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的真相:重新理解国际贸易10讲
第二讲 重商主义

上一讲综述了国际贸易的体系之后,接下来顺理成章就是进入国际贸易理论部分的学习。根据前面对国际贸易理论的构成的简介,本来是要讲解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因为它是古典经济学中处于正统地位的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的前身。然而,我要在讲解绝对优势理论之前先花上很长的篇幅,极其详细地介绍早在斯密之前,也就是早在经济学成为一门学科之前就已经出现的一个重要的经济思想——重商主义。

§1 为什么重商主义如此重要?

称重商主义是经济思想而不是经济理论,是因为它还没有一整套从假设、公理出发逻辑地推导出理论及推论的、合乎科学标准的完整体系。而且,这个经济思想有严重的错误。大家可能会问:这么一个错误的经济思想,为什么本书要花上很长的篇幅、极其详细地介绍呢?这有三个原因。其一,斯密其实就是在批判错误的重商主义时提出绝对优势理论的。知道了什么是错的,才能更好地明白什么是对的。通过详细的介绍而知道重商主义为什么错,将非常有助于理解斯密的理论对在哪里。事实上,当本讲详细地介绍完重商主义之后,关于斯密的理论只需要花少得多的篇幅就能讲解清楚。

其二,虽然重商主义是错的,并且早在200多年前斯密就在《国富论》中清清楚楚地指出了它的错误所在,然而时至今日,这种错误的思想仍然严重地影响着现实之中各国政府的国际贸易政策。可以这么说,以重商主义这个错误思想的存活时间之长、影响之深远而论,它远胜凯恩斯甚至是马克思!这个现象证明了以下观点:在各种思想争夺对人类行为的影响的竞争之中,不是优胜劣汰(准确地说,是正确淘汰错误),而是适者生存!所谓“适者”不等于正确,而只是更适应有关的局限条件而已。尤其是在政治生态之中,更能适应政治局限的思想不见得是更正确的思想。然而,讲授、传播思想,当然是要讲正确的理论。以是否适应政治局限作为判断对错的标准,科学岂非成了政治的奴婢?

其三,我想借此讲解重商主义的机会,阐述一个我还正在构想之中的全套解释。这全套解释当然是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却是用于解释历史发展、政治制度的,属于宏大叙事的性质,是要揭开“中国历史之谜”。这将是本书与所有其他国际贸易教材都大不相同之处。

本讲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介绍重商主义:第一,重商主义产生的背景(即解释为什么会出现重商主义);第二,重商主义的主张,以及以此为基础推导出来的政策建议;第三,重商主义为什么是错的。

借此机会要提出的那个全套解释,将出现在第一部分,因为这一部分是解释现象,正是经济解释大派用场之处。通过解释重商主义的出现,我将和盘托出一个破解“中国历史之谜”的全套解释,并进而可以引申开去解释更多、更宏大的现象。

§2 国际贸易的爆炸性增长

重商主义盛行于17至19世纪之间,为很多西欧国家所广泛采用。它的核心内容,是主张政府以管制性的政策实现国家繁荣。但是在详细介绍重商主义的观点与政策主张之前,先来看一下它产生的背景。

重商主义产生的第一个大背景,是航海技术的发展与地理大发现这两个因素带来了国际贸易的爆炸性增长。

众所周知,连接中国(从长安出发)与欧洲的古代丝绸之路是在陆地上,但随着航海技术的逐渐发达,海上丝绸之路(从广州出发)也逐渐兴起。它起于秦汉,兴于隋唐,盛于宋元。与使用海路相比,通过陆地进行国际贸易的交通费用与交易费用是非常高的。事实上即使是现在,海上运输的费用也是所有运输方式(包括空运)中最便宜的,因此最广泛地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的仍是海运。首先,从物理学上说,克服地面的摩擦力比克服水面的摩擦力所消耗的能量要高得多。而且,海上可利用风力、洋流作为动力,这对于蒸汽机发明之前的人类来说,比起用牛马、骆驼拖拉车辆的生物动力要强多了。其次,在陆上会遇到多如牛毛的盗贼劫匪,利用“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利,少数武装力量就足以阻断通行的道路。相比之下,海上虽然也有海盗,但没有相当的财力是无法进行海战的,这导致海盗的数量比陆上要少得多。

交通费用与交易费用对国际贸易的规模与结构有着重大的影响。因为如果交通费用与交易费用很高,国际贸易的规模会缩小,国际贸易的结构也会偏向于附加值高的所谓高端(高质量)产品。理论上的分析将会在后面讲解国际贸易理论以及分析关税、配额等贸易壁垒的影响时再详细地进行,这里只要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能明白。例如,假设现在从中国出口产品到欧洲去要花合计1 000元的交通费用与交易费用,作为出口商会怎么选择出口的产品?显然他不可能选择出口一瓶饮用水,因为这瓶水在这里也不过卖1元,运到欧洲去要至少卖1 001元才能弥补成本。可是谁会愿意花1 001元买一瓶水呢?这种运费远高于商品本身价值的情况,有一句粤语的俗话是形容得最绝妙的,那就是“妹仔大过主人婆”(丫鬟比夫人、小姐这些主子还大)。但如果卖到欧洲去的是价值1 000万的丝绸,加上运费也只是1 000.1万,完全有可能卖得出去。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古代国际贸易的对象都是奢侈品,因为只有这些高价值的奢侈品才能负担得起那么高昂的交通费用与交易费用。

然而,古代国际贸易以奢侈品为主体的贸易结构,其一是导致国际贸易的规模其实不会很大。虽然奢侈品的单件价值都很高,但需求量很低,因此贸易总额并不大。其二是导致国际贸易对整体经济的意义其实微不足道。这些奢侈品只有大富大贵之家才买得起,与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毫不相干,有与没有都没啥影响,对整体经济而言只是锦上添花而已。但是将目光投向现代,人们的生活之中有多少产品是来自国际贸易?片刻不能稍离身边的手机,天天上网用的电脑,运动时穿的服装跑鞋,路上飞驰着的汽车……数不胜数!由于航海技术的发达,海上贸易大量取代陆上贸易,交通费用与交易费用大幅下降,能参与国际贸易的产品种类大幅增加。

另一个使得国际贸易在整体经济中的地位大幅上升的,是地理大发现。西方自古以来就极其渴望与东方(主要是中国和印度)进行贸易往来。因为西方的饮食结

构以肉食为主,在那个没有冰箱的年代,需要使用香料腌制肉食以延长保存期,在食用的时候也要使用香料作为调味品以掩盖肉食变质而产生的异味。然而,西方与东方之间进行贸易,就必须通过中东作为中介。现在的中东国家大多是靠石油致富,而古代则是靠坐在东西方的中间做贸易中介而大发其财。西欧国家与中东在历史上争斗不断,宗教不同导致文明冲突只是表象,根本原因还是经济利益。因此,西方一直寻求绕开中东,直接与东方贸易,以便把中东作为贸易中介赚取的丰厚利润收入囊中。

古代的陆上贸易绕不开中东,近代的海上贸易一开始也绕不开中东,因为当时唯一通往东方的海上通道就是波斯湾!率先被发现的能绕开中东的新贸易航道,是绕过整个非洲大陆,从南端的好望角直接进入印度洋。这条航道虽然比走波斯湾要绕远得多的路,但成功地避开了中东,很快就成为繁忙的航道。这说明,与交通费用相比,交易费用往往更高!

然而,这条航道因为最早是被葡萄牙人发现的,葡萄牙人利用这条航道发展国际贸易,从中攫取了丰厚的利润,形成强大的实力,垄断了这条航道,其他眼红的西欧国家想与之竞争却没有相应的实力,怎么办?我在《经济学讲义》中讲解觅价(垄断)的时候就已经指出,先进入市场的生产者可能因为先发优势自然而然地形成垄断地位,使得后来者怎么也无法进入与之竞争。然而,这并不等于竞争不复存在,垄断者从此就能高枕无忧。竞争对手可以另外开辟一个新市场,彻底地将原有的市场淘汰出局,使得处于原有市场之内的垄断者也随之一起被整个淘汰掉。像柯达垄断了整个胶卷市场,实力之强已经不可能再有竞争对手进入这个市场将之击败。于是竞争对手的选择就是开辟数码市场,以彻底地淘汰胶卷市场的方式来与柯达竞争。看看西欧各个国家在近代陆续崛起的过程,当能更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这一次进来的是西班牙,伊莎贝拉女王与哥伦布的天作之合催生了另一条重要得多的新航道。

其实西方很早之前就已经有大地是球形的想法,但想法归想法,要使想法落实为大胆的行动,经济利益的推动力不可或缺。如果大地是球形的,则从西方去东方,不一定非要往东走,也大可逆向思维往西走,一直走到尽头不就是东方了吗?哥伦布确实是大胆至极,因为在已经知道整个地球布局的现代人看来,他关于大地是球形的想法虽然是对的,但是以当时的航海技术,一直往西走、直到尽头便是东方的设想还是太不可思议了!从西方往西到达东方,要跨过两个大洋(大西洋与太平洋)与一块大陆(美洲大陆),而传统的道路往东到达东方只需跨过一块大陆,二者根本无法同日而语。然而,无知者无畏!正因为无知,哥伦布无畏地踏上了征程。在毅力与运气的双重帮助之下,至少他是成功地越过了大西洋,到达美洲大陆。当时,他以为那就是他寻找中的印度(India),所以称当地人为印第安人(Indian)。

这条新航道的意义重大得多,是因为它不仅仅开辟了一条新航道,使得西班牙在葡萄牙垄断海上贸易航道的情况下仍能突围而出,也为后来的挑战者起了示范作用,激励了更多国家投入更多力量去开辟新航道;更重要的是发现了一个新大陆,国际贸易的版图大为扩展,更多的产品与人口卷入国际贸易之中,自然使得国际贸易的规模与对整体经济的影响力更上一层楼。

当时有一个所谓的“三角贸易”盛行了大约有400年之久。那就是先在欧洲装载盐、布匹、朗姆酒等商品,运到非洲去换成奴隶,然后穿过大西洋运到美洲换成糖、烟草、稻米等返航。虽然这个过程牵涉到贩卖黑奴而被史学家视为“罪恶”,但客观地看待可以体会到多了一个美洲大陆对于国际贸易的重要意义。

航海技术的发达与地理大发现导致国际贸易爆炸性地增长,直接带来的结果就是财富也随之爆炸性地增长了。然而,财富的爆炸性增长主要集中在一个群体,那就是从事国际贸易的商人!一个富有因而实力强大的社会阶层的地位也随之上升,必然带来权力的重新分配。因为人有了钱,就会要求有权,这不仅仅是人性,更是必需。一个人如果有钱却没权,他就如同肥美的羔羊,只会引来饿狼的垂涎。有钱人必然要求获得足够的权力来保护他的钱财,并进而要求更大的权力去更进一步地增加他的钱财。

然而,商人阶层凭借国际贸易带来的滚滚财源而崛起,并进而掌握国家权力,其导致的结果并不是简单的改朝换代,而是有着更深远的政治制度变迁的影响。那,就是民族国家的崛起!

