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的真相:重新理解国际贸易10讲
第六讲 H-O模型

从这一讲起,我们从古典主义时期转到新古典主义时期。

新古典主义时期居于正统地位的国际贸易理论是H-O模型。H-O是两个人的姓名取其首字母而成的缩略语,全称是“Heckscher-Ohlin Model”。这两个人是一对瑞典的师生,联手合作提出了这个H-O模型,因此用他们二人的姓名来命名。用提出理论的人的名字来命名理论,这是西方的习惯。中国则比较习惯于用理论的内容来命名理论,所以不少中国的教科书把这理论称为“要素禀赋理论”(Factor Endowment Theory)。二者其实是同一回事。

§1 要素丰裕度与要素密集度

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看起来已经非常完善(不能计算出确切的TOT的问题也被穆勒解决了),为什么还要多加这个H-O模型进来呢?

要注意,H-O模型并没有否定比较优势理论,只是对它的一个重要的补充——这补充是如此重要,使得H-O模型成为继比较优势理论之后唯一与之并肩处于正统地位的国际贸易理论。那么,到底H-O模型对比较优势理论做出了什么补充呢?

先回顾一下比较优势理论对国际贸易的成因的解释:为什么会有国际贸易?从表面现象来看,直接的答案是因为同一种产品在两国之内的价格不同,于是价格便宜的国家出口,价格昂贵的国家进口。但为什么会有不同的价格呢?比较优势理论的回答是因为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比较优势,在该种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其(比较)成本更低,于是价格可以定得更低。但是,原则上可以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比较优势?H-O两人就是追问了这个问题。

从李嘉图提出比较优势理论时所举的例子来看,他似乎是把比较优势的来源归因于气候。他当时举的例子中的两国是英国和葡萄牙,两种产品是尼龙和葡萄酒。英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是尼龙,而葡萄牙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是葡萄酒。葡萄牙为什么在葡萄酒的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因为葡萄牙阳光充沛、雨水稀少,非常适合葡萄生长并积累糖分。相比之下,英国却是个经常阴雨连绵的国家,完全不适合葡萄生长。这样看来,葡萄牙的比较优势来自于气候。但这又怎么解释英国的比较优势呢?显然尼龙的生产跟气候无关啊。再仔细地分辨下去,人们会注意到比较优势理论中隐含着一个假设,那就是两个国家的技术水平不同。注意,前面的章节解释过,即使两个人本来技术水平一样,但通过分工,也会因为熟能生巧久而久之形成技术上的差异。但不管怎样,最后比较优势的来源都是技术水平的差异。因为英国当时率先完成第一次工业革命,在纺织业上有很强的技术优势,这就是它在尼龙上的比较优势的来源。但是,真的需要有技术水平的差异,才能形成比较优势吗?

H-O二人就是基于以上的思考,提出了H-O模型,想以此解释比较优势的来源。

在H-O模型里有两个关键的概念,其一是“要素禀赋的丰裕度”,其二是“要素使用的密集度”。H-O使用这两个概念来说明比较优势的来源。

所谓“要素禀赋的丰裕度”是用来描述一国的要素状况的。“禀赋”带有上天赋予的意思,是指一国天生就有的要素数量是丰裕还是稀缺。例如,一国人口众多,相对于其他要素(如土地、矿藏、资金等)的比例很高,就可以说这个国家是“劳动力丰裕国”。反之,如果这个国家的人口相对于其他要素的比例很低,就可以说它是“劳动力稀缺国”。注意:一定要用比例,而不是绝对量的大小来做判断。例如中国虽然国土面积很大,但与人口一比,相对于很多国家而言就只能算是“土地稀缺国”,不能算是“土地丰裕国”了。同样的道理,虽然美国的人口相对于很多国家来说绝对值是高的,但与它更大量的资本积累一比,就只能算是“劳动力稀缺国”,而不是“劳动力丰裕国”了。

那么,怎么量度要素丰裕度呢?有两个办法。其一,是根据上述定义来直接量度,即统计一国之内的要素总量,然后相除,求得两两之间的比例数值,再进行国与国之间的比较。然而,要统计一国之内的要素总量,谈何容易!有关的数据难以准确地获得。因此,在实际应用时,量度要素丰裕度会使用另一个方法,那就是根据“物以稀为贵”的原则,稀缺程度越高者价格就越高,所以根本不需要去统计什么全国总量,只需要看一眼要素市场上的价格就一目了然,还万分准确。这样,只要拿各要素的价格进行比较,就能知道一国的要素禀赋的丰裕度。当然,这时价格越低的就反映该要素越丰裕。

另外一个概念“要素使用的密集度”是用来描述一种产品的技术条件的。今天,人们经常会在财经新闻里听到或看到“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一类的说法。但普通人不知道的是,这个概念其实就是来自于H-O模型的这个“要素使用的密集度”。例如,纺织业一向被视为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这是因为生产纺织品使用的劳动力数量相对于资本的数量的比例是很高的。反之,钢铁一类的产业则使用大量的机器设备,只需少量人手操作,因此资本的数量相对于劳动力的数量的比例很高,被称为资本密集型产业。同样要注意,这里必须使用比例,而不能看绝对量。像现代纺织业其实也使用很多机器设备,资本的绝对量并不少,但相对于劳动力而言在比例上是少的。

有了上面这两个概念,比较优势的来源就很清楚了。一国的要素丰裕度要是能够与某种产品的要素密集度配合得起来,就会在该种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例如,中国是典型的劳动力丰裕国,就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如衣服、玩具)上具有比较优势。反之,美国是典型的资本丰裕国,就在资本密集型产品(如飞机)上具有比较优势。

将比较优势的成因追溯到上天赐予一国的禀赋,就没法再追问下去了——如果还要继续追问各国为什么有不同的禀赋,这答案去跟上帝要吧!

另外,比较优势如果来自于一国要素丰裕度与产品的要素密集度的配合,技术水平的差异是不需要的!

土地在美国的价格比在其他国家便宜,说明美国是一个土地丰裕国;而劳动力在其他国家的价格比在美国便宜,说明其他国家是劳动力丰裕国。生产函数对两国来说都一样,这反映了两国的技术条件一样。小麦的生产明显需要较多的土地,属于土地密集型产品;而衣服的生产则需要较多的劳动力,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这样,即使两国没有生产技术上的差异,美国生产小麦的价格还是比其他国家便宜,而其他国家生产衣服的价格比美国便宜,各有比较优势。

接下来的分析就跟比较优势理论如出一辙,不必再重复了。所以,H-O模型并没有推翻比较优势理论的结论,只是对它的前提——比较优势的来源——做了补充。

然而,这个补充其实一点都不重要!比较优势是怎么来的?重要吗?知道了又怎么样?事实上,H-O模型能居于国际贸易理论的正统位置,提出这理论的两位经济学家还据此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完全不是因为它在比较优势的来源上做出了补充,而是另一个H-O二人都根本没想到的重大补充!从这个意义上说,H-O二人完全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也就是说,他们本来所关心要解决的问题其实毫不重要,但无意之中引出的另一个问题才非常重要!

§2 H-O模型的重大意义

到底H-O模型在哪里补充了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而且意义重大呢?

在直接给出答案之前,请读者先考虑一下这个问题:比较优势理论证明,贸易无论对出口国还是进口国都有好处,既然如此,为什么会在现实之中绝大部分国家都或多或少地推行着阻挠自由贸易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呢?直接的答案是:因为一小撮人的利益的确受到了自由贸易的损害,于是他们劫持了国家利益,让政府采取虽然对国家整体不利,但对他们有利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可是问题就进一步变成:为什么贸易会损害这一小撮人的利益呢?贸易不是对所有参与的国家都有利吗?怎么就凭空冒出一小撮利益被贸易所损的人呢?

