻名于世。那里虽然人烟极其稠密,但是在一般丰年,他们都能输出大量谷物到邻国去。

古埃及有畏海的迷信;印度教不许教徒在水上点火,因而不许教徒在水上烹调任何食物,实际上就等于禁止教徒做远海的航行。埃及和印度人都几乎完全依赖外国航业来输出他们的剩余生产物。这样的依赖必然限制市场,所以必然阻碍剩余生产物的增加。而且,它对制造品增加的阻碍,必然大于对原生产物增加的阻碍。与最重要部分的土地原生产物比较,制造品需要大得多的市场。一个鞋匠一年可制造三百多双鞋,但是其家属一年也许不会穿坏六双。因此,他至少要有五十家像他那样的家庭来光顾他的生意,不然,他自身劳动的全部产物即无法售掉。在任何一个大国,即使人数最多的那一类工匠,在国内居民中所占的比例很少在五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一以上。但是在英国和法国那样的大国,据一些作家计算,以农业为职业的人数占全国居民的二分之一,据另一些作家计算,则为三分之一,但是据我所知,没有一个作家计算为五分之一以下。英法两国的农产物大部分在国内消费,那么照此来计算,每一家农民只必需一家、两家,至多四家像他那样的家庭来光顾,就可售掉他的全部劳动生产物。因此,农业和制造业相比较,更能在市场有限这个不利情况下来维持自己。诚然,在古埃及和印度,外国市场的狭窄在一定程度上由内地航运的便利得到补偿,内地航运十分有利地给本国各地各种生产物开拓了全国性的市场。而且,印度幅员辽阔,所提供的国内市场也很大,足够支持许多种类的制造业。但是在古埃及则幅员很小,不及英国,所以国内市场总是很小,不能维持许多种类的制造业。孟加拉,即通常输出谷物最多的印度的一个省,所以引人注意,与其说因为它输出了许多谷物,不如说因为它输出了许多种类的制造品。反之,古埃及虽然也输出许多制造品,尤其是精麻布及其他某几种货物,但是最终以输出大量谷物而闻名于世。在很长一个时期,它是罗马帝国的谷仓。

中国、古埃及以及印度斯坦各时代割据各王国的君主,其收入全部或绝大部分都是得自某种地税或地租。这种地税或地租像欧洲的什一税一样,包含一定比例的土地生产物(据说是五分之一),或由实物交付,或估价由货币交付;随各年收获丰歉的不同,租税也一年不同于一年。这样,此等国家的君王当然特别注意农业的利益,因为他们年收入的增减直接取决于农业的盛衰。

古希腊各共和国和古罗马的政策,虽与制造业和国外贸易比较,也是更重视农业;但是,与其说他们直接地、有意识地奖励前一种职业,不如说他们妨碍后一类职业。希腊古代各国有些完全禁止国外贸易,有些把工匠及制造业工人的职业看做有害于人类的体力与精神,使人们不能养成他们在军事训练和体育训练中所要养成的习惯,使人们不能忍受战争的劳苦和战争的危险。这种职业被认为只适宜于奴隶,不许国家自由市民从事经营。即使像罗马、雅典那样的国家,虽然没有这种禁令,但是事实上,人民大众还是不许经营今日通常为下层城市居民所经营的各种职业。这一类职业在雅典和罗马全由富人的奴隶经营。这些奴隶为其主人的利益经营此等职业。这些富人既有财富和权力,又得到保护,所以贫穷的自由市民要想在市场上以其产品与此等富人的奴隶的产品竞争,那几乎是办不到的。可是,奴隶很少能独出心裁,一切最重要的节省劳动、便利劳动的改良办法,无论是机械方面或是工作安排与分配方面,都是自由人发现的。如果有一个奴隶提出这一类的改良办法,其主人往往认为此等提议是懒惰的表示,是奴隶想以主人为牺牲而节省自己的劳动。这样,可怜的奴隶不但不能得到报酬,也许还要受责骂,甚至受到惩罚。因此,与自由人经营的制造业比较,奴隶经营的制造业要想完成同量作业,通常需要更大的劳动量。这就是后者的产品通常必比前者的产品昂贵的原因。孟德斯鸠曾说,与邻近的土耳其矿山比较,匈牙利的矿山虽然不更为丰饶,但是总能以较小的费用开采,因而能获取较大的利润。土耳其的矿山由奴隶开采,土耳其人所知道使用的机械只是奴隶的手臂。匈牙利矿山由自由人开采,并使用许多节省劳动、便利劳动的机械。关于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制造品的价格,我们知道得很少,但是我们从这很少的一点知识中可以知道,精制造品似乎是非常昂贵的。丝与金以等重量相交换。当时,丝并非欧洲的制造品,全是从东印度运来的;长程运输或许可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其价格的昂贵。但是,据说当时的贵妇人也往往以同样高的价格购买极精致的麻布,而麻布则大都是欧洲的制造品,最远也不过是埃及的制造品。所以,造成此种高价的原因,就只是生产麻布的劳动所费很大,而此种劳动所费很大的原因,又只是所用机械过于粗笨。此外,精制呢绒的价格虽然不这么昂贵,但是比现在的价格高得多。普林尼告诉我们,按一种方式染的呢绒,一磅值一百迪纳里,即三镑六先令八便士;而按另一种方式染的呢绒一磅值一千迪纳里,即三十三镑六先令八便士。必须记住,罗马磅仅含今日常衡量的十二盎司。