§3 一个破解“中国历史之谜”的全套解释

民族国家的崛起,是重商主义产生的第二大背景,它与商人阶层的崛起有关系,但并不是同一回事,所以要分开来讲述。借此机会,我就要阐述前面提到过的那个破解“中国历史之谜”的全套解释了。

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概念辨析

首先是从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界定出发,但要做出重大的修改。中国人都知道马克思将人类社会发展阶段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我要深究的,是与我这全套解释有重大关系的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划分。

撇开无法进行事实验证的意识形态价值观不论,马克思划分的封建社会有意义,但资本主义社会是没有意义的。什么叫资本主义呢?据说私有制与雇佣关系加起来就叫资本主义。但是,私有制其实古已有之,绝不是所谓的资产阶级革命之后才有的。我在《经济学讲义》中指出,私人产权由收入权、使用权、转让权三项权利构成。张五常教授也曾经指出,中国最古老的文字甲骨文已经被用来订立合约,意味着转让权的存在。任何资产一旦有了转让权,多多少少就有收入权与使用权,也就有了私人产权,也就有了私有制。

至于雇佣关系,那是在合作生产的需要下形成的,确实是在工业革命之后才普遍而大量地出现的。然而,我的《经济学讲义》在解释“失业的成因”时,以穿珠子的生产为例,说明了大型机器的出现如何使得劳动力需要集中在一起进行生产,然后才大量出现合作生产,出现企业,也就出现了所谓的雇佣关系;而雇佣关系还要再加上时间工资的使用,才有可能出现失业。

退一步,不问什么是资本主义,而问什么是资本吧。根据《经济学讲义》中的“利息理论”一讲所提供的关于资本的定义可知,一切能带来收入的物品都是资产,资产的市价就是资本。这样,即使是在封建社会里,资本照样存在。只不过工业革命之前的资本,除了劳动力(人力资本)之外,主要就是以土地的形态存在。但这只是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的区别,谈不上是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区别。在封建社会里,土地与劳动力各自明确地归私人所有(即私有制存在),原则上地主可以用雇佣的方式使用劳动力来耕种土地,追求利润(土地租值),这跟所谓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所谓资本家有何本质上的区别?答案是,没有!所以,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封建社会的界定,怎么看都只是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的区别,并没有抓住事物的本质。

由此可见,所谓的“资本主义”是一个含糊不清的概念。那么,让我们转向“封建社会”的定义吧。什么是“封建”?据说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分封制的国家结构,即国王向各类封建领主授予采邑——封建,就是上头把土地封给下头,让他们建立自己的领地或小国家;其二是指以地主剥削农民为经济基础的社会形态。这后一种定义显然不可取,因为“剥削”的含义不清楚且带有主观感情色彩(《经济学讲义》里已经分析过马克思的“剥削理论”产生的原因与错误所在);而且如上所述,那只是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的区别,不能构成封建社会的本质。于是,有意义的界定只能是前一种定义。而根据前一种定义,与“封建社会”(即分封制)相对立的政治制度就不可能是什么资本主义社会,而是中央集权!

是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模式,不是从封建社会向什么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而是从封建社会向中央集权的国家治理体制发展!从这个清楚明了的角度来回看中国历史,就能看到史学界一直以来犯下的重大错误在哪里:中国的封建社会根本没有什么2 000年之久,而是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就结束了!在那之后的中国社会,不是封建社会,而是中央集权的社会!中国历史的存在,雄辩地证明了封建社会之后完全可以仍然是以农业经济为主体的国家,西欧国家的那个所谓资本主义社会,只不过是中央集权制度加工业经济的复合形态。所以,与封建社会相对的,是中央集权;而与农业经济相对的,是工业经济。这两套体系,前者与国家的权力分配与治理有关,后者与经济结构有关,是互不相关的,可以两两结合而毫无矛盾。

中国的历史学家将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理论生搬硬套到中国历史头上,以至于出现了一大堆毫无意义的“伪命题”(如为什么中国的封建社会时间这么长,还这么超稳定,虽然曾经有过资本主义萌芽却没能自发地形成资本主义社会,如此等等)。既然是伪命题,自然怎么研究都无法得到正确的答案。

然而,从这个新的、清楚而正确的角度出发,我们就要面对新的命题:为什么中国那么早就结束了封建社会?这个问题很重要,不仅仅因为我们是中国人,需要对自己国家的历史有一个清楚而正确的认识,也因为直接跟这里要研究的问题相关。前面说了,重商主义出现的第二大背景是民族国家的崛起,而所谓“民族国家”其实就是指中央集权形态而非封建形态的国家。也就是说,这里要解释的现象是:在重商主义出现的时代,是什么因素导致西欧各国或早或晚、陆陆续续地从封建社会过渡到中央集权的社会?这些因素当然也在秦统一中国之时起了支配作用,使得中国早在经济结构从农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社会之前就已经脱离了封建社会的形态。

这现象反过来说明,不是工业革命导致了西欧国家脱离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和国家的权力分配与治理无必然关系(注意:我不是说完全没有关系),也就是经济基础未必会决定上层建筑。

封建制与中央集权制的区别

不过,这个问题要暂且放一放,先通过比较中外历史来辨析封建制与中央集权制的区别吧。封建制的特征,如前所述,是上头将土地分封给下头建立领地或小国家。但这只是表面的特征,与中央集权制进行比较,能看到它更本质的特征是一种特定的权力分配结构,即权力不是集中在中央政府的层面,而是分散在地方政府的层面。因为农业社会里土地是最重要的资产,所以土地成了权力分配的天然载体,分封的对象就成了土地。把产权经济学的视角扩展到政治层面上去,政治层面的产权就是权力,如何分配权力,其实就是如何在政治层面上界定产权。有了这个清楚的视角,封建制与中央集权制的本质区别就很明显了。它们都是不同的权力分配结构,也就是不同的政治产权的界定,前者是权力分散在地方政府的层面,后者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的层面。

接下来先比较秦统一中国之前和之后的情况,再比较中国与外国的情况。秦之前的中国,周天子的地位类似于今天的联合国,各诸侯国只是基于道义尊崇他,即使是中央集权色彩相对浓厚一些的西周时期,周天子也无权处置诸侯国的内部事务,这与今天的联合国不能干涉各主权国家的内政是一样的道理。到了春秋战国之时,周天子“虚有其名”的本质就变得更为明显了。各诸侯国有自己的领地,对有关领地的继承采用世袭制,彼此之间有纷争也不找周天子调解了,直接互相掐架武力解决。但秦之后的中国,地方政府的最高领导人都是由中央政府委派的,更难以想象有关的职位可以世袭或哪怕只是由前任来决定继任者。由此推广开去,在中央集权(或俗称的“大一统”)的政治制度之下,中央掌握军队,地方不能有(军队驻扎在地方是另一回事);地方在各种事务上都必须服从中央的决策,中央可以下放一部分权力给地方,但权力的来源还是在中央。

再比较古代的中国与外国的情况。仔细地观察,人们会发现其实中国早在农业社会时期就已经从封建社会进入中央集权社会是一个特例,世界各国的普遍情况是迟至近代之前都还是封建社会,不仅马克思所观察到的西欧是这样,就连中国的近邻日本——众所周知,日本还是一个古代几乎照搬中国各方面制度的模仿者——在明治维新之前都是不折不扣的封建社会,在这项最重要的政治制度上没有学习中国。

先看西欧吧。在近代民族国家崛起之前,西欧虽然也有所谓的英格兰、法兰西、德意志、意大利等国家名称,但它们的状况也跟中国周朝时期的情况差不多。国王是有的,但权力非常有限,大量围绕着城堡而形成的庄园是一个个独立性很强的小国。国王也有自己的封邑,也是一个庄园主(封建主),只是名望较高,得到其他封建主的尊崇与道义上的服从。

很多人天真烂漫,相信一些美好的价值观(如平等、自由、人权)是与生俱来的,是什么天赋权利,其实那都只是某种权力结构的结果而已。例如,不少人常热情洋溢地赞美西方有平等的传统,像传说中的“圆桌骑士”,不列颠的伟大君主亚瑟王与骑士们围坐在圆桌旁边,没有等级高下之别。相比之下,中国古代却是等级森严,皇帝高高在上地坐着,臣子分成两排列于丹墀之下,而且越靠近皇帝的位置代表着地位越高,离得越远的地位就越低——也就是说,不但君臣之间有等级高低的差别,臣子之间也有三六九等的划分。然而,这所谓的平等与不平等的区别,并不是价值观的区别,只是权力结构的不同而已。在封建制下的西欧,国王与骑士都是封建主——所谓骑士,其实就是从军事的角度来称呼的封建主。封邑领地可能有大有小、有富有贫,但就如同现在国际社会里有大国小国、富国贫国,地位当然是平等的。中国却是中央集权的制度,皇帝更是居于权力的最尖端,等级差别反映的是权力差别而已。

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你只看到古代西欧国家里国王与骑士围坐圆桌的“平等”,却没看到封建主在自己的领地之内对其他人所享有的绝对权力而造成的“不平等”,那就是选择性失明了。有一项最典型的权力,叫“初夜权”,就是封建主可以享有对辖下领民女性初夜的权力,这权力在中世纪的一些欧洲国家(如苏格兰、法国、德国)甚至公然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并加以保护。有意思的是,这权力还可以进行金钱交易,即新郎为了避免自己的妻子被领主享受初夜权,必须向领主支付赔偿费,否则婚姻得不到公证人的承认,不能获得领主的许可。(注意:我国的少数边远地区直到新中国成立前都还存在着这种“初夜权”,不独西欧如此。)这“初夜权”既然可以交易(有转让权),那就说明它已经是一种完整的产权。说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下皇帝的绝对权力很大,但显然没有绝对到这种程度吧?(当然,皇帝抢人妻女的事情并非绝无仅有,但道德上肯定不被认可,更不要说公然成为法律了。)

所以,能说古代的时候西方比中国更平等、更有人权吗?那要看是谁面对谁来说了。更有科学验证意义的,是看背后的权力结构。

再来看一个类似的例子。在赞美西方有着保护私有财产的“优良传统”时,有一句话经常会被拿出来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那是说,我的庄园,风雨能进——那些是自然力,你就是不想它进也没办法啊——但国王不能!国王得先征求我的同意才能进来。反观中国呢,皇帝一个不高兴,不要说一介平民百姓,就算是王公贵族,抄家灭族都不在话下。可是,这依然只是权力结构的不同而已。封建制下,庄园是封建主的私有财产;中央集权制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整个国家都是皇帝的私有财产。二者都是保护私有财产而已,哪有什么

更“优良”或更“不优良”之分呢?仍是想象一下:春秋战国那个时候,难道周天子就能不经诸侯同意闯进他们的领地里去吗?(这种事情发生过,但结果是引来诸侯的武力抵抗。)

再看日本的情况。众所周知,日本的天皇万世一系,不像中国那样常常改朝换代。然而,这万世一系的天皇的权力经常被架空就不用说了,即使是所谓掌握实权的幕府,作为中央政府的权力,对作为地方政府的国主、城主(封建主)的控制,也是远远不能跟中国相比的。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中央集权程度最高的时期,要数德川幕府的早年。然而,即使是在那个时候,幕府对于各国主、城主最严格的控制也只是体现为以下两条规定:其一,各地的国主、城主仍可世袭,或由前任决定继承人,但必须上报幕府,获取幕府的批准;其二,各地的城墙高度必须按幕府的规定修建,不得“违章”超建。这第二条在中国来看根本不值一提,地方连军队都不能有,更何况修建城墙呢?城墙要修建也是对抗外敌,不可能是对抗中央。至于第一条,当然更加不在话下,地方上的长官都是中央委派的,世袭、私相授受是不可能的。然而,这一条却适用于中国面对附庸国。例如古代的朝鲜,就是这种情况。朝鲜国内的君主只能称王,不可称皇,因为只有中国才有皇帝,朝鲜那个层面的只能是国王。而国王的更替继承,都要向中国汇报,得到中国承认,才能获得正统性。古装宫廷韩剧看得多的人可能对此有所了解,因为那些电视剧描写宫廷斗争时,会出现“我们拱他上去,明国(或清国)能同意吗?”这样的担忧,就是基于这样的历史背景。

撇除意识形态与价值观的影响,客观地看待政治制度的问题,我们会注意到,现代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可粗略地划分为两大类:单一制国家与联邦制国家。所谓的“单一制”,正是这里所说的中央集权制,而联邦制是一种介乎中央集权与封建制之间的混合制度。于是,从明确的两端来看,古代西方社会使用的都是封建制,现代社会使用的绝大部分是中央集权制。从这个角度来看,说中国在秦之后的政治制度是“先进的”、“现代化的”,并无不妥。

当然,从客观分析、科学解释的角度来说,制度并无什么先进与落后之分——虽然在时间的先后上是可以划分出古代与现代之别。一切制度被人类所采用,都必然是因为它更能适应当时的局限条件,从而成为“适者”而“生存”了下来。前面只是区分了封建制与中央集权制的特征,但并没有明确地指出它们适应的是哪些不同的局限条件。所以,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这一件事。