追问到这一步,比较优势理论就回答不出来了。这是因为,无论是早期的绝对优势理论还是后来的比较优势理论,它们在本质上都是一个“2×2×1”模型,即生产要素只有一种,就是劳动力。古典时期的国际贸易理论都是这样的假设,是因为那时的经济学家都主张“劳动价值论”,认定所有的价值都是劳动创造出来的,自然投入到生产中的要素就只有劳动力一种了。然而,姑且不论这劳动价值论本身有问题,只说如果生产中只投入一种要素,则所有的收入自然而然就全部归这唯一的要素获得,那就不会存在收入分配的问题了。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贸易对所有参与的国家都有利,而所有参与的国家投入生产的又只有劳动力一种要素,那就不可能出现贸易损害部分人的利益的问题,因为从贸易中得到的利益自然全部由那唯一的要素——劳动力——获得了。

所以,比较优势理论存在一个重大的缺环:它无法分析收入分配的问题,也就无法解释明明它的结论是贸易对所有参与的国家有利,为什么现实之中仍然明显地存在反对贸易的力量。

而H-O模型却正好是一个“2×2×2”模型!也就是说,H-O模型的假设除了去掉比较优势理论中要求两个国家的技术水平有差异的规定之外,还把它对只有一种要素投入的假设修改为有两种。

在经济学中,1到2的区别往往巨大——比如只有1人时是鲁滨逊一人世界,但增加到2人时就是社会;只有1个国家时是闭关锁国的封闭经济,但增加到2国时就可以研究国际贸易了——而2到3、4……实际上是2到多的区别却通常不是本质区别。同样,生产要素从1种增加到2种,就能进行收入分配的分析了。因为一旦生产要素有两种,虽然贸易能给一国整体带来利益,但这利益要在两种生产要素之间进行分配,谁分得多、谁分得少固然会引起争执,更严重的是甚至有可能其中一方是受损的。——恰恰是这种情况在国际贸易里出现了。这才会导致一小撮人受到自由贸易的损害,于是极力地反对自由贸易。

在深入分析哪一小撮人受损之前,要先分析一下为什么H-O这两个人会想到将古典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的假设从一种生产要素增加为两种呢?他们其实完全没想到这改动是如此意义重大,因为这么一改,可以进行收入分配分析了,可以解释有人反对国际贸易的现象了,而这分析与解释是比较优势理论做不到的。它填补的这个空白,比它分析出比较优势的来源要重要千百倍!因为比较优势既然来自于天赋,人又不是上帝,反正是改变不了什么天赋的,分析出这个比较优势的来源又有多大意义呢?(当然有些禀赋还是可以人为改变的,但改变并不容易,短期可视为不能改变。)所以H-O两人做此修改,并不是像后人那样看出了如此改动有重大意义,而只是因为随大溜!新古典主义的习惯就是要在模型中假设有两种生产要素,而且还习惯于把这两种生产要素就定为“劳动力”与“资本”。

我在《经济学讲义》中已经指出,由于新古典主义引入了几何工具做分析,而

直角坐标有两轴,于是无论是分析什么,都必须假设有且只有两种——产品是两种,要素也是两种。只有一种,在直角坐标里画不出几何图;超过两种,如果是三种的话就得画立体几何图,这已经够麻烦了,超过三种就更是无法画出几何图来。

也就是说,新古典主义的经济学家也好,H-O这两个人也好,他们之所以确定了生产要素有两种,最初的动机仅仅是为了方便使用几何!然而,“无心插柳柳成荫”,如前所述,在经济学里从1到2区别重大,但2到多就没有本质区别了。于是新古典主义的经济学家分析什么都要搞两种,碰巧是对的!而H-O把古典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中的一种生产要素增加为两种,更是撞上了大运。但他们二人其实完全不明白这个假设上的改动的重要性,所以并没有进行收入分配分析,直到后来萨缪尔森看出其重要性而做了有关的分析。因此,也有人习惯于把H-O模型称为H-O-S模型,就是加入萨氏的名字的首字母。事实上,如果没有补加萨缪尔森的收入分配分析,H-O模型的价值只相当于其他那些把比较优势理论从两国两产品模型扩展成多国两产品或两国多产品模型的分析一样,虽然没错,也算是对比较优势理论做了些补充,但意义不大,根本不可能成为足以与比较优势理论相提并论的正统理论。

那么,把一种要素改成两种要素之后,怎么进行收入分配的分析呢?

中国是典型的劳动力丰裕国,因此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具有比较优势。当中美展开贸易,劳动密集型产业将因获利而扩张——因为一方面世界市场的价格高于没有贸易时的国内价格,另一方面则是专业化程度提高,该产业的产量增加。在量价齐升的有利条件下,该产业的收入大增,刺激了整个产业的规模扩大。资本密集型产业则由于是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而受到来自美国的进口品的竞争,市场份额被挤占而产量下降,价格也从原来没贸易时较高的国内价格下降到有贸易时较低的世界市场价格。在量价齐跌的不利条件下,该产业的收入大减,导致整个产业的规模萎缩。

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张,就要雇用更多的劳动力,使用更多的资本;而资本密集型产业萎缩,就要减少劳动力的雇用,也减少使用资本。但这两个产业的一升一降对两种要素的需求影响是不对称的。由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密集使用劳动力,所以它的扩张虽然同时增加了对劳动力与资本的需求,但对劳动力的需求增加得更多;反之,资本密集型产业密集使用资本,所以它的萎缩虽然同时减少了对劳动力与资本的需求,但对资本的需求减少得更多。H-O-S模型假设短期内生产要素在一国之内不能在不同产业之间流动,但长期内是可以流动的。我在《经济学讲义》中指出了,这短期、长期的划分实际上承袭了传统或教科书经济学的生产者理论中的做法,但这做法是错误的,是忽略了交易费用的结果。如果考虑交易费用,就不必划分短期、长期。短期内生产要素不能流动,其实是因为流动的交易费用太高。由于某些妨碍流动的交易费用(如信息费用)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下降,所以在所谓的长期里要素从不能流动变成可以流动。

这样,资本密集型产业中的生产要素在自私本性的支配下会流动到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去。显然,劳动力要素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的需求增加超过了在资本密集型产业中的需求减少,所以从整个国家来看,劳动力的净需求是上升的。在供给不变的情况下,供不应求会导致价格上升,劳动力的价格(工资)就会上升。劳动力这种生产要素一方面是雇用数量增加(就业增加),另一方面是工资上升,在量价齐升的有利条件下,就能分享到国际贸易带来的利益。反之,资本要素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的需求增加不及在资本密集型产业中的需求减少,所以从整个国家来看,资本的净需求是下降的。在供给不变的情况下,供过于求会导致价格下降,资本的价格(利率)就会下降。资本这种生产要素一方面是使用数量减少,另一方面是利率下降,在量价齐降的不利条件下,就不但分享不到国际贸易带来的利益,反而受损了。

类似的逻辑可用于分析美国。详细的分析这里就不说了,读者可自行类推。

总而言之,H-O-S分析国际贸易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可得出以下的一般化结论:国际贸易会使一国的丰裕要素获益,但会使一国的稀缺要素受损。这个结论与比较优势理论说国际贸易使所有参与的国家都获益是没有矛盾的。因为既然获益的是丰裕要素,那就是说多数人获益了;而受损的是稀缺要素,那就只是少数人受损了。所以国家作为一个整体,依然是获益的。

这个结论在现实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验证。像美国那样的国家,最反对与中国开展自由贸易的,正是工会!有这么个笑话:我国是共产党执政,根据党章,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但美国国内最痛恨中国的人,就是工会!而对中国最友善的,是美国的商会!从H-O-S理论的分析就能清楚地解释这一现象,因为中美贸易中获益的正是美国资本要素的产权人(那所谓的“资本家”),而美国劳动力要素的产权人(工人)是受损的一小撮人。反观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最极力反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参与自由贸易的,恰恰是那些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如钢铁业、汽车业等)中的既得利益分子。他们一再地“恐吓”人们,说如果放开贸易保护,就会“狼来了”,中国的民族产业就会遭受灭顶之灾……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确凿的事实推翻了他们的这些“恐吓”。

然而,H-O-S模型是对的,但肤浅!因为肤浅,所以它对真实世界中的现象解释得不多。接下来要讲的,是真正深刻的、能解释更多现实的东西。

§3 自由贸易可令所有人受益

上一节介绍了萨缪尔森对H-O模型的补充,将它能够进行收入分配的分析这一重大含义发掘了出来,使之能解释尽管国际贸易对所有参与的国家有利,但现实中仍不乏反对自由贸易的现象,而这种现象是古典时期的比较优势理论无法解释的。

然而,这个补加了萨氏的贡献在内的H-O-S模型,仍然是肤浅的。下面就继续以之前那个中美贸易的例子来逐一展示更能直面真实世界的深刻分析。

按H-O-S模型的推断,像中国那样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劳动密集型产业会从国际贸易中获利而扩张,但资本密集型产业会受损而萎缩。然而,这是静态死板地看问题,而真实世界是动态发展的!就拿中国的汽车产业这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为例,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不但没有萎缩,反而出现了爆炸式的增长。这是因为关税大幅下降后,汽车价格暴跌,极大地刺激了消费者的购买热情,使得整个汽车市场数倍于前地扩张。

从下面的“阅读材料”可知,在2001年之前,中国的汽车进口关税都在100%以上,这意味着“妹仔大过主人婆”,关税比汽车本身的价格还要高!如此高昂的关税,导致汽车的国内价格是世界市场价格的数倍之高。事实上,即使是到了2001年,百分之七八十的关税税率也还是很惊人的。如此高昂的关税造成更为高昂的价格,导致汽车在以前要不就是有钱人炫富的工具,要不就只有企业才买得起,对于普通人来说,完全是高不可攀、遥不可及的奢侈品。听说外国几乎人人都以车代步,就觉得人家果然是发达国家,我们果然是发展中国家,差距就摆在那里啊!