诚然,这样的高价似乎主要起因于染料。但是如果呢绒本身价格不比现在高得多,那么这样昂贵的染料大概不会用在呢绒上面。这样,附属物与主要物价值间的不均衡就显得过于巨大了。再据同一作者所说,一种放在靠近桌子的长椅上的毛织枕垫的价格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有些值三万镑以上,有些值三十万镑以上。这样高的价格,总不能说是起因于染料吧。阿波史诺特博士说,古时时髦男女的服装并不像今天有那么多的花样。我们在古代雕像中只能看出极少式样的服装,就可证实他的结论。但是他从此推论他们的服装,总的说来一定比今天的服装价格低廉,这个结论似乎不甚妥当。在时装衣服所费很大时,花样必定很少,但是在制造技术及制造业的生产力已经改良,以致任何服装所费都不很大时,花样自然会多起来。富人们在不能以一件价格昂贵的服装来炫耀自己时,就自然竭力以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服装来炫耀他们自己了。

前面已经说过,任何一国的贸易,都以城乡之间的贸易为最大而最重要的部门。城市居民的工作材料及生活资料基金仰给于农村的原生产物,而以一定部分制成了的、适于目前使用的物品送还农村,作为原生产物的代价。这两种人之间的贸易,最终总是以一定数量的原生产物与一定数量的制造品相交换。前者愈昂贵,后者必愈低廉;在任何一个国家,提高制造品价格,就会降低土地原生产物价格,因而就会妨碍农业。一定数量的原生产物或其价格所能够购买的制造品量越小,这一定数量的原生产物的交换价值必越小,对地主改良土地和农民耕作土地以增加其产量的鼓励也必越小。此外,在任何一个国家,减少工匠及制造业工人,就会缩小国内市场,即原生产物的最重要市场,因而就会进一步妨碍农业。

因此,为了增加农业而特别重视农业,并主张对制造业及国外贸易加以限制的那些学说,其作用都和其所要达到的目的背道而驰,并且间接妨碍他们所要促进的那一种产业。就这一点来说,其矛盾也许比重商主义还要大。重商主义为了鼓励制造业及国外贸易而不鼓励农业,虽然使社会资本的一部分离开较有利益的产业,而

支持较少利益的产业,但是实际上,总算鼓励了它所要促进的产业。反之,重农学派的学说归根到底实际上妨碍了他们所爱护的产业。

这样看来,任何一种学说,如果要特别鼓励特定产业,违反自然趋势,把社会上过大一部分的资本拉入这种产业,或要特别限制特定产业,违反自然趋势,强迫一部分原来要投在这种产业上的资本离开这种产业,那实际上都和它所要促进的大目的背道而驰。那只能阻碍而不能促进社会走向富强的发展,只能减少而不能增加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

一切特惠或限制的制度一旦完全被废除,最明白、最单纯的、自然的自由制度就会树立起来。每一个人,在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其他任何人或其他阶级相竞争。这样,君主们就完全解除了监督私人产业、指导私人产业使之最适合于社会利益的义务。要履行这种义务,君主们极易陷于错误;要行之得当,恐不是人间智慧或知识所能够做到的。按照自然自由的制度,君主只有三个应尽的义务——这三个义务虽然很重要,但都是一般人所能够理解的:第一,保护社会,使之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中的每个人,使之不受社会上其他任何人的侵害或压迫,这就是说,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其建设与维持绝不是为了个人或少数个人的利益),这种事业与设施在由大社会经营时,其利润不但常能补偿所费,而且有余,但是如果由个人或少数人经营,就绝不能补偿所费。

这些义务的适当履行必须有一定的费用;而这一定的费用又必须有一定的收入来支付。所以,在下一篇中,我将努力说明以下各点:第一,什么是君主或国家的必要费用,其中哪些部分应由对全社会的一般课税来支付,哪些部分应由对社会内特殊部分或特殊成员的课税来支付。第二,应由全社会支付的费用,将用各种什么方法向全社会课税,而这各种方法的主要利弊是怎样。第三,近代各国政府几乎都用这种收入的一部分来作抵押以举债,其理由及原因何在,此种债务对社会真实财富及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影响又怎样。所以,下一篇自然而然地分为三章。


财经大咖
大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