古代中国采用中央集权制的局限条件

中央集权制的一个直接影响,是削减了地方政府的权力,使得地方政府没那么自由。

所谓自由,如果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义,那就是权力的使用范围比较大。我在《经济学讲义》中解释产权的三项权利时谈到过,其中一项权利是使用权,而这使用权是有权项(用途)和权限的约束的。使用权的约束越少,就可以说越自由。然而,世上不可能有绝对的产权,也就没有绝对的自由。因为产权或自由太过绝对时——例如我有权或自由把苹果砸到你头上的话——必然以侵犯其他人的产权或自由为代价。但人是自私的,只考虑自身的利益,不会站在整个社会的角度来想问题。所以所谓人性是“爱自由”的,其实是指他爱权力,希望自己的产权的使用范围能更大一些。

而在政治的层面上,站在地方政府的立场上,他们当然也是希望自己的权力越大越好,也就是地方的自由越多越好。这会导致中央集权制天然地就受到爱自由或爱权力的个体或小团体(地方)的抵制。于是,站在整个国家的角度来看,除非中央集权制所带来的好处能够抵消地方的权力或自由被削减的坏处,人们不可能选择中央集权制。当然,大一统(中央集权)是靠战争这种武力手段实现的,但如果其好处真的远远不如坏处,地方的反抗会此起彼伏,令中央忙于应付,最终将是应接不暇。然而,虽然秦统一中国费了不少时间,这个朝代本身实现统一的时间也并不长,但“统一方为常态正道”的观念却自此根深蒂固地植入中国人的头脑之中,那就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得到全社会普遍认同的选择!要知道,欧洲在历史上并非不曾在某些军事强人的努力推动下实现过统一,甚至统一的时间并不比秦朝短(如罗马帝国),可是统一的观念始终没能成为主流,这就说明“人不胜天”——这里的天,是指客观的局限条件。也就是说,如果主观的意志不能适应客观的局限条件,是不可能使整个社会达成共识,成为共同的选择的。所以,秦之后中国的政治制度从封建制转向中央集权制,表面上看是秦始皇的个人意志所做的选择,但其实是中国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所做的选择。

当然,秦之后的中国从封建制转向中央集权制,还是经过一些曲折的。汉初是想“矫秦之枉,徇周之制”,结果勉强试行了几代,发现不行,只能实行彻底的中央集权。事实上,汉初部分地恢复封建制只是带来了“七国之乱”的后患。[注释]另外,我还想特别挑出一件有趣的史料: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期间,曾想过要以“世袭刺史”的名义部分地恢复周朝的封建制,他甚至都已经把封地安排好了,分封给皇族及功臣的诏书也都下了,可竟然遭到大臣们的一致反对!那些大臣坚决不肯接受封地,兼有外戚身份的长孙无忌带头拒绝前往封地,还策动自己的儿媳妇、李世民最疼爱的嫡长女长乐公主入宫说情。李世民无奈地说:割地以封功臣,是古今一贯的做法。我是希望让各位的子孙世代辅佐我的子孙,永为藩镇,传之久远。没想到各位对此却有不满的意见,难道我还要强迫你们接受封地吗?就是这样,在大臣的消极怠工、软磨硬泡之下,最终妥协的是皇帝。大臣竟然连裂土割地、独享地方实权如此“优惠”之事都不要,可见封建制适者生存的政治局限已不复存在是多么清楚明了。

于是,需要解释的现象是:为什么中国比其他国家(不仅西欧国家,还包括同是东方国家的日本)更早地选择了中央集权制?也就是说,是什么局限条件,使得中国比其他国家更能使中央集权制的优势发挥出来,压倒了地方政府被削减权力或自由所必然产生的抵触反抗呢?

下面提出两个局限条件,不一定完备,但可以作为参考,有兴趣的读者也许能据此找到更多甚至更好的局限条件。

局限条件之一,是中国要抵御游牧民族(所谓的蛮族)的入侵。所谓的中国,在古代主要是指中原地区,这是一片地势平坦开阔的土地,适于耕种,因此很早就发展起比原始社会的狩猎业更具有可持续发展及财富积累能力的农业。然而,这也吸引了周边的草原与戈壁沙漠上居住的游牧民族进来抢掠。长期从事农业的人跟长期从事狩猎业的人相比,战斗力要弱很多,只好用城墙将堆积着财富的城市与作为创造财富的源泉的农田围起来防御。类似的情况在西欧当然也出现了,但西欧的地形使得围绕着城堡构建防御工事就足够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而中原那平坦开阔的地势却较为难办。[注释]众所周知,秦始皇的“功绩”之一就是修长城,但他其实只是把春秋战国之时就已经在各诸侯国(主要是秦、赵、燕三国)分别建起的城墙全部连通起来而已。可想而知,如果是各个小地方各自为战地修城墙,游牧民族骑着快马跑到城墙结束的地方,绕过去就攻进来了。但如果由中央政府出面,在全国范围内修长城,从东往西一直修过去,把所有漏洞都堵上了,防御的作用就会大为增强。

局限条件之二,是中国要治水!纵观世界,各大文明古国都发源于大河流域,因为水乃生命之源。但与其他地方的大河相比,黄河是一条特别“暴虐”的河!黄河在历史上数次改道,而所谓“改道”其实就是爆发了严重的水灾,竟至于河水从原来流经的河道泛滥,形成新的河道。众所周知,夏朝的创建者大禹就是靠治水成功而赢得了人心与民望。但治水这件事,跟修城墙抵御游牧民族的入侵一样,是各个小地方各自为战难以办成的。好比我在下游,无论我怎么努力治水,如果处于上游的人不配合,肯定是毫无成效的,必须是黄河流经的沿岸所有地方都通力合作,治水才有可能成功。因此如果由中央政府来统一安排,协调各地,成效会比各个地方互相谈判合作要强得多。

从上述两个局限条件,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如果一件事要牵涉到多个地方通力合作才能卓有成效地完成,这件事由凌驾于多个地方政府之上的中央政府来完成是最为合适的。多个地方把权力让渡给中央,统一接受中央的指挥,如臂使指地协调行动,可以大幅减少谈判合作的交易费用!是的,这就是中央集权制压倒封建制的一般化局限条件。

中央集权制的好处与坏处

由此,就可以推出中央集权制的好处是什么了(坏处是削弱了地方的权力或自由,于是要额外地耗费成本去压服地方的反抗),就是遇到需要通力合作的事务时,中央政府的效率更高!

看看近在眼前的事实吧。同样是地震,中国的汶川地震之后,中央政府一声令下,真可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迅速地就完成了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的工作。诚然,这中间肯定有浪费与贪污,但仅以效率而论,一流!转看日本2011年的大地震,日本虽然也是中央集权制(单一制)的现代国家,但相对于中国而言中央政府的集权程度明显不如,虽然民众的素质很高,但救灾工作的效率显然无法跟中国相比。再转看海地2010年的大地震,那里中央集权程度更低,而且民众素质低得多(意味着代替中央集权制来降低小团体之间互相谈判合作的交易费用的道德约束力要低得多),整个国家几天之内就已陷入无政府状态,以至于国际社会要派出外国军队进去干预。

然而,中央集权制其实还有更大的好处,那就是因为它把权力集中到上层去,也就相应地使得有关的权力斗争也集中到上层,从而减少了租值消散!

要明白这一点,还是要从《经济学讲义》中的相关内容出发。以下是逻辑推理的链条:首先,人是自私的。其次,物品是稀缺的。而两人或以上就构成社会。自私加稀缺,再加上人处于社会之中的局限条件,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无处不在。除非使用价格作为竞争准则,一切非价格准则主导下的竞争必定会带来租值消散。但是,正因为人是自私的,人会尽可能想办法减少租值消散,所以租值要完全消散并不容易,而减少参与竞争的人数正是一个减少租值消散的常用法门!——想想公海捕鱼中的牌照管制吧。

现在,将这些经济分析带入政治领域,政治之中的竞争就是权力斗争。由于政治之中没有一个高于国家的超级权力来界定产权(政治权力),也就无法使用价格准则来决定权力如何分配,只能使用非价格准则。因此,权力斗争一定会带来租值消散。但自私的人一边进行权力斗争,一边会想方设法减少由此而产生的租值消散。而减少参与权力斗争的人数,是可以减少租值消散的。

以上是理论分析,接下来转向事实验证。从封建制转为中央集权制,一个直接而明显的好处就是:地方与地方之间的战争基本消失!“春秋无义战”、“七国甘乱”(这是粤语俗话,直译是“像战国七雄的时代那么乱”)……这些俗话的流传反映出封建制时代战争频仍的乱象。战争带来的巨大财富灭失是众所周知的,战争的减少所带来的租值消散的减少,可想而知有多大。

除了减少了战争之外,中央集权带来的另一个减少租值消散的好处,是将权力斗争从地方隔离出来。让我举一个真实例子说明这个好处,那就是武则天时代。如果只看这个时代的史书记载,人们会觉得这是个乱世!朝中宫内,权力斗争异常惨烈,死人无数。这当然是因为武则天是女性,她要登上权力的巅峰必须以暴力压服很多反对者,需要比其他男性争权者杀掉更多的人来铺平她的道路——先谋杀自己的女儿,以便嫁祸给王皇后,夺取她的皇后之位;再谋杀自己的丈夫(史书没这样记载,但可以推测唐高宗李治的头痛症很可能是被她暗中下了慢性毒药),以便能空出帝位;再谋杀自己的儿子,因为丈夫死了只等于她的儿子继位,而不是等于她可以获得帝位,必须将有才干的儿子宰掉,扶植无能的儿子上台才容易篡夺他的位子……这还只是列出她所杀过的亲人,跟她没血脉之亲的其他朝廷大臣、宫廷妃嫔更是不计其数。而由于中国古代的史书重心是记载朝廷上层的政治史,所以只是看史书主要篇章的记载,会觉得这跟乱世相差不远。

然而,如果把目光放宽些、放远些,看到当时整个社会——而不仅仅是朝廷上层的朝中宫内——那个时代分明是个治世!这一方面要归功于武则天虽然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明智的独裁者!她推行的治国之策基本上是一脉相承了唐太宗贞观时代的大方向,因此能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然而,这同时也得归功于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使得上层的权力斗争与下层的地方管治互不相干地分隔开来。上面只管争个你死我活,下面不会因此就跟着大打出手爆发战争,该干啥就干啥,该怎么干就怎么干。这就有如现代的升斗小民坐在电视机前津津有味地观看某香港富豪的若干儿女争夺家产,连场好戏,胜过TVB拍的描写豪门恩怨的电视剧。那些豪门争家产争得如何你死我活、丑态百出,都不会影响升斗小民袋子里的那几个小钱,最多只是为他们提供了一些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家天下独裁制与嫡长子继承制

其实,中国古代除了以中央集权制减少权力斗争带来的租值消散之外,还通过家天下独裁制、嫡长子继承制这两项制度更进一步地将权力集中到皇帝一人手中,也解决了如何确定继承人的问题。在《经济学讲义》最后一讲“政治经济学”中,我已经分析过家天下独裁制能将整个国家的产权界定得最为清楚,而嫡长子继承制更是进一步地将产权中的“转让权”清楚地界定(限定)在嫡长子一人身上,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力斗争的租值消散。如果嫡长子继承制严格地执行,那么几乎不可能再有什么权力斗争——剩下的唯一办法就是谋杀嫡长子。

事实上,(嫡)长子继承制被古代各国的政权所采用,是有它的道理的。蒙古人的习俗本来是幼子继承制(所谓“幼子守灶”),这是因为在蒙古游牧民族的局限条件下,体力强的年长的儿子都要外出狩猎,最年幼也就是体力最弱的儿子留在家里守灶,是能最大限度地增加财富的制度安排。然而,蒙古人入主中原后,迅速地就在皇族这个层面改变了这种制度,采用了汉人的嫡长子继承制。这是因为局限条件变化了,如果不改用嫡长子继承制,将导致第一个儿子生下来后,接下来的儿子都会在权力斗争中被想方设法地害死,以确保长子就是幼子,能继承帝位。这将导致皇帝只有一个独子,皇室血统的传承都会有问题。但嫡长子继承制却不同,第一个生下来的儿子自动而明确地成为合法继承人,受到严密保护,其他人在权力斗争中想害死他就不是那么容易了。而幼子继承制下,合法继承人是谁会一直是个难以确定的问题。因为目前的幼子不一定就是合法继承人,所以不会受到那么严密的保护,也就比较容易被害死。要知道,蒙古人与其他曾经入主中原的所谓蛮族非常不同,他们几乎没有吸纳任何汉族文化,却在皇族层面吸纳了嫡长子继承制。可想而知,不采用这个制度会导致的租值消散一定非常高,才逼得蒙古人非改用这个制度不可。