阅读材料:中国的汽车进口关税税率变迁

1985年以前,我国整车进口关税税率为120%~150%,后又在原有基础上加征80%进口调节税。从1986年开始,我国将关税与进口调节税合并征收,汽油轿车排量3.0升以上进口关税税率为220%,排量3.0升以下税率为180%。该税率一直沿用了8年。在此期间,我国的进口轿车价格较国际市场高出3~4倍,进口零部件组装车的价格也同样高出国际价格数倍。

1994年4月1日,我国对进口汽车关税第一次进行下调,175个汽车税目中有105个下调,税率平均降低13个百分点。排量3.0升以下的轿车关税降为110%,3.0升及以上排量的关税降为150%,各自下降了70个百分点。

1996年,我国许诺到2000年中国关税平均税率从23%降至15%,1997年10月1日先降到17%。与此相对应,1997年10月1日,排量3.0升以下的进口汽车关税税率降到80%,3.0升以上的降到100%。

2001年1月1日,汽车关税税率再次降低,排量3.0升以下的进口汽车关税税率

降到70%,3.0升及以上降到80%。

2002年1月1日,排量3.0升以下的进口汽车关税税率降到43.8%,3.0升及以上降到50.7%。

2003年1月1日,排量3.0升以下的进口汽车关税税率降到38.2%,3.0升及以上降到43%。

2004年1月1日,排量3.0升以下的进口汽车关税税率降到34.2%,3.0升及以上降到37.6%。

2005年1月1日,我国按照承诺取消了进口汽车配额许可证制度,对汽车产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同时将进口汽车关税水平降到30%。

2006年1月1日,进口汽车关税税率降到25%。

然而,中外的差距其实不是真的在于收入的高低,而是畸高的关税把价格托得同样畸高。在2001年之后,进口汽车关税税率的显著下降,带动了进口车的价格大降,也就迫使国内各个档次的汽车价格全线下挫。一夜之间,中国人对于汽车的巨大消费潜力像炸药桶一样突然被引爆,炸出了一片汽车市场的大好河山!我记得很清楚,2004年的时候看到路上跑着QQ车,价格仅四五万!而当时一辆质量不错、从台湾进口的光阳牌摩托车大概是两万元。也就是说,最便宜的汽车只相当于两台中档摩托车!当时至少在珠三角地区很多家庭都拥有两台摩托车,买辆汽车不过是件鸟枪换炮之事。一个中等收入的普通家庭,也买得起汽车了!

于是,随着关税下调,国际贸易壁垒下降,贸易更为自由,进口汽车潮水般涌进,而国内的汽车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虽然比以前跌了很多,但销售额的绝对值却依然大增,也就是规模在扩张,绝非萎缩!试想以下的数字例子来模拟这件真实发生的事情吧:没有贸易时国内市场可能只有100亿的销售额,也就是说,虽然这时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是100%,但收入也不过区区100亿。但有了贸易之后,汽车价格大跌导致人们大幅增加消费,市场交易额大涨到1 000亿!这时尽管外国车可能占领了70%的市场份额,而本国车从原来100%的市场份额下降至只占30%,但归属于本国汽车企业的销售收入仍然从原来的100亿暴增至300亿!这其实是很简单的道理,可是H-O-S只会静态地看问题,完全没想到像汽车那样需求富有弹性的产品,国际贸易带来的价格下降可以刺激起消费的大幅增加。蛋糕做大了,国内企业即使分不到整个蛋糕,也能吃得更饱![注释]

这还只是从消费的角度来动态地看待市场的销售额不是一成不变,而是会因价格的变动而扩张,更完整的角度是还要从生产的角度来动态地看待国内生产者的技术水平会在竞争加剧的压力之下为了生存而不得不提高,从而也带来了整个产业的蓬勃发展与兴旺发达。在这方面,吉利汽车的发家史是一个最典型的例证。吉利汽车是一家纯粹的民营企业,自诞生之日起就没有得到过政府一分钱的补贴与资助,政府也没特意地为它制定过什么优惠的扶持政策。众所周知,中国政府对国有企业爱护有加,对外资企业优待有加,唯独对民营企业是“爹不亲、娘不爱”,真所谓“没妈的孩子像根草”。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要履行世贸组织要求的“国民待遇”,那本来是指一国政府不能内外有别,对本国、外国企业都得一视同仁,对外国企业也要给予像本国企业(国民)那样的待遇。当时有人就说,其实对中国来说,更需要获得国民待遇平等对待的,不是外资企业,而是民营企业!

而且吉利汽车开始生产汽车没多久就迎来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其时吉利的老总仰天长叹:生不逢时啊!当时连那些国有汽车企业都在大喊“狼来了”,他以为自己这家小草般力量微弱的民营小企业只有被横扫的份儿了。然而,小草就力量微弱吗?为了发芽,看似柔弱的小草能把这世界上最坚固的头骨都撑开了。为了生存,没有国家保护、只能全凭自己拼搏的民营企业爆发出小草一般惊人的力量在市场之中挣扎求存。不,它们不仅存活下来了,而且还发展壮大!这些民营的汽车企业刚开始生产出来的汽车虽然的确质量很差——卖那样便宜的价格,也就不能指望它的质量有多好了。但它们凭此开拓了一个进口汽车、国有汽车企业都不屑一顾,专属于它们的低端市场,从这个市场上掘到了第一桶金。凭借着积攒到的一点租值,它们继续靠着自己的力量在市场中打拼,逐步提高质量,创立品牌,到后来甚至能够把汽车出口到其他发展中国家去——也就是说,相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汽车企业,它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比较优势。

是的,正如一国的市场规模不是一成不变那样,一国的比较优势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一国的无技术、低技术的劳动力数量再多都是有限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不断扩张之中必然导致劳动力这种生产要素越来越稀缺,从而使有关的比较优势逐渐消失。但收入的上升一方面本身就是资本(财富)的积累过程,导致资本这种生产要素的数量不断增加而变得没那么稀缺,另一方面劳动力收入增加之后也会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其技术能力,使自己从单纯的体力劳动往有技术含量的人力资本转变。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通过自由贸易赚取收入的过程,就是该国的要素禀赋从劳动力丰裕逐步转变为资本丰裕,从而使该国的比较优势发生变化的过程。比较优势理论与H-O模型只会以静态的角度看待世界,使得它们对现实的解释力大打折扣。

如前所述,要扩大市场规模,靠竞争来压低价格、刺激消费热情是最有效而无害的办法;同样的道理,要获得比较优势,靠竞争来迫使生产者为了生存而在市场中奋力拼杀出一条血路来,也是最有效而无害的办法。毕竟,竞争力,当然就是要靠竞争去培养出来的能力!时到如今,大家都知道了,吉利公司甚至已经壮大到能够以蛇吞象之势收购Volvo(沃尔沃)这世界汽车业中的奢侈品牌,正从低端市场向着高端市场进发。

不要害怕自由贸易带来的自由竞争,尤其是中国人!中国人怕什么竞争呢?君不见1978年对外开放以来,2001年加入世贸以来,凡是政府不管、充分竞争的行业,中国企业无不迅速崛起,将其他国家的竞争对手杀个落花流水?用中国人吃苦耐劳的民族性来解释并不符合经济学的科学标准,所以我提出的解释是:因为中国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有可以坐食山空的天然资源(如像非洲的一些国家那样肥沃得扔下种子不事耕作都能生长和结果的土地,或是像大洋洲、南美洲的一些国家那样种类丰富或储量惊人的矿藏等),也没有养懒人的社会福利制度,中国人为了生存就得像小草那样浴血奋战!优胜劣汰之下,没有竞争力,甚至只是竞争力稍差的人或企业都根本不可能在中国生存下来。久而久之,中国人或中国企业自然就都是竞争力一流的了。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就可以撬动地球。中国人说:给我一个自由竞争的环境,我就可以横扫全世界!