当然,在现实政治之中,嫡长子继承制并没有完全严格地执行,这是因为将权力高度集中在一个人手上的时候,独裁者是否明智是决定他能否长期掌握政权、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嫡长子继承制有减少权力斗争引起的租值消散的好处,但也有风险高度集中的坏处——如果嫡长子并不是明智的人,却仅仅因为是嫡长子而作为继承人上台执政,成了个暴君,那么即使是站在统治者而非人民的角度来看,也会有江山倾覆的危险。《经济学讲义》的“政治经济学”一讲里已经指出,家天下的独裁者的利益与整个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损害人民的利益,从而损害国家的利益,最后一定会损害独裁者的利益。家天下的独裁者会做出损害人民、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是因为愚蠢,不是因为独裁。正是为了平衡这个风险,理论上如果皇帝看到自己的嫡长子并不是明智的人,就应该另选别的儿子做继承人。但这个理论上的应该,等于是为“破坏”嫡长子继承制开了方便之门,也就是产权的界定不是那么清楚了。

然而,一切制度都有它的收益与成本,不可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中央集权制加上家天下独裁制、嫡长子继承制,已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权力斗争带来的租值消散,但另一方面又必须兼顾权力高度集中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地使得掌握权力的独裁者是明智的。其实,中国古代的政治体制是一个完整而复杂的结构,并不仅仅是由这三项制度构成的,后面还将更进一步地展开。但在此之前,要先以事实强有力地说明,中央集权制(含家天下独裁者与嫡长子继承制)减少权力斗争所带来的租值消散是非常庞大的,使得古代中国的经济实力、财富水平远远高于同期的世界其他国家。

古代中国的富裕之证明

古代中国相对于同时期的其他国家,几乎在所有方面都要强——不是一般的强,而是强很多!仅以经济实力(财富水平)的差距而论,远超今天最发达的国家(如美国)与最不发达的国家(如非洲一些国家)之间的差距。

古代没有政府统计数据,正好让我示范一下怎么利用客观事实去发现真相,而不是迷恋其实陷阱重重的数据。

马可·波罗写了关于中国(其时是元朝)的游记,书在西方刚一出版时被视为神经病人的臆想,完全没有人相信他,因为当时的西方人压根儿就无法相信在世上能有如此高度繁荣发达的国家。

另外,从战争规模(参与一场战争的人数)上也能看出些端倪,因为从宏观上说,打仗说白了就是打经济!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打仗就是打后勤,打经济实力。所以,一个国家所能动员的参与战争的人数,受制于它的财富水平。看看西欧、日本的战争,大部分都是几千人甚至几百人在那里打来打去,可想而知!而回顾中国历史,动不动就是几万人、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的互掐,所反映出来的经济实力是非常惊人的。就拿著名的长平之战来说,光是秦军坑杀赵军就多达40万人!这是一个什么概念?据说赵国当时全民皆兵,即每家每户都出了一个人去参与这场战争,以每户平均有四口人来算绝对是保守的估算,那就意味着当时的赵国有超过160万人口!能养活那么多人,经济水平要发达到何等程度!

台湾作家柏杨曾经写过一套上下两册的《中国人史纲》,是一部通史。该书讲完清末的百日维新之后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日本的明治维新成功了,而中国的百日维新却失败了?对此问题,柏杨滔滔不绝,列举了好些他认为中国人不如日本人的地方,导致中国的制度似乎也不如日本的制度。他列举的其中一个原因,是说中国的财产继承制度是“平均分配制”,而日本人的财产继承制度是“长子继承制”。当然,像皇位、爵位这样具有唯一性的权位,无论中日还是西方都采用“(嫡)长子继承制”,理由前面已经解释过了。但像财产那样数量不是唯一的东西,就有了分配的问题。柏杨自然认为日本的制度优于中国的制度,他做了个貌似有理的分析:日本的长子继承制是指家庭财产全部由长子一人继承,其他儿子都无权瓜分,这就使得家庭财富不断积累在一个人的手中,若干代之后便实现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形成提供了经济基础。而中国的平均分配制是把家庭财产大致平均(也不可能完全平均)地分配给所有儿子,这就使得家庭财富不断地分散,于是总是无法实现资本的原始积累,导致资本主义制度没有生根发芽的经济土壤。

柏杨的分析乍一看貌似很有道理,但其实他的分析完全错了!他的问题,是从一开始就抱着“好不好”这样的价值判断去做分析。他先入为主地认定,中国的制度都是不好的,日本的制度肯定比中国的好,于是整个分析是迁就着这个价值判断去做的。然而,科学的态度是要先问“为什么”——为什么中国与日本会有不同的财产继承制度?是什么局限条件导致两国有不同的制度选择?

了解达尔文的物种理论或看过《自私的基因》一书的人就会知道,生物学家认为,不论从最微观的基因层面来看,还是从宏观的物种层面来看,进化的过程如果有意志可言的话,那物种的意志就是要尽可能地保证自己的基因传承下去,并且要开枝散叶、发扬光大。所以,如果一个家庭的财富数量很少,它绝不能分散!因为那么少的财富再分散的话,会连一个人都养不活!至少要确保先养活一个人,通过他把这个家庭的血脉传承下去。但如果一个家庭的财富数量已经很多,它就要分散!因为那么多的财富即使分散变少了,也还是能养活一个人,而分散财富的好处是可以分散风险、提高存活率。试想一下,如果把所有财产都只给了长子一个人,要是长子一不小心很早就死了,或者生不下儿子,或者是个败家子,把财产都败光了,岂不就是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全军覆没?可是如果把财产平均地分给所有儿子——当然前提是每个儿子分得的财产足够养活他们——那么其中一人甚至几人发生上述最坏的情况,都不至于对这个家庭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所以,为什么中国与日本有不同的财产继承制度?是因为家庭财富的数量这个局限条件不同!而绝不是中国人就比日本人差劲,中国的制度就比日本糟糕!重要的是,我这个解释是得到事实验证的。因为,同样是日本人,富有的贵族所采用的财产继承制度就不再是长子继承制,而是与中国一样的平均分配制!最典型的例子,是开创德川幕府的德川家康临终之前把自己的财产分成好几份,每个儿子都有一份!另外,柏杨那貌似有理的“由一人继承财产才能实现资本积累”的说法也是错的!财产的产权分散在不同的人手里,会影响资本积累吗?不会!因为这世上有一种金融制度叫“集资”!通过股份公司等方式,可以把分散在无数人手上的资金集中起来,以成就一些需要大额资金才能完成的事业。事实上,马克思所批评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根本不成其为矛盾,就是靠这种金融制度来解决的。无论财产的产权分散在多少人手上,只要有足够大的利益,人们自然会想出各种办法把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

在近代西欧的民族国家崛起的过程中,荷兰人为了跟早他们一步从事海上贸易的葡萄牙人、西班牙人竞争,成立了荷兰东印度公司。而这家公司的资金,就是通过向广大的荷兰人发售股票来筹集的,连阿姆斯特丹市长家里的女仆都购买了股份。

有人可能说:啊,那是西方啊,古代中国人没这么精明的商业头脑去发明这种金融制度嘛。错!古代的中国比西方更早地出现“集资”行为!成书于北宋年间的《梦溪笔谈》记载了这么一件可能是中国最早有记载的“金融诈骗案”:某人声称他有一桩好生意,但没钱去做,于是到处游说人们给他这笔生意投钱。不少人相信了他的话,给他投了钱,结果他却卷款潜逃了。这故事的重心当然是诈骗,但从这个故事发生的背景可知,当时已经有了可以称为“集资”的行为,而且如果不是当时这种行为还有相当的普遍性,又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中计,那样轻易地就把钱交给一个陌生人呢?这比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早了几百年啊!

事实上,在我看来,宋朝是一个很可惜的朝代。那个时候的中国,经济发达,市民阶层富足却不懒惰,无论是科技发明还是制度创新的活动都极为活跃,整个社会的风气非常类似于西方工业革命前夜的状态。如果不是军事上处于弱势而被灭,取而代之的却是对中原文化毫无兴趣的蒙古王朝,造成了经济社会发展长达近百年的停滞,否则,从农业经济向工商业经济的转变很可能会率先在中国出现——正如封建制向中央集权制的转变是率先在中国出现那样。

不管怎么说,中国的财产继承制与日本的不同,反映的不是中国人比日本人差,而是古代中国普通家庭的财富水平远远高于同时期的日本!此外,在婚育观念上的差异,也反映了这一点。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人人都要结婚,家家都要生小孩,否则就是不正常的。可是日本并没有这样的观念。富有的贵族当然都要结婚,但平民百姓甚至是普通武士只有长子才会成家立室,因为长子继承了家庭的财产,有足够的财力去结婚生子、养活妻儿;而其他儿子不但不能继承家庭财产,还必须在成年之后离开家庭,独自寻求生存之道。这些人身无分文,如果不能发财致富,根本没有结婚的条件,因为他只能勉强养活自己。

有一部日本NHK(日本放送协会)的大河剧(古装历史剧)《利家与松》,里面有这么一段剧情:主人公飞黄腾达后对追随他的家臣说:“我给你找个老婆吧。”那家臣竟激动得流下泪来,高声欢呼:“终于我也能有老婆孩子啦!终于我也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贵族啦!”是的,在古代日本,能结婚生子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是贵族的象征,严格来说,是有钱人的象征!如果不是整个社会普遍来说都处于极端的贫穷之中,何至于此!

儒家思想的作用

在这里我就要说到之前提到过的那个全套解释——这是一个解释古代中国为什么比同期的其他国家高度发达的完整的解释。

张五常教授在《中国的经济制度》一书中指出,中国在改革开放后创造了如此高速增长的“经济奇迹”,一定是做对了什么。不能因为中国的做法跟其他国家(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看起来很不一样,就以其他国家为正确的标准来批评中国。同样的道理,古代的中国比同期的其他国家发达程度高那么多,其实也是一个很大的奇迹,我们需要去探究它做对了什么,也就是其背后的制度原因是什么。

目前,在中国社会,无论是思想界,还是普通的民众心里,都充斥着一种自卑心理,那就是“崇洋媚外”,认定了中国什么都是错的、什么都是差劲的,外国什么都是对的、什么都是美好的,不但面对现实持这样的负面否定的态度,就连面对古代明明曾经那么辉煌的历史,也是如此。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近百年来中国确实落后过、挨打过。然而,所谓5 000年历史,100年时间在5 000年里算得了什么?那只是滔滔大河中的一个小小的弯道而已!

举个例子吧。中国南北朝时期发生了所谓的“五胡乱华”,也就是以匈奴、鲜卑、羯、氐、羌这五个游牧部落为首的胡人入侵中原,建立了数十个大小各异、强弱不等的少数民族国家(所谓“五胡十六国”),与汉人政权对峙。这比起近百年来中国被西方列强瓜分殖民,其实是严重得多的事情——因为至少清朝之后的中国并没有彻底地亡国而被直接置于外国人的统治之下,而南北朝之时的中国却是整个北方都直接被少数民族统治。如果你生活在那个时候,你会认为以汉人文化为主体的中国是差劲的、落后的吗?然而,结果是什么?少数民族逐渐被汉人同化了,他们接受了汉人文化,经过通婚而与汉人融为一体,变成新的中国人!隋、唐两朝的皇帝,都是汉人与鲜卑人的混血,但在文化上鲜卑人已经彻头彻尾地将自己认同为汉人!作为我们这些后人,也从来不会觉得仅仅因为五胡乱华,中国文化就是落后差劲的,恰恰是它那强大的同化力与包容力,将这些军事上的入侵者变成了文化上的认同者。

然而,出现这种自卑心理,固然是因为近百年的落后挨打,也是因为先是“五四运动”,再是“文化大革命”,使得现代中国人对中国历史(包括传统文化)的认识出现断层。柏杨说过一句关于历史的意义的话,我非常赞同,那就是:不知道历史,就不知道“过去”,就不可能明白“现在”是怎么形成的,也就无法预见“未来”。我们要正确地认识中国历史的本来面目,才能清楚我们应该如何为中国的未来进行选择。

所以,张五常教授写《中国的经济制度》,是从改革开放开端的历史追溯下来,探究中国今天的经济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为中国的经济奇迹提供了什么样的制度支持。而我在这里,则是要从秦统一中国时的历史说起,探究中国到清末为止的(广义的)政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为中国古代的高度繁荣发达提供了什么样的制度支持,也能为今天的制度建设提供一些参考。当然,更重要的,是我希望通过梳理历史,还原真相,重建中国人对于自己传统文化的信心。

前面说到“(广义的)政治制度”,之所以要加上“广义”的修饰,是因为我要描述的那个制度其实已经远远不只人们平时所理解的那个狭义的政治制度,更包含了一些文化的因素在内,但它们都与治理国家有关,所以说是政治制度也不为过,称为“广义的政治制度”是比较合适的。

古代中国这个广义的政治制度不是一个单一的制度,而是多个制度有机地结合而成的一个制度体系。首先,是前面就已经详细分析过的中央集权制。它属于权力分配的制度,作用在于把权力集中到中央上层,一方面提高了那些需要多个地方协同才能办成的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则通过缩小参与权力斗争的人群的范围来减少租值消散。其次,也是前面已经分析过的家天下独裁制与嫡长子继承制。这两项制度在中央集权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权力集中在皇帝所在的那个家族之内,并且还解决了权力继承的问题,以血缘清楚地界定了权力。这些都是有助于减少租值消散的。

然而,无论是在《经济学讲义》的“政治经济学”那一讲里,还是在本书前面的内容里,我都提到过,独裁的好处(收益)是效率高,但坏处(成本)是如果独裁者不明智,权力高度集中在他一人之手,会是大灾难。于是,古代中国的这个制度体系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那就是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严格来说不是政治制度,而是道德制度,但它对于古代中国的制度体系是不可或缺的。众所周知,春秋之时有诸子百家,各种思想百花齐放。但为什么只有儒家能得到后世皇朝的推崇,成为官方认可的正统思想?这就是因为儒家思想是中央集权制、家天下独裁制的“最佳拍档”!

以往,从“五四运动”到“文化大革命”,都以把儒家批倒批臭为能事。于是儒家思想被形容为统治者灌输给被统治者的精神鸦片,只是想让被统治者乖乖地服从统治者。确实,在中央集权制下,由于权力需要集中到上层,而前已述及,这跟人是爱自由(爱权力)的自私本性是有冲突的。如果一味靠暴力来压制下层,强迫他们把权力上交,交易费用是巨大的。而儒家是从思想教育入手,以较为柔性的方式让下层形成“服从、听话、乖”就是“好”的价值观,从而自觉地将权力交给上层,大幅地减少上层管治的交易费用。但是,这只是儒家思想的一个方面,儒家思想的另一个方面,是面向上层时,也是从思想教育入手,以较为柔性的方式让上层形成“父母官”、“爱民如子”等就是“好”的价值观。这种面向上层的价值观教育的目的,是要最大限度地使独裁者明智!

将父母子女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推广引申为政府官员与平民百姓之间上爱护下、下服从上的关系,有着两个重要的、最终结果都是减少交易费用的作用。

其一,就是前面说过的想让独裁者明智。我在《经济学讲义》的“政治经济学”那一讲里已经分析过,“家天下”的独裁者,因为整个国家都是他的私有财产,也就是其产权明确地界定给了独裁者,所以理论上独裁者的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相一致。但要明白这一点,独裁者必须是明智的。将上层独裁者与下层民众的关系比喻为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就是想让独裁者明白他的利益与民众的利益是一致的,正如父母绝大多数都是为了子女的利益着想那样。

其二,也正如我在《经济学讲义》里讲解企业内部的交易费用(管理费用)时所指出的那样,劳动力这种生产要素是很特殊的。因为劳动者有自我意志,不像机器那样你设定了要它怎么工作、多努力地工作,它就会一丝不差地按要求来工

作,而需要通过激励与惩罚两个方面的手段来促使他按管理者的意志去工作。上升到政治层面,企业内部的管理就相当于国家内部的管治(统治)。用法律、暴力去控制或压制下层民众服从上层,这属于惩罚的手段。但光有这种手段可不行,交易费用太高了,还必须借助激励的手段。激励手段的一个方面是前面提到过的以思想教育来灌输服从的价值观,但还有另一个方面,那就是反过来教育独裁者像父母对子女那样对百姓爱护有加,以感情交易来换取下层民众由衷地尊敬、爱戴,从而服从独裁者。

其实,不仅独裁者与下层民众之间如此,独裁者(皇帝)与辅助他进行管治的官员集团之间,也需要这样的激励手段去维系关系。儒家思想之中固然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样要求臣服从君的主张,但也有君臣关系如鱼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观点。香港作家董千里写的历史小说《成吉思汗》里有一段剧情是丘处机到蒙古大漠去见成吉思汗,向他传播汉人文化(其实就是儒家思想)中关于君臣关系的观念。在此之前,成吉思汗认为他与下属之间是主奴的关系,但丘处机说他这样想是不对的,臣子并非君主的仆人甚或奴隶,而是与君主之间有一定程度的平等关系。臣子向君主效忠,君主也要礼贤下士、尊重人才。虽然这段剧情是虚构的,但它所表现出来的精神符合儒家思想的精髓。

归纳来说,其实儒家思想所主张的,就是“和谐社会”!古代的日本把中国的文化一一搬过去,圣德太子制定“十七条宪法”中的第一条也正是“以和为贵”!在统治阶层中的上与下之间,也要尽可能地尊重彼此、和气相处,这明显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

然而,儒家思想还不止于此,它还有一个重要的主张,那就是“得民心者得天下”,“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也就是说,下层对上层的服从不是绝对的,如果独裁者没有遵守儒家所主张的爱民如子,而是残民以逞,那么下层也不再需要遵守儒家所主张的服从上层,可以起而造反——那不叫造反,那叫起义!也就是说,这上层与下层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一种双向的交易:上层给予下层爱护,交换回来的是下层对上层的服从。

仔细地阅读儒家经典,你会深刻地体会到,其实儒家是最懂政治经济学的!国家最高权力的来源一定是人民,不管最高领导者是否通过民主投票的表面形式来获得最高权力。人民是为了获取政府统一管理和服务的好处,才让渡一部分权力出来交给统治者,这是一项交易。政府提供的服务如果质量不够好,甚至根本就不是提供服务而是拿着手上的权力作威作福,让渡权力购买服务的人民迟早会把他炒了鱿鱼。这并不是道德说教,这是事实的真相!原因很简单,人是有自我意志的,不是自动自觉就会服从指令的机器。如果统治者全凭暴力压制,交易费用太高了!

如今,我国政府提倡中国文化的伟大复兴,在海外遍建孔子学院,一如历朝历代那样重新把孔子奉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与象征。还有一些名牌大学重提孝道的重要性……面对这些现象,我们不要一上来就做价值判断说“这是对的,那是不对的”,而是要问“为什么会这样”。一个社会必须有与之配套的道德制度来降低交易费用,而儒家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之久,历史已经证明了它的生命力是何等的顽强,它是最适应中国社会的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局限条件的。

科举制的作用

除了中央集权制、家天下独裁制、嫡长子继承制、儒家思想之外,古代中国的政治体系还有一个重要的构成部分——科举制!

科举制的意义极为重大,而它对中国的影响也是好坏参半。我先解释科举制为什么会在古代中国产生,然后再分别辨析它的好处与坏处。但我事先要说一句,我要指出的坏处绝非通常人们所认为的科举制的坏处,我认为人们通常指出的那个坏处是小事,科举制真正重大的坏处从来没有被清楚地认识到。

古代中国为什么会产生科举制,这跟中央集权制是高度相关的。中央集权制之下既然把权力从分散各处集中到上层,那当然就得同时配套一项人才选拔制度,使得整个社会的精英也从分散各处集中到上层,让这些精英来运用权力。显然,这说明古人已深刻地认识到,如果要实行独裁,就要尽可能地让明智的人做独裁者!

但是,科举制并不是随着中央集权制的产生而产生的。据说科举制的发明者是隋朝的开创者隋文帝杨坚——但后面我会辨析,真正的开创者应该是隋炀帝杨广。也就是说,并不是秦统一中国之后就马上产生了这种制度。这是因为,要探索出一种最适合中央集权制的人才选拔制度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在秦统一中国之前,普遍适用的是“世卿世禄”制,说白了就是世袭制,上至周天子、中至诸侯、下至卿士,各阶层依照血缘世袭。春秋战国之时出现了“门客”制度,人才自由流动,“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人才分散在地方各处,各诸侯国互相竞争这些人才。这与封建制下的权力分散状态是相适应的。秦统一中国之后,就面临刚才所说的必须将分散在各地的人才辨识出来,将之提拔到中央去运用权力的问题。汉代采用的是察举制和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后者是中央和地方官府向社会征辟人才(即前者是由下而上,后者是由上而下)。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但这种举荐制度缺乏客观标准,容易徇私。魏文帝曹丕又创立了“九品中正制”,但其本质仍然是举荐制,只是负责的官员不是地方官,而是中央任命的官员。也就是说,隋之前实行的人才选拔制度也是意图要把分散于各地的精英集中到中央,与春秋战国时期的门客制度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这个意图没能很好地实现,人们一直还在探索更好的制度。

到了隋朝,更好的制度终于被发现了。一方面,是将选拔人才的权力也从地方集中到中央的吏部(这一点是继承了魏文帝的制度);另一方面,是以考试而非推荐的方式来辨别优劣。后一点是科举制最关键的本质,因此虽然“科举”的名称在杨坚之时已经出现,但实际上以考试的形式选拔人才是杨广的时候才确定下来的。所以准确地说,是杨广而非杨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举”的创立者。

隋朝之时,科举并不是定期举行的,而是根据皇帝下诏书进行的,所以严格来说不算是一项制度,即只能称之为“科举”,不能称之为“科举制”。然而,这种以考试选拔人才的形式的好处已经显现出来。例如,唐初名相房玄龄就是18岁时便已考取进士,但他在隋朝的时候只是长期在地方上辗转做着小县令,未能人尽其才。这说明隋朝的时候,中央政府对于科举仍不够重视,只是用来选拔低级别的地方官员,中央层面的官员还是在贵族圈子里找。然而,曾经在隋朝举进士的房玄龄,在隋末的乱世中找到明主投靠,于贞观年间一跃而成宰相,这件事本身就证明了科举对发掘人才是有用的。这解释了为什么唐太宗李世民大力完善科举,将这项以考试选拔人才的形式制度化、常态化。据史书记载,他曾悄悄地私访负责进士考试之事的御史府,看到很多新取的进士鱼贯而出,便得意地说道:“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

从唐代中期起,大多数宰相已经是进士出身,跟隋代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人才只能在地方上做个小官截然不同,科举制已经成为选拔中央层面高级官员的来源之一。到了宋代,则比唐代大大地扩大了录取范围与中试名额。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的时候甚至只有几人十几人。相比之下,两宋合共320年,开科118次,录取进士多达2万人以上!而宋代的“进士一等”多数都可以官至宰相,所以进士科又称为“宰相科”。到了明代,科举制达于极盛,不但从乡试到会试到殿试的三级考试制度极为完备,重要的是不先经科举录取很难做中央的高级官员。尤其是明英宗之后,有“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之说。这跟以前举进士就容易做宰相(但做宰相未必要举进士)已经有着本质的区别。