就是这样,中国参与国际贸易,所有产业(无论本来就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还是本来没有比较优势的资本密集型产业)、所有要素(无论是劳动力还是资本)全都获益了,没有受损的!H-O-S模型静态地看问题,于是看不到市场规模在竞争之中会扩大,也看不到比较优势也可以在竞争之中从无培养成有、从小培养成大,于是解释不了中国近30年来对外开放改善了所有人的生活质量,提高了所有生产者的竞争力的现象。[注释]

§4 民主制度阻挠自由贸易

回头再看美国,它所不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业)确实在中国进口品的大量涌进之下面临灭顶之灾。我做过关于美国的纺织业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行业状况的研究,深知用“灭顶之灾”来形容绝非夸大其词。我找到一份美国的纺织业界向美国政府申诉的文件,里面详细地罗列了自从美国撤销对中国纺织品的进口配额限制之后中国产品如狂潮怒涛般涌入美国市场的数据,确实非常惊人,因为好些数据的增幅是百分之几千!

于是,这个产业之内的既得利益者在市场上竞争失败就在自私本性的支配下转向寻求政府干预市场,保护他们这些失败者。但施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阻挠自由贸易,保护这一小撮人的利益,是以牺牲整个国家本来可以从国际贸易中获得的利益为代价的。既然国际贸易对参与的各国都有利,倒过来说阻挠国际贸易进行当然就是对各国都有害了。但为什么美国政府还是答应了这些人“牺牲大我,成全小我”的要求呢?

因为西方民主制度!

没看过我的《经济学讲义》最后一讲“政治经济学”里关于民主的分析的读者,要先去看一遍,因为以下的分析必须基于具备那里的知识背景才能真正明白。

《经济学讲义》里详细地讲解了民主在历史上如何臭名昭著,直到近代美国宪法中俗称“权利法案”的第一至第十条宪法修正案明文限制适用民主的范围,由此而形成的“宪政民主”才摇身一变而成所谓“最不坏的制度”。仔细辨析,人们就会发现,“权利法案”的本质,都是禁止以民主投票的方式去侵犯私有产权。因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一切法律的终极目的,都应该是保护私有产权。如果违背了这个终极目的,那就是恶法!所谓的“宪政”,就是以至高无上的宪法来确保恶法不会出现。其实,恶法是由独裁还是民主的形式产生本身并不重要。只是独裁体制之下,明智的独裁者自然是“明智地”不会去搞什么恶法;但在民主体制之下,即使政治家明智也没用!那就需要宪法去防止以“多数人”的名义去侵犯少数人的私有产权的行为出现(政治哲学中称之为“多数人的暴政”)。

然而,宪法毕竟还是写在纸上的东西,真正有意义的始终是施行于真实世界的制度。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就等同一张废纸!事实上,不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深受美国影响的南美国家)都照抄美国的宪法,但它们之中又有多少真的实行了宪政呢?不要说它们这些“东施效颦”之辈,就是美国这“宪政祖师爷”,宪法也难免有写得含糊不清之处,于是虽然在美国已经不可能公然利用民主投票来杀人或瓜分富人的财产,但本质上侵犯产权的恶法在国会之内得以通过仍是屡见不鲜。

阻挠国际贸易进行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正是典型的恶法之一!想想吧,我的产品物美价廉,在你的国家里大受欢迎,在市场竞争中把你国家的生产者淘汰出局,于是他们跑去游说政府,不让我在你的国家里出售产品。你凭什么不让我卖?你的消费者是自愿地来买我的产品,我又没拿着枪顶住他们的后背逼他们非买不可,你们为什么不让我卖?你这不是侵犯我的私有产权中的转让权吗?所以,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侵犯私有产权的本质是非常显而易见的。如果美国真的严格遵守宪法,国会通过的一切性质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都不可能不违宪。然而,这类违宪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在美国又是何其泛滥!而它们全是在国会之内堂而皇之地通过民主投票得以通过的。这还算什么“最不坏的制度”的宪政民主?这就是以民主侵犯私有产权,跟以西方历史上屡屡发生的以投票公然地杀人性命、夺人财产在本质上如出一辙,区别只是五十步笑一百步而已。

就这样,有法不依的宪法导致即使是在美国,那所谓的“宪政民主”往往也是名不副实。而且,除了民主那“多数人暴政”的传统毛病之外,一小撮既得利益分子抱团结成压力团体左右投票结果的现象甚至会使得民主出现“少数人暴政”的“新症状”!下面就结合国际贸易领域内的情况来好好地剖析这种看似完全违背民主制度初衷的“新症状”是以什么逻辑在民主体制之内产生的吧。

在一人一票民主选举领导人的制度之下,一个人的力量太微弱了!然而,自私的人想左右投票结果的意图并不会因此而被削弱。那怎么办呢?办法很简单:团结就是力量!既然一个人的力量太微弱,那就抱团投票!于是,一人一票的民主选举制度必然催生利益团体(又称“压力团体”)——那是指一小撮人为了共同的利益而抱成一团,在投票之中采取共同行动的团体。为什么是“一小撮人”呢?因为人数越少,才越容易形成共同利益,也就越容易达成共识采取共同行动。不同人毕竟还是有不同的利益的,不同人之间的共同利益,是求所有参加团体的人那千差万异的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显然,人数越少,越容易找到越多的共同利益;人数越多,就越困难。这其实意味着利益不同的人达成一致同意是存在交易费用的。在其他因素一样时,协商一致的交易费用是随人数的增加而上升的。试想一下:同学们要达成一致意见到哪里去旅游,是一个班几十人达成一致意见容易呢,还是全校成千上万人达成一致意见容易?答案不是明摆着的吗?

这样,人数越少,越容易结成利益高度一致的利益团体,也就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在投票中采取一致行动,所以利益团体所代表的一定只可能是一小撮人的利益,不可能是大众的利益。当然,人数太少,票数也会太少,不足以影响选举的结果。但不管怎么说,团结起来投票,总比各个人分散地投票以至于会互相抵消影响要强得多。

而民主制度下的政治家又是如何选择的呢?他会因为民主投票号称“少数服从多数”就选择代表多数人的利益吗?要是这样以为,那就太天真啦!政治家也是自私的,在这民主投票的具体的局限条件之下,他追求的是“选票数量最大化、拉票成本最小化”。再加上存在着利益团体的局限条件,政治家才不会愚蠢地一张一张去拉选票,而是会致力于去拉利益团体的票。因为他只要搞定了一个利益团体里的领袖,那领袖一声令下,该利益团体里所有人的票就全都投给他了。

下面以一个数字例子示范一下这种民主制度的可怕“后果”吧。

假设一个国家符合资格的选民有100万人,其中30万人往左边投票,另外40万人往右边投票,于是实际上起作用的只有10万张选票。但政治家会去逐一地拉那10万张选票吗?当然不!他会去拉利益团体的票。再假设这个国家每个利益团体平均来说有1万人,也就是这政治家只要搞定一个利益团体的领袖,他就已经得到1万张选票了。于是,理论上他只需搞定11个人——是11个利益团体的领袖,他就得到了11万张选票,已经足够压倒前述的10万张能起作用的选票!也就是说,11万人的选择,压倒了这国家其余89万人!

谁还敢说,投票能达成少数服从多数这个民主本来想达到的结果?民主投票在有利益团体存在的情况之下,将会是少数欺负多数!是的,你们是大多数,但你们是一盘散沙、各自为战的大多数,所以你们是斗不过有组织的少数派的!