接下来,分别分析科举制的好处与坏处。最大的好处当然就是它以一种相对来说比较公正客观的方式将人才选拔出来,与中央集权制相适应。但科举制还有两个引申出来的好处。其一,是打破了阶级身份的限制。都说古代中国等级森严,但如果跟同时代的其他国家横向相比,中国的等级制度算是最不森严的了。在西方,不但不同阶层之间不能突破彼此所属的界限,甚至连职业的界限都是壁垒森严!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是当仆人的,不但他一辈子都只能当仆人,连他的子子孙孙也都要当仆人!可是在中国就不同了,只要你读书读得好,能考上科举,无论你出身多么贫寒微贱,都可以当官,甚至是中央层面的高级官员!所以,科举制的出现,为下层民众打开了一条通往上层的道路,而且这条道路总体而言是公正客观的!通过科举,人们可以突破出身限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这不是最大的公平,又是什么呢?是的,直到唐代,贵族的力量还很强大,一个人的出身还很重要,但到了大量开科举进士的宋代,中央上层的政治生态明显地从以往的贵族政治向平民政治转变。而恰恰是在元朝这个不肯吸纳汉族文化的时代,不开科举,而是按种族与职业将人分作三六九等,是古代中国最为等级森严的时代。

正是由于科举成了下层通往上层几乎唯一的道路,古代中国形成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更进一步使得中国人重视教育、重视投资于人力资本。从现代经济学看来,确实人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突破边际收益递减定律的关键(通过人脑进行发明创新带来技术进步),因此投资于人力资本比投资于其他实物资本都有更好的社会效益(正的外部效应)。这也算是科举制一个附带而来的好处。

科举制的另一个好处,与前面提到的那个好处密切相关,那就是正因为给不同阶层的精英都提供了一条可以让他们有出头之日的上升通道,也就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精英人士的不满情绪,从而实现了社会的超稳定!中国的思想界经常讨论一个命题:中国的所谓封建社会为什么是超稳定的,虽然有改朝换代,但换的只是皇帝,政治制度本身没有重大变化。通常的结论是说中国人没有创新精神,害怕变化,故步自封,保守……但这都不是科学的解释。我在《经济学讲义》里提到过,不能用口味、偏好、民族性那样的概念性的东西来解释行为,因为无法验证。而且这些解释都明显地包含着价值观判断,言下之意是认定了超稳定的古代中国社会是坏的。然而,稳定有啥不好呢?所谓适者生存,客观的局限条件是千变万化的,一项制度能以不变应万变地适应几千年的变化,反映出来的绝不是什么保守,而恰恰是灵活、有弹性,所以有很强的适应能力!

一个社会怎么会不稳定?一定是因为人们觉得自己的利益受损而产生不满情绪,这些不满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动摇执政者的统治根基。独裁者需要明智,造反者何尝不需要?要办成一件颠覆原有秩序、建立新秩序的大事,笨蛋傻瓜是做不到的,只有精英智者能做到。然而,智商的分布是随机的,贵族不一定都是聪明的,聪明的不一定都是贵族,而且遗传和教育都无法确保智商出现在什么人身上。一个聪明的人如果不幸地出身贫寒,在等级森严的社会里他完全没有办法进入上层,获得与其才智相匹配的权力,怀才不遇的愤恨若刚好碰上合适的时势,就会产生“时势造英雄”的效应,成为旧秩序的造反者、新秩序的开创者。但中国有科举制,聪明人都去读书考试了,即使出身低下,也有机会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获得进入上层的机会,不稳定因素自然大幅减少。当然,科举制吸纳人才进入上层的可靠性也不是百分之百。因为这世上总有些人虽然很聪明,但就是不擅长考试,这种人难免就成为“遗珠”,有很高的风险会成为造反者,像洪秀全就是这种屡试不中而转向造反的人。但不管怎么样,有了科举这一条路,总比完全没有途径让出身下层的精英进入上层要强,这种制度已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社会的不稳定性。而且,精英对现行制度有不满,也可以通过掌握权力在体制内进行改革,就不会轻易地寻求以暴力在体制外进行革命。

但科举制也有很大的负面作用。一般认为,科举制最大的问题是束缚思想、扼杀创新。然而,这种负面作用主要是因为用八股文的具体形式来推行科举,而且内容只考儒家思想,还只考其中一小部分。18世纪的启蒙运动中,不少英、法思想家都推崇中国科举制的公开公正,英国更在19世纪中后期建立了公务员考试制度,实际上就是吸纳了科举制的形式公正的优点,但考试内容与考试形式都另有设计。

当然,考试制度也有它存在于本质之中、靠改变形式与内容还是挥之不去的问题。张五常教授曾写过一篇《大学收生的准则排列》,将考试分数定为最不可靠的衡量学生水平的准则,建议改用中学老师的推荐信。这种制度相当于汉代的推荐制,为什么会优于科举制(考试制)呢?要注意:前面分析得很清楚,科举制是最适合中央集权制这个局限条件的人才选拔制度,但一个国家的大学并不是唯一的!这个最关键的局限条件不复存在,科举制就不再是最优选择。推荐制的优点是能够以多种不同的形式灵活地综合量度一个人才是否优秀,但因为过于灵活,没有统一的客观标准,就容易徇私。然而,大学有多个,不同的大学之间互相竞争,这种约束相当于市场之内多个企业的竞争约束,长期徇私的大学迟早会在竞争中遭到淘汰,从而有力地约束着徇私的行为——当然,不可能完全地消灭,但肯定比只有一个中央政府、没有竞争压力的情况要强。在这样的局限条件下,推荐制的优点(灵活综合)足以弥补其缺点(容易徇私),于是就胜过科举制了。

然而,我在这里要指出的科举制的坏处,还不是这个众人皆知的问题,而是另一个我认为更重要的负面影响:科举制造成古代中国比同期的其他国家等级更为森严!

前面说过,科举制的好处之一就是为下层精英打开一条进入上层的公正客观的道路,使得古代中国横向地跟同期的其他国家相比没那么等级森严吗?怎么现在举出的坏处却又是使得古代中国更为等级森严了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不,没有矛盾!前面说科举制使中国的等级没那么森严,是指掌握中央权力的社会上层与贫寒的下层之间的等级,是可以通过考取功名来突破的;而这里说的科举制使中国的等级更为森严,却是指皇帝与其他人(包括大臣、平民)之间的高低之别变得更为绝对。

前面说过,古代西方国家的国王与骑士(封建主)之间的关系显得比中国的皇帝与臣下之间的关系要平等,只是权力分配的结构不同而已。如果拿封建主与附属于他的领民之间的关系跟中国的君臣或君民关系相比,那可是远远不如的。而且,即使是在秦之后中国已经是中央集权制,君臣关系其实还是相当平等的,虽然没到圆桌骑士那个程度,但也不是后来一见皇帝就要三跪九叩的。

柏杨曾经说过一段讽刺的话,大意是你不能想象丘吉尔去见英女王时会像曾国藩见慈禧那样,吧嗒一声就双腿跪下,嘭嘭嘭地磕头,慈禧一个不爽还可以扒了他裤子打屁股……他这么说只证明他对中国历史是一知半解,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其实臣下见到皇帝要下跪磕头,是元朝的蒙古人带进来的做法——前面也提到过丘处机到大漠见成吉思汗,直指他将君臣关系看成主奴关系是错的。这段剧情虽然可能只是历史小说的虚构,但确实下跪磕头在元朝之前是所谓蛮族的风俗,并不是中原的做法。事实上大臣向皇帝自称“奴才”也是清朝才有的事,因为满族的贵族将下属看作家奴。

在元朝之前,中国并非没有下跪磕头,但并不是普遍的做法,一般限于以下三种情况:其一,表示投降;其二,表示认罪;其三,子女面对父母,那表示的是孝道。当然,拜祭天地那些重大场合还是会跪的。这就是所谓的“跪天跪地跪父母”。大臣面对皇帝的行礼,是作揖,即弯腰的同时两手合抱举起。事实上日本人就是把这种礼仪学了过去,一直保留到现在,以鞠躬弯腰的度数有多大来表示尊敬程度的不同。至于日本人经常跪着,那其实是跪坐,也是从中国学过去的。以前没有椅子,都是席地而坐,因此跪就是坐,并不是一种表示卑屈的礼仪,因为皇帝也是这样跪坐的。在椅子发明之前,皇帝与大臣都跪坐,虽然不是围着圆桌以示无高低之别,但还算是蛮平等的。所谓“坐而论道”就是这个意思。

椅子发明了之后,皇帝和大臣就从一起跪坐在地上改为一起坐在椅子上,也没什么高下之分。然而,就是在宋朝的时候,开始出现了“废座”的情况,就是皇帝才有椅子坐,大臣就没椅子坐了,要站着说话。当时朱熹为此还大不高兴,批评这种做法,说大臣跟皇帝禀报政务,事情很多,或者是问题很复杂,说的时间会很长,站着会很累的(见《朱子语类》)。直到宋末,文天祥被捉到忽必烈面前的时候,忽必烈要他下跪,他以“南揖北跪”而拒绝,说明南人(南宋)的礼仪仍是作揖,北人(蒙古人)才跪的。然而,明朝虽然取代了元朝,却把蒙古人一些落后甚至野蛮的礼仪继承了下来,不要说跪,明初甚至还保留着“人殉”的做法。至于明之后是清,又是一个少数民族政权,连下对上的自我称呼都改为“奴才”——其实也有称“臣”而不称“奴才”的,但这只说明这个大臣跟皇帝还没贴心到有资格当家奴的地步,就更不要说下跪磕头了。

然而,我们也要面对一个事实:如前所述,隋唐两朝的皇帝也带有少数民族血统,但文化上却全盘汉化,而虽然元朝的蒙古人几乎不吸纳中华文化,清朝的满人还是很接受中华文化的。更不要说废座的事情在宋朝就已经出现,而宋可不是少数民族政权。也就是说,我们也不能把中国君臣的等级变得越来越森严完全地归咎于少数民族政权对中华文化的负面影响。前面说过,秦统一中国使中国从封建制转向中央集权制,但中央集权制确实更适合中国当时的局限条件,并非秦始皇的个人意志就真的能使历史走向为之一变。同样的道理,虽然少数民族政权入主中原冲击了中华文化,但如果不是因为某些局限条件发生了变化,使得这种看起来“更不尊重人”因此可称为“落后”的礼仪风俗更能适应其时的局限条件,光凭统治者的个人意志是不能使历史走向发生倒退的。

那么局限条件是什么呢?那恰恰就是科举制的负面后果!科举制的盛行,使中央上层与下层平民之间的地位界限有了被突破的机会,也就使得凭借出身背景便能自然而然地获得权力的贵族阶层难以维持。中国有句俗话叫“富不过三代”,这话是有现实根据的,因为古代中国的所谓“祖荫”只能传三代!好比说,你为国家立了大功,得了个爵位(不是官位),这个爵位可以传给儿子,儿子再传给孙子。但这只能传三代,到第四代这爵位就要降级了,再继续下去更是会彻底取消。所以,如果不通过科举获取功名,只凭祖荫一来还是当不了官,二来虽然有爵位,但也维持不了多少代。前面说过,唐代的时候贵族政治的色彩还比较浓厚,因为虽然已经有了科举制,但每次中进士的人数非常少,不要说整个官吏体系,就算是中央高层,大部分官员还不是通过科举制来选拔任命的,门户出身是否高贵仍然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到了宋代,由于科举“扩招”,大量进士涌现,选了出来就要给他们官做,官员中通过科举而不是凭借出身获得官位的人越来越多,成了多数派,贵族阶层遂日渐衰落,贵族政治让位于平民政治。

这看起来是好事。然而,这事情有另一面。在古代中国的整套政治体系中,有一个人是不需要参加科举就能获得权力的,那就是皇帝!有一个位置是通过世袭而非委任获得的,那就是皇位!这使得皇帝这个最高领导人的地位显得特别超然。以往在汉唐之时,因为是贵族政治,整个中央高层里的人大多都是贵族出身,皇帝与大臣即使有区别,也不是特别大,皇帝最多也就是个大贵族,这跟西欧的国王与一众骑士的关系有极为相似之处。因此,至少在唐朝,大臣面对皇帝时,虽然是对皇帝感到尊重,但并不会觉得自己比皇帝差多少,不会自感卑微。然而,到了宋朝的时候,很多大臣是平民寒门的出身,面对皇帝这个唯一的贵族,难免油然而生自卑的情绪,出现废座之议也就不足为奇了。而且,皇帝也需要用这种礼仪上的距离作为一种“信号”,以彰显自己的权力来源与众不同。当然,汉唐之时的皇帝不是不想搞这种信号,而是客观上他们的出身与大臣都是名门望族,要装神弄鬼吓唬人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世事就是如此吊诡。科举制让下层平民有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使得社会阶层的隔膜能容易地被打破,却使得置身于科举制之外的皇帝变得更加高高在上,因为他的权力是唯一无法通过科举来获得的。平民政治听起来是好事情,但在某些局限条件下,它也会带来负面的作用。所以,这才是科举制最大的坏处。

就是这样,中央集权制、家天下独裁制、嫡长子继承制、儒家思想、科举制,这几大块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了古代中国一套完整的政治体系。这套政治体系,稳定而高效,因权力斗争造成的租值消散减少得比同期其他国家低,运作的交易费用也比较低,为古代中国的高度繁荣发达提供了源源不绝的动力。

然而,在这个体系之中缺了一个现代化的重要因素,那就是科学传统!西欧国家早就有科学传统,但它长期停留在封建制的政治制度中,科学也只是作为宗教的婢女而存在,因此一直无法跟中国相比。然而,17~19世纪,地理大发现促成了国际贸易的发达,国际贸易的发达使商人阶层积累了巨额的财富,这不仅导致了一个新的阶层崛起,更导致一些局限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些有利于促使其政治制度从封建制转变为中央集权制的局限条件出现了,也就推动了所谓民族国家(其实是指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的崛起。接下来,本书就要回到正题上,也就是回到介绍重商主义的产生背景之上,详细地分析是什么局限条件的出现使得西欧国家在晚了中国上千年之后,终于也走上了从封建制转向中央集权制的政治制度“进化”之路。

这是意义重大的事情。正是因为西方国家也采用了中央集权制这种效率高、可大幅减少租值消散的“先进”的政治制度,再加上科学传统的助力,短短几百年间就飞速发展,急起直追,不仅追上了中国,甚至远远把中国甩在后面,造成了中国近百年来的落后挨打!

§4 西欧民族国家的崛起

西欧国家一直都是封建制,虽然也有英格兰、法兰西、德意志等国家的名称,但国王的权力很弱。一方面,相对于国内的其他封建主而言,国王只能算是个大贵族,地位不比他们高很多;另一方面,相对于外面的罗马教皇这位宗教领袖而言,国王更是显得甚为卑微。西欧历史上发生过这样两件事:一件是“卡诺莎悔罪”事件,德意志国王亨利四世得罪了当时的教皇格里高利七世,教皇对德王处以破门律的惩罚,暂时剥夺其教籍。根据规定,一旦国王失去教籍达到一定时间,人民可以自动放弃对国王的效忠宣誓。因此二人相持了一段时间之后,终于还是德王向教皇低头认输,去罗马跪地请罪。另一件则是拿破仑到罗马行加冕礼时,他一下从教皇手上抢过皇冠,自己给自己戴上,以此举动来表示他对教皇的藐视,向世人暗示这皇位是他凭自己的能力得来的,不是教皇的恩赐。然而,狂傲如拿破仑,他要做皇帝还是得到罗马去走一下由教皇给他举行加冕礼的过场。相比之下,中国皇帝根本不需要什么宗教领袖去举行这种认可他权力的仪式。这些虽然是细节,却鲜明地反映了封建制下国王地位的高低。

然而,到了17~19世纪这段时间,情况(局限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有利于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因素陆续浮现。

如前所述,地理大发现带来新的贸易航道,而这些贸易航道是要靠坚船利炮去保护其产权的,这就要求一国有强大的海军力量。而要有强大的海军力量,就必须有强大的国家、强大的中央政府!这道理就跟前面解释中国很早就从封建制转向中央集权制的局限条件之一 ——正是为了抵御游牧民族入侵的战争需要——是类似的。西欧国家的地形决定了古代在陆地上进行的战争不需要太多人参与,只要少数人有少量的武装,占据有利地形,就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地方上的封建主单凭自己的力量,组织几百上千人就能保卫自己的领地,无须求助于中央。那么地方还怎么会有动力与意愿让渡权力给中央,以交换中央政府去组织大规模的军事力量提供国防服务呢?

然而,在地理大发现之后,谁掌握了海洋,谁就掌握了世界的财富,谁就掌握了世界。陆地战争转向海上战争,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因为海上战争必须建造体积庞大的战舰,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远远超过了一个地方上的封建主有可能负担得起的程度。当然,可以“集资”。但军事与商业的重大不同,是需要快速决策,独裁的高效是最能适应军事需求的。所以自古以来,人们从来没见过在军事领域里使用市场或民主,清一色的都是使用独裁。既然要使用独裁,所需人力、物力、财力又超过了一个地方的封建主可以负担的程度,唯一的选择就只能是把地方上的权力集中起来交给中央政府统一使用了。就是这样,需要强大的海军,就需要有强大的中央政府,集全国之力去办成这件事,中央集权制的优势是极为明显的。而一旦有了强大的海军,有力地保护了贸易航道,从国际贸易中获得的巨额财富又充实了这个国家的力量,使它更有能力也更有动力变得更强大。如此良性循环,中央政府的权力与财力互相加强,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强大。而一旦有一国如此成功之后,其他西欧国家有目共睹,就会有样学样,有意识地从封建制转向中央集权制,从而推动了整个欧洲的国家都陆续地进行了制度变迁。

除了需要强大的海军来保护贸易航道的产权,形成对中央集权制的需求之外,国际贸易的发达也从另一个方面推动着封建制转向中央集权制。那就是从国际贸易中大发其财的商人们,迫切地需要一个统一的国内市场。因为国际贸易是需要国内贸易与之配套的,一方面出口品需要从国内采购,另一方面进口品需要在国内销售。在封建制下,每一个小地方都被封建主占据着,国内市场被重重关卡切割得零零碎碎——所谓关税,在以前可不是指经过国与国之间的关卡时要交的税,而是经过每一个封建主的领地都要“留下买路钱”。一国之内的交易费用太高使得国内贸易难以兴旺发达,最终一定还是会拖国际贸易的后腿。因此,当国际贸易繁荣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国内贸易的制约就成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因国际贸易而暴富的商人阶层不但要掌握国家权力,而且需要国家权力凌驾于地方封建主的权力之上,迫使他们取消各领地之间的关税,在整个国家之内形成统一的市场,为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大的后援支持。这,就是所谓的“资产阶级革命”的本质!

当这些商人阶层掌握了国家权力,而且还推动政治制度从封建制转变为中央集权制之后,就会面临这样的问题:怎么管理国家经济?这就为重商主义思想的出现提供了空间。要注意,古代中国早就有中央集权制,但掌权的不是商人阶层。作为一国之君的皇帝以及辅助他的中央上层官员虽然也要考虑怎么治理国家,但他们并不像商人那样把国家当成一盘生意去打理,也就不会把经济方面的管理放到一个特别的高度上去考虑。而且在农业社会自给自足型的经济结构中,商业或贸易的地位也不是很重要,即使古代中国的皇帝考虑经济问题,想到的也只是与民休息、轻徭薄赋、鼓励生育、鼓励农桑。而如果仅仅是商人阶层掌权,但政治制度没有从封建制转向中央集权制,没有可以号令全国的庞大权力,也根本不需要站在整个国家的高度上去考虑经济政策。

从这个角度来看,商人阶层掌握权力,以及政治制度“进化”为中央集权制,这两大局限条件可不仅仅决定了重商主义思想的出现,更是催生经济学这门学科的关键!因为,要知道对古典经济学家来说,所谓的经济学,是指国家理财。如果不是商人阶层掌握着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又怎么会需要搞国家理财的研究呢?

到此为止,本书花了很多时间、很长篇幅,终于回答了与重商主义有关的第一个问题:重商主义出现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略做小结吧。地理大发现带来新的贸易航道,导致国际贸易的爆炸性增长,而这造就了一个极为富有的商人阶层。有了钱就想有权,商人阶层要求获得掌管整个国家的权力。另一方面,国际贸易的发达又要求国家建立强大的海军去保护贸易航道,还要求一国之内打破地方势力的分割,形成统一的市场。于是,不仅仅是商人阶层崛起,更有民族国家的崛起,也就是封建制让位于中央集权制。于是,地理大发现、国际贸易、商人阶层、民族国家(中央集权制)就是重商主义产生背景中的四大关键词!

§5 重商主义的主要观点与政策主张

在详细讲解重商主义的观点主张之前,要提请读者注意两点:其一,重商主义是掌握了国家权力的商人阶层想出来的,这一点要始终牢牢谨记,因为只有这样才好理解为什么重商主义的逻辑思路会如此这般;其二,西方的科学传统在重商主义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重商主义尽管是错的,但它内在是逻辑严密、自圆其说的,而且是一个科学的理论。要注意,科学的理论不等于正确的理论,而只是说它可以进行验证,具有能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可证伪性)。相比之下,古代中国的儒家思想却不是一个科学的理论。这不是说儒家思想是错的,而是说它不能进行验证,不具有可证伪性,只是一种伦理道德的主张,是一种价值观。尽管中国早就有了中央集权制这个重要的局限条件,但一来如前面所说,掌握国家权力的不是商人阶层,古代中国的统治者不会像商人阶层那样考虑问题;二来中国没有科学传统,靠自身难以想象可能产生重商主义那样的科学理论。由于掌握国家权力的是商人阶层,他们考虑国家问题的时候,很自然地就拿他们考虑自己企业的方式推广到国家层面上去。作为商人,他们想的是怎么赚钱;作为国家统治阶层,他们也在想怎么赚钱!所以,整个重商主义的起点是:什么是一国的财富?国家怎么才能增加财富?事实上,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一书的完整题目是“探究国民财富的性质和成因”,问的其实是同样的问题,只是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而已。对比一下古代中国的统治阶层,他们想的是:怎么才能长治久安!

仍是因为商人阶层的出身,他们自然而然地认为,钱就是财富。而当时是金本位制,再加上国际贸易中的结算货币也是黄金,于是重商主义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贵金属(如黄金、白银)就是财富!早期的重商主义甚至被称为“重金主义”,就是因为他们把黄金视为财富这个基本观点。马克思也批判过重商主义,讽刺重商主义者是“拜物教”的教徒,把黄金当神一样拜。要知道,在西方的宗教思想里,上帝是不以具体的形态出现的,因此把一种具体的东西当神灵去崇拜被统称为“拜物教”,属于异端邪说。也就是说,马克思这样批评重商主义,是暗指它是异端邪说,是很严厉的批评。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么才能增加一国的财富?也就是怎么才能增加贵金属?商人阶层又给出了非常独具他们这个阶层特征的回答,那就是贸易(商业)!把商品卖掉不就有钱进来了吗?然而,国内贸易不行!国内贸易只会使得卖方从买方那里得到钱,可是卖方和买方都是同一个国家里的人,于是这个国家内部的钱(贵金属)的总量不会因为国内贸易而增加,而只是使得钱在不同的人之间发生了转移。能够使得一国之内黄金总量增加的,只有国际贸易!而且,也不是所有国际贸易都导致一国之内的黄金增加,只有出口才能带来黄金的流入,进口只会导致黄金的流出。于是,重商主义对怎么才能增加一国的财富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增加国际贸易中的出口!