有人可能会问:70万人是没有组织起来的大多数,11万人是参加了利益团体的少数,那还有19万人去了哪里?首先,选举的投票率永远不会是100%,这19万人可以看成没有参与投票,但这时的投票率已经是81%,是非常高的投票率,足以代表民意了。其次,即使100%的投票率,没有组织起来的大多数各自为战地投票,这就相当于“窝里斗”的内讧一样,力量是互相抵消的,很多时候依然斗不过有组织的利益团体。这里只是举例说明有这个可能性,也不是说一定斗不过。但看一下真实世界里的情况,就会明白这种斗不过的情况不是有可能发生,而是几乎就是必然结果!

话说回来,政治家怎么去搞定那些利益团体的领袖呢?注意,这里说的不是贿选,不是说黑金政治、买卖选票——那本身是违反投票制度的游戏规则的——这里说的是完全合法、光明正大、众所周知的“lobby”!“lobby”这个英语单词本来是指走廊,后来却引申为利益团体去游说国会议员在议会里提出并通过对他们有利的法案。这是因为那些利益团体的领袖常常就是站在议员开会的房间外面的走廊里,等着他们开完会出来就凑上前去跟他们说话,表达他们所代表的利益团体的利益诉求。利益团体的领袖要国会议员给他们在议会里提出并通过于他们有利的法案,他们拿来跟国会议员交换的就是他们手头的政治资源。他们有什么政治资源啊?那就是选票!如果一个国会议员答应帮他们在议会里通过这些有利于他们的法案,他们就在下一次投票时让自己团体的成员统一地投那议员的票,帮助他成功连任。所以,国会议员根本不需要理会真正的大众利益是什么,他只需要满足这些利益团体的利益,就能获得权力。大多数人的利益,在民主投票的制度里根本不重要!

然而,我要更进一步指出的是,少数派你也别得意!你以为通过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就能得到好处吗?民主投票制度的可怕并不仅仅是让少数人欺负多数人,更可怕的其实是,最终来说它会让所有人受害!看看刚才的例子,政治家要拉够11个利益团体的票才能当选,这里头有农业的、纺织业的、钢铁业的……总共是11个行业的利益团体。好了,这政治家拉够了选票,成功当选了。然后这个政治家还是挺有信用的,说得出,做得到,在选战中许下的承诺他都认真地对待,都真的去一一兑现了。于是,他在议会里提出并推动通过了11个法案,每一个法案都有利于其中一个利益团体——但那是以损害这个国家其他所有人为代价的!

例如,他为农业团体推动通过了农产品贸易保护法案,在农产品领域里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不允许外国产品进入这个国家与之竞争。于是农产品的价格高了,从事农业的生产者收入高了,获益了;可是其他所有消费者都要付更高的价格去购买农产品,都受损了。然后这个议员又为纺织业团体推动通过了纺织品贸易保护法案,纺织业的生产者获益了,但其他所有消费者购买的衣服、鞋袜等都贵了,都受损了。注意了:纺织品的消费者是谁?是包括前面的从事农业的生产者在内的!前面的农产品的消费者又是谁?是包括这里的从事纺织业的生产者在内的!

我们是一种产品的生产者,但我们是所有产品的消费者!如果光是我们所从事的那个产业受到贸易保护而获益,那我们确实是光赚不亏。但政治家不可能只拉我们这一个产业的生产者所抱团组成的利益团体的票——这对他确保当选是不够的。可是一旦其他产业也受到贸易保护,我们作为其他产品的消费者就受损了。所以这个通过拉利益集团的票而得以当选的政治家,为了我们而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但他也为了其他人而损害了我们的利益。在民主投票制度之下,最终没有受益者!

在这里,顺便说一句从这经济现象引申出来的人生哲理:不要损人利己!通过损人的方式来利己,最终一定还是会损害你自己!因为我们生活在社会之中,我们互相竞争,但我们也互相依靠。损人,最终结果必然是害己!这里说的不是道德,这里说的是真理!

有人可能说,既然民主投票制度运作起来就会产生利益团体,它成了损害所有人的关键,那能不能不允许利益团体成立呢?这怎么可能?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怎么可以禁止人们组织起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就是“人是自私的”,怎么可能压制得了人的自私天性去禁止人们组织起来追求自己的利益?要是告诉人们,这样搞利益团体的最终结果只会害人害己,这有用吗?如果这社会里只有一个利益团体,他们就是光赚不亏的。在这样的认识下,所有人都会不顾一切地赶紧成立保护自己利益的团体再说,否则你不组织起来,人家却组织起来,你就是那个等着被有组织的利益团体宰割的一盘散沙、软弱无力的大多数![注释]也就是说,归根到底,问题不是出在利益团体上,而就是出在民主投票制度上!利益团体的产生只是在实行民主投票制度这一局限条件下必然会出现的结果。

综上所述,政治家在自私本性的支配下,做出牺牲国家整体利益来换取那些一小撮既得利益分子结成的压力团体的选票,但最终这些“少数派”也在本行业之外作为消费者而成为多数派,因此同样逃避不了其利益被侵犯的噩运。于是,民主制度在压力团体的影响之下,从少数服从多数,变质成少数损害多数,甚至最终损害所有人!

这样的民主,真的是人们需要的吗?!

§5 不同要素的流动性

上一节讲解了美国在民主制度下如何被利益团体左右了政府决策,导致被少数人劫持了国家整体利益而推行损害所有人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那么,暂且不考虑这个政治局限,面对中国的进口品的竞争,美国政府本来应该怎么做呢?市场竞争就是优胜劣汰,政府不能做保护落后的事情去阻止市场竞争。既然美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竞争不过中国,那就意味着它需要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将资源从缺乏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具有竞争力的其他产业去。

然而,H-O-S模型的肤浅就在于,它不明白不同的生产要素的流动性是不同的(准确地说,是不同的生产要素转移的交易费用是不同的)。H-O-S模型的假设是生产要素在一国之内的不同产业之间能自由流动,但国与国之间不能流动。这完全错了!所谓“隔行如隔山”,其实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之间的流动是很困难的!然而,资本要素却比较容易在国与国之间流动。世界各国都积极地吸引外资,给予很多优惠政策。所以美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到中国的竞争威胁,这些产业内资本要素的选择并不是转去投资像IT业那样的朝阳行业,而是搬到中国来!

下面关于米其林轮胎的阅读材料只是证明这一点的无数个真实案例中的一个。可笑也可悲的是,美国人还在那里埋怨原因是美国政府搞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特保案)搞得太晚,而根本不明白再怎么搞,米其林还是要搬离美国的,有个特保案只会影响了它的决策是搬到中国还是搬到其他东南亚国家而已。

阅读材料:特保案无助解决就业,米其林将关闭一北美工厂[注释]

2009年10月31日,美国田纳西州百路驰(BF Goodrich)轮胎厂将被正式关闭,该厂850名员工面临失业。“特保判决来得太晚了,本周五我们的工厂就要正式关门。”该轮胎厂的电工哈特(William Hart)27日告诉本报记者。哈特自己就是该轮胎厂的工会代表,但他丝毫没有感受到由美国钢铁工人协会一手引发的对华轮胎特保案,给美国轮胎工人带来一丁点儿实惠。

奥巴马总统9月11日宣布对中国产乘用车和轻卡替换轮胎征收特保关税的措施,并没能改变米其林北美公司关闭这家轮胎厂的决定,也就没能帮助哈特和他的同事们保住饭碗。这850名新增失业人口,也将推动美国9月9.8%的失业率进一步向上攀升。

根据美国钢铁工人协会和轮胎进出口协会介绍,特保措施实施至今,并未使美国轮胎厂扩充员工。他们甚至怀疑美国轮胎企业会改道从东南亚国家向美国输入轮胎,这样不会给美国本土轮胎工人带来丝毫好处。

“扩大就业可能很难,但至少我们有希望保住一些岗位。”美国钢铁工人协会发言人哈伯德(Gary Hubbard)对本报记者说。但就百路驰轮胎厂的情况而言,特保保就业的幻想已经不攻自破。