顺理成章地,重商主义得出了以下推论:出口是好事,使一国获利,是获得了黄金;进口是坏事,使一国受损,是损失了黄金。再进一步,则是:顺差(出口大于进口)是好事,逆差(进口大于出口)是坏事。再进一步:贸易是损人利己的零和游戏!所谓“零和游戏”是博弈论中的术语,指参与游戏(博弈)的各方的收益与损失全部加起来之后是零的游戏。游戏之中当然有赢家,也有输家,赢家获益而输家受损。如果是零和游戏,就意味着赢家的获益与输家的受损刚好数值相等。更进一步,这意味着赢家的获益其实来自输家的受损,即这种游戏的本质是不创造新的财富,只进行财富的转移——从输家那里转移到赢家那里。现实之中,最典型的“零和游戏”就是赌博!赌博之中赢家的钱,显然是从输家的口袋里掏过来的。也就是说,在重商主义者看来,贸易就像赌博一样,不创造新的财富,只是转移财富——从进口国那里把财富(黄金)转移到出口国那里去。

在上述这种观点的支配之下,还是顺理成章地,重商主义者推导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必须尽可能地保持贸易顺差!在此政策大方向之下,重商主义者又提出三个具体的小建议:第一,进口要征关税,出口要免关税;第二,尽量减少奢侈品的进口;第三,鼓励目的是为了再出口的进口。

重商主义虽然是错的,但它一直到现在还深深地影响着现实世界,从上述这三个具体的小建议就可见一斑。首先,现代国家的关税政策几乎全是按照重商主义的这个建议来制定的。要知道,关税这东西自古以来就有,但并不是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征的!古代的关税,按其性质而言,应该称为“财政关税”,也就是说,其目的是为了获得财政收入。因此,古代的关税是双向收费的,即出口也征税,进口也征税。这就如同现在的高速公路收费,从A市到B市要收费,从B市到A市也要收费,因为收费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收入,不是为了鼓励人们只从A市去B市,不希望人们从B市来A市。然而,自从重商主义出来之后,关税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再单纯是为了获得财政收入,而是成了一种保护主义政策,目的是为了鼓励出口、限制进口。关税还是那个名字,本质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全是拜重商主义所赐!再看第二个小建议,众所周知,奢侈品的进口关税都特别重,原因又在重商主义这里。最近我国有意下调奢侈品的进口税率,原因是奢侈品基本上都是有钱人在买,而由于奢侈品进口关税太高,于是有钱人纷纷跑到国外去购买——由此可见这关税有多高了,有钱人专门跑一趟国外,飞机票加吃住的费用还比交关税要划算。结果高关税不但实际上没能阻止奢侈品进口,反而导致有钱人的消费支出流失到国外去。重商主义的错误,其实在这个事实面前已经暴露得很明显了。

最后看第三个小建议。这个小建议显示出重商主义者真的是非常聪明,他们不是一刀切地反对所有进口,而是如果某些进口有利于增加出口,就要加以鼓励。什么进口有利于增加出口呢?有些产品是出口的,但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可能需要进口,这种进口显然就有利于增加出口。有一种制度叫“保税区”,是在国境之内划出一个区域,进入这个区域之内的企业,进口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可以暂时免征关税。但这种保税区并不是自由贸易区,使用免税的原材料或中间产品生产或加工出最终产品之后,就要看产品卖到什么地方去了。如果卖到国外去,那就是出口,之前免征的进口关税照样免征;但如果卖到国内,之前免征的关税现在就要补征回来。也就是说,所谓的“保税”是指国家“保留征收进口关税的权力”,暂时不用而已。这种保税区的设计,明显是采用了重商主义的这个小建议,是要人为地降低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增加出口。

至此,重商主义从基本观点到政策建议都介绍完了。但我还要再多说几句,那就是请读者好好地深入体会重商主义这整套理论是多么的科学,逻辑是多么的严密!这就是西方科学传统的智慧结晶,是中国最缺乏的东西!西方的这个科学传统,得出来的是多么漂亮的理论!尽管重商主义是错的,我还是忍不住要为它内部体系的逻辑严谨、推理环环紧扣而赞叹不已。从“黄金是财富”这个起点出发,这理论一步一步地推下来,每一步都合乎逻辑的要求,所有概念也清晰客观,可以进行事实验证。是的,它是错了,但它仍然是一个合乎科学要求的理论!

另一方面,我要感叹的是,重商主义盛行300多年之后亚当·斯密横空出世,证明了它是错误的。接下来,经济学又发展了将近300年。然而,重商主义至今仍阴魂不散,仍然在实际上被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用,甚至被民众所深信——很多没学过经济学,或学过也没学好的人都会把“出口(顺差)是好事,进口(逆差)是坏事”当成天经地义的真理。也就是说,重商主义在现实世界中大行其道已达近600年之久!这世上有哪一项并非宗教信仰的思想能影响如此深远?我能想到的就真的只有中国的儒家思想了。然而,儒家思想也只是被古代中国的统治者捧上台面,真实的政治操作中能有多大程度是完全严格地按着儒家思想来做的呢?不是经常有“外儒内法”或“外儒内墨”的说法吗?可是重商主义呢?严格按着它的思路来做的国家不仅不在少数,甚至应该说是惯例常态了。真正地推行亚当·斯密所主张的自由贸易的,只有当年的英国和现在的中国香港。这一方面是因为重商主义是科学理论,内部没有逻辑矛盾,而儒家思想不是科学理论,只是一套价值观,内部观点有互相矛盾之处,真要严格执行是不太可能的,因为按照这一观点来做,实际上就违反了那一观点;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一个悲哀的事实——经济学的地位,其实非常低下!

在《经济学讲义》里,我已经指出,经济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本来是一样的性质。然而,我们难以想象在自然科学中已经被证明为错误的理论,还可以在实际操作中大行其道——正如以往错误的地心说被哥白尼否定之后,从当时到现在,一切相关的科学领域的研究与实践,都不会再基于地心说。可是在经济学里呢?错误的重商主义在现实的国际贸易政策中所占据的绝对性统治地位,根本不是正确的国际贸易理论可以匹敌的。

为什么会这样?有关的问题要留到后面讲解H-O模型以及分析国际贸易政策时再细谈。

§6 重商主义的错误

本节将指出重商主义的错误在哪里。

重商主义的错误在于它整套理论的推理起点都是建立在“黄金是财富”这个错误的前提之上。《经济学讲义》的“货币理论”一讲已经解释得很清楚,黄金的本质是货币;而货币,不是财富!财富,是土地、房子、桌子、书本……!这些物品因为能够满足人类生存以及生存得更好的需要而对人类来说具有了(使用)价值,所以是财富。而货币,只是协助交易的中介、临时储藏价值(财富)的仓库、量度价值大小的尺子。

一旦弄清楚了这一点,重商主义的错误就变得再明显不过了。按重商主义的政策建议,一国必须保持顺差以使黄金净流入该国,可是黄金其实只是货币,一国如果不断地有货币流进来,而实物又没有相应的增长,只会导致通货膨胀,而绝不会增加财富。事实上,虽然经济学家要到“二战”之后才发展出比较完备的货币理论,可是早在亚当·斯密之前,就已经有人从这个角度正确地指出了重商主义的错误所在。那个人,就是休谟(1711~1776)。休谟的名字作为哲学家是如雷贯耳的,作为西方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其思想对很多哲学家乃至科学家都影响深远(如爱因斯坦曾坦言,他构思相对论时受到了休谟思想的启发)。与当时很多哲学家也同为其他领域的大家一样,休谟在经济学上也是一个大智大慧的先驱。他于1776年逝世,而这一年正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出版的年份,标志着经济学成为一门学科。而《国富论》里专门有一部分是批判重商主义的,也就是说,休谟比亚当·斯密更早地批倒了重商主义——不过他们的角度不同,并没有互相重复。

亚当·斯密的批判在后面讲解他的绝对优势理论时再说,这里先介绍休谟的批判。严格来说,休谟的批判应该归入国际金融的领域,但因为他是最早批倒重商主义的人,还是应该先介绍他的。

休谟的批判实际上就是前述货币理论的观点。他指出,一国不可能长期地维持贸易顺差。休谟提出了“价格——金币流动机制”(Price-Specie-Flow Mechanism)来驳斥重商主义的政策主张。一个国家如果长期保持顺差,黄金净流入,会导致该国的物价普遍上涨(通货膨胀),于是该国的产品在世界市场上逐渐失去竞争优势——为什么人家要买你的产品?一定是因为在质量一样的情况下,你的产品价格便宜。可是该国物价上涨会使它的产品价格优势丧失,从而打击出口。相反,外国产品相对来说却变得便宜,于是进口不断增加。这样一来,顺差就会变成逆差,导致黄金净流出该国。这个过程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前面的顺差被后面的逆差所抵消,流进来的过多的黄金又都流出去了,该国的货币供应量回复到原来水平,物价也降回原来的水平。也就是说,在金本位制的条件下,黄金的自由流动会自动地消除各国之间的贸易不平衡。这是市场自由运作就能自动调节国际贸易平衡的机制,政府搞人为的干预最终都会是无效的。

有人可能会问:可是现实中明明就有长期贸易顺差的国家啊,比如以前的日本,现在的中国。要注意,休谟所处的时代是金本位制,在这种(国际)货币制度下,各国之间货币的交换比率是固定的,即属于固定汇率制。这样,贸易不平衡的压力会直接传导到国内的物价水平上。但现代各国不再是金本位制,各国之间货币的交换比率大多是变动的,即属于浮动汇率制,贸易不平衡的压力就会先压到货币的汇率上,再间接地影响国内的物价水平。这其实是国际金融里的内容,所以我在这里只是简单地说一下结论,具体的推导就不细讲了。在其他因素一样的情况下,一国如果长期有贸易顺差,该国货币会有升值的压力;反之,一国如果长期有贸易逆差,该国货币会有贬值的压力。如果保持汇率固定不变,贸易不平衡的压力还是会直接传导到国内的物价水平上。如一国货币有升值压力却人为地维持汇率不变,就会使得该国国内有通胀的压力。这在表面上解释了近年来中国的人民币为什么会有升值的压力。

不过,人民币的问题不是那么简单,为免误会,我还是多讲几句吧。首先,仔细看中国对外贸易顺差的结构就会发现,如果把美国撇开,中国对其他国家的贸易顺差并不很大,基本上处于贸易平衡的状态。也就是说,如果撇开美国,人民币其实并没有被低估,也就根本没有要升值的压力!其次,我们进一步要问的是:为什么偏偏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会这么高呢?问题其实出在美国身上,而根本不出在中国不过,人民币的问题不是那么简单,为免误会,我还是多讲几句吧。首先,仔细看中国对外贸易顺差的结构就会发现,如果把美国撇开,中国对其他国家的贸易顺差并不很大,基本上处于贸易平衡的状态。也就是说,如果撇开美国,人民币其实并没有被低估,也就根本没有要升值的压力!其次,我们进一步要问的是:为什么偏偏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会这么高呢?问题其实出在美国身上,而根本不出在中国身上!美元是美国的货币,但同时又充当着世界货币,这意味着必须有大量的美元流出美国之外,去满足其他国家之间(完全不涉及美国)一些国际经济活动的结算需求。然而,美元怎么能流出美国呢?除了对外投资,就是贸易逆差了!也就是说,如果美国没有贸易逆差,美元就很难充当国际货币。严格来说,是美国需要对整个世界的其他国家有贸易逆差,如果这些贸易逆差平均地分配到所有其他国家头上,感觉就不严重;但问题就是,国际贸易的世界布局是不平均的,少数几个国家占了绝大部分国际贸易份额,它们就会承担大部分逆差(对它们来说是顺差)。这解释了为什么以前是日本对美国的顺差很高,现在就轮到中国了。这是因为日本的政策是“贸易立国”,而中国也是搞“对外开放”。

美元这个古怪的地位就是国际金融里一定会提到的“特里芬难题”。一方面,美元想要成为国际货币,就要保持坚挺,让人们对它有信心,愿意持有它,这样美国是要搞顺差的。但美国搞顺差,美元就无法流出美国,造成世界范围内的“美元荒”。另一方面,如果美元要大量流出美国,美国就要搞逆差。但美国搞逆差,美元就有贬值的压力,人们就对它没信心了,不愿意持有它了,又变成“美元灾”。总之,这个问题是一个国家的主权货币却承担了国际货币的角色,这二者之间存在严重的矛盾造成的。以前金本位时代不会有这个问题,因为世界各国在理论上都可以通过挖掘金矿而获得黄金这种国际货币,不需要某一个国家通过逆差来让本国货币流出去充当国际货币。

由此可知,美国老是拿人民币升值以消除美国对中国的逆差来说事儿,要不是无知——不懂货币理论,不懂“特里芬难题”;要不其实就是无耻——那根本就只是表面的借口,他们也深知美国必然要面对全世界有逆差,逼着人民币升值,只是把逆差从中国身上转移到其他国家身上——正如当年美国通过“广场协议”逼着日元升值之后,只是把逆差从日本身上转移到中国身上。可以想象,中国的人民币也被迫升值到一定程度,逆差就会从中国身上转移到其他发展中国家(如越南等)身上。只是有了这个表面的借口,就方便了美国掌握一个动不动就能拿来敲打中国、压制中国崛起的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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