尽管奥巴马的判决已经过去一个多月,轮胎特保案这一关键词,仍然活跃于美国主流媒体之上。美国商务部长骆家辉27日在广州回答本报记者关于“轮胎特保案”提问时,仍然坚持认为:“美国政府采取的行动是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也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与美方达成一致的框架下进行的。”骆家辉还指出,他此次出席第二十届中美商贸联委会(JCCT)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在三个星期后,当奥巴马总统会见胡锦涛主席的时候,双方能在美中贸易关系方面取得进展。”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奥巴马总统将在特保裁决生效6个月后评审效果,并有权

撤销特保。现在的问题是,奥巴马总统在首次访华之后,是否有足够的勇气对这个仅仅取悦工会却无益于美国轮胎工人就业的特保措施说“不”。

特保保不住就业

位于田纳西州联合城的百路驰轮胎厂,是米其林北美公司生产乘用车轮胎和轻卡轮胎的八大工厂之一。这种轮胎正是奥巴马特保判决所针对的目标,按照判决规定,从9月26日起,凡是进入美国的中国产此类轮胎将被征收35%的关税,明年这一税率降为30%,后年是25%。

10月27日,哈特仍在工厂上班,他已经和其他工人举行了告别会,本周结束时,这家运作超过20年的轮胎厂将关门大吉。

从下周起,这里除了少量工会成员仍将继续从事劳资谈判之外,其余员工均将正式失业。米其林公司允许员工到其他分公司找工作,但困难的经济形势使得现在开放的就业机会少得可怜。“他们只能去候选人名单上登记,我敢说有90%的人不知道明天去哪儿。”哈特说。

奥巴马总统此前实施的特保措施没有保住这家工厂。

解雇协议将使所有员工继续保有24个月的医疗保险,而解雇补偿费目前劳资双方仍在协商,原则上将以一个固定基数乘以工作年限决定每位员工的一次性解雇赔偿。这个基数是目前劳资双方谈判的焦点,米其林公司预计整个关厂成本在1.2亿欧元左右。

哈特对特保措施的看法是复杂的,当被问到是否支持特保措施时,他告诉本报:“有特保当然是好事,但特保措施来得太晚,它如果是早几年来可能会起到作用”。

那么,为什么今年9月的特保措施不足以扭转工厂关闭的命运?哈特说:“他们(米其林)完全可以从其他国家调运轮胎”。这也就是说,奥巴马的特保措施只不过堵死了轮胎生产和经销商从中国的进货渠道,在明显的成本优势比较下,美国的轮胎企业完全可以从其他海外生产基地调运轮胎供应美国,而并不会选择扩张其美国工厂。

美国经济的不景气导致米其林在今年5月宣布将关闭该轮胎工厂,原因是“前所未有的需求大跳水和由此带来的过剩产能”,米其林公司在新闻稿中解释道。

美国的轮胎业同汽车业一样受经济危机打击严重。据美国橡胶生产者协会统计,今年前9个月,美国的轮胎出厂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6%。米其林前9个月在北美的销售量减少了20%。为了应对经济危机,米其林决定今年减少美国产能,并扩大在亚洲的投资。

亚洲已经成为更具吸引力的市场。米其林公司2008年的财报上显示,截至当年,金砖四国的轮胎保有量首次超过美国。而与美国轮胎工人5万美元的平均年薪相比,亚洲国家的劳动力显然更经济。

因此,无论是从贴近亚洲新兴市场还是从成本控制的角度来看,轮胎企业都更倾向于进一步“西退东进”。

奥巴马有权撤销特保

奥巴马针对中国轮胎动用特保措施的行动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反响,被视作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迹象。但截至目前,这项措施对美国轮胎市场的影响尚不明显。

据美国轮胎进出口协会(Tir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介绍,美国乘用车和轻卡备用轮胎市场目前保持稳定,主要原因在于经销商目前尚有库存。预计未来4至6周内,美国经销商将面临如何供货的难题。

美国轮胎进出口协会新闻发言人李特菲尔德(Roy Littlefield)对本报说,一个有可能的解决办法是由各轮胎公司先将中国产轮胎出口到周边国家工厂,再经由这个第三国出口到美国,以规避高关税。

世界三大主要轮胎厂都在中国以外的亚洲国家设有工厂。米其林在泰国、印度,固特异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设有工厂。

而根据法律规定,奥巴马总统也将于裁决生效6个月后评审效果,并有权撤销特保。

反对特保的美国行业协会至今仍与美国行政院保持沟通,但李特菲尔德对6个月后的评审结果并不乐观。他认为:“工会的势力这么强大,结果难以预测。”

虽然明知保不住就业,奥巴马总统依然动用了特保措施,这被认为是偏袒美国工会势力的政治行为。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会长、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裁魏家福近日在华盛顿演讲时指出:希望美国不要将经贸问题政治化。

相对于资本可以容易地在国与国之间流动,劳动力可就惨了!劳动力是很难流动的——无论是在不同产业之间,还是在国与国之间。特别是40岁以上的人,要他们重新学另一种技能固然很难,而移民到另一个国家去工作,那就更是几乎不可能。不但有人为的移民政策妨碍劳动力的流动,即使没有这些妨碍,语言、文化、生活习惯等种种的不同及由此而来的不适应,都是劳动力在国与国之间流动的巨大的交易费用。

那怎么办?没办法,降工资吧!事实上,萨缪尔森对H-O-S模型的贡献不止于补加了收入分配分析,他还提出了“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factor-price equalization theorem)。这个理论其实是一价定理的应用。

“一价定理”是指,同样的物品,在不同时间与地方的价格也会是一样的。确保一价定理成立的,是人的套利行为。所谓“套利”,其实就是俗称的投机,即通过低买高卖来套取利益。套利可以分为空间上的套利与时间上的套利。时间上的套利就是平时在金融市场上看到的趁低吸纳、逢高卖出,即在低价的时点上买进,在高价的时点上卖出。这种时间上的套利有助于拉平不同时点上的价格,消除价差。类似地,空间上的套利则是从低价的地方买进,在高价的地方卖出,从而拉平不同地点上的价格,消除价差。同样的物品如果在甲地价格比乙地的低,自私的人就会在甲地买进,然后运到乙地卖出,从中赚取差价。这样,甲地对该物品的需求会增加投机性需求,在供给不变的情况下导致供不应求而价格上升;而乙地对该物品的供给会增加投机性供给,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导致供过于求而价格下降。不考虑运输费用,只要两地之间仍然存在价差,自私的人就会一直进行这种套利行为,直到价差消失为止。就是这样,套利(投机)行为确保了一价定理总是成立的。显然,所谓的“国际贸易”,就是这种套利行为在国与国之间发生。国际贸易的影响也确实就是以统一的世界价格取代两国没有贸易时有差异的国内价格。

然而,能搬运(也就是能流动)的产品符合一价定理,可是不能流动的生产要素(H-O-S模型假设生产要素在国与国之间是不能流动的)又怎么能进行套利而符合一价定理呢?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的巧妙之处,就在于证明了生产要素不需要流动也能符合一价定理,只要产品能流动(即能进行国际贸易),就行了!

前面已经分析过,有了国际贸易之后,中国这个劳动力丰裕国里的劳动力作为丰裕要素而获利,表现为雇用数量上升,而且工资(劳动力价格)因供不应求而上升。但随着工资的上升,中国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的比较优势在逐渐丧失,因为中国本来就是因为劳动力便宜才在这种产业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可想而知,当中国的劳动力价格上升到与美国同类劳动力一样的水平时,中国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的比较优势就会全部消失,国际贸易就会停止。但这个时候,中美在劳动力这种生产要素上的差异也消失了,即生产要素的价格均等化了。

反之,资本这种稀缺要素则使用数量下降,而且利率(资本价格)因供过于求而下降。但随着利率的下降,中国在资本密集型产业上的比较劣势在逐渐丧失,因为中国本来就是因为资本昂贵才在这种产业上存在比较劣势的嘛。可想而知,当中国的资本价格下降到与美国同类资本一样的水平时,中国在资本密集型产业上的比较劣势就会全部消失,国际贸易就会停止。但这个时候,中美在资本这种生产要素上的差异也消失了,即生产要素的价格均等化了。

美国的情况可自行类推,这里就不说了。也就是说,即使生产要素真的不能在国与国之间流动,但只要有国际贸易,产品可以流动,就能以产品的流动来代替生产要素的流动,从而使得一价定理在不能流动、乍一看无法直接进行套利的生产要素上依然成立!

当然,现实之中,人们看到的是中美之间的劳动力工资长期存在巨大的差异。这自然是因为美国的工人面临着工资要下降到与中国同类工人一样的水平时,在自私本性的驱使下奋起反抗,游说政府采用贸易保护主义政策,阻挠产品流动,从而阻挠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发挥的作用所致。然而,经济规律就跟物理规律一样,是自然铁律。如果“人定胜天”中的天是指自然规律,那自以为是的人类只会被大自然狠狠地惩罚。正如违反牛顿定律的人不可能不从天上掉下来摔得头破血流甚至粉身碎骨那样,违反一价定理的政府也不可能真的人定胜天、改变这一经济规律,而只是改变这一规律发挥作用的形式而已。也就是说,美国人的工资不与中国人的工资均等化,就得付出竞争力下降的代价。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类比。根据牛顿定律,苹果是要掉到地上的,但飞机却飞上天去,这并没有违反牛顿定律,只是必须人为地给飞机增加一个抵消地心吸力的上托之力,而这是要额外地耗费能量的。类似地,根据一价定理,美国人的工资要下降到与中国人一样的水平,但现在却长期高企,这并没有违反一价定理,只是必须人为地耗费额外的成本去托起这偏高的工资水平而已。

这额外耗费的成本是什么呢?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国内价格较高,消费者受损。而如果不搞贸易保护主义,这些工人就得把工资降到跟中国同类工人的工资水平一样高。只有这样,他们的竞争力才能回来。可是,美国有最低工资法,有工会,他们没法降工资,于是就只能——失业!是的,贸易保护主义与最低工资法、工会是“配套工程”或“组合拳”,有了一者,就必须有另一者,环环相扣,互相支持,否则就不能“成功”地侵犯私有产权。

这种由市场竞争促成的产业结构调整,的确是很痛苦的。但是,再怎么痛苦,都痛苦不过中国在这30年来进行的制度改革。美国今天需要做的,是把已经没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型为具有竞争力的资本密集型产业;中国这30年来所做的,是把计划经济下的国有企业转制为市场经济下的民营企业。中国的转制,只会比美国的转型更困难、更痛苦。但是,中国做到了!这个过程有多痛苦?当年,人们进入国有企业工作,以为国家会养他们一辈子,结果……

这些人的确很值得同情。但是,同情解决不了问题!如果为了同情这些人,就拿国家的钱去给国有企业继续输血,让这些效率低下、早该被市场竞争淘汰出局的落后企业得以苟延残喘,那牺牲的就是整个国家的利益,使得整个国家越来越穷……总有一天,连国家也会穷途末路,这些国有企业还是得死!坦白地说,即使要国家出资成立一个基金,把所有从国有企业遣散出来的人都养起来,养他们一辈子,以换取他们答应让国有企业破产,都是值得的。因为人的生命有限,这些人总有全部离开人世的一天,到了那一天,国家就不需要再往那个基金里投钱了。但企业却不是一个自然人,如果一直救它,它就会一直活下去——半死不活地活下去!那就成了个无穷无尽的无底洞,钱怎么都投不完。

当然,中国的转制不是以这种较为有利于那些被遣散的人的方式进行的,因为代价还是太高了。然而,那些被遣散的人是不是就真的活不下去呢?其实也不然。我记得很清楚,在我的家乡大举推行转制之际的某年春节的初二,我妈妈那边的亲戚按惯例聚首一堂,我的两个舅舅坐在那里争论转制的对错。小舅舅最后说的一句话一直深印于我的脑海之中:“不管怎么样,那些下岗的人,或是在街上摆地摊,或是在路边卖水果什么的,他们全活下来了!”是的,事实就是,那些下岗的人,只要是身体健康的,通过在街上摆地摊、卖水果,都活下来了——这是小草的力量!为了活下去,其实人的意志与能力是很强大的。政府真的不需要在这方面操

心。政府要操心的,是如何切实地增加整个国家的财富。国家富强了,蛋糕做大了,在市场的安排下,每个人都会富裕。另一个事实就是,转制之后,中国经济高歌猛进,那些从国企下岗的职工的收入随之水涨船高。基本上他们所有人都比原来待在一个半死不活的国企里煎熬的时候,过上了质量更好的生活。

然而,问题就在于,如果搞民主投票,让国有企业职工去决定要否接受让国企破产,让自己被遣散,那几乎肯定他们是不可能投赞成票的。因为他们的利益至少在短时间内的确是受损了,尽管让国企破产、停止向它无穷无尽也是毫无效果与意义地输血对整个社会来说是有利的,而对社会整体有利的事情长远来说必定也会对个人有利,但有多少人能如此高瞻远瞩、深明大义呢?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中国的转制其实比美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更困难、更痛苦,却比美国做得更成功,因为中国不实行西方民主!靠民主投票,几乎不可能投出赞成进行必然会对部分人带来阵痛的改革的结果。看看今天的希腊,就应该更能明白这一点。

于是,美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就这样被一小撮既得利益分子劫持了,屡屡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固然损害自身的利益,当然也损害中国的利益。然而,即使贸易保护主义并不直接损害美国利益,只是损害中国利益,最终也必定会损害美国的利益。为什么呢?这里还是要重提前面的那句话:通过损人来利己,最终必定损己!想想吧,你想赚人家的钱,最好的办法不就是让人家有钱可以给你赚吗?打压中国,把中国搞穷,美国还怎么能从一穷二白的中国人身上赚到什么钱呢?天下之大笨,莫过于此!

§6 H-O模型的几何分析与验证

前面详细地介绍了H-O(或H-O-S)模型的内容,本节简单地说一下几何图的表达。

图6–1的左图与右图分别画的是没有贸易与有贸易时两个国家(中国与美国)、两种产品(衣服与钢铁)、两种要素(劳动力与资本)的情况。以前关于比较优势理论的几何图都是把两个国家分别画在两张图里,这里是把两个国家画在同一张图里。中国是劳动力丰裕国,而美国是资本丰裕国;衣服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而钢铁是资本密集型产品。所以中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明显地“倾向”于衣服这个劳动密集型产品所在的Y轴,而美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则明显地“倾向”于钢铁这个资本密集型产品所在的X轴。H-O模型除了在生产方面假设两国的技术水平一样之外,还在消费方面假设两国的消费偏好一样,因此两国共用一组等优曲线。

图6–1

接下来要说的,是H-O模型的验证。理论要经受事实的验证,H-O模型当然也不例外。

不过,经济学上出现过的对H-O模型进行的最著名的验证,是里昂惕夫做的,因为他本来是想验证这模型,最终却做出了一个悖谬的结果。第一次是惠特尼(Whitney)于1899年利用美国的海关数据做的验证,显示了美国出口品的资本相对于劳动力的含量高于进口替代品——表现为(1)/(2)的值大于1。可是里昂惕夫于1953年做的验证却显示美国竟然出口了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了较多的资本密集型产品!这与美国是一个劳动力稀缺、资本丰裕的国家的状况是互相矛盾的。这个验证结论一出来,立时引发经济学界的震动,被称为“里昂惕夫悖论”(Leontief Paradox)。因为H-O模型看起来是如此逻辑井然,很难想象它会是错的。所以很多人认为是里昂惕夫的验证做得不对,于是1987年又有鲍恩(Bowen)等人重新做了一遍,使用的统计数据涉及更多国家,也就是按理说应该更具有广泛性与代表性。可是最终算出来的结果却与里昂惕夫的并无重大出入。

那么,里昂惕夫的验证真的推翻了H-O模型吗?经济学家普遍都不接受这一点,因此他们一方面如前所述那样去重做里昂惕夫的验证,另一方面则从理论上寻找“挽救”H-O模型的解释,包括里昂惕夫本人在内,都努力地做了这类事情。接下来就逐一地看这些“挽救”有没有道理。

第一个试图“挽救”H-O模型的解释叫“要素密集度逆转”(factor-intensity reversal)。由于H-O模型假设两国的生产技术是一样的,这就意味着同一种产品在不同国家的要素密集度也是一样的。例如,衣服在中国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在美国也是劳动密集型产品;钢铁在中国是资本密集型产品,在美国也是资本密集型产品。然而,这种假设在某些产品中有可能不成立。最典型的就是农产品。通常来说,农产品在大部分国家都应该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可是在美国却不然。美国的农业都是大农场、机械化生产,只投入很少的劳动力,农民开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大型机器,就生产出足够供应整个美国所需的农产品还有余!后来美国又在农产品生产中大量引入生物技术(包括转基因技术)。事实上,美国是一个农产品出口大国,在农产品的世界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由于农产品通常被归为劳动密集型产品,于是在里昂惕夫的验证中,出口了很多农产品的美国就显得出口了很多劳动密集型产品。但只要仔细探究美国的出口产品结构,就会发现这里面占了大头的农产品,根据美国的实际情况应该归入资本密集型产品之列。也就是说,正是因为在农产品上出现了“要素密集度逆转”,在其他国家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农产品,在美国“逆转”为资本密集型产品或技术密集型产品,导致里昂惕夫的验证出错。

第二个解释其实跟上述解释在逻辑上相关,那就是“要素同质性”(factor homogeneity)。H-O模型里有一个隐含假设,那就是相同的要素在不同国家里的性质或质量是一样的。可是在现实之中,同类要素在不同国家里的性质或质量可以很不一样。还是以农产品为例。其他国家投入农业生产中的劳动力往往是体力劳动者,是低技能的人。可是在美国,从事农业生产的所谓“农民”,至少都是会操纵拖拉机等大型机器的、有一定技能的熟练技工,已经不是纯粹的体力劳动者。至于后来以生物技术来发展农业,就更是投入大量的科学家、工程师这些高技能的脑力劳动方面的人才。里昂惕夫自己也指出,美国最丰裕的要素并不是通常说的资本,而是有技能的农民、科学与技术方面的劳动力。他们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力,而是资本——人力资本!因为要培养出这样的劳动力,需要进行大量的教育与培训,这些在本质上是增加人力资本的投资行为。这样,如果把美国的高技术劳动力也算作资本(人力资本),则农产品更是无可置疑的资本密集型产品了。

第三个解释是“自然资源”。前面两个解释都集中于美国出口品的性质,这个解释则关注美国进口品的性质。仔细地辨别,人们会发现美国进口了大量石油。如果只是把生产要素分为劳动力与资本两种,显然石油只能归为资本密集型产品。然而,美国之所以进口石油,当然不是因为它是资本密集型产品,而是因为它是自然资源。但是在里昂惕夫的不加辨别之下,进口了大量石油的美国就显得进口了大量资本密集型产品。

由这些试图“挽救”H-O模型的解释,人们可以体会到一点:用统计数据做验证真是陷阱重重!光是收集一堆数据,不仔细地辨别里面的细节,也不了解其背后的经济含义是什么,与理论本身所蕴含的经济含义是否能对得上号,出错的概率可以说是百分之百!H-O模型作为理论当然难免有假设与现实不能完全相符之处,也没必要将假设弄得跟现实的每种情况都吻合得一丝不差,否则这个理论就会变成特殊理论,缺乏一般解释力了。所以,所谓“里昂惕夫悖论”的出现,并没有推翻H-O模型。问题其实出在里昂惕夫身上。首先,他对H-O模型中的“两要素”假设没有真正理解:所谓“两要素”只要求有两种不同的要素,可没说一定是劳动力和资本。虽然H-O理论的创立者其实自己对这一点也是糊里糊涂的,但理论本身包含着这种性质在内。而即使同是所谓的“劳动力”,纯粹的体力劳动与高技能的脑力劳动也完全可以看成两种不同的要素。其次,里昂惕夫对收集来的一大堆统计数据背后的经济含义丝毫不做辨析就生搬硬套到H-O模型上去,这样的所谓“验证”不出问题就怪了。

不过,其实里昂惕夫还算好。他虽然错误地使用统计数据做验证,但结果出来与H-O理论不符时,至少他不像现在很多所谓的经济学家那样,把不符合的数据剔除直至满足他想达到的结果——这种行为只能称为“高级的学术造假”!与直接抄袭这类“低级的学术造假”相比,不过五十步笑百步而已。然而,错的就是错的,最终的结果都一样,无论是不是造假,也无论是高级还是低级。但如果我们摆脱对统计数据的所谓“定量”验证的迷信,只需用身边都能观察到的事实来做定性验证,H-O模型的正确性是显而易见的。大致的对,胜过精确的错!总以为有数据、可量化才叫验证,才叫精确,是没有真正明白什么叫“验证”。

试图“挽救”H-O模型的解释其实还有。前面介绍过H-O模型假设两国的消费偏好是一样的。有人就从这个角度入手,指出两国的消费偏好如果不一样,而且各走极端的话,完全有可能出现一国不出口反而进口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

图6–2

由图6–2可见,两个国家是中国与美国,两种产品是大米与自行车。中国是劳动力丰裕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大米上有比较优势;美国是资本丰裕国,在资本密集型产品自行车上有比较优势。然而,两个国家的消费偏好又非常特别——特别到各走极端,即中国人极端偏好大米,而美国人极端偏好自行车。这表现为两国不再共用一组等优曲线,而且中国的等优曲线严重地偏向大米所在的X轴,而美国的等优曲线严重地偏向自行车所在的Y轴。结果有了贸易之后,中国对大米的消费量(C点)甚至比没有贸易时(A点)更多!而美国也是在有了贸易之后对自行车的消费量(D点)甚至比没有贸易时(B点)更多。于是中国虽然在大米上具有比较优势,可是还是进口大米;美国虽然在自行车上具有比较优势,可是还是进口自行车。

这样解释对吗?如果仅仅从几何图这个数学角度来看,这个分析没有逻辑问题;然而,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却属于套套逻辑的非科学!这也说明了数学上的逻辑正确不等于经济学上的经济内容也正确。为什么呢?我在《经济学讲义》里已经指出,经济学上禁止使用偏好不同来做解释!因为中国人喜欢大米,所以进口大米。这算什么解释?“喜欢”这东西是意图,能看得见吗?看不见的东西,怎么做验证?如果用“喜欢”解释就算是成功解释了,那还用搞什么国际贸易理论?前面例子中的中国为什么要进口钢铁?因为喜欢呗!美国为什么要进口石油?因为喜欢呗!这岂不是什么都能解释,其实又什么都没解释吗?

撇开这种触犯经济学的禁忌不论,就算是直面真实世界,人们何曾见过那么走极端的偏好?而且要两个国家的偏好都走极端,还要刚好就在偏好的对象上构成互补关系,这可能吗?美国人是极端地偏好资本密集型产品而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如石油)的吗?其他国家是极端地偏好劳动密集型产品而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如农产品)的吗?这种解释的荒唐,根本禁不起验证,只是与事实打个照面!

不过,从这个解释我倒是想起一件事来。在日本的时候,我深深地体会到日本搞农产品贸易保护主义对这个国家的伤害之深。当时作为一个穷学生,我尽量挑便宜的食物买,于是但凡有进口品的我都买明显比日本产品要便宜的进口品,如猪肉都是买澳洲进口的,鸡肉都是买美国进口的。但只有大米是真的怎么都找不到进口品,迫不得已只好买日本的国产品。虽然我买的已经是最便宜的那种米,但跟中国当时质量一样的米一比,价格贵了10倍!所以在日本吃饭,真的是不敢浪费啊!锅底的锅巴居然也要加些开水把它泡软了刮下来吃掉,就是粘在碗边的一颗饭粒都要吃掉。为什么日本在大米的进口上控制得这么严,以至于很难在日本的国内市场上买到外国进口的大米呢?据日本人称,是因为他们日本人只喜欢吃日本产的大米。据说日本产的大米用来做寿司和饭团才好吃,用别的国家的大米都做不出那种口感与味道。按这种解释来看,日本人对本国产的大米就是有着极端的偏好。

然而,我一听这种解释就知道是胡扯!如果日本人真的那么喜欢本国产的大米,做寿司和饭团非用日本产的大米不可,那又何必害怕外国大米进来与之竞争?你就让人家随便进来嘛!反正日本人真的如你所说那样只喜欢吃日本产的大米,人家进来也抢不了你的市场,你怕什么呢?这样严禁外国大米进入日本,背后的潜台词只可能是:其实你很害怕!你很担心外国大米一进来,其物美价廉就会把日本产的大米的市场份额抢去一大块。真正有竞争力的产品,是无惧竞争的!这种胡扯的理由,真可谓“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自曝其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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